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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大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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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们。

其实,侯赢当然了解这些状况,他只是想试探信陵君的诚意到何种程度,所以他虽一面和朱亥讲话,一面则用眼角观察信陵君的反应与周围的气氛。

市场上走动的人,都对侯赢的无礼和不知轻重的行为大为惊讶,连信陵君的随从们也露出了不耐,交头接耳地小声评论着侯赢和朱亥。只有在车上独坐的信陵君始终和颜悦色,安然自若,手执马鞭,微笑着注视着现场。

这时候,侯赢才转过身来,对信陵君说:

“这位就是我做屠夫的朋友朱亥!”

侯赢的介绍态度,其实是相当没有礼貌的,但信陵君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走下车来,郑重地向朱亥施礼,并邀请他共同赴宴。

只见朱亥既不答应,也不推辞,只是将头别过去,相应不理。

于是侯赢辞别朱亥,和信陵君上车直往府邸参加宴会。但当信陵君向全场宾客引荐侯赢时,大家都吓呆了,想不到今日的主客,竟是位卑贱的老守门员。信陵君更邀请在场宾客,共同举杯向侯赢祝福,使这老隐士够足了面子。

宴会完后,侯赢向信陵君表示:

“公子,今天的盛情,我已立刻给了足够的回报了。我侯赢不过是个卑贱的守门人,公子竟驾车迎我于众人广场中,这种作为其实已经太过分了。

“但是为了成就公子的盛名,我故意转到市场去和朱亥闲聊,让公子委屈等候,公子不以为忤,反而更为恭敬。市场上的人们看到这种情形,一定会更加赞扬公子的礼贤下士,对我这个老头反会痛加责难,所以公子的盛情,侯赢已立刻加以回报了。”

侯赢的确豁达又有智慧,这件事使信陵君的盛名更为广播。后来信陵君率军救赵,碰到了生死的难题,侯赢和朱亥均舍命以报,使重重危机巧妙地化解了。(有关这段故事,在拙著《战国寡头竞争》中有详细描述,在此不赘。)

刘邦最喜欢的便是信陵君的这种侠义精神,和令人激赏的领袖魅力。相信暗中他也一定常自比为信陵君,而把一些朋友比作侯赢与朱亥,自我陶醉一番了。

即使日后成为汉王朝皇帝,每次到大梁,刘邦都不忘去信陵君墓前吊祭,后来还特别设有三位守坟员,世世代代奉祀不绝。

模仿信陵君的作为、思考和风范,相信也是刘邦日后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久,在萧何的推荐和安排下,刘邦终于有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出任沛县所辖泗水亭的亭长,这时候的刘邦大约已是35岁左右的壮年人了。

【陈文德说评】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章》:“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風翏)(力一幺)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古兵书“六韬”中记载,周文王问姜太公道:“治理国家的条件以人才最重要,相信每位做君王的一定都努力在寻找人才,但终究还是没有把国家治好,是找不到人才,'奇‘书‘网‘整。理。'提。供'还是有了人才也没有用呢?”

姜太公答道:“这是因为没有找到真正人才的缘故啊?真正的人才,通常能做事而不好虚名,也不会结党成派,所以知名度不高,容易被一般人所疏忽。做君王的除非特别的仔细,否则很难发现真正人才,那些互相标榜吹捧的,反而较常受到重视。国家治不好,就是由于用到的大部分都是假的人才啊!”

的确,世俗称赞的,通常是没有好人才的。老子认为反者道之动,那些能勇敢标新立异,不拘于世俗礼节者,往往更值得用心去观察,以辨认出其真正的价值。

特别是领导人才,必须有开创时局的眼光及勇气,只有不限于常识思考者,才有突破的可能。

战国时代的领袖,大多豪迈勇猛,但日本甲州无敌军团创建者,有经营之神尊称的武田信玄,思虑周密,审慎严谨,年轻时曾被误为胆小鬼。统一日本战国群雄的一代豪杰织田信长,年轻时勇于突破,不修边幅,行为乖张,时人称之为“大呆瓜”。建立两百年幕府和平盛名的德川家康,个性内敛,宽容而坚忍,年轻时也常被讥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则很难被辨识出来是英雄的。

数千年来,不少史学家及小说家,都以刘邦早年的浪荡成性,从心底里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刘邦的真正“才气”。他们对于日后楚汉相争时的表现之评价,也大多较倾向项羽,认为刘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运气太好罢了。

其实刘邦最伟大的,在于他的可塑性,环境让他幸运地脱离了传统农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态,使他更有机会去突破,以适应乱世的变局,这种人弹性大,机会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认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气及心志,别人处处计较,而我事事糊涂,别人争先恐后,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样,兼容又宁静,好像微风一般,轻轻的但不停止。众人都急于表现,急于成功,只有我顽固而愚蠢,因为这种与众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养生之“道”。

刘邦似乎是天生的领袖人才,没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没有生活压力,三十多岁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业,不受世俗“功利主义”所限,刘邦的个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于此。

但刘邦绝不是没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讲义气,重感情,不会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现。有福大家享,有难自已扛,相信别人,事事宽容,这种人在变化多端的乱世,的确是最容易脱颖而出的领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于小时候,长得好看,又有天生72个黑子的“异相”,从小“知名度”就够高,但却能不骄纵懦弱,反而成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刘邦确实是够幸运的。

刘邦大传……第二章 崭露共角

第二章 崭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角头亭长,脚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单位。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

“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

亭长就是类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职位。

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不小。亭便是一个官衙,亭长也是有办公室的,在专制社会,算是相当威风的职务。

亭长的任务主要是接待官员,同时也须巡查游民、缉捕盗贼,以维持治安。接待官员,对刘邦而言是件苦差事,还好亭的单位实在太小,会来的长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缉盗官员。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较豪迈,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称兄道弟了。

后面这件工作,刘邦倒相当胜任。由于平民时代便结交不少角头兄弟,黑社会那一套对他并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参治理市诬蔑廛态度的影响,刘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内,泗水亭虽难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过大纰漏。

亭里面,除了亭长刘邦外,还有数十名的“亭父”及“求盗”,但他们都是役夫,属平民身分,如同现代的“义警”。只有刘邦属“吏”职,对一向喜欢夸张的他,自然要设法好好表现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制作了一顶“冠”。“冠”在当时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发,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战国时代,有不少“吏”职是由士人担任的,所以原则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于是刘邦决定以竹皮来制作类似楚国贵族戴的长冠,并特派亭内的“求盗”远赴作冠手艺一流的薛县去订做。

这顶“亭长冠”,使刘邦俨如高官般地威仪,不认识的人,很难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长而已。

据说这顶冠,刘邦非常喜欢,一生都戴着,即使日后成了大汉王朝的创业皇帝,在平常休闲时候仍戴着这种“冠”,因而时人称之为“刘氏冠”。

不过是一顶冠就这样坚持,可见刘邦的个性并不轻浮,虽然偶尔有些浪荡,但其实是相当有主见且执着的。

由于“官场”中的朋友本来便不少,如今当上亭长,更可借此大展人脉关系。《史记》上记载他“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可见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骂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对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轻时便不用工作且到处游荡的刘邦,自然养成喜欢到酒楼等声色场所的习惯。

如今当上亭长,黑白两道的兄弟多了,更需要交际应酬,因此他常呼朋引友地到沛城的酒楼去喝酒。他最喜欢去的是王婆婆和武大嫂的小酒铺子,由于手头钱不多,个性又慷慨,因此常常需要赊账。不过,这两个酒铺主人却非常欢迎他,即使酒钱永远欠着也无所谓。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事?据《史记》上记载,刘邦酒量不大,酒品也不错,很容易醉,醉了便睡在酒铺里。两位老板常在此时看到他身上附有龙的影子,深奇之,因而给予优待。这当然是后人制造的神话了。

由于刘邦魁力强、人缘好,喜欢接近他、和他结交的朋友,往往会跑到酒楼来喝酒,而好热闹的刘邦,自然也会尽力和这些人亲切的招呼一番。如此一来,喜欢到这两个酒铺的人愈来愈多,刘邦俨然成为酒铺的“义务交际男”,难怪两位主人特别欢迎他了。

加上刘邦酒品好,醉了便睡在酒铺里,等他醒来的朋友只好继续喝,消费额提高不少,两位老板自然要呵呵大笑了。

其实刘邦也是很慷慨的,酒钱签账时,小费常给好几倍,虚账一大堆。两位老板由他身上得到不少好处,总觉得良心过不去,到了年底便自动毁掉账单以讨好刘邦,希望刘邦继续捧场。

当然有身为亭长的刘邦在,一般黑道分子也不敢到此闹事,刘邦也算是客人兼保镳了。

不过,刘邦倒相当忠实,数年如一日,就只在这两家酒铺“混”,即使其他酒馆有意“挖角”,刘邦也不为所动,捧场如故。难怪王婆婆及武大嫂对他印象特别好,就算喝一辈子也不要钱。

见王风范,大丈夫当如此也

虽然行为放浪不羁,但刘邦和陈胜一样,从年轻时代便有大志。

陈胜的志气,多少是为脱离生活困境的奋斗,但刘邦则属天生的气量。

以信陵君为榜样,便可看出刘邦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当上亭长后,他经常因公干到咸阳,总趁机多留两天,到处闹晃,领受一下大政治环境下的气氛,也增广自己的见识。

有一次,正好碰到秦始皇从咸阳出发的巡幸队伍,真是雄伟壮观,数万人为一人造势,让刘邦感动万分,不禁脱口而出:“大丈夫当如此也!”

或许是这次的机缘,加上这几年当“官”的经验,让刘邦开始有了窥伺天下的野心。

野心和见识,更增加了刘邦天生领袖的魁力,总让他的朋友在不知不觉中对他更为尊敬。

不过回到沛县后,刘邦又一副嬉笑辱骂的模样了。在某次恶作剧中,他和夏侯婴间便惹出了一件大麻烦。

这时候的夏候婴已升为试补县吏,某日两人拿比剑当游戏,一不小心,刘邦居然把夏侯婴砍伤了。此事正好被其他县吏看到,便密告刘邦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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