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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与梦想-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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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克拉伦斯·马尼恩博士,被委任为总统的政府机构协调委员会主席,但他却赞成布里克宪法修正案,使白宫为之乱作一团。【结果是,亚当斯迫使他辞职。】

  布里克宪法修正案一时在保守派中间颇为吃香。有些热心支持它的人,也不知道它谈的是什么。他们之所以签字和捐款支持这修正案,只是因为那时在有些会议室和俱乐部里,都是这样做的;这和1936年在这些地方支持自由联盟是件时髦的事一样。他们感到,这肯定是对的,不然的话,为什么为这个修正案活动的组织包括美国革命女儿协会、美国医师协会、守宪政府委员会、《芝加哥论坛报》、妇女支持布里克修正案委员会呢?最后一个是“海外军人的妻子和母亲的志愿组织”,她们还征集了五十万人的签名,要求国会通过这个修正案。

  按同样道理,反对它的人肯定就是错误的。不然的话,为什么他们这些人中,包括妇女选民联盟、美国人争取民主行动组织、《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美国律师协会的国际法与比较法部、纽约市律师协会、美国支持联合国协会和埃利诺·罗斯福呢?

  首都的记者们把这次布里克攻势称之为“1788年以来关于外交关系是否按宪法处理的最大一次的争论”。很可能确是这样。如果不是由于麦卡锡与政府之间的更为严重的斗争使之失色的话,它很可能会被认为是这十年里极端保守派的最大的一场斗争。1953年1月7日在参院提出这修正案时,联合提案人共达六十四名,己达到宪法修正案所需的参院三分之二的票数。杜勒斯提出呼吁,说这修正案“会危及我们的和平与安全”,但这些人充耳不闻。尼克松在参院共和党员中活动了六个月,请他们不要使总统难堪,但后来他只能对内阁说:“可以肯定,这个修正案确有很多人支持。”

  五十年代初期,对美国宪法提出修正案己成为极端保守派的时尚。赫布洛克把它描绘为“拼字游戏”。因为在第八十三届国会里提出的、和送交各个委员会讨论的修正案草案,己经不下一百零八个。其中有一个草案不但要求将鼓吹推翻政府列为叛国罪,而且“不管是否使用暴力”、凡是“削弱”政府的,就可定为叛国罪。还有其他草案,不许美国兵到外国领土中去,除非国会己向该国宣战;不得用纳锐人的钱来从事福利救济;新的州加入联邦时每州只能有一位参议员;联郑政府对各州对其居民的“健康、道德、教育、婚姻、秩序”等的管理,不得干预;并宣称“我们这个国家虔诚地接受各国人民的救世主与统治者耶稣基督的统治与教义,并通过他获得全能的上帝的祝福。”

  有六个这样的草案在参院进行了讨论,每个草案的票教都超过半数,其中有四个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合法票数,可以将修正案草案送到众议院讨论。如果在那里也得到三分之二的票数的话,就会交给各州立法院讨论了。这是参议员们不负责任的表现。当时的诡辩可以用德克森的话概括起来:“如州的立法院说‘不行’,那伊利诺州的新参议员也没意见;如果他们说‘行’,那我也不会有意见。”诺兰也是采取同样态度,反对布里克修正案的人害怕什么呢,他问道。难道他们不相信人民的判断么?答案自然是,我们开国的先辈并没有想到国会可以象气窗一样,让那些修改宪法的图谋可以从这里通过,而且各种特殊利益的代表者在州的立法院占压倒地位,它容易受各种特殊人物的要求所左右,显然不是人民的心声。但是,很少人这样回答。马萨诸塞州的新参议员约翰·肯尼迪说“不同意修改宪法,这是我们最可贵的安全保证,也是我们保持稳定的支柱,”但是他的同事们这时对他的话,还是不大乐意听呢!

  布里克修正案所针对的不过是雅尔塔会议而已。可是这个会议的阴魂还是不肯散去。现在,了解国家大事的人本来都应该知道1945年2月上半月在克里米亚里搞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所谓“秘密协定”的幻象,还继续在华盛顿徘徊,象威廉·詹纳这样的巫师总是使人觉得它还存在。因为他悄悄地对人说,反对布里克的那股势力,是由一个“秘密的革命队伍”所控制的,这些人包括欧文·拉铁摩尔、亨利·华菜士、阿尔杰·希斯(这时他已在坐牢)和哈里·霍浦金斯、哈里·德克斯特·怀特(这两人早在四十年代就逝世)。在政府里面,受这种布里克狂热形响的,还不只马尼恩一个。1954年1月29日内阁开会,那时关于修正案的讨论已吵了一年多了,查理·威尔逊就说他和修正案的支持者们抱有同感,条约不应剥夺人民的权利,应当把象雅尔塔和波茨坦那样的会议宣布为非法的。总统又一次对他进行耐心解释:即使有布里克修正案,也防止不了雅尔塔和波茨坦,因为这些都是政治上的协议,既不是条约,也不是行政协定。

  艾克回到自己办公室以后就发火,“这件事我真烦透了,简直要炸了!他妈的实在毫无意义,完全是破坏美国的威信。我们都说法国人不会管理自己,而现在我们却坐在这里,和布里克修正案纠缠不清。”自从他在就职前在海军准将饭店举行的内阁预备会议以来,他就跟这问题干上了。那时,这个意见投合他的心意。他是因为对有关罗斯福和斯大林瓜分世界(不知怎的,好象总把丘吉尔也参加会议这点忘掉了)的种种传闻感到愤慨而上钩的。他认为(布里克说他认为),人们反对这样制订条约,会转过来对联合国不利。他觉得这修正案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样美国可以有了保证,如果有哪个不称职的总统和哪个懈怠的参议院要想篡夺走宪法所规定的人民和各州的权利,我们也不怕了。

  接着杜勒斯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他愈想愈觉得可怕。布里克的真正目的,似乎是反对一切条约和行政协定。他的解决方法之一,就是把权力由白宫移到国会。在杜勒斯看来,这样一来,外国政府就会怀疑,和美国签订的条约是否算数,因为这届国会签订了,另一届国会又会否决的。【其他赞成加强总统权力的人提出这点。但是按照同样的逻辑,我们也可以说政府也可以把前任各总统签订的条约否定的。】于是艾森豪威尔对修正案的看法开始改变。他后来完全转到反对布里克的立场,是在所谓“部队法律地位”协定问题上出人意外的争论所造成的。根据这些协定,美国军人在国外不值勤时犯了罪,所在国政府对他有法律上的管辖权。(最典型的例子,是在日木的一个美国兵向一群妇女放了一个空壳的迫击炮弹,杀死了一个。)极端保守分子坚决主张美国部队对所有海外部队人员有完全的管辖权。但恰巧艾森豪威尔对“部队法律地位”协定,比华盛顿任何一个人还更清楚。因为他当过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总司令,这些协定有些是他起草、谈判,并监督其执行的。他想把这个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对诺兰说清楚,但是这个多数党领袖突然暴跳起来。他用拳头击着桌子大声叫道,“一个在和平期间被征募的士兵,在违反他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被派到国外去执行职责——我的土帝,我认为不能把他移交给别国去受审判。他是穿着我国的军装!我不能让我的儿子受到这样处理!”

  布里克也是采取同样态度的。他在对两个国务院人士进行的一次感情激动的攻击中,把他的真正动机暴露了。他们反对他的修正案,但他对他们进行攻击倒不是因为这个。他们就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部队法律地位”协定作证,发表了赞同的意见,布里克就在这问题上严厉攻击他们。这是个策略错误。总统当时正在注意听着。艾克已把最优秀的宪法问题专家请来,叫他们就修正案进行分析。他们说根据这个修正案,那美国就不可能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这修正案具体规定,除非是宪法规定要交由国会处理的问题,参院无权就该向题进行立法。因此,按照布里克的修正案,这种条约要得到法律效力,就要每个州的立法当局都同意才行。艾森豪威尔说,这样,州立法院就有权拒绝承认美国的条约了。【布里克不同意这个解释。】要是这样,总统和国务院的工作,“就要代表四十八个政府,这简直是完全不可能的。”

  1954年2月26日,经过难以想象的一系列的议会花招以后,布里克的修正案最后进行表决。在“部队法律地位”问题上,布里克被挫败。艾克为了顾全他的面子,提出了一个缓和的程序上的措施;即表决这些协定时,要把票数记录下来,不能简单地口头通过了事。布里克不接受这个姿态。2月21日,他的修正案表决时,五十个参议员赞成,四十二个反对,不足三分之二的票数。

  但到了这个斗争的最后关头,出现了一个悲剧事件。参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沃尔特·乔治,草拟了一个类似布里克修正案的修正案。这个修正案倒是值得慎重对待的。支持布里克的人并不都是不负责任的。其中有一个是美国律师协会前任主席法兰克·霍尔曼。这个协会的“通过联合国维持和平与法律部”也是支持布里克的,此外还有一些研究宪法的学者也是如此。这并不是说,因此这个法案就是好的了。这只是说在这一片吵嚷声中,有些人的意见是值得重视的。自从罗斯福到了华盛顿以后,总统的权力确是已经大得惊人。象艾森豪威尔这样有顾忌的人是不会滥用总统权力的。但从后来发展的情况看来,有些白宫的主人并不是这样审慎。而且,乔治所提出的修正案,并不是将布里克修正案在词句上加以修饰一番。他用词是经过仔细推敲的。它比布里克的修正案温和,它取消了布里克那条臭名昭著的从属句条文,即国会在它指定的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上不能采取立法行动。艾克反对的就是这一点,也就是某些条约应由各州批准的那个规定。没有这一点,政府反对布里克的理由就不再存在了。乔治提出的法案在很多方面说来是有远见的。但是,它也在决定对外政策问题上限制了总统的行动,所以白宫还是决定反对它。【乔治修正案的主要条文的内容是,凡是一个条约或其他国际协定的条文中有和宪法相抵触的——例如,不承认宣布参战之权属于国会——就属无效。此外,国际间非条约性的协定,除了经国会立为法令而外,无国内法的效力。】

  到了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初期,那些还记得乔治修正案的参议员,就会对它很怀念了。在当时反对总统在越南所采取行动的一片愤怒声中,有些人就记得诺兰的意见,而那时他早由于在竞选中被挫败,回加利福尼亚州去退隐了。【他于1974年2月自杀。】诺兰当时同意乔治的修正案,因为他说他不能对“行政部门侵蚀立法部门权力的危险趋势”,视若无睹。如果当时讲话的是塔夫脱而不是诺兰,他就可能用堂而皇之的语言进行辩论。但是,在一片感情冲动的情况下,要想进行理智的考虑已经不可能。参议员不是拥护艾森豪威尔,就是反对他,情况就是这样。这样,布里克就把乔治一起拖下来了。但即使这样,政府仅仅是险胜而己。乔治的修正案,有六十票赞成,三十一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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