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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真是可爱,小胳膊小手都很可爱。
朱瞻基望着孙清扬在灯光映衬下略带透明的皮肤,像看小动物一般稀奇,脱口而出:“妹妹你长得真好看。”
他修长有力的手抓着孙清扬的手腕,像发高烧似的热度,烫得灼人。
孙清扬的脸瞬间真成了红苹果,火烧云似的脸滚烫,她用力缩回手,白了朱瞻基一眼,拧过身子,埋着头不看他。
朱瞻基自知方才有些失仪,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说:“这样用温水把墨渍擦掉,手就不会凉。你平日里,也不要用凉水,我听母妃说你们女孩身子娇贵,若是因大暑天贪凉吃冰,会肚子疼呢。”
他的眼睛落在孙清扬白玉似的小巧耳垂上,露出温情。
虽说十三岁多的朱瞻基,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不过因为太子妃怕他早晓情事,会伤了身子,并没有像其他世家子弟的母亲,早早就给儿子安排通房丫头,所以此时他对孙清扬的感情,清澈而透明,如同山泉一般没有杂质。
因为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又觉得不好意思,孙清扬也想岔开话题,却不想听见朱瞻基说出这么一句来,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朱哥哥从哪儿捡了一句半句就乱说一气。”
朱瞻基有些奇怪:“怎么,不是这样吗?”
有回看见玬桂和瑞香两个丫鬟抢冰镇西瓜吃,他明明听见母妃这么说的。
孙清扬正想和他说,突然想起杜若说女孩子们不能贪凉吃冰是指来葵水时,自己年纪尚小,还没有来葵水。而且,这个话题根本不适合和朱瞻基交流,平日两人再亲密,朱哥哥毕竟不是女孩子。
本来已经恢复正常的脸色,又再次变红了。
看见孙清扬突然又羞红的脸,朱瞻基更觉得奇怪,不知道自己哪儿说错了,但也知道不应再追问下去,就拿起孙清扬放在桌上的毛笔说:“我给妹妹写两个字。”
孙清扬忙说:“我给朱哥哥研墨,免得万一沾上墨渍,把你的衣袖污了。我练字时,都要另换衣服呢。”
看她穿着青烟色罩衫,撩起衣袖的样子,朱瞻基笑道:“难怪妹妹和平时穿的不同,原来这是你的‘练功服’啊!”
不理朱瞻基的调笑,孙清扬研了一大砚墨,得意地说:“你可得把这些墨全写完了,免得浪费了这么好的墨。”
孙清扬用的是上好徽墨,有色泽黑润、坚而有光、入纸不晕等特点,而且随着那墨一点点研开,墨香浅浅淡淡地飘散开来。
看见孙清扬边兑水,边研墨,手法熟练的样子,朱瞻基赞道:“看不出妹妹还研得一手好墨,想来平日里也是做熟的。”
“那当然,你以为我是四体不勤的娇小姐吗?大多时候,写字画画我都是自己研墨的,杜若她们在身边服侍,反倒不易心静。母亲说过,研墨的时候少量兑水,轻轻研,不能心急,够一次书写的量即可,过夜的宿墨容易变质,发臭,结了块,下回用不成还不好清洗砚台。”
看她得意的样子,朱瞻基看了看墨:“嗯,不错,你研出的这墨细腻均匀,想来应是好用的。不过研这么多,故意的吧?”
孙清扬瞪圆眼睛,一片纯真地说:“我平日写字,比这墨还要多些呢,难不成朱哥哥你真是只打算写两个字?”
朱瞻基的两个字本就是指一些的意思,知道孙清扬是故意这么说的,笑了笑,站在书案前凝神片刻,随即提起笔饱蘸浓墨,一挥而就。
“溪桥一树玉精神,香色中间集大成。”
宣纸上的字风雅有神,遒劲有力,望之有凌霜傲雪之态,开金断石之风。
字写完,墨用尽。
孙清扬还是第一次见朱瞻基写字,本来以为他年纪不过比自己大五岁,又要习文又要练武,又经常在宫中听皇上、太子与大臣们商讨政务国事,殚精竭虑少有空时,于书法恐难有深厚造诣。可今天看见朱瞻基写的这几个字,她知道自己想错了。
家里的几个哥哥,虽然也是自幼习字不辍,但这一看就能看出功底上的差距,纵是她见过几个当世大才子的字,也和世人一般道他们书法上乘,可就是那些人,和朱哥哥比起来,也还差了几分筋骨和气势。
天然的王者之气,挥斥八极。
孙清扬又是惊喜,又是赞叹。
她和朱瞻基相处越久,就越能发现他的优点,单这一手字,就绝非一般王孙贵胄凭家世能够获得的。
年纪轻轻,能够文成武就,虽然在学习的资源上,他比别人更得天独厚,可是在天时地利之外,他也必然付出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努力。
何况,他写“溪桥一树玉精神,香色中间集大成”,这是南宋诗人叶茵咏梅的诗句,也是为了劝慰自己不要为故去的人伤怀,要把这事当成考验,如同梅花,经冰雪之后更加傲然美丽。
心里除开油然而生的敬佩和欣赏,还有一份浓浓的感动。
因为有了欣赏,她今天看朱瞻基就特别顺眼,就连他只是穿着普通至极的玄裳都觉得好看。
尤其是他提笔写字时,低头之间虽看不见他的英俊面孔与锐利双眼,单单那一个低头的背影都觉得引人注目。
当然了,朱瞻基自小养成的王者之气,注定了他会令人注目,是那种千万人间,也能一眼看见他,强烈的、让人无法呼吸的注目。
“平日里人家夸朱哥哥文能匡扶社稷、武能安邦定国,我一直以为那是因为你是皇长孙,别人都奉承着说的话,原来竟是真的。朱哥哥你真是旷世奇才啊!”孙清扬忍不住脱口赞叹。
看到孙清扬眼神中流露出欣赏和崇拜,朱瞻基心中很受用,他缓缓地放下笔,收回手,看着孙清扬。
灯光映照下,孙清扬的好看有着让人惊心的瑰丽,此刻,她那双黑白分明,如长水秋波般的双眸,正含着笑,含着赞叹瞅着他。
朱瞻基扭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
如珠如璧,如玉生辉,活泼泼地鲜亮着。
朱瞻基不由得伸过手去,轻触孙清扬的脸颊,真软、真滑。
孙清扬闪身避开,警惕地看着他,刚才的欣赏和赞叹一扫而空,眉宇间甚至有些讥讽之意:“原以为朱哥哥字如其人,没想到竟是如此孟浪轻浮之人。”
朱瞻基把手中的蚊子递到她的眼皮底下,愕然道:“你说什么呀,有个蚊子在你脸上,我怕它吸你的血,所以捏了下来。”
看着他手上犹自挣扎的蚊子,孙清扬狐疑,但是,应该不会这么巧吧,他想摸自己的脸,正好就有只蚊子
只得讪讪地道歉:“我还以为、还以为错怪你了,朱哥哥。”
一脸懊恼、羞愧,她就不该误会朱哥哥的。
朱瞻基轻吁一口气,好险,幸好有只蚊子飞过,自己可以捏了来救急。
也难怪小清扬不高兴,自己小时候也最讨厌别人揪脸摸脸了。
至于她说孟浪、轻浮,嗯,肯定不是字面上的意思。
想了想,他又加了一句进屋就想说的话:“妹妹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现在是蚊子,等我长大了,那些人让你受的种种委屈,我都会帮你讨回来。”
第24章 抛书午梦长(1)()
对于动静皆宜的孙清扬,到了京师,就不能像在家中可以尽日疯跑,好在东宫太子府有座非常大的藏书楼——文澜阁,要不,她觉得自己真是会憋出病来。
也只有皇家,才能看见那么多古籍抄本。
这对于从小喜欢看书的孙清扬来说,自然是如获至宝。
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跑到文澜阁看书。
太子端重沉静,喜文厌武,文澜阁里连抄本都是一色工整的蝇头小楷,写在细薄光润的澄心堂纸上,字墨纸黄,轻脆精绝。
翻阅那些抄本,孙清扬总算明白北宋欧阳修先生所说的在澄心堂纸上不敢下笔的心情,那纸张明明坚洁如玉,却因为肤如卵膜,就是捧在手里,也觉得需要审慎相待。
更别说藏书楼里还有许多极珍贵难得的珍本孤本,这要不是来了京城,在东宫寄养,她哪有机会进楼中一览?
因为有好些书都不能借回去看,所以孙清扬日日流连忘返,从晨曦看到日暮,有时连午膳都要璇玑或杜若送到书楼里。
一日中午,明亮的阳光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炙热,连树叶都被晒得蔫了吧唧毫无生气地耷拉着,而文澜阁里,因为被屋檐、长窗和浓郁树荫挡住了一股股热浪,越发显得寂然幽静。
用过午膳,因为孙清扬看书时不喜人打扰,杜若就和守文澜阁的婆子一道在旁边的厢房里休息,寻摸着时辰差不多时再去提醒小姐小憩,避免她劳神过度。
朝南的窗下放着张巨大的紫檀木书桌,光线最适宜看书,吃饱喝足之后人容易困乏,看着看着,孙清扬就窝在书桌后那把宽大舒适的扶手椅上,睡着了。
迷糊中,感觉有人将衣服搭在了她的身上,想睁开眼,却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沉睡。
又睡了小半个时辰,才起身,发现自己身上盖的竟然是一件墨蓝色的男子外衣。
惊愕地看了看四周,发现在东边的紫檀木书架下,有个人正在从靠墙放着的豆青地青花铺白掸瓶里往外拿卷轴。
那里面的卷轴孙清扬看过,都是名家的字画,任何一幅都价值千金。
偷书贼?
孙清扬不假思索地抄起书桌上的砚台,朝那人的后脑就砸了过去。
“哎哟。”砚台掉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好几下,竟然没有摔坏。
真不愧是上好的端砚,不仅握之温软嫩秀,而且摔之质地刚柔。
没等孙清扬在心里多赞叹几声端砚的好处,那人已经转过身来,一脸愠容。
也难怪他恼怒,这幸亏是孙清扬人小力轻,要换个人这样砸过去,脑袋都得开花。
一看到那人的表情,孙清扬就知道砸错人了,这要是偷书贼,绝不会有那样的威仪。
虽然,他有点胖,走过来还有点踉跄,但行动间颇有儒雅之风。
胖?踉跄?儒雅?
想起平日听到的一些议论,孙清扬突然省悟到他是谁了,连忙从椅上溜下去,跪地施礼:“臣女孙清扬参见太子殿下。”
太子朱高炽摸摸自己的后脑勺,还有一点疼。
刚才进文澜阁看见这小姑娘窝在椅子上睡着了,担心她受凉,就将披的外衣搭在了她的身上,没想到她一起身,就给了自己一砚台。
身手怪灵活的,砸得还蛮准。
朱高炽拾起了地上的砚台:“起来吧。孤方才看你睡得连书都抛在了地上,想是倦得很,怎么这会儿砸起人来力气倒不小?”
孙清扬羞赧地站起身:“臣女以为,以为是偷书贼。管这书楼的婆子说,那瓶里的字画都是太子殿下的心爱之物所以情急之下,就砸了过去。殿下,您没有受伤吧?要不臣女唤人找了太医来看看?”
边说边往门口走,做出要去叫人的样子,其实是吓得想借机溜走。
那蹑手蹑脚的样子,看上去格外天真无邪。
朱高炽因为府里只有皇子,两个新得的郡主连路都不会走,对漂亮的小女娃比较稀罕,这也是赵瑶影和秦雪怡能够长留在太子府,当娇小姐一般养着的主要原因。
刚才进来时,朱高炽见有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