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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仙师很满意这样的态度,识实务者为俊杰,那些死到临头还嘴硬的人,确是极为讨厌。他扭头冲丹丹吩咐道:“取法器,摆阴阳混元阵,取龙珠!”
“是,楼主。”丹丹应道,抬头望了清秋一眼,眨了眨眼睛。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眨眼的时候特别俏皮,惹人怜爱。
大凡男人见到这样的神情,总会心动不已。可是,清秋是个女人,两人之间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恋人,这种暗示似乎意味着什么,她暗暗奇怪。
李仙师站了起来,微笑道:“我去准备阵法,为了防止你乱走,不得已,得罪了。”说完,手往她身上拍了三下,立刻锁住了她的气血。
清秋感觉到身子一僵,居然动不了,她拼命想迈开腿,可是一点劲也用不上。原来,被封住了气穴。
李仙师转身爬上楼梯,走到二楼东边那个带锁的房间前,轻轻地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清秋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庄然曾告诫过:这间屋内放着很多杂物,离这房间远一点。看来,里面放的都是他摆阵的法器、宝贝。
她忽然有个邪恶的想法,如果有机会,把那个房间的东西全部砸光,或者,更狠一点,一把把整座楼烧光,那个一贯优雅的李仙师会不会气得暴跳如雷一想到他愤怒的样子,她就觉得十分有趣。
人活着应该学会苦中作乐。
死到临头,想点可笑的事,至少不会太紧张!
清秋嘴角挑起,忍不住笑了两声,可是看到李仙师抱着一把青铜长剑从房内走出来,另一只手上提着一个怪异的法器,上面雕着诡异的怪盖的头,龇牙咧嘴,寒光慑人,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这是传说中剥离灵魂的工具吗?
为什么拿一把剑,难道剥不下来还要用剑来削肉切骨?
人类对未知的东西,总是充满恐惧。
如果说刚进门的时候,她还不怎么害怕,至少还能笑出来,那么看到阴森森的法器之时,是真地害怕了,克制不住地打哆嗦。
“这是做什么?”她惴惴不安地问了句废话。
李仙师没有回答,不言而喻,这是取龙珠用的。他觉得自己没必要解释,或许,他现在已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到摆阵上,不想理会她问什么。
丹丹悄然走了回来,纤长的手上提着一个做工精致的竹篮,里面放了一大堆东西:香,黄纸,蜡烛她扬着眉头,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目不转睛地盯着李仙师,余光之中泛起一抹淡淡的怨气。
“阴阳混元阵倒底是什么?”清秋扭头大声地问她。
丹丹瞟了她一眼,冷冷地道:“哼,你问那么多做什么,按照楼主的吩咐做就是了。”
“这样等得心慌,动又不能动,你就跟我说说吧?”清秋对这阵法并不感兴趣,即便对方说了,她也未必听得懂,可是,等死确是一件无聊的事,不如找点事情做做,哪怕是说些废话也好。
“阴阳混元阵是一种最古老的阵法,源自盘古开天地之时,此阵能产生特殊气场,沟通阴阳两界,人站在阵法之中,完全摆脱肉体束缚,灵魂自由出入。你看,楼主手上的法器叫:乾坤鼎。震神定鬼,无往不利,用作阵眼,防止灵魂逃离出阵法,具有约束鬼魂的效果。对了,还有那把宝剑,此剑非凡物,名叫阿太剑。当年秦王用来定古墓风水,被楼主取得。此剑用人血淬练,煞气极重。可吞筮一切孤魂野鬼”丹丹说到这,眉头一暗,暗暗思忖:看来,他对龙珠是志在必得,唯恐出现意外,竟把这剑也拿了出来!
清秋听得是一头雾水,讷讷了半响,不知该再问啥。
此时,李仙师已经用剑在地上龙飞凤舞地画了圈,写着奇怪的字符,清秋低头看了半天,一个字也不认得。随后,他将乾坤鼎放在中间,从篮子里抽出符纸,左手拿笔沾朱砂,右手一气呵成画成符,潜心念咒,一张张贴在阵法的四个角上。
石桌之上,放着个四方四足深澄色香炉。丹丹见状,不慌不忙地从篮子里取出三柱香,点了起来。取出一净白瓷瓶,打开,将里面不知名的液体毕恭毕敬地洒在地上,无色无味,似乎是水。
“进去吧!”李师仙将清秋一拉,推了她的腰一把,便送进阵中,然后,平静地盘腿坐下,微闭双目,开始凝神念咒。
清秋浑身不能动,直直地瞪着他。
不消片刻,阵中涌上一片苍白色的迷烟,她的眼前顿时模糊了
第95章 凤凰山上的孤独少女1()
“阿娘——”一声嘶心裂肺地大喊,清秋赫然发现自己飘在空中,眼前出现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穿着粗布藏青衣,扎着两只麻花小辫子,她从床上猛地坐起来,苍白的脸上流露出惊恐之色,似乎刚才做了个非常可怕梦,精神恍惚着想起什么伤心的事,抱着头呜呜哭起来。
“真奇怪啊!”心中有个声音在那儿叹息。
清秋想开口说话,可是,嘴巴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一种思考的感觉,无法做任何事。她心中一凛,暗想:“难道我真的死了?”她清晰得记得刚才自己站在阴阳沌元阵中,被李仙师困住,想不到苍茫一片,睁开眼便飘到这了里。
“唉——”心中那个声音又长叹,“死便死了吧,一了百了。”
少女没有哭很久,渐渐地收住,眼神变得坚强。她用手背擦了擦眼角,从床上爬了下来。熟练地收拾了被子,将地扫干净了,跑出院子去挑水。
清秋感觉像吊在她身上似的,不管她走到哪,自己不由自主跟着。看着她在那边勤劳地干活,吃饭,睡觉
这种日子沉闷,乏味,比白开水还干净,清秋每天看着她一个人忙里忙外,做饭,种菜,挑水,采果子,劈柴,却没再见过其他人。不禁暗叹:“真是个孤独的孩子。”
这少女却似乎很享受生活,细嚼慢咽每一粒粮食,珍惜每一滴水,有时候还会跟草上的蜻蜓聊天,跟湖里的鱼儿一起玩水。
她虽然孤独,但不寂寞。
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清秋看得有些疲乏,厌倦。
有一天,变了。
那天她在地里挖土,想把玉米粒儿种下,就在她数着挖到第三十个坑的时候,忽然,竹林里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异响,似乎有什么东西撞到了竹子,鸟儿叽叽喳喳地地飞上天空。
少女停下手中的活,眯着眼睛,盯着不远处的林子。思忖良久,拿起了挖地的锄头,一步步朝林子里走去。
那竹子连绵几里,绿葱葱地一片,刚走进去,迎面袭来一股阴凉之气。清秋居然有种想逃的冲动,可是由不得自己,随着她飘了进去。
那是一片杂草堆,零星开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长了数丛鲜艳的菌菇。林子里的光线灰暗,但依稀能看见那角落里伏着一只野兽:野猪头黄牛身,皮毛粗实,尾巴跟鞭子是一样打着卷,四只蹄子深深地陷在松软的泥土里。在它的前掌之下,压着根通体幽亮的小蛇。雪白色的身子,样子精巧,但被踩着苦苦挣扎不开,软塌塌地伏在地上。
少女看在眼中,握紧了手中的锄头,忽地抡起,猛地朝那野兽头顶上敲了一下。她看上去身材纤瘦,但骨格坚硬,肌肉结实。长年的地里劳作,力气也远比看上去的大许多。
怪兽冷不防被敲了一闷棍,傻晕晕地松开了前蹄,“嗷——”地狂叫一声,回头望了少女一眼,细小的眼睛之中泛着凶狠的光芒。鲜血从它的脑门汩汩流下来,染红了尖牙,它原地打了个转,扭头朝林子深处飞奔而去。
“别跑!”少女举着锄头想追,可是地湿路滑根本赶不上,她扶着一根竹子站稳,惋惜地道,“多肥的一垛肉哇,足够吃一个冬天!唉,算了!”说着,转身回到田里,继续挖地,种玉米粒,第三十一个坑,第三十二个,第三十三就在她挖到第九十个坑,快要做完的时候,眼前出现一双精致的靴子,雪白色的底子,上面镶着金色的花纹。
“咦——”她诧异地盯着那双靴子,忍不住想伸手去摸,可是,犹豫了下,自言自语,“干活久了,难道眼花”
“呵呵”有个清亮的笑声传来。
那声音真是好听,可是,她更慌了,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张了嘴巴,惊奇地叹息:“看来,真是累了,连耳朵也出现幻觉了。我还是休息一下吧!”说着,站直了身子,伸了伸懒腰,余光瞥到眼前站着个白衣少年,吓得跳起来。
这少年面若冠玉,浓眉大眼,下巴尖削,嘴唇红得像樱桃那么好看,身上的衣服干净得像刚洗过,看不到一点点灰尘。
“你是谁?”少女的脸红得像秋天的柿子,搓了搓沾满泥巴的手,局促不安地问。自从父母死后,三年来,她离开村子住在这凤凰山腰,就没见过其他人。
少年咧嘴笑了,露出灿白的牙齿,温和地回答:“我叫阿俊。你呢?”
“我叫小北,武小北。”她连忙道。
阿俊,名如其人,果然长得俊秀。可是自己这个名字有点奇怪,至少看上去不像一个特别温柔可爱的名字。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阿俊奇怪地问。
“因为,因为”武小北吞吞吐吐,鼓足勇气说,“我娘身体不好,三十岁才生的我,当时,乐得找不到北,所以才叫我小北。”
“果然是个很有意义的名字!”阿俊笑着赞叹道,伸手去拿她手中的铲子,见她缩了回去,诚恳地央求,“可以让我试试吗?”
“不行,这会弄脏你的衣服”武小北认真地说,目光盯着那身雪白的衣服,将铲子放在背后,唯恐他来抢似的。
阿俊毫不介意地道:“这有什么关系?”
武小北依旧不让,往后退了几步。
“好吧!”阿俊弯身从地里抓了一把泥,擦在身上,笑嘻嘻地问,“这样够不够?要不,再来一点?”那白色的前襟上顿时脏了一片,像个丑陋的人脸,露出嘲笑的面孔。
武小北看得目瞪口呆,像怪物一样望着他,暗想: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啊!当她正在发愣的时候,阿俊去跑过来抢走了铲子,一丝不苟地挖起坑来,一个又一个,做得不亦乐乎。
“真有趣!难怪你不舍得让我玩。”他越挖越兴奋,很快将剩下的一行地给填上了种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意犹未尽,兴冲冲地跑过来问,“还有吗?”
武小北瞪着他,奇怪地问:“你倒底是从哪里来的?”
“你猜。”阿俊扬了扬眉头,抿着嘴唇。
“难道是山下的芙蓉村?”武小北皱起了眉头,不确定地问。
“对!哎呀,口渴死了,回去吧!”阿俊爽快地承认了。跑过去将铲子放在竹篮子里,转身拎起锄头,转身就往前面的院子走去。熟练得好像自己是这亩地的主人。
武小北慢吞吞地跟在他身边,心中充满疑惑,小时候母亲曾说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人长大了,需要有个男人好依靠。
如今莫名其妙跑过来一个男人,莫非是自己真的长大了?
田里到院子的路不过三五百米,这一路上,她放缓了脚步,浮想连翩,各种怪异的想法克制不住地涌上心头,渐渐地,脑子差点想疼了。
等到武小北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