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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兴来无远近,欲去惜芳菲。”张昭华道:“捧起金陵的一抔水,能照见六朝的月亮;摘下金陵的一朵花,能看到秦淮河上十八家玉楼殿影。这样的地方,谁舍得离去呢?”
第121章 竞逐()
“虽然有彩舟云淡,翠峰如簇。”高炽若有所思道:“但是也有繁华竞逐,悲恨相续。”
“任何人来了这里,”张昭华道:“无论是遍干诸侯的剑客,历抵卿相的英雄,心雄万夫的王者,到了金陵,都化作了一汪水,揉碎在了秦淮的岸边。”
去春和宫的路程很短,闲谈片刻也就到了。
他们拜诣东宫,太孙和太孙妃马氏一同出来迎接,大家都是一团和气。
“臣弟高炽,”高炽和张昭华下拜道:“携新妇张氏拜见太孙殿下。”
太孙比高炽大两岁,况且他的父亲懿文太子又是燕王的兄长,所以高炽称朱允炆为兄,但是他们这一辈里朱允炆却不是年龄最大的,晋王世子朱济熺是洪武八年出身的,洪武二十四年就娶了世子妃,如今嫡长子已经一岁半了。
按礼制,高炽和张昭华要行四拜礼。东宫坐受,东宫妃立受二拜,答二拜。
但是马氏没有站起来答拜。
之前晋王世子大婚的时候,太孙还没有娶妃。如今燕王世子是他们这一辈里除了晋王世子和太孙之外的第三个结婚的人,此时马氏已经入主东宫,她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礼仪。见了自己也许是两方俱都心知肚明的私怨,不答拜——但是之后还有周王世子妃呢,她也能不答拜吗?
张昭华发现马氏身边的女官并没有出声纠正,没有一个人觉得马氏不应该不拜。
张昭华心里有了猜测。
“王弟从何来?”太孙和蔼地问话了。
“臣弟从谨身殿朝见完毕,”高炽恭敬地回答:“就过来拜见殿下,叙亲亲之谊。”
趁这个空隙,张昭华就好好打量了太孙的容貌。可以这么说,是个斯文弱质的人,身子骨看上去也不是很强壮,就好像承受不住衣服的重量一样,无端端让张昭华想起两个根本不相干的词来。
一个是“吴带当风”,这个词本来是形容古代人物画中衣服褶纹的词汇,说是所画衣带如被风吹拂而有迎风飘曳之状。这个词放在朱允炆身上,张昭华觉得他穿着的这身常服,衣袖、袍角真的是很宽松的感觉,也许吹灭蜡烛的那一点风,都可以带动他的衣襟吧。
另一个词叫“曹衣出水”,这也是指古代人物画中衣服褶纹的,但是意思恰好和“吴带当风”相反,用这种画法画出来的人物似衣披薄纱,有如刚从水中捞出一样,所以衣服多是紧束在身上,就好像高炽那一身礼服,怎么看都是贴肉穿。
这亲亲的堂兄弟俩,体型上的差距可真有点大。
太孙和朱高炽说话,马氏就拉着张昭华亲亲热热地也说作一团。她问道:“新嫁妇,滋味如何?”
张昭华就什么也不说,只管低下头去做羞赧状。
太孙转过来,看她们这般,似是才想起她们是一起阅选过,同住了大半年的,便高兴道:“你们是姐妹变作了妯娌,如今更有好多话说了!”
“要我说,弟妇柳絮才高,乃是不栉的进士,比我强了何止百倍?”马氏掩着嘴巴笑道:“昔日在馆中待选之时,篇篇题文,都拔得头筹,又旁征博引四书五经,笔下生花,哪篇大作,不是被女官嬷嬷们当做呈文给我们念了!”
“哎呀,”马氏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道:“我倒是想起来,殿选时候,弟妇那般的才华,怎么不显露一二?却是连大字都不会写了!幸好你又唱了一曲赶牛歌,中了皇上的意,要不然咱们今日,也就没缘分还能坐着叙话了!”
马氏这一席话,其用心之险恶,实难述其万一。
她这么多年摸准了太孙的脉,知道他喜欢学问,喜欢述古,也喜欢通古论今能和他说到一处的女人,但是却见不得女人才更高,他是深受皇帝的影响,觉得女人只需要赏心悦目就可以,是做那龙袍上的点缀,永远不会给予齐肩对等,永远不会正视女人的才华,也永远不会让女人高出自己。
这应该是所有男人的通病。
她自信这样一番话,既可以招来太孙的不满,也能在燕王世子那里,种下一株小小的心苗。
果然太孙就微微皱起了眉头:“才藻非女子事,学了这些,又不能像男儿一样能立一番事业,考个科举正途。”
“是,”张昭华低头答道:“弟妇本来参选是为了做女官的,现在侥幸中选,做了天家妇,便是识字也好,算账也罢,都是为了日后过日子实用,能协理王妃料理内宅罢了。”
高炽那里她是不怕的,六岁那年相遇的时候,张昭华就昂首挺胸地回答过这样一个类似的问题,她说的是“太平无以报,读书不负人”!
到今天她也一直这么觉得,读书是她两辈子做过的,最值得的事情。
解释是多余的,懂你的人自然会理解,无需解释。不懂你的人,更不值得解释。
张昭华这话,其实也回击了马氏拐弯抹角地暗指她心机深沉这一条,因为如她所说,自己明明学富五车,却在殿选时候摒弃了显示才华,而是迎合上意——皇帝不就是放牛娃出身么,张昭华一首赶牛歌唱到了皇帝心里,甚至让皇帝青眼有加,差点就把她指给了太孙。
迎合上意有没有错,没错,而且迎地好了,绝对是扶摇直上获益多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迎合,但是不能被指明出来,被指明的人一定会是众矢之的。这就好比外廷科举考试中,大家如果提前猜出了主考官是谁,就会偷偷买来他的文章仔细阅读,看他喜欢什么风格的,下笔的时候就往那个风格上写,这样自然中榜的几率更大。
大家都这么做没事,但是若有人被明晃晃地织出来,那是一定要遭受唾骂和攻击的。尤其是像马氏这样含沙射影,聪明人一听就能听出来,她是在说张昭华投皇帝所好,附会逢迎,扯上人品,跟两面三刀的奸邪小人没什么区别。
太孙和世子都是君子,一个质古,一个端方,自然最看不得这样的人品——不过好在张昭华早就说了,我是奔着女官参选的,想在最后一轮淘汰自己,留在宫廷供职,所以才隐匿了才华。
马氏有一个妙处,一时半会讨不到好,她也不强胜,马上就偃旗息鼓风轻云淡好像刚才挑起硝烟的根本不是她一样。只是在张昭华眼里,这样的女孩儿最爱自作聪明,只当别人是傻的,普天下之人皆能被她三言两语或者略施小计就玩弄于鼓掌之中。
从东宫出来,高炽和张昭华又远远撇下了随从,搀着手儿说起了话来。
高炽垂下的衣袖里,其实交握的是两只手。张昭华被他这样牵着,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细琢磨还有些羞人恼人的意思。
因为世子足弱是众所周知了,张昭华这样搀着他,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摘。
“太孙妃没有站起来答拜,是有原因的,”高炽道:“你莫要心存芥蒂。”
第122章 明律()
“怎么说?”张昭华问道。
“太孙妃恐怕是患病了,据闻前几日东宫请了太医,”高炽道:“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科的太医们都给诊了,但是并不曾听闻病症,没有医案药方——恐怕太孙妃这个病候,很棘手啊。”
“也有可能是太医们医术不精的缘故。”张昭华随口答道:“毕竟妇科和小儿科一样,皆属疑难,不能断而言之。”
“那倒是不可能,”高炽道:“主治的太医可是戴思恭。”
“戴思恭是谁?”张昭华问道:“医术很了不得吗?”
“他可是良医,”高炽啧啧称叹道:“给人看病,下药一定会见效,皇爷爷最看重他的医术。当年我父王曾经患了瘕,肋间有块垒如石头一般,去来无常,推之而动,按之而走。肚硬而胀,每天食不下咽,只能吃捣碎的饭,王府请了多少大夫都没用,还是皇爷爷派了戴思恭来,他给诊了脉之后,问父王嗜吃什么东西,父王说爱吃生芹,他就断言是患了虫瘕,而不是血瘕。”
“按其他大夫所诊,父亲是瘀血聚积所生肿块于腹中,”高炽道:“但是偏他说肚子里不是血块,是虫子,吓得我们不知如何是好。”
张昭华听得入神,追问道:“后来呢?”
“后来父亲命进药,”高炽笑道:“一剂药下去,晚上解出来,就如戴思恭所说,全是虫子,而且都是细蝗。”
张昭华“哎呦”了一声,原来是寄生虫病,而且居然是蝗虫。不过更令她惊讶的是,古人的医术,竟然能如此细致精确,不仅正确地诊断出病源,还对症下药,一剂而愈。
此时的医生知道虫子依附在人体内会治病,而且已经有了有效的打虫药——张昭华又想了想此时的西方,恐怕还在延续中世纪三大医疗法宝:放血、截肢、脑瓜子开洞吧。
想想还真是不寒而栗呢,亏得是没穿去那种地方。
“这么说,以戴思恭的医术,断然不可能摸不出病症来,”张昭华道:“之所以没有开药,我觉得是也许根本不需要开药。”
“哦?”这回轮到高炽惊讶了:“为什么呢?”
“我看服侍太孙妃的女官面无忧色,”张昭华道:“反而露着喜意,想太孙妃嫁入东宫也有一个半月了,这时候如果传出喜事来,也算正和时宜。”
高炽恍然大悟:“果然如此!滑脉如盘走珠,不到一月不能确定,怪不得连戴思恭这样的圣手,都不敢打包票,开下安胎药来。那这样正好,皇爷爷一定高兴得很,太孙妃嫁过来一月就有身孕,这可是大喜事。”
“我原听女官说,明年二月旦的时候,”张昭华道:“也就是你归国之前,皇爷会册我为世子妃,还有周王世子妃,但是没有太孙妃的册妃仪式。”
“太孙妃和你们不一样,那是要等到确认太孙妃能生育才能正式册立,”高炽顿了一下道:“要不然直接授了金册,若是她不能生育,再要出妻,就有些棘手了。”
要么怎么说明朝和其他朝代不一样呢,在明朝之前,两家婚姻告变,大家感情破裂了,去官府把婚书撕了就没事了,男的可以休妻,女的也可以提出和离,什么理由都行,感情不和是最好的理由,离完之后,大家你婚我嫁,各不相干——但是到了明朝,大明律重新规定了,丈夫不能无故休妻,否则杖八十,除非满足七出条例,女子也有三不去,看似是保证了女子的权益,但其实将人束缚地太死。
解除婚姻的权力变成了只为丈夫所享有,女性单方面要求解除婚姻的权力——也是有的,但是只有四个特定情况,一是骗婚、冒婚的,可以离;二是丈夫纵容或强迫妻、妾与人***三是夫家下聘,但是五年都没有娶;还有丈夫逃亡过三年者,女方可以撤销婚姻或者改嫁,而且不追收聘礼;最后就是殴妻至折伤以上,也就是说家庭暴力,丈夫把老婆打得骨折了,女方就可以提出和离。
所以,可不管你感情合不合得来,两家合婚之后,离婚的可能大大降低了。
要张昭华说,《大明律》里面有些东西,其实比之汉唐,是倒退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