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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笔记-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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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有名。”

    冷月白了秦时一眼,幽幽的说道,她也不是第一天认识秦时了,对于秦时会说这种话也并不意外。

    可是她还是很想吐槽一番,因为秦时这个有名,还真是毁誉参半。

    喜欢他的人喜欢的不行,恨他的人恨得咬牙切齿。

    其实冷月是知道的,秦时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虽然有时会让人感觉不正经,但那其实只是他幽默的一面而已,而这个《跟着贝尔去冒险的》的户外真人秀节目,也是可以让观众们更加深入的去了解秦时的为人,对于秦时来说,是一个完美吸粉的机会。

    甚至比起苏又夏,这个节目对秦时的帮助度还要更大。因为苏又夏现在已经是华夏一线明星了,红的发紫这个词用来形容她似乎都有些还不够。

    而秦时现在虽然很出名,但是跟苏又夏比起来,还是要差上不少的,不过他也并不在意,因为他的目标就是要让苏又夏更火,而自己跟苏又夏一样火。

    “那这个邀约,你是接,还是不接?”

    冷月目光灼灼的看着秦时,一字一顿的说道,她在等秦时的一个回答。

    看着冷月这样一幅模样,秦时突然是想到了早上采访自己的那个女记者,她跟冷月此时的样子也是如出一辙,都是想要自己的一个回答。

    想到这里,秦时也是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过他很快便是回过神来了,并且是问道:“又夏她答应了吗?”

    “她说如果你答应的话,她就答应。”

    冷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像是很不情愿一样,因为秦时从她的眸子里看到了一丝嫉妒和羡慕。

    对的,没错,就是嫉妒和羡慕。

    至于冷月为什么会羡慕秦时,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她和苏又夏认识十多年了,可以说是情同姐妹,可是在她眼里秦时和苏又夏才认识多久,但是苏又夏却是把所有的一切都投注到了秦时的身上,甚至把自己的星途都是给赌上了。

    当初冷月是极力反对苏又夏跟秦时在一起的,觉得那样会毁了她的星途,现在正是她事业的上升期,不应该传出这种绯闻。

    可是苏又夏不顾她的反对,硬是赌上了一切,这也是让冷月为她捏了把汗,毕竟华夏的娱乐圈不比美国,明星一个不小心便是可能从此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从此星途尽毁,没了希望。

    不过所幸,苏又夏这一赌似乎赌对了。

    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冷月是这么觉得的。

    “那就接了这个邀请吧。”

    秦时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角,对着冷月说道。

    “合同的内容你不再看一看吗?”

    听到秦时答应参加这档节目,冷月心里也是舒了口气,不过作为一个专业的经纪人,她还是提醒秦时道。

    “有你冷月在,我还用担心江南电视台这个合同有什么问题吗?”

    秦时轻笑出声道,对于冷月,他心里还是一百个放心的。

    他把这件事交给冷月全权代理,毕竟她在这方面是专业的,有她出面,想必也会给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你倒还真的是把我当成你的经纪人了。”

    冷月白了秦时一眼,有些没好气的说道,要知道,她可是盛夏娱乐的在总经理,偌大一个公司,她也只负责苏又夏一个人的事情,可是没想到现在竟然还要负责秦时,这让她心里也是有那么一丢丢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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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

    秦时从盛夏娱乐里走出来,抬头看了一下湛蓝的天空,一轮金色的太阳悬挂在天上,带着朦胧的光晕,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带个人一种温暖的感觉,从街口又吹来一阵风,径直的扑面而来,清新舒畅。

    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个很宜人的天气。

    “可惜了,如果又夏今天没有节目要主持的话,就可以和她一起去西湖泛舟了。”

    秦时摇了摇头,心里头有些惋惜,今天这样一个好天气,他本来是想约苏又夏一起出去散步的,可是苏又夏今天有个节目要主持,香港那边来的刘天王上她的访谈节目,所以她也是抽不开身。

    难得有空闲的时间,秦时也是一个人在街上游荡,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这么在江南市漫无目的的走着。

    走着走着,鬼使神差的他倒是没想到自己会走进一家书店。

    作为一个曾经酷爱读书的少年,既然来了书店一趟,那也没有转头就走的说法。

    只见他走到一排书架面前,扫了离他最近书架上的一排书,一本封面素雅,仅仅只有着一朵丁香花的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淡黄色的书皮,近似昏黄,给人一种黄昏时刻的静谧安详之感。封面上除了书名之外,也就仅仅只有那一朵傲然的丁香花在绽放。

    丁香是秦时最喜欢的花,哪怕是在他昏迷的时候,苏又夏都是会每周来更换他病房里的花,所以水晶花瓶里的丁香永远都是鲜艳欲滴的。

    “《匆匆那年》,作者——相见。”

    秦时看着封面上的字,也是情不自禁的轻声说了出来。

    他手上握着这本书,心头突然是涌上了五味杂陈的情绪,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本书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或许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吧,从他第一天在钱江晚报总编徐博文的办公室看到那个笔名开始。

    再到后来自己的《诛仙》跟“相见”写的爱情故事被人一起提起。

    然后是自己鬼使神差的走进这家书店,第一眼便是看到的这本封面是丁香花的《匆匆那年》。

    想着想着,秦时握着这本书的力道都是不知不觉的加重了一些,他早就是想看看这本书了,可是因为电影的事情,他并没有立即去看这本书,只是没想到今天会和这本书相遇。

    最后,秦时付了钱,带着这本书离开了。

    他没有在书店里直接打开这本书翻阅。

    因为他的直觉告诉他,他应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读一读里面的故事。

第一百二十二章 往事如烟() 
秦时在很小的时候便是喜欢丁香花,也说不出什么缘由来。

    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因为喜欢丁香花这件事情,他妈妈蓝馨也是曾经一度觉得秦时有点不大正常,因为在常人看来,男孩子一般是不会喜欢丁香花这样一种花的。

    尤其是她作为一个中学老师,也不是没有见过那种在性别认知上存在障碍的学生,她当时都有些担心自己的儿子也是这样的人。不过有一次在帮秦时整理房间的时候不小心偷看了他的私密日记之后,她心里的顾虑便是被打消了。

    秦时在地球的时候,曾经听过一首叫丁香花的歌,那是他初到地球还有些不适应的时候,歌曲感人至深,让无数歌迷动容,当然,也让秦时动容。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当花儿枯萎的时候;

    当画面定格的时候;

    多么娇嫩的花;

    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飘啊摇啊的一生;

    多少美丽编织的梦啊

    就这样匆匆你走啦;

    留给我一生牵挂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院子里栽满丁香花;开满紫色美丽的鲜花;

    我在这里陪着她;一生一世保护她

    这是一首伤感类的歌曲,给人一种悲的感觉,听过这首歌的人都很容易情不自禁的代入到这首歌当中,被那种蕴藏在歌词和旋律中的伤感所感染。

    所以秦时觉得《匆匆那年》这本书以孤单的一支丁香花为封面,来的恰到好处。

    还未去读这本书,秦时便觉得里面的故事应该是悲情为基调的。

    但是看了前面几章的内容之后,秦时却是发现自己原先的判断出错了。

    从开头来看的话,这应该是一本青春文学的,讲的是高中时期校园爱情故事。

    在一个花季的年龄,我们是十八岁,心里的情愫缓缓的增长,这跟荷尔蒙的发酵无关。

    最初的爱情都是纯爱系列。

    就是那种亚当和夏娃光着身子在苹果树下面只吃苹果而不干活的那种爱情。

    秦时坐在别墅花园的秋千上面,和煦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那修长的手指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他已经是读了五十页。

    似乎从他打开这本书开始,就没有停下来过。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内容当中了。

    可是,这并不是说他被故事的精彩程度给彻彻底底的吸引了,当然,这本书也的确是很精彩,不失为一部很经典的青春文学读物。

    然而秦时之所以沉浸在这本书中的原因,却是因为他觉得这里面的故事他曾经看过。

    而且,这个看过是他亲眼看过并且经历过。

    “啪。”

    秦时合上了书,从秋千上站了起来,眸子里的神色有些复杂。

    “难道这书,真的是她写的吗?”

    秦时手里紧紧的抱着《匆匆那年》,目光望向了街道上的那一排梧桐,梧桐树的叶子有些泛黄了,在微风中摇曳。

    他想起里当初在徐博文办公室看到的那个似曾相识的的笔名,再和书里面的故事联系起来,他心里越发的相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认识的那个故人。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故事也是男人和女人的故事。

    故事讲的也是爱情。

    男人叫夏衍,是个高中生:女人叫乔然,也是个高中生。

    甚至对于这两个名字,秦时都曾经看过。

    因为夏衍这个名字,是秦时曾经写得一则短篇故事里面男主角的名字,而乔然则是女主角的名字。

    看到《匆匆那年》里面的主人公名字,秦时在那一刹那间便是愣住了。

    “一转眼,七年了。”

    “也不知道安静她过得怎么样了。”

    秦时长叹一声,他想起了一些往事,故此心里的情绪有些复杂。

    “不过,倒是没想到她现在成了一个作家,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身份。”

    她成了作家,秦时心里也是替她感到高兴,因为以前她就是很喜欢文字,他还记得她很喜欢民国时期的林徽因,那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只是他有些猜不透为什么她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在报纸上发表。

    以着《匆匆那年》如今的名气,身为这本书的作者,按理来说应该是名利双收的,随便办一场签售会不仅可以增加销量,还可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而且加入作协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她似乎并不想这么做,哪怕《匆匆那年》如今火遍了整个华夏,她也是保持着神秘,不曾出现在公众的面前。

    “看来还真的是缘分。”

    想着想着,秦时突然是笑出声来了,因为他事先真的没想到这本书会是她写的,而自己恰好也写了本《诛仙》在江南日报上连载,两人阴差阳错的倒是成了两家报社的竞争法宝,而且貌似两人还是对立的立场。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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