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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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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轮休,沈固一出警局大门,就被所里的电话call回去了,原来是一伙社会青年斗殴,还伤了几个。等他忙完了出来,天色早黑了,雨也不知道什么下起来的,居然还不小。沈固打了个车回家,刚刚走上四楼,就听见五楼有细微的呼吸声,他一步步走上去,只见自己家门口窝着黑黝黝一团,像是个人。沈固把手伸进裤兜,握住了随身的伸缩棍,一只手按开了楼道灯,立刻怔了:“钟医生?”

  第三十九章:秘密

  钟乐岑背靠着503的防盗门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湿的,头发也紧贴着脸,衬得脸色比纸还白,显得颊上的一块青紫特别扎眼。沈固一步过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我,我能在你这里借住一天吗?”

  沈固皱起眉,打开门把人扶了进去。钟乐岑身上冰凉,也不知道在楼道里吹了多久的风,说话的时候牙关止不住地打战。沈固顾不上多问,先打开热水器:“洗个澡去!我给你找衣服。”

  钟乐岑听话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发现他的浅色牛仔裤后面有块污迹,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血。

  “站住,你裤子上怎么回事?”

  钟乐岑惊慌地转过身,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头皱得更紧。刚才他就觉得钟乐岑走路的姿势奇怪,还以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现在看来,他两条腿似乎不敢并拢,张着腿在走路,联系到他裤子上的污迹,沈固脸色一沉:“怎么回事?”

  钟乐岑喃喃道:“没,没怎么,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经发现,钟乐岑一说谎就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现在他的头又埋下去了,这说的要是真话,他沈固两字倒过来写。

  “你是自己说,还是让我扒下你裤子看?”

  钟乐岑惊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裤腰。他不抓还好,这一抓,衣服翻了起来,沈固发现他的衣服上有撕开的裂口,腰带也断了:“有人抢劫?”

  钟乐岑摇头。沈固眼睛一眯,一针见血:“是苏完?”

  钟乐岑深深低下了头,默认了。沈固一拳捣在墙上:“你还是男人吗!那苏完怎么了?你欠他什么了?他怎么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钟乐岑靠在墙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脸。沈固一把将他提起来:“说话!用不用我脱了你裤子验伤?还是你怕丢脸不敢去告他强奸!”

  钟乐岑身体止不住地打着颤,沈固暴怒:“你说话!”

  钟乐岑张了张嘴,咳嗽起来。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进浴室:“先洗澡。”

  浴室里没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进来让钟乐岑坐着。看钟乐岑那模样,他真怀疑会不会洗到一半晕倒。虚掩上浴室的门,他一边去切姜烧开水一边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姜汤烧上,再去药箱里翻。沈芝云不在这房子里住,他自己也回来没多久,药箱里也就是几片感冒药什么的。想了想,沈固对着浴室里喊了一声:“我到楼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点,别摔了。衣服放在门口了。”等浴室里传来小声的回答,他连伞也没拿就冲下楼去,到小区旁边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再几步冲回来,正赶上钟乐岑穿上衣服,从浴室里慢慢蹭出来。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钟乐岑高半头还多,衬衣和毛衣穿在钟乐岑身上又宽又大,裤子更不用说了,像是把人装进了麻袋。不过这时候沈固并没玩笑的兴趣,钟乐岑洗过了澡,脸上总算泛起点红色,神情却还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牵到沙发上坐下,把姜汤先塞给他:“喝了。”

  钟乐岑小口小口喝了。姜汤很烫,终于又在脸上烫出点红润来。沈固把他头发用吹风机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药再塞到手里:“吃了。”

  钟乐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霉素?”不过还是吃了。

  沈固再把药膏也塞过去:“能自己上药么?”

  钟乐岑表情茫然:“金霉素软膏?”他愣了一会,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几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夺过来,气结:“往哪抹!”

  钟乐岑愣愣地问:“不往这里,往哪里抹?”

  沈固差点被他噎死。或者真是离了部队就退化了?从前他在狙击组以冷静镇定着称,为什么现在屡屡被气得三尸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里屋去上药。”

  钟乐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无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举动,然后决定单刀直入:“你后面,不用上药么?”

  钟乐岑怔了一下,脸上腾地红透了:“你——上、上什么药?”

  沈固皱眉,拎起他的湿裤子,把后面的血迹指给他看。钟乐岑的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闷闷地说:“不是我的血。”

  沈固扬眉:“那是谁的?”

  “苏完的。”钟乐岑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他想……来着,我急了,拿酒瓶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怎么走得那么别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点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干脆地称赞一句,把药膏扔了,“没吃饭吧?我去弄点东西吃。”

  钟乐岑摇摇头,把身体蜷起来:“不饿。”

  “什么就不饿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来,“晚饭吃了?午饭吃了?”

  钟乐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来了。”

  沈固看他一会,在他旁边坐下:“到底怎么回事?”

  钟乐岑脸上的红润又渐渐褪了下去,把脸埋在被子里:“我没想到,苏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没想到,他以为我们这些人,是个男人就能上……”

  沈固简短地说:“他混蛋!但是你为什么总是纵着他?到底你欠他什么?”

  钟乐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划着被面,终于轻轻地说:“我欠他一条命。”

  “我和苏完住在一条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只相差五分钟而已。我的命相不好,虽然有天生的阴阳眼,但寿命只到三十岁,而且一生坎坷还刑克父母……而苏完虽然只晚出生五分钟,却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寿。我父亲,就请人为我和苏完换了命。苏完他,小时候很聪明,在绘画上很有天赋,可是自从换命之后,先是他父亲酗酒,冬天夜里冻死在路边,然后他的母亲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对他不好,连大学也不肯供他上……苏完上了技校,毕业之后也找了好几份工作,总是没人赏识他,所以……”

  “所以他丢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烦?”沈固尖锐地问,“钟乐岑,你不觉得你很像旧社会的小媳妇,天天就是忍气吞声?他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真的没人赏识,还是因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几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为有你养着他吗?他喝酒的钱哪来的?你给的吧?你这么纵容他,他不变成这样才怪!”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不是我们换了命,他,他不会这样……”

  沈固托着额头想了想:“你家在哪里?”

  “终南山……”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滨海来了?”

  钟乐岑又低下了头:“爸妈死后,叔叔发现我是……把我赶出来了。”

  “你不是跟他换了命吗?怎么父母还会……”

  钟乐岑苦笑:“妈妈就是因为我死的,那之后爸爸才下决心给我换命。但是换命对他的消耗太大,所以没几年也就……”

  “那你觉得你过得顺吗?”

  钟乐岑迟疑着:“还,还可以吧……”

  沈固挑眉:“还可以?”

  钟乐岑终于低下头,低声说:“开始的时候也很难,什么活都干过,好容易最后一年毕了业,因为我是——在学校里闹开了,工作也很难找。走了不少地方,最后到了滨海。不过我觉得我运气不错,遇到的人都很好的,诊所那个地方收钱也不多,房东老太太还给我介绍客户,住的地方房东虽然苛刻点,但有时候房租凑不齐,也会宽我几天……挺好的。”

  沈固听着他轻声的叙述,心似乎也柔软起来:“可是苏完不这么觉得吧?如果让他来过你的日子,他过得下去吗?”

  钟乐岑不解地看着他。沈固继续教育:“如果你们不换命,让他被家里赶出来,自己打工交学费,到处找工作,还要养一个酒鬼,他过得下去吗?”他肯定苏完过不下去,那小子可能是个穷命,却偏偏被养成了少爷脾气,半点委屈都受不了。

  钟乐岑思索着,渐渐露出点了然的神情,沈固微微一笑,摸摸他半干的头发:“所以你看,你觉得换了命他吃了亏,其实你也不见得就多么顺遂,他觉得他倒霉都是因为换命,可是要让他来过你的日子,我看他那脾气根本不行。所以什么命啊运的都只是个人心中想,关键还看你——用什么态度来对待生活。”最后这句话说得他自己都有点牙酸。

  钟乐岑眼睛稍微亮了亮:“你是说——”

  沈固干脆利落地总结自己的发言:“我说你不欠他什么。换命这事,你父亲不会是偷偷摸摸进行的吧?苏家不同意,他怎么换?”

  “我爸给了苏家一笔钱。当时他父母都下岗了,家里生活很困难……”

  “那么苏完首先应该怪他的父母,和你有什么关系?而且他现在这样就有用了?总共只有三十年,还不好好过,天天浪费生命。照他这样,那些得了绝症的病人就该自杀算了,反正都是要死的。他不能改命,可是至少能把这三十年过好。”

  钟乐岑不说话了。沈固看看他:“你也有错。你对他的方法就不对。你要想帮他,应该让他振作精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养着他,由着他的性子来。”

  钟乐岑头垂得更低:“可是,他只有三十岁的寿命,我……”

  沈固沉默了。不管再怎么说,一条生命只有三十年的时间是件悲哀的事,不是当事人,是很难体会其中滋味的。

  “算了,别再想了,我先去弄点饭咱们吃。你这湿淋淋的在楼道里吹风,小心晚上发烧。”

  钟乐岑挣开被子:“我帮你。”

  冰箱里有肉和青菜,还有挂面。沈固会做饭,就是说,能把东西弄到可以入口,但是复杂的菜式他就不会了,因此下面条最省事。这事他做得熟极而流:切肉,爆锅,倒水,下面,打个蛋花,再扔点青菜进去。钟乐岑基本上就是在旁边站着看。沈固指挥他:“到椅子上坐着去。”

  钟乐岑退到椅子上坐下,托着下巴看沈固忙活,觉得这厨房里暖洋洋的。沈固的刀工很好,当当当的声音几乎连成一线,切出来的肉丝又细又匀,钟乐岑想到他在寂莲飞刀的架式,忍不住问:“警察也练刀吗?”

  沈固一笑:“警察不知道,不过特种兵是要会用刀的。”

  钟乐岑眼睛睁得又快把眼珠子掉出来了:“你是特种兵?”

  沈固觉得他脸上那种崇拜的表情很能满足虚荣心。眼镜拿掉之后,再看这人还真是眉目如画,尤其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好像玻璃盘子里放两滴黑水银,带着点孩子气的干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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