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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征这一天下来,最惨的倒不是那些搬运聘礼的兄弟们,反而是纳聘礼的张家二房郎主张九章,吓得下巴和眼珠都快不属于自己了,一日下来,手软脚软,整个人都虚脱了。他任职鸿胪卿,自认什么宝贝都见过了,可今日却大开眼界。这些聘礼,甚至将圣人赏赐的那些绫绡绸缎等等宫廷之物远远甩在了后面。
他这侄女婿,究竟是何方神圣?!太吓人了!
那日,张若菡虽不在前堂,但是事后家中被堆砌得满满的聘礼,她是亲眼目睹了。说实话,作为新娘子,她内心深处还是很甜蜜的。可沈绥的做法,却让她有些哭笑不得。她们张家向来清平,不至于穷困,但也从不富裕,更不会去追求那些穷奢极欲的宝物。这么多宝贝,他们张家还真消受不起。但有一点,沈绥却并不是一味地堆砌宝物,显示自己的财力。她下得每一件聘礼,都饱含着她的心意,全部经过她的手,进行过精巧的改造,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聘礼单最后附了一封信,写着张若菡亲启,那封信张九章给了张若菡。张若菡打开一看,只有一句话:
十七载思念结晶,尽数与你。
于是泪水充溢了张若菡的眼眶。
今年自己生辰时,她做了一个“心莲极乐”送给自己,而这些聘礼,就是她十七年来,每逢思念张若菡时,为她而作,有生辰之礼,也有上元节、乞巧节、盂兰盆节等等节日的礼物,当然也有非特殊的日子里,她制作积攒下的物什。如今这些,全成了聘礼。
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如此下功夫的聘礼了,凝结了她整整十七年的思念,正如沈绥自己所说,是她思念的结晶。每一件物品不起眼的角落里,都有沈绥最后刻下的莲花图案,与“心莲极乐”长得一模一样,代表着它们全部独属于张若菡。
那些相同的莲花刻纹,细心的张家人其实也发现了,不过他们倒也没多想,只以为是沈绥专门定制的,出于同一工匠之手。即便如此,也彻底感动了张家人,这世上,还没听说哪家下聘,所有的聘礼都是专门定制,刻上了象征新娘的图纹。这一条,就足以代表新郎的用心了。
下聘那天,张说也在张家,却只有他,在看到这些聘礼后,高兴欣慰之余,莫名起了疑惑。他发现,这些聘礼有新有旧,虽然都保养得很好,但其中有几件明显上了年头,可这统一的莲花刻纹却又是为何?他困惑了。
最没心没肺要属无涯了,这丫头开心得跟过节似的,看着那一件件的宝贝,眼睛都直了。往日里提到沈绥,总有些别扭,可现在一口一个“姑爷好”“姑爷棒”“我家姑爷最厉害了”。要张若菡说,这丫头就是个财迷,钻钱眼里了。
那日晚间,如豆火光之下,张若菡提着小剪子剪断了最后一根线头。抚着手底下的牡丹花纹,她温柔地笑了。一辈子爱莲,唯独在嫁衣上绣了牡丹,可这牡丹,却成了此刻她最爱的花。
“三娘?还没睡啊。”趴在一旁的无涯从打盹中醒来,看见张若菡面色柔和地抚摸那件她绣了好几日的嫁衣。
“嗯,还差个图样,我赶着绣好了。”
“绣好了?!”无涯蹭的就起来了,双眼在火光下发亮,她忙道:
“三娘,快试试,快试试!”
“试甚么,你这丫头。”张若菡的面色有些泛红。
“三娘我想看您穿嫁衣,一定美极了。”无涯拽着她袖子撒娇道。
张若菡不答应,无涯就死缠烂打,张若菡拗不过她,便勉强答应试一下。
大红的嫁衣,其上绣着朵朵七彩牡丹,繁丽似云般,系好衣带,束起赤金的丝扣腰带,显露出窈窕的腰肢。其外还要披上霞帔,穿起来繁复,今夜便也不穿了。但饶是如此,也让无涯看痴了。
素来衣着色调清淡,惯常给人白衣胜雪印象的张若菡,大约是生平第一次穿得如此色彩妍丽。正因着如此,却带给人一种强烈的反差感,大红将她衬托得如此之美,美得惊心动魄,哪怕无涯跟了张若菡二十多年,日日朝夕相处,见惯了她的容颜,却仿若初见般彻底被惊艳。她从不知道,自家三娘也能如此的娇美动人,那是一种倾国倾城之大美,就好似涅盘金莲,就此光华璀璨,普照众生。
无涯已然词穷,她不知该如何去形容自家三娘身着嫁衣时的美态。
而当张若菡站在铜镜前,瞧着自己身着嫁衣的模样时,忽而笑了。那一笑彻底夺了无涯的魂,她忽然恐惧,若是让外人看到此刻的三娘,怕是要坏事。而此刻的三娘,却只是尚未上妆,亦未盘发的状态。若是全部收拾完毕,出嫁当日,怕是要轰动全城。
她庆幸,新娘是全程遮着面部的。但此等绝世佳人,只是一个背影也能夺人性命。
张若菡却没她想得那般多,她大约也被自己的模样吃惊到了,忽而笑出来,只是因为她觉得镜中的人儿一身赤红,仿佛当年第一次见到赤糸时一样,那感觉有些好笑。不经意想起有首诗歌,兴起,她便轻晃嫁衣裙摆,微微舞动身姿,缓声唱了出来: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
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何以答欢忻?纨锦赤霞裙。”
作者有话要说:妈呀三娘,俺的小心脏,赤糸快收了这妖精。
三娘最后唱的这首诗,出自定情诗——魏晋繁钦,最后一句“何以答欢忻?纨锦赤霞裙”是我改动后的,原句是“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第101章()
李瑾月再来时;是五月初二;距离沈绥大婚还有六日的时间。那天她来时;依旧是黄昏时分,独身一人,手中提着两坛酒;还有两只烤得焦黄脆嫩的鸡。
她来后,便与沈绥坐于檐廊下,一人斟上一盏酒,拿刀割了鸡肉吃;边吃边聊。本来她是想带羊腿来的;她在军队这些年;烤肉的手艺大涨,尤其烤牛羊肉,那叫一绝。奈何沈绥身上有伤;尚未好透;不能吃羊肉这类会发的食物。
她带的酒也是香醇的好酒;喝完不上头;也不影响伤口。
她说:
“伯昭;这便是我送与你的新婚之礼了,不嫌寒酸吧。”
“哪里;再没如此情真意切的礼物了。”沈绥笑着说完;便吃了一大口香酥的鸡肉,她忌口了这么许多天,嘴里淡得发疯;正渴望能有些好吃的磨磨牙呢,李瑾月就送来了,这不啻于雪中送炭。
新婚礼,心意到了就行,李瑾月不送那些宝贝物什,只送食物,也有她的考虑。毕竟之前经历过一段难堪的情感,到现在也不算完全消解了,想起这事,心里还有淡淡的尴尬。送个东西给人家纪念,睹物思人,这不膈应吗?还不如送点吃的,吃下肚了,就全忘了,还开心。
“等你们大婚那日,我再烤一头全猪送去。那就不是送给你的了,是送给莲婢的。”李瑾月笑着咬了一口鸡腿。
“哎,我和她怎的如此差别待遇啊。”沈绥故意打趣她。
李瑾月道:“因为你讨人嫌,她讨人喜。”
沈绥差点没把手里的鸡骨头砸到她头上,不过转念又想,她便嘿嘿一笑道:
“莲婢大婚,你却送她一头猪,你安得什么心?莫不是皮痒了的,等莲婢找你算账?”
“哈哈哈哈哈”李瑾月大笑,“你们还别嫌弃,到时候保管将舌头都吞下肚。”
“嗯,这倒有可能。”沈绥觉得她这烤鸡做得真不错,是有功夫的。
“哎,不扯这些,先谈正事,杨氏叔侄那事,你打算怎么做?”馈酢酹月问。
“你要做的就很简单,找一个你信得过的臣子,性格要刚正秉直的,请他喝酒,谈一谈贺兰易雄干得那点事,最好煽动一下那人的情绪,请他写下弹劾奏章,弹劾贺兰易雄难当含嘉仓大任,再举荐杨家三郎杨慎衿。这件事你可以不必直接出面,让徐先生找人去谈便可。我这些日子,会找人带杨玄珪去拜访一趟弘农郡公府,见一见三郎杨慎衿。此外,我会发动我的兄弟们在坊间制造些舆论,贺兰家本就声名极差,到时事便可成。”
李瑾月点头,表示明白了。随即她问:
“你有人可以出入弘农郡公府?”
“嗯,我家琴奴就与杨三郎交好,杨三郎最爱听她抚琴。这件事,你我便都不需要出面,这是最好的。”
李瑾月道:“好,我懂了。”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这件事便算谈妥了。
酒足饭饱,李瑾月还得继续赶去皇城守夜当值,沈绥就问她:
“那圣杯长得甚么模样?”
“也没什么特殊的,就是个金杯,嵌了几块宝石。”李瑾月的口气很不屑,她为了这个破杯子,已经被折腾大半个月了。
沈绥笑了,道:
“公主,你可知为何那些拂菻人将那破杯子当宝贝?”
李瑾月一听这个,来了兴趣,道:
“你跟我说说?”
“他们不都信教嘛,就是那个景教,哦,好像在拂菻景教不叫景教,叫天主教。反正这个宗教,信奉一个唯一的神祗,他们称作‘耶稣基督’,是圣主,是上帝,是造物主。就说这个上帝啊,为了教化众生,曾下凡人间。有一个纯洁的处子,名叫玛利亚,感应上帝,于是怀孕,生下了耶稣。这个耶稣于是就很有灵性,年纪轻轻就开始传教,收了大批的门徒,其中有十二门徒最为有名。他传的这个教,发源自另外一个宗教,但是,教义不同,于是引发了宗教矛盾。他的十二门徒中,出了一个叛徒投靠原来那个宗教,耶稣不知道叛徒是谁。有一次,耶稣前往圣城去过一个宗教传统的节日,与他的十二门徒聚在一起共进晚食。他忽然提起,说他们之间有叛徒,然后十二个门徒表情反应各异,耶稣就靠这个判断出了叛徒是个叫犹大的家伙,于是将他赶走。之后,他拿起一个酒杯,里面倒上葡萄酒,象征着他的血液,让十一门徒全饮下。他手里拿着的那个杯子,就是所谓圣杯,传说有神奇的法力,用这个杯子饮下水,就能返老还童、死而复生并获得永生。”
“哦,如此看来,那杯子必然是假的了。这等圣物,怎么可能万里迢迢跑来献给我们?”李瑾月笑了。
沈绥大笑道:“哈哈哈哈,这杯子的赝品多得是,真物早就不知丢到哪里去了。不过公主,我说这个,是要你注意,即便我们知道它是假的,却不代表这个杯子就失去了价值。相反,它的价值其实在另外的地方体现出来了。你要加强守备,千万不要让人钻了空子,若这杯子丢了,我们的处境就真的很糟糕了。”
李瑾月郑重点头,表示知晓了。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李瑾月便告辞离去。她没让沈绥送,沈绥这些日子也没闲着,一直在忙婚事,伤又未好,还是多歇息为好。沈绥承她好意,于是李瑾月便独自一人沿着沈府的游廊往大门外行去。走在半途中,她在想沈绥方才与她说的圣杯之事,一时想入神了,没留意转角,竟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