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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了,整整六年了,你终于有消息了。
书允接到电话,从报社跑了出来,远远的看到语嫣一脸怒容的站在大榕树下,一见他,便劈头盖脸的责备着:“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非要我自己从报纸上看到。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当菲菲告诉我时,我连报纸都不敢看了。我都以为??????”语嫣说到最后,更觉委屈,泪如雨下。
书允只是静静的让她发泄着,递给她一方手帕,并没有解释。自己的未婚妻为了别的男人,来对着自己大兴问罪之师,他心里并不好受。可是他一直知道,这个女孩的心里,是爱着那个人的。他也知道,自从晨曦走后,她是动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向全国各地撒下一张大网去寻找他。连他自己不也在努力的寻找那个躲起来疗伤的人嘛?
昨晚,他约她来双桥的时候,就是想告诉她,晨曦有消息了,如果你想去找他那就去吧!我们的婚礼,如果你想延后,我也会同意的。可是他并没有等到她来,天知道,他是怎么说服自己的,如果可以再自私点,不要让她知道吧,就让她做一个安静的新娘子吧。
随着手帕递过来的,是一张写着地址和乘车路线的纸条。语嫣愣住了,睁着一双泪眼,不解的看着他。厚厚的镜片后面,是一双备受煎熬的眼睛,温柔而怜惜的看着她:“去吧!去把他接回来。我会等你,做一个没有遗憾的新娘!”语嫣怔怔的捏着手帕和纸条,目送着书允黯然离去,那个落寞的背影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心。
第61章 负荆请罪()
是他第二次站在这片土地上,距离第一次的时间,已经六年了。这个城市在这六年里,已经从头至尾脱胎换骨般换了新颜。但是六年前的记忆对于他,依然历历在目。阳光那么好,心情却郁闷得使人透不过气来。
他手捧着一大束百合花拦了一辆的,“去南山公墓!”他简单的吩咐着司机,便低头看着手里的百合。去墓地,一般的的哥并不太愿意去,就怕晦气。但司机见此人并多话,又见他对着花专注着,就不忍拒绝。
“先生是外地人啊?哪里人啊?”的哥没话找话。
“嗯!”他只是冷冷淡淡的应着,并不打算与人交谈的样子。
“先生喜欢这里吗?我们这里可是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呢,你看神清水秀,民风淳朴!每年来度假旅游的旅客上百万。国际友人也占了很大的比例!”的哥喋喋不休的向着这位看似不是来旅游观光的异乡人推荐自己的家乡,“租一条小船,沿着漓江去看两岸的秀美风景,保管你大开眼界,下次还会再来??????”
“对不起!请将音乐打开吗?”异乡人受不了这种免费的广告,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以阻止那黄河泛滥的话语。的哥看出了此人不愿交谈,也看到了旅途的疲倦早已爬上了他的脸。而且此人的眼神透着忧郁和哀伤。想必是才从长途车上下来,而且是带着重重心事来墓地看望至亲的样子。于是乖乖的闭上了嘴,将一张老旧的cd推进,接着一阵阵欢快的音乐便充满了整个车厢。异乡人失神的望着窗外,不知有听没听。车子开出了市区,过了两道旱桥,到了郊区外,两旁的葱绿的树很密集,路却变的很难行,颠颠簸簸的,远处山峦连绵起伏,车子终于在一个山脚下停住了。
“先生,到了。我们的车不好上去,你沿着这条路往上走一段就到了。”
一条纽着羊肠般的小道,往山上延伸着。四处的树,孤单中透着阴森而凄凉。他付了车钱,捧着那束娇嫩欲滴、纯洁如她的百合慢慢的走上去。
那年的十月,刚刚考上司法警官学校的他,突然接到了令人无法接受的噩耗,来不及请假的他,一路急赶,在一个女孩的引领下,跌跌撞撞的跑来。那时这条路,安静得吓人,连鸟儿都不敢大声的啼鸣,好像为了怕扰到了亡灵的安宁。他的每一步都像是踩在炭火上,让他一直烫到心里去。六年了,当年那个莽撞的『毛』头小子已经长成了一个成熟稳重的小伙子。但是当年那种失去知己挚友的悲痛心情依旧。每踏一步,心里还是抽搐的生疼,是悲痛,是愧疚,也是一生无法弥补的缺憾。
一个小小的墓碑前,几束还很鲜艳的百合斜放着,她的笑脸,依如六年前一样灿烂,笑脸下面刻着:
杜雨之墓
他轻轻的将花摆放好,掏出手绢来轻轻拭去照片上并不存在的灰,照片里的人笑面如花,他心里的遗憾又多了一重,负疚感更深。他对着她,屈膝而跪,将头也低低的埋下去:“小雨点,我来负荆请罪了!”
少年的他,远在西双版纳的那个有着金三角之称的小城,和一个在d市的少女杜雨,成了用笔交谈的好友,就是那时很盛行的‘笔友’。一封从一个城市辗转都另一个城市,又几经周折才到他手里的信,对于寒窗苦读的他来说,带来的是一种怎样的惊喜和兴奋。两个苦读的学生,用笔诉说着彼此的喜怒哀乐,经营着一个属于少年人自己的世界。可以伟大,可以渺小,可以欢乐,可以哭泣。两人是怎样小心的呵护着这份纸上谈兵的友情,害怕这美好的感情会变质,他们甚至约定,上学期间暂时不交换照片,彼此保留一份神秘,留待见面的那天给彼此一个惊喜。那年,她十五岁,念初三;他十六岁,念高一。她后来去了外地念一所普通的中专,而他升了高二。通信一直不断。少年的纯真和美好,即使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因有着鸿雁的维系,成全了这份深厚的情谊。
虽然没见过面,他对她的了解却似乎超过了所有的人。
她喜欢的果汁是鲜椰汁,喜欢的甜品是杏仁蛋糕,喜欢紫『色』的泡桐花和纯白的百合花,喜欢的运动是打篮球,喜欢穿纯棉的碎花长裙;开心的时候哈哈笑,难过的时候会发脾气。她有一个很书生气的师傅,虽然她很烦他非要教她写文章,但是她很愿意花时间来忍受他的口若悬河;她还有几个貌美如花的愿意包容她的好姐妹;她一直喜欢着那个把她当成妹妹的帅气男生??????她的生活丰富多彩,连旁的人都忍不住陷进来分去一些。
他在分享着她的喜乐的同时,也在羡慕着她身边的那些一次又一次被提起的人。好多次,他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高考那年,因为繁重的习题,还有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压力,他想放松心情,便邀请她来一起过泼水节。那是他们傣族过的一个大节,相当于汉族的春节(当然,现在已经汉化,春节也是一个大节)。他多次向她描述他们是怎样的过泼水节的,那种你泼我我泼你的欢乐和喜庆,代表着对彼此的祝福。她心之神往,答应要来见识。泼水节前三天,他接到了电话,她要来了。他高兴极了,立即和家人商量该怎么招待这个远道而来的朋友。然而家人的态度却是坚决反对他去见那个女孩,因为高考在即,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分去他的心思。他心急如焚,却无论如何不能说服意志坚定态度强硬的家人。那些天,家人将他锁在房子里不给他出来,连电话也不能打。他眼睁睁的看着白天变黑夜,太阳换成漫天的辰星。桌上厚重的习题也无心去写。好多次,他听到客厅里那部电话一遍又一遍的响了又响,他知道那也许是那个千里来就他的女孩打来的,可是却只能闻之而不能接起,心里充满了对那个远道来的朋友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七天之后,他收到了一张本地生产的风景明信片,上题一首打油诗:
“三角城一游,风景果然好,居民亦良善,虽不虚此行,然终有一憾!”
他终于没能尽到地主之谊,让她抱憾而归了。
她走后再没有信来。他考上了大学,依然一封又一封的写信去给她,他知道她至少还有一年才离开学校,那他的信,她是会收到的。然而,他再也没有接到她的信,却接到了噩耗。他来了,而她已经被装在小小的盒子里,深埋在这个静悄悄的地方。命运怎么那么残酷呢?一次的错过居然就是永远。
如果他知道,错过了那次机会就会错过了终生,他一定不会失约,无论如何都要从家里跑出来见她一面,好好的带她去游览小城的风景,而不是让她独自一人在陌生的城市里会有‘终有一憾’的感觉出来。
小雨点,你知道我背负了多沉重的十字架吗?
你是否怨恨我给了你那‘一憾’?你连补偿的机会都不给我!
你在那里有没有朋友?会感到孤单吗?以后我每年都来看你好不好?我已经大学毕业了,现在在读博,攻读心理学。你呢?你好吗?
第62章 来自莫名熟悉的感觉()
唉!他深深的叹息着,只顾着和她说话,却没有发现有两个人的脚步,正慢慢的向这里走来。等到有人惊讶的轻呼一声:“啊?是谁?”他才发觉旁边站了两个青年男女。男人留着小平头,长相普通,撑着一把黑『色』的打伞,罩着身旁的女孩。女孩有着娇美的容貌,羊玉脂的肤『色』,粉嫩得吹弹可破,玉盘似的脸,仿佛经人雕刻而成了黑宝石的双眸,闪亮可比拟天上的辰星,挺直的鼻子恰到好处的,曾一分则高,减一分则矮;红樱唇带着微微的笑意;一条黑『色』连衣裙,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
一闪而过的念头,令他一愣,多么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来人是上官海和夏菲菲。今天是杜雨的忌日,他们约了语嫣和书允要一起来看杜雨的,但两人电话都打不通,只好自己来了。却见了这个不认识的男人。
夏菲菲也是微微的一愣,这个陌生的男子,她确认自己从没见过,却对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多么奇怪的感觉。
男子对他们点了点头,站开了点,好让他们放鲜花。他们拿了一篮子的百合,白的、粉的,颜『色』没有那么单调,而且包装也很漂亮。
“是杜雨的朋友吗?”菲菲犹豫的问道。
他只点着头,一副惜话如金的表情。
菲菲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用着不确定的口吻再次问道:“是――顾宇吗?”
不仅是他自己,连一旁的上官海都诧异极了,一齐不解的看着菲菲。
他也愣了一下,看着这个貌美如花的女子,突然醒悟过来般,问道:“是――夏菲菲吗?”
两个从未见过面的,也并不直接相识的人,居然在第一次见面就叫出了彼此的名字,令人感到震惊不已。其实两人不过是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杜雨。在杜雨的来信中,曾极致的讲诉着她和菲菲等人的友情,菲菲的容貌早已为顾宇所熟知。而对于这个相识三年的笔友,杜雨也是一遍又一遍的和菲菲等人讲,以至于人人都知道她有那么一个能谈心的异地朋友。
菲菲『露』出淡淡的笑意,主动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杜雨的同学夏菲菲!这是我朋友上官海!”顾宇伸手去握住那只修长而白皙的柔荑:“你好!我是杜雨的笔友顾宇!”又把手伸向上官海,礼貌而客套的寒暄着。
上官海看着两人熟悉的神情,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认识菲菲那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菲菲有那样的神情,那么温柔那么――亲近!
“你是怎么知道杜雨出事的?”菲菲很意外的问。
“是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