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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和其他亡灵生物不同,一般都保持着生前的样貌。
此时漂浮在嬴天一二人前方的幽灵,级别似乎很高,已经能凝出实体,身穿破烂的黑裙,一头白发垂及腰后,脑袋上还长有两只弯曲的恶魔犄角,手中拿着一根法杖。
幽灵的身材很好,前凸后翘,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幽灵的面貌,居然是一个年轻俏丽的少女,只不过双眼泛白冒着幽光,很明显已经失去理智。
随着四个高级亡灵登场,魔剑…阿波菲斯发出一阵狂暴的剑气,逼退冥炎刀,趁机退到一个骷髅架子身旁。
“老家伙,让你见识一下本大爷的厉害!”魔剑一边叫嚣,一边主动飞到那个骷髅架子手中。
随即,只见那个骷髅架子似恢复了无穷活力,动作瞬间变得敏捷,纵身一跳,挥剑朝冥炎刀斩下。
“铛铛铛!”
一连三剑,速度明显比刚才快出一半还多,逼得冥炎刀连连后退。
“哈哈哈。老家伙。看到了!本大爷只要控制着傀儡战斗。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魔剑指挥着亡灵傀儡战斗,一来就占了上风,得意洋洋叫嚣道:“认输,你那个人类主人根本帮不了你的。”
“可恶,贼子休得猖狂,看我破魂斩!”冥炎刀感觉在嬴天一面前丢了脸,恼羞成怒,不顾一切爆发全力。浑身燃烧起熊熊血炎,朝魔剑激射而去。
“那个是……凯恩?居然连他也成了魔剑的傀儡!”诺羽发现手持魔剑的那个骷髅架子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很是眼熟,仔细一辨认,竟然是昔日堪比剑圣的凯恩。
骷髅凯恩在魔剑的操控下,将生前的实力超常发挥,再配合魔剑的威力,打得冥炎刀节节败退。
武器毕竟只是武器,一旦离开人的操控,再强也无法战胜人与武器的结合。
冥炎刀爆发全力,也拿骷髅凯恩和魔剑的组合毫无办法。心中焦急万分,又不好意思向嬴天一求助。
“魂殇。回来!”毕竟是自己的武器受欺负,嬴天一有些看不下去了,伸手召回冥炎刀。
冥炎刀趁着被逼退的间隙,飞速回到嬴天一手中,愧疚道:“吾主,属下实力不济,有愧您的期望!”
“不怪你,武器毕竟要在主人的手中才能发挥威力!”嬴天一眼神一凝,浑身燃起漆黑的冥炎,瞬间传递到冥炎刀上,将刀背上血色炎火染得漆黑。
“嗡嗡嗡!”
得到冥炎的温养,冥炎刀微微震颤,气势瞬间暴涨。
呼的一声,宽大的黑翼自背后伸展开来,产生强大的推进力。嬴天一手持冥炎刀,浑身燃烧着熊熊黑火,急速前冲,举刀劈下。
“铛!”
魔剑原本并不在意嬴天一这个弱小的人类,可是当嬴天一爆发冥炎挥刀袭来,顿时让它感到一股强烈的危险气息。
来不及躲避,魔剑只能控制着骷髅凯恩举剑格挡。
可是就在挡下冥炎刀的瞬间,刀身上漆黑的冥炎居然顺着两把武器相交处急速蔓延,只一个眨眼间就烧到了魔剑和骷髅凯恩身上。
“啊……这是什么鬼东西,好疼啊!”
黑色冥炎能腐蚀世间万物,包括灵魂。当魔剑被冥炎侵蚀,顿时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森寒之意直透肺腑,剑身还未破损,但内在的魔魂却受伤了。
手持魔剑的骷髅凯恩更惨,只一个眨眼间,那一身骷髅架子就被腐蚀一空,彻底消散在世间。
魔剑察觉到嬴天一这个人类太厉害,完全超出它的预料,本想留着不用的另外三个高级亡灵,立刻被它控制着冲过来。
可谁知,嬴天一只是轻轻瞪了瞪眼,那三个高级亡灵就和之前的杂鱼亡灵一样,又乖乖趴到地上不动了。
魔剑此时急得要死,第一次感觉到恐惧为何物。
正当它想不顾一切逃跑时,剑身上燃烧的黑色冥炎又化身催命咒,使劲腐蚀它的魔魂,但却不伤害剑身。
终于,魔剑挺不住了,“当啷”一声掉落在地,剑身微微发颤。
眼看着之前还很嚣张的魔剑,被嬴天一一刀解决,冥炎刀…魂殇忍不住得意道:“贼子,在吾主的威能之下,你也只是个蝼蚁,如今还有何话说?”
“饶……饶命,我认输了!”魔剑倒是很识相,立刻讨饶了。
嬴天一面无表情走上前,俯身拿起魔剑,说道:“认我为主,饶你不死!”
“是,是,小的愿认您为主,您……去死!”魔剑先开始还装作很顺从很怕死,可当嬴天一准备去感应它的魔魂,彻底掌控它时,魔魂瞬间爆发,不顾一切反噬嬴天一的灵魂。
结果……
“啊……我错了,饶命啊!”
面对嬴天一完全由冥炎构成的灵魂,魔魂宛如一只大虾自己跳进油锅里,痛苦得差点死掉,拼命嘶叫着求饶。
“竟敢反噬吾主,愚不可及!”冥炎刀有些酸溜溜的说道:“吾主乃伟大的死神,宇宙秩序的维持者,能侍奉吾主乃是无上的荣光,你这小小魔魂休要不知好歹!”
虽很不情愿多一个同伴,但冥炎刀也认可了魔剑的实力,觉得它有资格被嬴天一使用,这才帮着主人劝降桀骜不驯的魔剑。
“死神?”魔剑猛地一愣,随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再也没有丝毫嚣张之态,谄媚的说道:“您早说啊!要是我知道您是伟大的死神,早就主动投降了,何须劳您费力!主人,我是魔剑…阿波菲斯,愿为您效犬马之劳!”
用不着嬴天一再动手,魔剑立刻放开所有防备,乖乖让嬴天一在它的魔魂上烙下灵魂印记,彻底掌控魔魂。
冥炎刀见事已成定局,自己再也不是主人手中唯一的武器,酸溜溜嘟囔道:“贱骨头!”
“嘿嘿,老哥过奖!以后你我就是兄弟,让我们一起为主人扫平一切阻碍。主人千秋万载,一统宇宙!”不愧是狡猾的魔剑,脸皮也确实够厚,刚才还和冥炎刀打生打死,这会儿就称兄道弟,还不忘给嬴天一送上香甜的马屁。
嬴天一没空理会这一刀一剑拌嘴,心神沉入魔剑的魔魂之中,了解魔剑的过往。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把魔剑果然不简单,以前居然是一把史诗级武器,游戏中根本没有半点记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ps:幻月大人很无奈,为姐姐大人感到不值,却又劝说不了她。别人每章两千多字,能骗不少点击量,可姐姐大人每一章都搞得无比饱满,这本书已经90多万字了,愣是只有200多章节,活该点击量那么少。既然喜欢写作,那就稍微像样一点,姐姐大人这种态度实在令幻月大人失望!未完待续。。
第226章 憎恨,魔剑-阿波菲斯的诞生!()
数万年前。
当时的阿拉德大陆非常庞大,并非只有如今这么点地方。
如今被西面格兰之森、北部斯特鲁山脉、东方亚诺法森林、以及南方大海四面包围的阿拉德大陆,在数万年前,仅是当时那块大陆南方的一角。
数万年前的阿拉德大陆,文明璀璨,种族繁多,远非如今可比。
但也正应了那句话,盛极必衰!
繁荣一时的阿拉德大陆在发展到一个顶点后,战争频繁爆发,大陆陷入一片混乱。
当时大陆上的居民,尤其是发展出高度文明的人类,由于长期安逸,毫无战事,导致战力不足,士气匮乏,在战争中节节败退。
反倒是居住于北方的兽人,文明程度发展不高,但民风彪悍,举族皆兵,把包括人类、矮人、精灵在内的其他种族压着打。
战火蔓延全大陆,强悍的兽人族不停侵占其他种族的地盘,在尝到战争带来的好处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有一次人类联合矮人,一起在一处平原上与兽人交战。
当时战死者无数,战场上随处可见不同种族的尸体,遍地都是残肢断臂和鲜红的血液。
很巧的是,那处战场地底下,有一块奇异的紫水晶。当地面上的鲜血渗透入地下,竟然被那块紫水晶吸收,慢慢发生了变化。
随后那块地方又爆发了几次战争,更多的鲜血渗透入地,被紫水晶吸收干净。
终于。紫水晶吸够了血液。破土而出。按照自身的本能,以战场上遗留的那些武器为蓝本,将自身变化成一把双手巨剑。
没过多久,一个到战场上来捡破烂的流浪汉,发现了一把紫光闪闪很是华美的双手剑,以为自己捡到某个贵族遗落的宝贝了,扛起那把剑就跑。
之后,流浪汉路遇兽人强盗。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想交出捡到的那把紫水晶剑,看能不能保住性命。
可谁知,当他双手握住剑柄,立刻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鲜血似乎被这把剑吸收,而他的身体却突然间充满力量,心中产生强烈的信心,觉得自己是不可战胜的,毫不犹豫挥剑与兽人强盗战成一团。
等到流浪汉再次清醒过来,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没死。甚至一点事也没有,但他周围的地上。却残留着很多兽人强盗破碎的尸体。
流浪汉后怕不已,拼命逃回家,被他握在手中的那把紫水晶剑,也被他不知不觉带了回去。
大陆上战争还在继续,不喜争斗的精灵族一退再退,已经躲进了大陆最南方的格兰之森。顽固的矮人和性情坚韧的人类,却一直坚持着与兽人对抗。
就在人类与矮人的联军眼看着就要彻底败亡时,一名英雄出现了。
那是一名手持紫水晶剑的人类,一出场就孤身闯入兽人大营,斩杀兽人指挥官后全身而退。
之后,那名人类英雄率领残余部队,主动袭击兽人城市,以连场胜利为自己换来无尽的荣耀。
有了战功,有了名声,自然少不了高官厚禄。
那名人类英雄先是被封为公爵,紧接着又迎娶人类帝国的公主,甚至于在老国王死后,登基为帝。
谁也不知道,那名英雄原本只是个贫穷的流浪汉,只因为捡到一把紫水晶剑,才异军突起问鼎大陆。
而且他还有一个隐藏得十分深的秘密,那就是他每次使用那把紫水晶剑后,都要痛饮活人之血。从最开始的一个人,一直到痛饮百人之血都无法满足。
因为他那把宝贝的紫水晶剑,虽强大无比,但每次使用都要吸取他的血液,他必须依靠别人的血液来补充。
在随后的战争中,那名英雄依旧率领人类和矮人联军勇往无前,他虽然很想控制自己不去使用那把紫水晶剑,但每到最后还是忍不住,拿着紫水晶剑大杀四方。
力量的诱惑,有时候比金钱的诱惑更具魅力,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
终于,在一次战争中,那名英雄过度使用武器,又来不及吸食血液,导致自身血气不足,倒在了战场上。
英雄死后,他的儿子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成为第二代人类英雄。
享受到力量和荣耀,年轻人很容易就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结果英雄的儿子宛如一颗流星,发出一阵摧残光芒,便快速陨落。
之后又有不少英雄的后代继承了那把紫水晶剑,但结局都是被那把剑吸干血液而死,那把剑的秘密也曝光于天下。
有人害怕了,不敢再触碰那把邪恶的吸血剑。但有的人却不怕,为了得到强大的力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