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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他与妻子鹣鲽情深,恩爱如初,可每每思及能与她成亲,便如同做梦一般。当年求娶陶氏之人无数,连他都没想到最后她竟愿意嫁给自己。新婚之夜,他曾疑惑,没料到陶氏却捏着他脸道:“此生共度之人,总得找顺眼的吧。”
原来竟是自己的脸入了她的眼?
不过,能娶到这般好的妻子,他只觉得庆幸。
深吸口气,强迫自己收回眸光,苏绍华俯身轻问:“沅沅睡着了?”
陶氏微微抬眸,轻轻应了一声,又问:“源哥儿知错了么?”今日的事,她虽未表明态度,可与苏绍华相伴十余年,两人的想法基本上是一致的。苏珗源是犯了错的,偷带妹妹出府,害妹妹脑门上砸了个大包这事自是不用说,就连酒楼那意外之事,他也有错,错在行事鲁莽,错在明着让那么多人瞧见他吓着那罗芙了,所以即使再是意外,他也得担着这责任。
“嘴上说知错了,可不知心里有没有想通透。”苏绍华坐上了床,顿了下,道,“锦儿,我们明日便去罗府一趟吧。”此事虽由端王出面压了下来,可到底他才是苏珗源的父亲,往深说,又或多或少与荣国公府脱不了关系,这于情于理,都应该由他去和罗芙的父亲商谈,且他可不喜欢欠端王人情,一想起那瞧妻子的眼神,他心里就堵得慌,所以这事越快解决越好。而这次登门拜访,却不是一味去赔罪的,该承担的自然承担,不该承担的,他也绝不会让儿子受委屈。
陶氏点了头,却似想起了什么,唇角轻扬道:“今日瞧见那徐王世子,倒是个乖巧懂事的,妾身也想起一件旧事,便是沅沅刚学会走路那会,老喜欢跟着他,还说要嫁给他。”
陶氏边说着,这脸上笑意盈盈,愈发显得娇媚动人,苏绍华见了,不由自主就伸手揽过妻子,凑上去轻啄了一下她的红唇。
陶氏面上一红,娇嗔地打了一下苏绍华,道:“没羞的,沅沅还睡着呢,可收敛着点。”
苏绍华嘴上应了一声,可身子却更凑近了些,吮着娇艳嫩唇,动作没停。
苏寻微睁开眼,其实刚才自爹进屋,她就有些迷迷糊糊地醒了,一直阖眼装睡,听两人聊天,哪知听着听着,这两人就剩喘息声了。她悄悄瞄了一眼身旁亲密相拥的爹娘,又赶紧闭上眼,心里偷偷笑,爹娘恩爱,她也觉得开心,至于二哥的事,听爹爹的语气,就晓得他定会处理好的。
不过——
娘亲怎么还记得她小时候说要嫁给萧睿的事?
苏寻纠结地微颦了下眉头。
……
次日一大早,苏绍华与陶氏便起了身,见苏寻双目紧阖,睡着正酣,自然不忍叫醒她,轻抚了一下她白嫩的小脸蛋,吩咐嬷嬷好生照料着,就去了饭厅,两个儿子早已整齐候在那,苏珗源更是一脸正经,规规矩矩的。
看来经了这次教训,这性子也能收敛点。
用罢早膳,苏绍华便带着陶氏与苏珗源上了翠盖珠缨的华车,车上已备了薄礼,陶氏身上也带了一瓶秘制的烫伤膏药。
这膏药是由神医荀太医配制的,名唤莹肌如玉散,不仅对治疗烫伤有奇效,皮肤恢复后,更能变得又白又嫩,而荀太医失踪已久,膏药配方又无人能琢磨通透,是以这莹肌如玉散存着并不多,可谓万金难求。
陶氏虽对罗芙不喜,毕竟她之前曾想捉弄女儿,可女孩子的容貌实在重要,破了相以后嫁不出去,也是可怜的,所以她才会忍痛割爱。
不过,这好心好意却没能送出去。
罗府府邸是新建造的,处在京都繁华地段,占地广阔,红瓦绿墙,亭台楼阁,风格端的是奢华而张扬,华丽是华丽,不过一味的堆砌,倒也多了一分俗气。
而此刻,朱色红漆的大门紧闭,任是叩门多久,也无人应声,仿若府里空无一人,可偏偏的,里面却会传来不轻不重的脚步声。
这显然是在拒人于门外。
陶氏蹙了眉拉着苏珗源立在门口,心想这罗顺实在狂妄,虽说他有端王做大靠山,可|荣国公府的地位与名气在京都也是不低的,就算端王见了荣国公还得给几分薄面。
苏绍华见无人应门,也不多久留,回了身,面带无奈道:“先回去吧。”
陶氏点了头,却暗暗拽了拽袖子。她心里不悦,可面上不显,甚至见夫君转头,还对他安慰地笑了笑。随后,便跟着上马车。
可,才踏上马车,却听到街边断断续续传来一群黄毛小儿的传唱声。
登时,陶氏一怔,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了。
不为别的,这传唱的正是昨儿个酒楼里发生的事,虽没有直言名讳,可意指何人,只要身处京都之内的,一听就明白了。故事里还添油加醋,扭曲事实,说她儿子顽劣难训,最喜仗势欺人。
而这谣言是谁散播的,自是不用说。可晓得是谁又能如何?这到底没有指名道姓,只是含沙射影,且又没有确实的证据能说这就是他做的,是以就算知道是罗顺,也不能找他对质。
当真无耻可恶!
陶氏紧蹙眉头,苏绍华见了,赶紧上前搂她入怀,柔声安慰了几句,可听着外面的声音,手也不禁握紧了。
苏珗源沉不住气,他轻轻撩开车帘,往外朝那群小孩子瞪眼望去,却没注意到近旁有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匆匆而过。
第十章 好二哥()
金乌西垂,入暮时分。
苏寻被陶氏抱上了椅子,全家一起用膳。
屋子里气氛如常,今儿菜色也诱人,其中烧了苏寻最爱吃的蟹黄豆腐和红糟香油鲫鱼。
可此刻,苏寻坐那执着筷,没伸手去挟,只是瞧了一眼比往日更安静的二哥苏珗源,只觉得心里愈发堵着慌,实在没有胃口吃东西。
原因无它,关于二哥的谣言,她也晓得了,问题还不是从爹娘嘴里听到的,却是路经后花园,恰巧遇着两个打杂丫鬟嘴碎说的。
这谣言,她一听就知道是罗顺散播的,也不知他雇佣了多少人散播,不过一日的功夫,弄得京都的街头巷尾皆知,就连荣国公府,大伯父虽明言禁止府中上下谈论此事,可目下除了还瞒着荣国公与老夫人,该听说的都听说了。
苏寻知道有些熟悉荣国公府的人并不会听信谣言,更多人也只当笑话听,一笑哂之,可难免也会有些不清楚状况之人,听着听着,就信以为真,到底是对二哥的声誉不好。
可罗顺倒也深谙世家大族的心思,要面子,有气度,就算是真名真姓的谣言,都不一定与之较真,更遑论这隐晦曲折的,若是谁正儿八经怒了,站了出来,不就中了他的道,说不准还让旁人认为真有其事。
是以,眼下也唯有先沉住气了。
苏寻扫了眼面色如常,沉默吃饭的爹娘,嘟了唇,低下头,往嘴里扒了一小口白饭,垂着眸正要咀嚼,就见一块黄澄澄,冒着热气的豆腐入了自己碗里。
苏寻一抬眸,便瞧见坐在身旁的自家二哥脸上带了笑,眼神里全是宠溺,完全不似刚才心事重重的模样。
“沅沅,今日的蟹黄豆腐烧的特别鲜香嫩滑,快尝尝。”苏珗源柔声道,又努了努嘴,示意苏寻快吃一口。
苏寻手顿在那,瞧着碗里的豆腐,有些发愣。
目下这情况,照理心情最不好的就是二哥了,可他即使心情最不好,也总会记着先顾着她,而说到底,二哥摊上这事,也就是为了护着她,但他还是对她这般好,没有一句怨言。
这般好的哥哥,她自然没理由去拂了他的好意。
苏寻吸了吸鼻子,低头张嘴咬了一大口豆腐,咀嚼了几口咽下,对上苏珗源期待的眼睛,点头道:“好吃!”又似意犹未尽道,“二哥,我要吃月牙肉。”
月牙肉是指鱼腮边上的一块肉,那里最滑嫩鲜美。苏寻每每吃鱼,都会先从那块肉吃起,家里人晓得她爱吃那里,往往会给她留着。
听到苏寻这样说,苏珗源顿觉一松,刚才见妹妹心不在焉地嚼着白饭,晓得她也在担心自己,心里暖乎乎的,可妹妹这个样子,他也心疼。如今见她心情似好了些,要吃鱼,自是再好不过的。
“嗯,好!”
苏珗源应了一声,伸手去挟,可筷子刚伸过去,另一双筷子却捷足先登,熟练地将那块肉夹了下来,随后轻轻地放在了苏寻碗里。
“沅沅,吃鱼肉。”苏玦沢一脸正经,眼神却无比温柔地看着苏寻,轻声道。
“大哥,沅沅让我给她夹!”见苏玦沢如此,苏珗源面带不满朝他望去,无奈地叫了声,可又发觉自己叫地太大声,立即小心地看了一眼苏绍华。
苏绍华家教森严,对儿子要求更是严格,平日里,若是在用膳时这么吵,他肯定要开口训斥了,可此刻,苏绍华却置若罔闻,他垂着眸,夹了一个龙井虾仁给陶氏,才抬眼轻扫了眼苏珗源,似提醒道:“还有一块。”
苏珗源一愣,也明白了苏绍华的意思,他赶紧伸筷子翻鱼去夹,生怕又被人抢先一步,待将鱼肉夹给了苏寻,立即得意洋洋地瞧着苏玦沢。
苏玦沢似视若无睹,只是淡定地垂眸吃饭,待慢嚼细咽将饭吞下去后,却慢悠悠地来了句:“沅沅的第一块鱼肉是我夹的。”炫耀之意溢于言表。
而听着大哥正经严肃地说这么一句话,又瞧着二哥目瞪口呆,不想承认的模样,苏寻忍不住眉眼弯弯,笑出了声。
屋里的氛围变得暖暖的,苏绍华与陶氏见状,也是对视一笑,不过这心里始终有些沉甸甸的。
晚膳后,待张嬷嬷将女儿送回了屋,苏绍华与陶氏便回了毓秀院。
陶氏坐在黄花梨木镜架前,伸手摘下头上的银镶白玉点翠簪,巴掌大的脸上已卸去了妆粉,肌肤莹白如玉,五官精致无暇,倒不失一丝光彩,只是细细瞧去,清澈如水的双目已带了些倦意。
妻子的疲惫自然逃不过苏绍华的眼,见陶氏涂抹完了清香袭人的玉脂膏,他便上前,心疼地搂住了她,低哑道:“锦儿,委屈你了。”
陶氏倚在苏绍华怀里没动,过了半响,才推了推他,微阖双目,似极困倦道:“妾身乏了,先去睡了。”随后,也不等苏绍华反应,推开了他,便缓步走至床榻卧下。
苏绍华见状,轻嗯了一声,他晓得妻子是真累了,这一日早起,身累不说,心焦急万分,也早已累极了。他轻嗅了一下余留在身上的香味,望着陶氏娇美的背影,似自顾自柔声道:“你放心,事情会处理好的。”
说着,苏绍华的眸色有些转冷。他自然不会纵容谣言无休止地传下去,白日里,他其实已经找了手下将命令吩咐下去了。而对付罗顺这种无耻之徒,对付这样的谣言,自然不能明着干,得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做虽然有些阴损,可为了妻儿,无论做什么,他都觉得是对的。
陶氏卧在床上,双目紧阖,一动不动,似已入眠,可嘴角却微微上扬着。
……
沁竹院内,江氏正一脸笑盈盈的,倒完全没了白日里念着荣国公与老夫人没来参加宴会的埋怨之色。
她还未梳洗,着了一身镂金丝钮牡丹花纹锦衣,头上梳着倾髻,插了支镂空金簪,脸上妆容精致,图得瞧起来有股贵气。此刻她含着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