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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痞子先生-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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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酒店的路上,她直靠在江应景的身上打盹。江应景其实也比她好不了多少,昨天他回去之后被林瑾瑜带着人给堵了,陪着一群大少狂欢到凌晨。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只是走地毯的时候,明明程小也是该挽着岳父大人的手走的,最后竟然换成了陆放。浪漫美好的婚礼上跑出了那么个大煞风景的人,江应景气得差点儿吐血。却又不得不笑着应付,暗地里早就咬碎了牙关。

    他气得不行,陆放却像是了了一桩心愿一般,一直微笑着,眼底中带了几分的释然。

    程小也这一天被折磨得很惨,脚上的鞋子磨脚,即便是大半个身子都在江应景的身上,脚也依旧疼得钻心。

    她昨晚没睡好,早上吃不下东西。这会儿浑身没有半点儿力气。偏偏江应景这厮平常积了不少的怨,直被人拦着敬酒。本是想去休息一下的,却不得不应付着。

    “嫂子,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怎么也得喝几杯啊。”以林瑾瑜为首的几人早就想看看程小也的酒量了,即便江应景的眼神跟刀似的,生生的能剐人。也仍然是嬉皮笑脸的往前凑。

    要是在平常,江应景一脚就将几人踹走了。偏偏今天有很多长辈在发作不得。

    婚礼上,这种事情程小也早就已经预料到。刚想伸手去端酒杯,胃里一阵恶心。也顾不得大家都看着,她捂住嘴匆匆的就要往洗手间冲去。

    她知道自己肯定是没吃东西胃不舒服,徐蕊和莫女士的脸上却露出了惊喜来。

    最后这酒当然是敬不成了,婚纱鞋子立即就换下。尽管她连连的强调自己是胃不舒服,敬完了酒,徐蕊和莫女士还是立即吩咐江应景送她去医院看看。由他们来招呼宾客。

    被半强迫着上了车,程小也无奈极了,道:“江应景,真不用去了。我真的只是没吃东西又没睡好胃不舒服。”

    江应景温柔的替她系上安全带,点点头,道:“就是不舒服才去检查呀,又没说只有怀孕才能检查。今晚他们肯定是会灌我酒的,咱们去检查正好不用回来了。”

    程小也知道这检查是避免不了的,也懒得再解释,懒洋洋的靠在车椅上休息。检查就检查,反正又不会少块肉。去检查总比留下来被灌酒好多了。

    程小也这次对自己倒是挺了解的,确实没有怀孕。刚才见江应景小心翼翼的,本以为他会失望的,没想到他看到结果时他却松了口气。

    他确实是想要宝宝,但是更舍不得现在甜蜜的二人世界。

    程小也本来就知道不是怀孕,也没有失望一说。两边的老人倒是有些失望,莫雪娟担心着上次小月子的事,让程小也这会儿顺便做个检查。

    这是她的意见,同时也是徐蕊的意见。程小也和江应景不着急,他们却盼孙子盼得紧。

    莫女士一向都是雷厉风行的,怕程小也敷衍他们,让徐蕊约了妇产科医生,直接让程小也过去检查。

    程小也知道要是不检查,耳朵肯定是不能安静了,只得无奈的去检查。

    这样检查那样检查的下来,拿到结果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他们的这个婚礼也太特别了一些,程小也累得没力气,上了车边快速的捻着江应景给买的糕点往嘴里送。

    江应景给她系好安全带,又让她喂了自己一块,准备发动车子离开。

    他们的车是停在侧门的,才刚发动车,程小也就见一人跌跌撞撞颇有些狼狈的从侧门跑出来。那人穿着白色的衬衫,一件深色的西装。那西装上看不出什么,衬衫上却是很大一滩鲜红的血液。

    程小也吓了一大跳,低呼道:“江应景,那是不是郑崇?”

    模糊的灯光下,那人的身影,侧脸都是熟悉的。不是许久未见的郑崇是谁?

    比起程小也的惊讶,江应景很是淡定,微微的皱了皱眉头。程小也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拧着一根棍子的女人又从侧门中追了出来。

    如果说郑崇让程小也惊讶,那拧着棍子的追出来的人更是让她惊呆了。那拧着棍子追郑崇的姑娘,竟然是杂志社中羞羞涩涩教教弱弱的小姑娘迟早早?!

    程小也怀疑自己的眼睛是花了!使劲的用力的揉着。再睁开眼的时候,两人虽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但身影却真真是熟悉的。

    她张大了嘴巴看向江应景,喃喃的道:“怎么办?”

    江应景比她淡定了很多,麻利的发动了车子,认认真真的道:“这边是医院,左边两百米处是派出所。有警察和医生,有我们什么事儿。”

    说完这话,他又伸手拧了拧程小也的脸,痞痞的笑着道:“我们现在的事儿,就是回家进行造人大计……”

    《上卷完》

第一章:我也不是什么人都倒贴() 
“迟早早,我告诉你,不是什么样的女人倒贴我都要!”

    冬日夜色寥寥,暗黄的路灯有几分凄清。S市附属医院东门僻静处,一男一女对峙着。

    男人的西装衬衫上满是血迹,一张俊美的脸上也沾染了点点鲜红,平常应该是风流俊朗的人物,此时却是狼狈到了极点。

    他一脸的怒气,声音中轻蔑至极。仿佛对面的女孩子是多么的不堪似的。

    “嗯,我也不是什么人都倒贴的。”比起男人的盛怒,被叫做迟早早的女孩子可谓是淡定至极。非但没有哭,脸上的表情也是平静到了极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张娃娃脸上还有几分认真。

    一个女孩子的脸皮竟然那么厚,郑崇完全没了法子。额头上青筋暴跳,想甩手就走,又有些不甘,咬牙切齿的瞪着对面的女孩子。

    他那目光寒冷,像是要将人给剥掉一层皮似的。迟早早却仿若不觉得,指了指他身上沾满血迹的衣服认真的道:“我建议你最好换身衣服,一会儿要是有什么麻烦可别怪我。”

    她这话无疑是火上浇油,郑崇想起自己被追着逃出来的狼狈样,脸色不由得又黑了几分。心里的火苗蹭蹭的直往上窜。

    他低头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一眼,牙关紧咬,这一身的血迹惹眼得很,好在这地方僻静,没有什么人。不然的话,他这一身早就被围观了。

    郑崇什么时候出过这样的糗,握紧了拳头,从牙关里吐出了几个字:“你他妈脑子有病!”

    “是啊,要是没病怎么会喜欢你呢。”迟早早附和的点点头,随即抬起了一张娃娃脸看着郑崇,淡淡的道:“我脑子有问题,那是我自己的事。多谢你带过来看脑科,不过这种事要是有下次,你身上的恐怕就不是血浆,而是你自己的血了。”

    她的语气依旧是淡淡的,没有威胁的味道。郑崇却一点儿也不怀疑这话的真实性。

    郑三少长那么大,敢威胁他的人都很少,何况还是个女人。他这辈子丢的脸,恐怕都没有迟早早今天让他丢的多。

    心里说不出的恼怒烦躁,又不愿再被这个女人纠缠下去,将脖子上沾了血液的领带扯下来扔到地上,冷冷的看着眼前娇小的女孩子,不耐的道:“和你有婚约的不是我,郑家不止我一个男人,还有郑大和郑二,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

    这绝对是一桩乌龙事件,当初迟家郑家的两位老太爷的关系好,膝下却又都是儿子,于是便给还没影的孙子孙女指了婚。

    郑老太爷的儿媳妇生了三个都是儿子,而迟家那边,迟老太爷的儿媳妇生了一个孙子之后就没有了动静。迟早早出生的时候,郑家老太爷已经去了,迟老太爷中了风,这口头的婚约就这样搁了下来。

    “因为他们都结婚了呀。”迟早早回答得理所当然,她的年纪比郑崇也要小上六岁,郑崇的那两位哥哥自然不可能等着她了。

    “结了婚不也可以离婚?”郑崇冷笑了一声,“以你的不要脸,让他们离婚这算是事吗?为什么就非要缠着我!”

    他的声音中带着鄙夷,目光犀利。郑崇是恼怒的,这又不是封建社会,随口的一句玩笑话,她竟然真的缠着他。连结婚了都还可以离,何况是口头的婚约,就以这为借口缠着他,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也许是被他眼中的鄙夷伤到,迟早早微微的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儿,才认认真真的道:“因为我喜欢你。”

    “可是我不喜欢你!”这句话,郑崇是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说出来的。跟这女人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说来说去就没说清过。

    说完之后,他看也懒得再看迟早早,怒气冲冲的拂袖而去。

    迟早早看着那怒气冲冲的身影,好一会儿才抬手轻轻的摸了摸冻得微红的鼻子。擦了鼻子之后伸手摸了摸只有几十块钱的衣兜,不由得暗暗的叹了口气。

    郑崇这一走,肯定是不会回来了。从这边到他住的地方,打车兜里的钱不够,坐公交车要转好几趟车。不过,以现在的情况来看,也只能是坐公交车了。

    其实,她是真心不想和郑崇起冲突。她现在寄宿在郑崇的公寓,吃住都是人家的,身上又只剩下借来的几十块钱,发工资的日期遥遥无期,怎么说怎么都不该得罪郑崇这大爷的。

    可是,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她不过就将郑老爷子给做信物的镯子戴在手上而已,郑崇就将她带来医院脑科,让医生检查她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从家里走的时候,他冷着一张脸只说让她和他出去。她根本就想不到他是带她来医院。她对医院历来都是反感的,郑崇又一脸鄙夷的让医生给她检查检查是不是脑子有病。

    上了一天的班又累又饿,她就算是想忍也忍不了,火苗蹭蹭的往上窜,当即就顺手抓了一包血浆往郑崇的生身上砸去,见门边不知道谁丢了一根棍子,捡起就直往他的身上揍。

    其实,又累又饿不是她发突然上火的理由,她……她不进医院已经很多年了。

    风有些大,虽然没有下雨也没有下雪,但却是干冷干冷的。迟早早走了几步,就在冰冷的石凳上坐了下来,呆呆的看着脚边暗淡的路灯下自己的影子。

    倒贴这种游戏,迟早会累。她不过就是想趁着自己还能任性的时候,任性个够。

    那么又一天,任他的身边如花美眷,她也能一笑而过。

    在冰冷的石凳上呆呆的坐了十几分钟,迟早早才站起来,边踢着脚下的石子儿,边往公交站台走去。

    如迟早早所预料的一样,郑崇真的没有再回来。她在公交车站站了十几分钟,才慢吞吞的上了车。她不过才来这边半个月而已,他也不担心她会走丢。

    脑子里闪过这个想法,她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自嘲的笑,担心走丢?他恐怕最希望的就是她走丢吧,哦不,最好是消失,永远消失不见。

第二章:欺人太甚() 
迟早早和郑崇并非是青梅竹马,相反,他们其实不过才认识两年零三个月。

    她第一次见他,是在兰榭,一大群人给嫂嫂的表妹齐蓁蓁庆生,他大概是无聊,也去了。

    一屋子的美女,他竟然没有搭讪,独自跑到长廊下倚在绿油油的葡萄架上抽烟。淡淡的月光下,他的身上带有几分清冷,却并不寂寥。

    她并不是花痴女孩,相反的,她很理智。超乎同龄女孩子的理智,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是,那一刻,看着那清冷的身影,心却突然微微的动了一下。

    他发觉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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