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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红忽然发现,凌风不仅长的英俊潇洒,哄起女人来的时候,不仅没有那种伪琐的神态,反而还有几分可爱和天真。看着凌风一脸真诚地望着自己,赵云红对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泼辣归泼辣,刁钻归刁钻,其实赵云红从小就是个多情的种子,而且对爱执着而热烈,只是两次失败的婚姻,让她渐渐开始疾世愤俗,玩世不恭,视男人如草芥,直到现在遇到凌风。
她的第一次婚姻,发生在中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
那时的赵云红刚刚步入青春期,从小就是一个美女坯子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
她就读的是一所女子中学,每次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别的同学避之犹恐不及,她却并不反感,甚至当那些混混油腔滑调地调戏她的时候,她还针尖对麦芒,抛几个媚眼把那些人都电晕了。
那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希望把她追到手,而她也来者不拒,今天接受这个邀请去吃饭,明天接受那个邀请去看电影,后天又不知道会和谁跑到舞厅去跳舞。
为此,不知道有多少小混混争风吃醋,即使是过去的好朋友,后来也大打出手。
不久,一个名叫罗立彬的富家子弟看上了赵云红,赵云红对他也有点意思,在一次两人单独用餐的时候,罗立彬把她灌醉后强行占有了她。
罗立彬看到赵云红男朋友不少,还以为她年纪虽然不大,恐怕早就是只“破鞋”,没想到完事之后,才发现她居然还是“处”女。
本想玩玩算了的罗立彬,没想到从此被赵云红给缠上了,因为失去贞操,赵云红打算一辈子就跟了他,没过多久,赵云红就怀孕了。
赵云红想要嫁给罗立彬的想法,首先遭到自己父母的反对,但她一意孤行,甚至不经父母的同意,直接孤身前往罗立彬的家中。
而罗立彬从头到尾都没打算要娶她,因此躲在外面不回来,心想:躲过几日之后,她就会知趣地离开。
出乎意料的是赵云红自小泼辣,争强好胜,罗立彬想玩玩之后就这么把她甩开,门都没有。她天天到罗家大吵大闹,寻死寻活,弄得罗家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结果罗立彬的父母怕真的闹出人命,只要强迫儿子娶她过门。
孩子出生后,本来就想甩了赵云红的罗立彬,经常夜不归宿,到处寻花问柳,盛怒之下,赵云红不止一次把罗立彬的脑袋打得头破血流,但也于事无补。
忍无可忍的赵云红,只能是在极度失望之中离开了罗家。
回娘家是没有脸了,赵云红从此流落街头,在上海滩混了几年之后,她被一个外地来上海的商人纳为小妾,在第一次淞沪会战的时候,那个商人不幸被流弹击中身亡,赵云红又成了寡妇。
无奈之下,她只好重出江湖,在李云汉的赌场里做起了摇缸女郎。没过多久,赵云红凭着她漂亮的脸蛋,伶牙俐齿和一股泼辣的野性,赢得了赌徒们的追捧,使得赌场生意兴隆,很快便得到李云汉的赏识,收她做个干女儿。
从此赵云红在上海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成为继桂生姐和金宝师娘之后,又一个名贯上海的“白相嫂”。
正是因为两次失败的婚姻,再加上算命先生说的命硬,四十岁前如果再婚的话,嫁一个男人就要死一个男人。刚刚三十出头的赵云红,也就不再想到要谈婚论嫁,甚至对男人都死了心,直到那天在大街上碰到凌风后,才重新焕发起她萌动的春心。
那天晚上看到凌风出现在赌场,赵云红开始以为他是来闹事的,结果他输了两百大洋,一声不吭地就离开了,转而觉得有两种可能,一是凌风怕惹不起她,所以在台子上输钱赔罪;二是凌风想通过大手大脚地花钱,引起她的主意。
而阿三、阿四告诉过她,凌风是个身怀绝技的主,还没交锋就胆怯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赵云红断定凌风是对自己别有用心。
赵云红本来就被凌风触动的久违的情愫,思忖再三,决定把凌风输的钱,全部还给凌风。
直接交还大洋显得过于俗气,赵云红便想出一个浪漫的法子,暗地给他送床、送花,并为他安装电话,本来想给凌风一个意外的惊喜,没想到一直被她派去监视马浪路普庆里四号的人回来报告,说凌风带着一个女人回家了。
而且那个女人,看上去像个乡下人。
本来就因为别的女人遭到罗立彬伤害的赵云红,再也不想输给任何女人,更别说还是一个乡下女人。接到电话后,她立马驱车赶了过去,却发现被绑在床上的贾秀丽。
看到土里土气的贾秀丽后,赵云红根本不相信凌风会喜欢这样的女人,估计凌风只是在欺骗这个可怜的女人,本来准备放了贾秀丽。
谁知贾秀丽认定凌风是个叛徒,看到赵云红带着保镖进来,以为他们是鬼子的特工,当赵云红亲手为她松绑时,她却拳脚相加地险些置赵云红于死地。
好在她的伤口开裂,加上赵云红的保镖眼疾手快,贾秀丽很快就被制服,赵云红便带着她离开了公寓。
赵云红先是把贾秀丽带到赌场里,拷问她与凌风是什么关系,贾秀丽一言不发。在鞭打贾秀丽的过程中,赵云红发现她肩头有伤,而且是枪伤,断定她是跟凌风私奔遭人枪杀的。
赵云红本来就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没想到贾秀丽比她还犟,不管她拳打脚踢还是皮鞭抽打,始终不吭一声。赵云红与她无仇,加上转念想到还可以用她去要挟凌风,于是让人把她押到赌场后面的柴房里关了起来。
“好吧,”看到凌风一再追问,赵云红不失时机地提出条件:“你想见她,带走她都不难,但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第一二四章 契约(1)()
凌风一怔,心想:我不是已经答应过了吗?想干“那事”,等我见到贾秀丽之后再说,难道你还要我娶你不成?
“我不是已经答应了你吗?”凌风问道。
赵云红伸手在凌风的脸蛋上,轻轻地捏了一下:“姐虽然漂亮,毕竟嫁过人,算是残花败柳之身。你还年轻,我不阻止你娶妻生子,不过有一点你必须承诺,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没死,你必须随叫随到。”
凌风一听,心想:你不是把我当成长三堂子里的“窑哥”了吧?随叫随到,你当自己是在“叫局”呀?
看到凌风还在愣神,赵云红把脸一沉:“怎么,办不到?”
凌风可不想与她发现感情纠葛,看到她还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一回事,甚至想来出金屋藏“帅”,他觉得不能太一本正经,最好是让赵云红对自己产生反感才好。
于是,他嬉皮笑脸,佯装伪琐地问道:“假如我要是和别的女人干‘那事’,干到一半的时候也要随叫随到?”
赵云红瞪了他一眼:“别跟姐演戏,你不是个坏蛋,为什么要装得那么坏?是不是想让姐觉得恶心,一脚把你给踹了?”
凌风一怔,没想到自己的一点花花肠子,一眼就被赵云红看穿。
“记住,”赵云红突然伸手朝他大腿之间抄去:“姐就是真要踹了你,也会先阉了这玩意后,再踹!”
凌风伸手一挡:“成交。现在可以带我去见她,或者告诉我她在那家医院了吧?”
赵云红盯着凌风问道:“老实告诉我,你干过她没有?”
凌风异常坦然地说道:“没有,绝对没有。”
毕竟给贾秀丽动过刑,而且赵云红也看得出,凌风绝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如果他与贾秀丽有过那种关系,肯定会因此记恨自己。
她看的出凌风所说的哪句是真话,哪句是谎言,确定他与贾秀丽没有男女关系后,她才放心地带着凌风到楼下的柴房里去见贾秀丽。
做赵云红的“犯人”,并不比关在宪兵队的监狱好多少,虽然不会天天遭受严刑逼供,但心理和人格上所遭受的侮辱,同样是令人难以容忍的。
赵云红是个女人,所以她最知道女人怕什么。
为了防止贾秀丽逃跑,她扒光了贾秀丽的衣裤,因为春夏之交,天气还有几许寒意,她只给贾秀丽伸手盖些稻草。
大概是愤怒于贾秀丽的一言不发,已经两天了,赵云红没给贾秀丽一粒米、一滴水喝。每天安排一个一脸横肉的保镖坐在柴房门口,让贾秀丽不仅不敢跑,甚至不敢吵,不敢叫。
赵云红已经给所有看守的保镖,当着贾秀丽的面交代,只要贾秀丽不老实,他们便可以肆意将她**。
凌风跟着赵云红走进柴房的时候,看到畏缩在草堆里的贾秀丽已经不成人形,一脸污垢不说,整个人干瘦干瘦的,一点血色都没有。
看到凌风进来后,贾秀丽横眉冷对但却不敢发作,她怕的不是凌风而是赵云红,她知道就算凌风是个叛徒,也不至于把自己怎么样,但赵云红却是个女流氓,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凌风见状,一声不吭地走过去伸手要扶贾秀丽,贾秀丽却朝墙角躲了躲,一是她还光着身子,二来她并不想领凌风的情。
凌风以为赵云红在自己身后威胁贾秀丽,回头看了赵云红一眼,赵云红朝前跨了一步,对着贾秀丽说道:“怎么,还不想走?是不是要我让手下的兄弟们,轮流进来‘伺候’你?”
贾秀丽当然清楚她说的“伺候”是什么意思,上海滩的流氓们对一个女人,又能干出什么好事呢?
贾秀丽有些不安地把稻草搂的更紧。
赵云红似乎才记起她是光着身子,朝门口的保镖使了个眼色,保镖出门拿来贾秀丽的旗袍扔了过去,凌风见状,把头扭到了一边。
虽然仅仅只是个小动作,但赵云红看在眼里特别受用,因为凌风的动作没有丝毫做作,赵云红一看就知道,他确实和贾秀丽没有那种男女关系。
贾秀丽穿好旗袍后,凌风伸手去扶她,她再次拒绝,弄得凌风非常尴尬。
“嘿,你个乡巴佬,给点阳光你还真灿烂起了?”赵云红依然把凌风当成自己的小男人,看到他受委屈,赵云红比谁都难受。
只见她杏眉倒立,说着就朝贾秀丽扑过去。
凌风伸手把她保住:“没你的事,我。。。。。。”
“什么没我的事,她整个一个狗咬吕洞宾!”赵云红拼命想挣脱凌风的手臂,但凌风把她死死保住,她只能余怒未消地指着贾秀丽说道:“记着,别给脸不要脸,凌风怕你,老娘却不怕你,惹火了,老娘把你撕烂掉。”
凌风只得把赵云红往门外推:“行了,行了,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你就别管了。”
赵云红怒道:“推什么推?小白脸,我可警告你,这可是法租界,我不管你们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惹毛了,我就把这个乡巴佬沉到黄浦江去,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哼!”
说完,她显得不想再多看贾秀丽一眼,迈开步子“咔叽咔叽”地朝外面走去。
凌风再次回身伸手搀扶贾秀丽,大概是口干腹肌,贾秀丽觉得昏沉沉地,还没迈步就有点天晕地转,也就没有再拒绝,任由凌风扶着从后门离开了赌场。
他们出来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大一点酒店饭馆都关了门,凌风只得把她领到一个小摊上,先是给她上了碗稀饭,之后又点了碗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