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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呼小叫,这么想死,是急着投胎吗?”阿布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作为超级雇佣兵,敌人在身后出现他居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阿布魂飞魄散,冷汗透体而出,没等掉转枪口,一柄黝黑的三棱军刺以四十五度角刺穿他的后脑,红白相间的液体顺着三道血槽逆射而出。
“啊——”看到阿布惨死,博格等人的眼睛变得血红,像蛮荒的凶兽一般,端起武器向傅宸雪疯狂扫射。傅宸雪反手一抡,军刺挑起阿布的尸体,像风车一样旋转着飞出去,砸向那帮劫匪。“噗噗噗……”子弹全打在阿布的尸体上,血水四溅,骨屑如尘,血泥纷飞。趁这个机会,傅宸雪如虎入羊群般杀入劫匪群中,刀刀毙命,每一刀都穿透对方的脑袋,连部位都分毫不差。
博格打完最后一颗子弹,颓然放下枪,他知道给他再多的子弹也没用,他根本杀不了这个中国特工。对方在弹雨里一刀一个杀死他的同伴,连出刀的角度和力道都没有丝毫变化,而且非常耐心地等他射出最后一颗子弹。这是一种强大的自信,他或者他们这帮人在对方眼里,根本就是一群蝼蚁——这才是最可怕的。
听到三楼的枪声,伯爵仍然坐着没动,他又给自己倒一杯红酒。这是1787年的“拉菲古堡”,十几年前的售价就超过十万英镑,是他以前的最爱,今晚喝过“死神之吻”后再喝这种酒,酒味淡得就像水一样,或许不能说像水,简直跟马尿差不了多少。“唉……”伯爵听到自己心里那声叹息,美好的东西都是昙花一现,刹那芳华之后便是永远的寂寞。
“酒这种东西,一个人喝的是寂寞。”随着声音,一具庞大的身躯向伯爵飞过来,重重砸在他的脚前。傅宸雪反握滴血的军刺,从楼上一步一步走下来,笑容依旧灿烂:“伯爵,要不要我陪你喝一杯?”
“是博格——”剩下几个劫匪看清地上的尸体,端起枪指向傅宸雪,就要开火。“住手!”伯爵蓦然站起来,浑身散发出无可匹敌的杀气,把手一挥,冷冷道:“拿上那张‘特赦令’,你们几个立刻离开这里!”
“伯爵……”那几个劫匪显然跟伯爵的日子不短,听到这话都紧张起来。在他们的印象里,伯爵镇定如山,战力逆天,所向无敌,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眨眼,而今伯爵居然让他们逃命,难道连他们心中的神也斗不过这个中国特工吗?
伯爵依旧没有回头,声音更冷:“如果想活命,就不要废话!赶紧走,能逃多远逃多远,记住,永远不要再回中国来!”
那几个劫匪不再犹豫,抓起“特赦令”冲出“巴拉迦”大楼。“呯”“呯”,夜色里响起美制M82A2狙击枪沉闷的声音,两个劫匪猝不及防,被12。7mm高爆子弹当场炸碎,几乎尸骨无存。别说他们是半成品,即使是M国军方最完美的“未来超级战士”,碰到这种大口径高爆狙击弹也不会有第二个结果。其他劫匪被爆碎的尸块和血水溅满一脸,嚎叫着,连滚带爬逃回“巴拉迦”大楼。
可惜此刻的“巴拉迦”大楼也不是避风的港湾,剑光一闪,青凰突然出现,把一个劫匪劈成两半,淋漓的内脏和血水溅落到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上,妖艳夺目,分外凄惨。
劫匪终于崩溃,他们敢向世界上任何一支特种部队叫板,且能立于不败之地,却无法应付两个中国特工。看着同伴一个个倒下去,他们竟连敌人的影子都无法捕捉到,这才是最恐怖的。
伯爵又缓缓坐下去,倒满两杯酒,自己端起一杯,另一杯给傅宸雪,问道:“你没打算放过他们?”
傅宸雪接过酒杯,说道:“我给过他们机会!”
“你不是张宸!”
“我叫‘傅宸雪’!”
“傅宸雪?三年前失踪那个傅宸雪?我早该认出你,这个世上懂得‘九月同辉’的除了傅宸雪,还能有谁?我突然发现自己错得很离谱!”
“你错不在遇到我,错在你把‘血族’的规矩置诸脑后。”
“我要走的话,外面的狙击手根本拦不住!”
“他们的确拦不住你!问题是你走得了吗?”
“我也有个交易想和你谈一谈?”
“洗耳恭听!”
“我要带走马明浩和那几个人!”
傅宸雪喝口酒,缓缓吐出两个字:“条件?”
伯爵打个响指,从另一个房间里走出两个人,后面的是那个金发“子爵”,不久前被傅宸雪抖得浑身的骨头寸寸崩散,这要放在别人身上,恐怕跟“活死人”差不多,而他才一会儿工夫又活蹦乱跳,“血族”的神奇可见一斑。看到傅宸雪,金发“子爵”毫不掩饰眼中的恨意,攥紧拳头又想扑上来。想想傅宸雪的恐怖,他还是勉强把迈出去的脚又收回来。
金发“子爵”的前面竟是周嘉欣,双手被捆得结结实实,娇嫩的红唇被胶布封住,身上缠裹着C4炸弹,满脸的惊恐,看到傅宸雪,又羞愧地低下头。她把十四个人质送出去,听到“巴拉迦”大楼响起枪声,立刻催促警察和人质离开,而她则抓起手枪又朝大楼跑回来。
(728)老套的手法()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她神奇的枪法根本没用,一个照面都不到就被金发“子爵”抓住。
伯爵优雅地摇摇酒杯,笑道:“五公斤C4炸药,足够把这座大楼炸上天,在人质身上绑炸弹,这个手法很老套,但绝对管用。而人质又是香港警队赫赫有名的第一美女周嘉欣科长……傅宸雪,你觉得好不好玩?”
“傅……宸雪?”周嘉欣的耳边仿佛响起一个炸雷,蓦然抬起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像傻了一样盯住傅宸雪,不是嘴被胶布封住,她会毫不犹豫地发出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傅宸雪……傅宸雪……原来真的是这个坏蛋……”不知为什么,不争气的眼泪从她的眼中涌出来,越涌越多,眨眼间泪雨滂沱。
傅宸雪轻啜一口酒,问道:“你想用她来换你们几个的命?”
“NO……NO……”伯爵摇摇头,说道:“第一,在你心里,周警官的命还不够分量;第二,这种交换方式都是香港电影演烂的东西,没有一点儿挑战性,怎么适合你我这样的人?”
傅宸雪没有说话,望着伯爵,目光沉静如水,没有一丝波澜。
伯爵笑道:“傅宸雪就是傅宸雪,果然与众不同。”他的手中突然出现一个遥控器,“给你一分钟,拿到这个遥控器,算你赢,否则周警官将和这座大楼一起消失在天地之间!”说着,修长的手指狠狠按下遥控器上的红键。
与此同时,“叮”地一声,周嘉欣胸前的秒表开始启动,红色的数字飞一般跳动起来。“不……”周嘉欣心里发出一声大吼,汗水霎时湿透全身的衣服,她转身就要往外跑,刚跑出两步就摔倒在地上,因为她脚上还有一条铁链,铁链的另一端被金发“子爵”拴在楼栏上。她试图爬起来,挣扎两下又摔倒下去,她终于绝望,抬起满是泪水的双眼望向傅宸雪……
劫匪端起枪冲向三楼,傅宸雪手中的酒杯突然飞起,在空中划出一道耀眼的银丝,“呯——”重重击在跑在最前面的那个劫匪头上。连子弹都无法穿透的凯夫拉头盔出现一个酒杯状的大洞,那只玻璃杯毫发无损,穿过头盔击碎劫匪的头颅。傅宸雪闪电般向前突刺,一拳砸向伯爵。伯爵冷哼一声,握紧拳头,凝聚全身的力气迎上傅宸雪。“轰——”两只拳头在空中狠狠相撞,空气直接被打爆,发出刺耳的啸叫声,爆射的气团击穿他们脚下的楼板,出现一个直径两米的大洞,飞砂走石。伯爵惨嚎一声,飞身后退。他的右臂变成麻花状,寸寸崩裂,露出白森森的碎骨,血肉横飞。傅宸雪这一拳,不是直拳,而是中国武术中最精妙的“螺旋劲”,一拳打出,拳头犹如高速旋转的钻头一般,无坚不摧,强大的内力则像狂暴的龙卷风,把伯爵的右臂生生撕碎。
伯爵仰天怒吼,瞳孔变得血红,身上的衣服“哧啦”一声裂为两半,一对巨大的翅膀平空出现,猛力一扇,狠狠扑向傅宸雪。与此同时,金发“子爵”也完成变身,一前一后夹击傅宸雪。顷刻之间,整个“巴拉迦”大楼剧烈摇晃,崩落如雨。
那些劫匪看到倒下的同伴,看到同伴头盔上那个酒杯状的大洞,个个魂飞天外。一只酒杯竟能击穿高强度的“凯夫拉”头盔,靠,这他妈还是人吗?怕归怕,此刻他们除了硬着头皮冲上去,别无选择。剩下的劫匪拿出所有的凶悍和血性,以猛烈的火力开道,终于冲上三楼,企图击毙青凰,劫持马明浩。
青凰可以躲,马明浩毫无武功,一介凡体,又拿什么躲避子弹?没办法,青凰只好护住马明浩往楼上撤,弹雨纷飞,情势危在旦夕。傅宸雪一拳击退“伯爵”,三棱军刺又在“金发子爵”身上留下一个三角形的血洞,他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反向掠起,以“天罡神舞”步法杀入劫匪群中,诡异的军刺从下往上,以四十五度角刺穿一个劫匪的下巴,又洞穿那人的后脑,几乎同时,他一拳击出,把另一个劫匪打成两截儿,上半身飞出十多米,而下半身兀自屹立不倒。见傅宸雪如此神勇,其他劫匪转身狂逃。一道剑芒从天而落,追上奔逃的劫匪,把一个家伙劈成两半儿。幸存的劫匪看到“青虹剑”又劈过来,吓得魂飞魄散,亡命逃出“巴拉迦”大楼。
“呯——”才刚跑出几步,一个劫匪大腿中弹,下半身当场炸飞,上半身飞出两三米,砸落到地上。那人用双手在地上使劲爬,大声嚎叫,哀求同伴救命,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肠子和泥土混在一起,像蠕动的蛇。看到这一幕,其他劫匪毛发皆竖,端起枪,硬着头皮往外冲。因为在这里他们还有一丝机会,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活下去,而面对那把染血的三棱刺刀,他们连灵魂都要崩碎——那个中国特工不是人,不仅要杀死他们的肉身,还要碾碎他们的灵魂。
“哒哒哒……”劫匪拼命还击,与青鹰等人激烈交火。此刻他们背水一战,闯过去就是香车美人、花天酒地和大把的美钞,闯不过去只能和美女醇酒拜拜。
“青凰,你保护马教授冲出去,快走!”傅宸雪吩咐一声,又返身杀向伯爵和子爵。
“不,我要留下来和你在一起!”青凰知道这座大楼再有片刻就会爆炸,怎么愿意逃走?她要留下来和傅宸雪死在一起。
“不要管我!你必须把马教授送出去,他的安全绝不容许有任何闪失!”傅宸雪头也不回,三棱军刺犹如黑色蛟龙,狠狠刺向扑上来的伯爵。
“我……”青凰的眸子通红,她知道这一走就是永诀,她和这个男人从此人鬼殊途,这绝对是不可以容忍的。可她知道这会儿留下来,不仅她和傅宸雪会死,马明浩也绝对无法幸免。
(729)人品()
那样的话,傅宸雪的死将毫无价值,她怎么可以让自己的男人带着屈辱和遗憾而死?大颗的眼泪从美丽的眸子里飞落,青凰一咬银牙,回身拉起马明浩,大声道:“咱们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金发“子爵”看到傅宸雪被伯爵缠住,一挥翅膀飞上来,尖利的指爪狠狠抓向青凰和马明浩。青凰挥舞“青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