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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新编-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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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息尚存的植物人本人救醒,那在座相信都能办到,但要是说道让死了两年的人回魂,

入生人之体,而且还是毫无命数可言相互纠结的魂与人,在座就为难了。

“好吧,小道尽力而为吧,哎。”羽衣星冠术士低叹道。

古代

开心的过着米虫生活的某抱,正逍遥在宇文仲暄,龙吾翰,云兰蔚给他打造的坚实米缸

里游来游去,滚来滚去,好不悠哉悠哉,直到七夕之夜,我们的某抱同学,闯了一个不

大不小的祸,令在场三位危机意识猛增。

番外 关于十世善恶的纠缠

第一世

这是在遥远遥远遥远的原始社会,原始到什么时候呢?尚在母系氏族社会。
出生的某抱,性别男,人小力弱,典型的负担人物,但是!在人口稀少的母系家族社会

,也算聊胜于无的存在吧。于是,某抱就这么凑合着有一口没一口的过日子,缓慢缓慢

的成长着。
直到…………
“不好了,恶龙来了!!”某日,某抱家族遭受前所未有的巨大危机——恶龙来袭!!
而本应作为炮灰的幼年某抱,正努力的寻觅着,觅啥呢?觅食,且该为某抱人生中第一

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单独觅食。
人生能有多少个第一次啊?
终于,某抱发现了一朵色彩极其瑰丽的菌状物,兴高采烈的某抱采之,走,归。
途中,某抱饥渴难忍,食之,空手归家族所在地。
恰,恶龙袭至,族人早已疾走避之,徒留某抱傻在那里。
龙环视四周,无物,除一瘦小仅够打牙祭的食物,无奈,聊胜于无,食之。
可怜某抱,殁时仅5岁,且终其一生未曾饱食一餐,呜呼奈何!!
然,恶龙更惨之,为何?且听我慢道来。
话说该恶龙本在林中逍遥度日,饿时捕食猎物,弱肉强食,自然之理,食饱酣酣睡之,

好不自在,然,是日,却因聊胜于无而吞食某抱,后,腹痛难忍,再无余力,终,痛足

一个时辰后,恶龙惨烈归天。

第一世,某抱勇于献身恶龙,毒死恶龙,救全族于水火,免全族尽灭于恶龙之口,乃是

大善,其族人为感其恩德,传诸后世,而其后世传人中,亦不乏得道成仙之辈,皆是有

大神通之人,故自有善恶业障之后,某抱高居善灵榜首位,某龙亦雄踞恶灵榜首位。
自此,善恶纠缠,开始了…………
第六十三章  七夕呀七夕  
 
古代 某抱的卧房  
左边,蚕丝被,好软!趴上去,脸,蹭蹭,舒服………   
翻个身,右边?有杀气!!??不对,是有温度,尚未清醒,迷迷糊糊的,伸出手指,试探性的戳戳,硬哦,什么咚咚啊? 
谁的爪子?严重警告:表摸我的脸!!那谁谁谁,还摸,再摸要收钱了啊(高调)。 
还摸?哼!惹不起还躲不起我,向左转,翻身!软软的,还是蚕丝被好啊。谁的爪?也不收好,都转了,还来? 
然后,终于,我们的某抱同学在如此的左转右翻数次之后,终于终于决定放弃。 
起床第一件事,睁眼。  
沿着爪子看过去,只见宇文仲暄带着久违的招牌式狐狸微笑看着我。   
“宝宝,终于醒了。”宇文这么直直的盯着我看,说实话,真恐怖哦~~~  
“暄锅锅,好早。”偶有点不好意思,任谁这么大清早的被人在床上逮着看,也会担心睡觉有没有流口水说什么少儿不宜的梦话。 
“宝宝,是暄,或者仲暄,不是锅,也不是锅锅。”洞悉一切的宇文狐狸,仍然微笑。  
吓人哦,啥时候宇文这么好说话了?放在以前,非得捉弄我不可,这就是献身的代价?那以后?哼哼,一个崭新的给我当牛做马的宇文,当当当,诞生了!!  
当然,这只是我忍不住 ,在心底YY一下。  
没等我Y回来,轻轻的推门声,小龙龙进来了。 
看着久违(其实昨晚才见过)的小龙龙,忍不住笑眯眯,亲人,亲切啊!!   
“抱抱,睡好了吗?该吃早点了。”外表冷漠其实贼温柔的小龙龙,了解我啊。   
“少爷,先洗漱一下。”紧随其后,风珏捧着铜盆,拿着面巾了。   
看着屋子里的两只,丝毫没有出去的意思,忍不住:“喂喂,我洗漱先,你们可不可以先出去啊,这样盯着我,我,我尴尬!!”实在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刻的感觉,难不成说我不好意思?还是算了,这样更让他们笑话我,想不出,只好尴尬。 
“吁~~~~”长长的叹口气,终于把这两尊麻烦暂时请出去了,洗了个战斗脸,漱了个战斗口,努力神清气爽的出现在早点面前。 
好吃,细细咀嚼着外婆亲手酿的祖传秘方酱瓜,脆嫩爽口,鲜咸中微甜,配一勺清香荷叶粥,好吃~~~~,忍不住,笑着眯上眼睛,慢慢品味,直到……  
“包子,知道你的脸像包子,也不用吃个早点都能把脸嘟起来,还笑得眯了眼,瞧瞧,眼角都快长皱纹了,真要成包子了!”伴随着一串不怎么悦耳的声音,昔日的小胖出现在我面前,不爽!我爱笑眯了眼,你管得着咪?? 
愤怒之火使人丧失理智,我瞪瞪瞪的瞪着小胖,愣是没起半点涟漪,哑炮。  
“包子,不要这样,我今天可是为你才来的哦。”拐卖儿童的口气。  
“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七夕,包子,要不要出去玩玩啊?等晚上,再带你去逛逛夜市,顺便放花灯。”绝对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口气,不过,招式不在多,管用就行。 e   
所以~~~~~~~,我就上了贼船了。 
“好啊,小胖,等下我吃完就和你出去。”吃人嘴软,so,我决定跟小胖出去游玩,不过,另外两尊也不是吃素地。    
“宝宝(抱抱),我跟你一起去吧。”于是乎,明里四个人,暗地里不知道多少保镖暗哨的七夕一日游,开始了。   
起床总结:霉气!! 
“好久没出来了,今天一定要好好玩个遍。”看着久违的小商小贩小摊位,看着馄饨摊上的渺渺轻烟,虽然我已经吃饱了,可是口水,还是下意识的有向下流的趋势。    
“小胖,午饭吃什么?能吃馄饨否?”文绉绉的摇了摇从狐狸郭那里拐来的紫檀木竹心深雕扇,问了问小胖稍后的民生问题。 
然后,得来三种混合立体声的笑,轻笑,大笑,皮笑肉不笑。  
盯着后面跟着的三人,只有一个词——郁闷当头!!   
笑嘛,笑嘛,有嘛好笑的?忽略,走自己的路,你爱笑不笑,继续逛我的街。  
逛街是很累地,尤其后面跟着一堆没办法忽略的‘闲人’,麻烦啊~~   
啥时候才能单独一个人冒个小险试试看,我这人胆小,太过冒险的事我不敢,也不会去做,没事让别人为自己担那么多的心,何苦了?扰人忧己,安分的做让大家都开心的米虫多好。  
so,嘿嘿,一个人自由自在想扁人就扁人,想跑路就跑路,好像有点不对头,不管,展开美好的想象,附带傻笑着流口水,完全就是老年痴呆症的提早版。 )AT}T IP  
“宝宝,”没人理,“宝宝,”高八度,稍稍回神。 J i=Rl H  
“暄锅锅,干嘛?”惯性的擦擦嘴角。再次引来在场诸位的各类笑声,我这叫自觉,又有啥好笑的。  
“宝宝,我要先回去处理一些事情,晚上再陪你一起去逛灯市,你要乖乖的,不要到处乱跑,更不要去不该去的地方(重音),知道吗?”貌似宇文还在耿耿于怀上次偷去云兰苑的事,小气啊。  
不过,终于走了一个,少了一个,那我小小小冒险的计划可行性提高了一咪咪。其实我也没想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不过是想去打一份小短工,在没人认识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就想要知道打工是什么滋味,不要说我无聊,想想好像也确实是很无聊,不过,打工时观察人是件很好玩的事,可以了解很多未曾遇到的人,事,物,没有多少人会把打杂的小厮放在眼里,也就不太在意在他面前表现自己的另一面。  
有了计划就要行动,拖着大队人马在城里逛了半天,这年头,请人都是有门路的,一般店家都会托牙婆或是信得过的邻里介绍人,很少有自己公开招人的,这也就让我的计划趋于夭折。终于,老天让我看到了有间中等大小的客栈贴着红纸要请人,请一跑堂的,也就是店小二,机会啊,就看我怎么摆脱后面这些人了,好歹是穿族,老天,就给点面子让我玩一回嘛。  
暗暗计划着,但精彩的七夕灯会是绝对不能错过的,每年的七夕灯会,都有两项大事,一是有传统的选花魁大赛,另外则是各个花灯商家或是爱好花灯的个人精心研制的各式花灯比赛,由游玩的众人选出头名花魁,一品花灯,再将花灯送与花魁,而花魁则将花灯转送给在场令她心仪之人,可以算是定情吧。  
有人会问:怎么个选法? 
  很简单,选花魁嘛,就是让各个待选花魁上来show一番,再由请来的有名的行家对她们进行简单评比,最后由在场先是由所有人都可投票,不过这个票只能是铜钱,连银票银子都不行,只能是一个一个的方孔兄,最后取来类似跷跷板的家伙,但两头都有一个一米半左右的桶,将铜钱倒进去,谁高谁低,胜负一目了然。花灯也是这样,只不过远没有花魁来得吸引人罢了。 FmN5yS。BI  
  为了打足精神看晚上的灯会,看到有招人,努力记好位置后,就回府了,而我一到家,小龙龙和小胖也相继消失在我眼前,毕竟不是人人都想做米虫,他们有他们的责任要负担。我也有责任要担,只是很多时候,也许不担比担来得好些。   
  在一阵休息之后,夜晚飞速的占据了白天的位子,我兴奋得飞速解决晚餐,外公外婆和爹娘只是笑笑的看着我,并没有责备我什么,不过正当我想乘着三座大山还没回来之前先跑路,就被四位老人家拦下了。   
  “宝宝,等吾翰他们来了再一起出去吧。”温柔,温柔,温柔到不能拒绝,这就是我的外婆。  
 “哦。”我很温顺的点头答应,永远不要想和外婆犟,充满血泪汗水的经验之谈啊。  
 不过,“外婆,我想一个人出去看看,我不能总要人陪着才出门啊,我也是个男人,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再说还有御影嘛,不会有事的拉。”重音在‘我也是个男人’,让大家想起,我是个男的,而且还是个已经快十七岁的成年男子。    
  四位老人家听了这句,微微一颤,是啊,总是不自觉地把宝宝当成小宝宝照顾,忘了他是个男孩子,也已经要长大了。  
  在四位的默许之下,我终于在三座大山回来之前一个人冲到了大街上,当然忽略御影。  
  乘着时间还早,努力寻找那间客栈,幸好西街就那么一家贴红纸招人的,让我还能比较容易找到。  
  走进去,收拾收拾心情表情,“掌柜的,招人呢,您看看我成不?”腼腆的微笑着向柜台上的人说去,这年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连这么个小客栈里,人也那么的,怎么说好呢,特别吧,或者是,诡异。  
    柜台里边那位,应该是掌柜的吧?那长的叫个性,记得金庸小说里有那么几个人,形象怪异的令人难以忘怀,一个是《笑傲江湖》里的黑白子,长得半黑半白,阴阳脸,还有《天龙八部》里的枯荣禅师,一边皱纹深得可以夹死苍蝇,一边光滑的可以让苍蝇站立不稳,其他还有像《鹿鼎记》里因为吃药,后天强制变异的胖瘦头陀等等,像这等神奇人物,真是此人本应冥间有,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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