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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交谈甚欢,却无人注意到门外又来了一人。
道长皱着眉头,一扫拂尘,深沉低语:“阁下根骨非凡,气运非常,三魂七魄似与凡人不同”他突然张口大惊,猛退一步,“胎光之主竟已离魂变化!”
余锦年看他手舞足蹈了一阵,又忽地靠近过来,瞪着极大的眼睛问道:“小兄弟,你可愿意入我师门,去往灵山宝峰,学习无上道法,脱离这肉体凡胎?”
“”余锦年无语了片刻,刚想开口。
“锦年!”
余锦年闻声回头,见是季鸿,正蹙着眉伫立在门旁。
“你怎么来了,我正向道长借——”
“我们回去罢。”季鸿快步走进来,没等余锦年说完,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他往外面带,“灶上的水沸了,我不会。”
待送走了店中仅有的几名食客,两人将桌椅收拾好,余锦年搬出一块木板,要季鸿给他写上“暂停营业”几个大字,立在店外,又跟二娘说了一声,便虚掩上门板一起出去了。
走在出城的路上,季鸿看着少年挎着篮子,大摇大摆洋洋得意的样子,不禁暗中质问起自己,方才是怎么中了他的招,被一道剁椒鱼头给骗出城了的?
余锦年走着,抬头看了看太阳,他上一世听养父讲过老家里造房的一些琐事,听说会热闹得像过节一样,便十分想见识见识,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也一样热闹?眼下看日头约莫已到正午,便不禁加快了脚步。
今日出城的人好像格外多,各色车马人流都拥挤在西城门口,余锦年身材瘦长,三两下便窜了过去。季鸿看他像只灵活的小松鼠一般往前跑,只见一抹藤灰色的袖影自手边掠过,他下意识去抓,却扑了个空,一眨眼少年就没影了,只余周围一张张喧闹的陌生面孔。
这一瞬间,季鸿感觉到心底泛起一种淡淡的失落感。
他随着人流慢慢地挪动,刚出了城门口,远远就听见略带惊喜的一声:“季鸿!”
余锦年朝他使劲招手,将他从人堆里拽了出来,又似乎是怕再被挤分散,便径直拽着他往前走。季鸿跟着余锦年的脚步,越走越快,最后竟一路小跑起来,两旁枝叶稀疏的柳树在视野中迅速地后退,一转头,就能看见大片大片的农田。
好像很久没有这样跑过了,众人只道他身体弱,不能四处走动,于是长久以来,他都是静坐在书案前,一坐便是一整天,敞开窗看的是精致得一成不变的园景,关上门便只有案前永远开不出花儿来的垂盆兰。
尽管他喘得厉害,肺中因突然的跑动而疼痛,季鸿却觉得心中甚是舒畅,好像身体上覆着的那层厚厚的尘埃全都一扫而空。
如此跑到吴婶娘新宅前,这新宅位置很好,不远处就有附近沥河的分支流过,远远就见院子里头已经来了许多人,正热热闹闹地起哄。一个方脸的匠人正高坐在梁上,裸着一条肌肉攒生的结实臂膀,面前捧着一只大簸箩,扯着嗓子朝底下喊:“要富还是要贵啊?”
下头屋主人乐呵呵道:“都要!都要!”
旁边的吴婶娘也高兴得喜笑颜开,她这一回头,瞧见余锦年二人,忙招呼他俩进来:“正抛梁呢,快来快来!”
两人穿过层层叠叠的人,望见正中梁木垂下的一条红绸,很是喜庆。他们两走进去后,便先去与屋主人道喜,却没注意到原本闹哄哄的人们在他们背后窃窃私语起来,有人悄悄拉了吴婶娘,朝着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努努嘴,问:“来的这是什么大人物?”
吴婶娘想了想,以前在一碗面馆好像也没见过这人,于是笑笑说:“大概是帮厨罢。”
众人打眼望去,那男子身姿挺朗,姿容隽秀,虽面若含霜显得高冷了些,却真真是玉质金相,再看旁边那个个头稍矮的,则更亲和些,也是俊朗郎一个少年。若是连两个帮厨都是这般风度,那他们这家子请来的大厨得是个什么样了不得的人物啊!莫不是城里春风得意楼的大掌厨!
大家私底下本就在传,吴婶娘家男人能发财是因为请到了真财神爷镇宅,再看今日如此做派,更是对此事深信不疑,纷纷鼓起斗志,打算抛梁时要抢得更多喜果以沾沾财气。
此时梁上的匠人晃了晃怀里的簸箩,簸箩里头是些糖果子、喜花生、糍粑、馒头之类的,便是即将倾抛的喜果了,都是象征吉祥如意的东西,那匠人抓起一把往下抛来,笑容满面地喊着吉祥话:“来咯!先抛一个金银满箱!”
见旁边不管男女老幼都忙不迭去抢,余锦年也伸出手来,可没等果子掉他手里,就被别人给拦截了。
只听头上又喊:“再抛一个白米满仓!”
随着一声哄笑吵闹声过后,余锦年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心,咬了咬牙,就差一点就抢到了!
那上头的匠人也看到下面的余锦年了,他个子瘦小,被其他村夫农妇们挤得东摇西晃的,遂遥遥笑道:“小哥儿,别心急,还有呢!看着啊这回抛一个财源滚滚八方进宝!”
余锦年本来对争抢喜果的事没什么太大兴趣的,但是连抢了两回都没抢到东西,这就像是娃娃机里投了币,而娃娃却被挡板卡住了出不来,是一样的感觉。他自己憋闷着,却不知惹得乡亲们如此疯狂争抢喜果的罪魁祸首,正是自己身旁亭亭而立的季大公子。
季鸿低头看了身旁少年一眼,见他好像跟什么赌气似的微微捏着手指,这几日他见惯了少年的笑脸,此刻看到少年生气的模样竟也觉得挺有趣的。
这回余锦年还没伸手,身旁就有道身影往前站了半步,扬起了袖子。只见季鸿轻轻踮了下脚,就从半空中捞到了什么,他还没展开手掌,余锦年立刻眉开眼笑地扑上来,直问他抢到了什么。
季鸿被扑得向后一踉跄,甚是无奈地把手里东西伸出来——是一对染了红点的喜花生。
吴婶娘探头看了看:“花生好啊,长命富贵!”
突然,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两个七八岁的皮小子,正是七岁八岁狗也嫌的年纪,大笑大闹着一把从男人手里抢走了刚得来的战利品,抢就抢罢,还回过头来朝他俩扮鬼脸,好不嚣张!余锦年当即手快地捉住了跑得慢的那个,拎着小子的后衣领,脸上笑容都没散去,问道:“还跑不跑了,还抢不抢别人东西了,嗯?”
熊孩子两脚扑腾着,抬起眼想求助,却正对上季鸿淡淡的似乎要把人冻成冰柱的视线,顿时嗷嗷求饶:“不敢了不敢了!还给你嘛!”说着便挣脱开,将东西往余锦年手里塞去,撒腿就逃跑。
只可惜其中一颗已经被不小心捏碎了。
余锦年剥开另一颗,抬手往季鸿嘴里一塞:“给你,长命富贵呢!”说着嘴里嘟囔道,“本来咱俩一人一个的。”他也并不是真的信吃了这颗花生就真的能长命百岁,只是有点不高兴被熊孩子抢了东西这件事而已。
季鸿错愕地含着一颗花生,跟着余锦年后头走进了厨间所在的西屋。
灶里头已经燃上了火,旁边木盆里摆着清理好的整鸡与猪肉,余锦年蹲下来将鸡与肉提起来查看了一番,确认都是新宰杀的鲜物。刚才在院中他观察了一下,角落里有大概三四张叠起来的木桌,想应是晚上待匠用的,这每张桌上总得菜品齐整,有荤有素才行。
余锦年心中正盘算着要做些什么菜色,就见季鸿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他也没管,兀自拿刀来将鸡去除内脏,打算与他们做个一鸡三吃。
这些鸡都是自家散养的土鸡,肥嫩却不肥腻,肉质看来还不错。而所谓三吃,便是一只鸡做出三种吃法,至于是哪三种却没有固定的路数,则要看做菜的人的心情了。因为外头的都是些做惯了粗活的匠人,对食物的要求不比县城中人细致,更多是追求腹中的饱涨感,余锦年的想法是一半白斩一半红烧,而剩下鸡头鸡爪及大骨架则继续炖汤。
他先烧上水,水里投入几大段葱姜以去除鸡腥味,少量黄酒八角以提鲜,煮鸡最关键的是控制火候,使水热而不沸,这是为了使鸡肉鲜嫩有弹性,他这边刚将整鸡没入水中,季鸿便回来了,问他去做什么了也不说,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余锦年没问出来,便郁闷地指使他去洗菜,而自己则打了盆沁凉的井水,继续做鸡。
白斩鸡在南方菜系中属于浸鸡类,须得将鸡在热而未沸的水中浸煮片刻,再提出鸡来在冷水中冷却,最后再入热水中焖煮。以前余锦年总是嫌弃煮白斩鸡麻烦,但此刻他是为了生计而辛劳,反而觉得心里充实,更是愿意将自己最好的手艺呈现出来。
他把火停了,鸡则留在锅中焖上,便出去取季鸿洗好的菜。
这一看不要紧,季鸿两脚湿透地站在菜盆边上,一脸严肃地盯着手里的芹菜,然后面无表情地“咔嚓”一声,拦腰掰断了,之后随手将芹菜带叶儿的那半段扔在簸箩里,只拿剩下一小段芹菜梗去洗。
余锦年看了看脚边簸箩里,已经有许多死不瞑目的菜了,譬如扒得只剩下一丢丢黄嫩菜心的大白菜,揉搓得花头都掉了的椰菜花,坑坑洼洼的萝卜头
第132章 茉莉生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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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鸿看他跑进跑出像只小老鼠,一早上都没得闲;于是在柜台边将又一次跑出来上菜的少年拽住了,倒了杯温枣茶:“这会儿也没多少客了,累了就歇会。”
余锦年早就渴了,捧着茶碗咕咚咕咚一饮而尽,抹抹嘴,笑笑道:“不累。季鸿;你来后厨,给你吃好吃的!”
他说的好吃的,是上午忙里偷闲蒸的山药茯苓包子。
二两山药粉与二两茯苓粉;以井心水调成面糊;文火蒸一炷香;加入白糖与油脂搅拌均匀,晾凉作馅儿;之后发面做皮,包成包子,能够健脾胃。
季鸿刚随他走进厨房,手里就被塞了两个热乎乎的小包子,白白胖胖,小巧玲珑;松松软软咬上一口;甜味淡而不腻;配上少年亲手沏的龙眼茶,妙不可言。
余锦年一份份地用油纸将月团包装好,又洗菜切瓜做小菜,不时用手背揉揉眼睛。
“眼睛不舒服?”季鸿问。
“唔。”余锦年闭着一只眼,试图这样能舒服一点,“没事,有点酸胀,应该是昨晚没睡好。”
季鸿没回应,躬身舀了盆热水,将双手在水中泡了泡,取出擦干后,迅速绕到余锦年背后,捂住了他的双眼,以掌心轻轻地揉了揉:“这样会舒服一些。”
余锦年下意识地挣动了一下,被男人按住:“勿动。”
也许是这两个字斩钉截铁,很有威力,之后他就安静了,老老实实站着,享受季鸿的眼部按摩。
“少时见家中二哥常这样做,很是有用。”季鸿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余锦年是个好奇宝宝,大夏朝与他而言仿佛是一个巨大的迷库,等着他去探索发现,但这也仅限于衣食住行和风土人情,至于人家的是非,他向来没有挖掘探究的爱好。不过于余锦年而言,季鸿却是个例外,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带着一身的谜团。
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季鸿对二娘说的那番假话,若他真是被流寇洗劫,与家人失散,早该广布消息去四处寻亲了,而不是死乞白赖地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