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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铲虽然没有,但后备箱里堆了不少生活用杂物。这堆杂物里,就有一个塑料盆。找到这个,加上吴林禹拿过来的那把水果刀,我们就拿定了主意。与其在这里不停寻找铁铲,不如就用这些物品组合,搞出一个土坑来。毕竟有三个人行动,就算是用石头,都能把坑砸出来。
工具找好,三人便向那司机的尸体走去。几个死人的血液交融在一起,渗出一定距离后,就不再往外延伸。或许这些血液失去寄主之后,也失去了生命力,要开始凝固了。我们踩着血液,围住了司机的尸体。
三人低头看着它,不约而同的停住了动作。
“老本行啊。”吴林禹眯起眼睛,笑了笑。
“所以我才说久违嘛。”程佳华将塑料盆夹在了腋下。
我没说话,第一个蹲下身子,抓住司机的手臂,将他的身体翻了过来。还好,榔头砸中的是后脑,要是砸中的是正脸,那就不能看了。司机脸上布满鲜血,双眼微闭,脸色苍白。跟那女孩儿一样,这司机也是一个和我们年纪相仿的小伙子。
“来吧,新鲜的,不臭。”吴林禹说着提起了司机的一只手臂。
程佳华绕到司机的双腿旁,提起了司机的裤腿。三人合力协作,将司机抬出了铁护栏外。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事实如此,我总感觉,这具新鲜的尸体,要比以前搬运的那些重不少。这很难形容,好比是一个杯子,装了水与没有装水的区别。总之,就是感觉里边儿有料。
跨过铁栏,程佳华夹着个盆子,动作不方便,就放下了司机的裤腿。司机的裤腿上没有了力量,立即向下坠去。他的臀部滑移铁栏,头部耷拉,瘫坐到了公路之外的泥土之上。但他的手臂,还被我俩提着,就像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那样。
我不由感慨,或许在半个小时前,这司机还能和那女孩儿在车里谈笑风生,可转眼间,他就失掉了生命,只能留下一体任人摆布的躯干。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活人变为死人,但这种强烈的生死对比,还是让我忍不住摇头叹气。
如之前所说,公路之外,有一处壑状的地形。我们就提着司机的尸体,下到了沟壑的最低处。春天来到,这里嫩绿一片,满是野草。用脚踩了踩地面,还好,脚下的泥土不是太硬。我们决定就将司机埋在这里。
吴林禹用西瓜刀砍下几根坚实的枝条下来,然后削尖,用来铲土。泥土被削尖的树枝和西瓜刀弄得稀碎之后,程佳华就用塑料盆,将搅碎的土壤舀出来。如此往复,一个能装下尸体的土坑,很快就完成了。
抬进尸体,回填土壤,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完成了由生到死的最后过程——从沐浴在阳光下,到掩埋在泥土中。好啦,接下来,就该让土壤,让微生物,让蛆虫,将你收回大自然。
“要是哪天我也这样了,”程佳华拍着手上的泥土,玩笑道,“你们得把坑给我挖深一点,别这么仓促,这么着急。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给我垫一床席梦思,让我躺着舒服一点。”
吴林禹将西瓜刀插进土里,然后点燃了一支烟。他也以玩笑回道:“可以,你真这样了,我肯定还会叫人给你打块碑,然后请个乐队,唱支歌。”
“打碑可以,乐队就算了。”程佳华弯下腰,将塑料盆扣在了回填的泥土之上。
转过身,往公路方向一仰,发现那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出了车,站在铁护栏的边上。阵阵微风,吹乱了她和陈莉姗的长发。我看不清她是什么眼神,但能猜想到,她这远远的一望,是在做最后的挽别。
我捡起倒扣在地的塑料盆,举在空中,朝她挥了挥。等到百分之百确定她的视线被我吸引过来后,我再缓缓放下塑料盆,盖回原地。此举的目的,是要让她知道,她的朋友,就埋在塑料盆之下。这样,她以后想来上个坟之类的,也能有个物品可寻。
但我们几个,对泥土下的这个人,根本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那不过是一个运气差极的倒霉男、无数尸体之中的一具罢了。也许是死人见得太多,我们已经可以淡然的在人家坟头上开玩笑了。但上一次挖坑埋尸体的时候,气氛可没那么轻松。
三人没再多做停留,我们将削尖的树枝插进了泥土里,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公路上,陈莉姗告诉我们,那女孩儿所说的居住地,离这里还有段距离。但是开车的话,也就半小时左右。但她不会开车,如果我们选择不送她,留她一个人,她就要走上一天,或者更久。
“开车倒不难,我可以当驾驶员。可是,”程佳华指了指铁路桥,“上边儿的马该怎么办?”
是啊,铁路上有护栏,桥又那么高,很难想出办法将马儿们牵下来。
“这样吧,”吴林禹说,“留一点儿水,把它们栓在上边儿,等我们办完事情再回来。”
“那行,我开车,到时候再说一声,把车开回来就行了,咱们救了人,换回一辆车不算什么。”程佳华搓着双手说。看起来,他好长时间没有开车,手也痒了。
”嗯。”我说,也只有这样了。
“那我就骑摩托。”吴林禹丢下烟头,微微一笑。
我猜的话,大家口头上说要护送这女孩儿回家,更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想要去看看城区,看看其他人。毕竟大家在外奔波了这么久,生出这种想法也是自然。
但对我来说,除去“护送女孩儿”、“想去城区逛一逛”这两个原因之外,我还有另一个他们不知道的想法——我得去找出周志宏出现在那张照片上的原因。
第一百八十四章进城()
【笔者最近在整理全稿、填补余后章节,有些忙不过来,所以耽搁了更新,望体谅】
做好决定,我和吴林禹一起,爬回了铁路桥之上。
马儿们很安静的在原地站着,沐浴阳光。时不时会有蚊虫来骚扰它们,使其晃动耳朵,摆动尾巴。我俩将四匹马集合在一起,牵出铁路桥,栓在了路边。然后,我们将所有的水源倒进了塑料盆里。反正就要进城了,我们可以去好好补充一次物资。
路边有绿草,盆里有水源,肯定饿不到马儿们。反正我们也去不了多久,现在才上午,最多下午就能返回。
安置好马匹,我们又跨回土坡,准备回到公路上。这次终于可以一步步踩实、慢悠悠的下坡了。吴林禹的步子依旧轻快,我不慌不忙的跟在他后边儿,一直在想那张照片的事。也就是周志宏的事。
我总是在考虑自己,却没有调换角色,去考虑过他的想法。
周志宏离开的原因,是心里对我有愧。而我对于他呢,只是憋着一股自己都说不出来的情绪。如果,如果那张照片真的是周志宏离开之后拍摄的,那肯定就能说明,周志宏在城里的某个地方,和那女孩儿,以及其他我不认识的人们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们这一趟,会有很大机率撞见他。
现在的周志宏,也许已经淡忘了往事,扔掉了过去,在那里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但我们的闯入,不用说,肯定会打破这种平静。总之一句话就是,他见到我们,心里会泛起更大的涟漪。
从内心深处来讲,我其实是更希望他能平静、安心的生活下去,毕竟那件事情不全是他的责任。人死不能复生,我不想让他因为这件事情,而影响他大部分的生命。但好奇心又不断驱使着我,想去弄明白周志宏为什么出现在了照片里。
其实,周志宏可以有一百种理由不去西藏,也可以有一千种理由留在另一个团队里。就算是他骗了我们,选择了另一种、自己所向往的生活,对我又有什么影响呢?他走或是留,都是自己的选择,根本和我没关系。想到这里,我突然搞不懂自己所谓的“好奇”是何由而生。
所以,我到底是该去得到问题的答案,还是留在这里,等他们回来?
考虑来考虑去,思绪又绕回了另一个悖论——这张照片,其实只是事情发生前留下来的,一切事情都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复杂。这张照片的出现,只是偶然。是啊,现在谁还有心情搞合影呢。
好吧,那我等会儿就去问问那女孩儿,这照片的来历。
踏回水泥路面,程佳华已经发动好了轿车。轿车闯到铁栏,车头受损,车灯也毁坏了一个,但好在不影响正常驾驶。驾驶座里那些带血的坐垫,也被理了出来,扔在路边。
“走啦,快上车!”程佳华对我们鸣了一声车笛,催促道。驾驶座的车窗虽然被敲碎了,但还留有不少没被刮掉的尖玻璃。他伸出头来,也不怕脖子被尖玻璃刮伤。
“好吧,进城了。”吴林禹说着朝摩托车走去。他走到车旁,低头对程佳华说:“等会儿你带方向,我就开你旁边,全程护航。”
“像交警那种吗?”程佳华笑问道。
“对,交警。”吴林禹说着跨上了摩托车的座位。
我本来还想找个机会问问那女孩儿的,没想到大家都已经坐进了车里。几人的兴致都很高,我也不好叫他们再等一会儿。好吧,先不管周志宏在不在那里了,等会儿女孩儿一下车,我就借机肚子痛,让他们载我去上厕所。这样,如果周志宏在那城里,也能和他避开了。
我坐进了副驾驶座里,车门刚拉过来,程佳华就开出了轿车。轿车驶出,吴林禹也蹬启摩托,跟了上来。
程佳华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调整着座椅位置。愉悦的表情,挂在他的脸上。
“哎呀,这座位就是要比马鞍舒服多了。”位置调整好,程佳华按了按皮垫,又抚了抚下巴的胡子。他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刮胡子了,估计再这么长下去,能变成马克思那种。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特意去感受了下臀下的坐垫。的确,四个车轱辘平稳的在水泥路上滚着,不再有马背上的那种颠簸。窗外的景色,也是快速错过,应接不暇。但比起这种科技与工业带来的舒适,我还是更喜欢马背上的原生态。
“嘿,”程佳华转过头,问道后座的女孩儿,“等会儿要拐弯变道的话,记得提醒我一句。”
副驾驶座这边的车窗也被子弹打碎了,冷风灌进,让我不得不围紧了双手。
“嗯。”女孩儿一头靠在车窗上,面无表情的望着窗外。看起来她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至少,她的双眼没有再往外输送泪水了。
“你们那里人有多少人啊?”陈莉姗也找她搭话了。速度带来的风从前边儿灌进来,将后座的两个姑娘吹得发丝乱窜。
女孩儿将头部移离车窗,用手指刮开摆到额前的长发。她吸了吸鼻子,用鼻音浓重的声音答道:“挺多的。”
吴林禹骑着摩托,在轿车后边左摇右摆,我看到他在反光镜里对我笑了笑。
“挺多的?”陈莉姗又问,“有多少?”
女孩儿将外套的拉链拉得更上,也许是被风吹冷了。她想了一会儿,回答说:“四五十个吧,我没数过。”
“反正挺多的。”女孩儿刮了刮鼻子,围起双手,补充道。
“四五十个?”陈莉姗皱起眉头,颇为惊讶。
不仅是她,我和程佳华也惊讶得朝后座看了一眼。
“嗯。”女孩儿点头,抬起眼神看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