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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这座厚实的山,都被大自然撕成了碎片!
“隆隆隆!”叶飘零把脚下碍脚的岩石踢得远远的,他慢慢地向前走,叶飘零他要去寻找刚才看见的东西。
周围遍地的翻过来了的岩石泥土,哪里有刚才看见的东西呢?叶飘零几乎把周围找遍了都没有发现。
“哦,会不会又被落下的泥土岩石又覆盖住了呢?”叶飘零心里想到。
“刚才看见的那东西被重新埋在了地下!对!应该是这样的!”叶飘零分析道:“我应该把那东西挖掘出来!”
于是叶飘零脱掉了身上的外套,和那把刀熊掌仍在一边。
他的双手像巨钳一样,把覆盖在上面的岩石抓起,扔开在一边。
如机器般,一颗颗岩石被叶飘零抛弃,飞在了后面堆积在一起。
双手都搬累了,但还不到十分之一!
叶飘零有点泄气了,这样的工作也太费劲太劳累了!
一个人在搬运雪崩留下的岩石,这个人是不是有病?他脑子不是坏了没好就是好了又傻了。
但想起刚才看见的东西,他又心动了。休息一阵,叶飘零又继续把岩石扒开。
拨云见日,看见一轮明月!
叶飘零站在大坑里,他笑了!
而且他笑得还不是一般的开心!他发现刚才发光的是玉石,现在他脚下站的和周围的都是一块块的玉石。
只不过,这些玉石被震碎了。
一块块白色的汗玉,深藏在大山腹里的白玉格外精纯!
这里虽然不是专产玉石的地方,但这里并不缺少玉石!
“嘿,嘿嘿!好东西呀!”叶飘零发出怪异的笑声,他虽然不是财迷,但是这一大堆的玉石就是一大堆的钞票,一大堆而不是一小堆或是一堆。这怎能不令叶飘零笑逐颜开呢?
兴奋呀?叶飘零就像农民工爆发户一样!
这个时候,叶飘零搬岩石变得更加勤快了,他想知道这究竟有多少玉石藏在山腹里被震了出来。这天外飞来的一大笔财富不得到的话就辜负上天的好意呀!
叶飘零顿时觉得上天似乎有点可爱了。
这是个可以令他开心的玩笑!
被深埋的玉石被叶飘零一块一块地挖掘了出来,从岩石坑里飞出,堆在一起。
渐渐的,着了魔似的的叶飘零干脆敞开了衣领露出胸膛,双手就像一双铁钳似的挥动着。
……。。
“呼呼!”躺在地上,满身都湿透了,汗水顺着长发流下,把长发凝结在一起。但看着自己亲自挖出来堆积如山的玉石,叶飘零也管不得疲惫了,他笑得极其开心,看着这一大堆的宝物:“哈哈,那么多!”
这只是挖掘了一小部分,叶飘零估计这里足足有十多吨玉石!这是一笔怎样的财富呢?
所以叶飘零他笑了。但是他笑得开心的还不是因为眼前的那堆积如山的玉石,他笑了是因为他从玉石当中得到一块有玉王之称的——玉精!
叶飘零找到了刚才他看见了那一霎那的光华!
对于叶飘零来说,那是最迷人的回眸和微笑!
玉精是什么?问问做玉石生意的人就知道了!
一座玉矿中,最值钱的就是这占总数万分之一都不到的玉精。
玉精又被称为“玉王”,是整座玉矿的精华所在!
要成为玉精,至少要吸收一半整个矿产含有的元素和灵气,再经过成百上千年时间和巨压的研磨、锻造,在时机相当好的话,一座玉矿才能形成那么一小块玉精!
可见这‘玉精’是何等的珍贵呀!
抚摸着椭圆型的玉精,叶飘零就像抚摸着心爱女人细腻的皮肤一样,轻轻地摩擦着,生怕惊动了她!
这比手臂稍微粗的‘玉条’比黄金还要沉重!
‘玉精’是稀世之宝!
叶飘零想着把这手臂粗细、两尺多长的‘玉精’拿来做什么?
雕刻成像?这也太小了,再说太浪费了。
分割成一块块,刻成玉佩?有必要那么多,那又该送给谁呢?这样又太不值钱了。
想开想去,叶飘零还是决定把这一整的‘玉精’雕凿成一根玉笛,自己的那只玉笛在昨天已经被毁坏了,凿成玉笛是最好的选择了。
几千甚至上万年经过岁月的流逝才形成那么一块玉精,会是仅仅好看那么简单。
玉精比岩石硬上一百倍,强硬的程度虽然比不上金刚石,即使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刀剑也难在上面留下一丝刻痕。
所以呢,这块稀世之宝注定了再将来要陪伴着叶飘零成名的武器,跟着先生叶飘零大杀四方!
叶飘零打算秦天高手名匠把这这‘玉精’做成他想要的宝物。
很多年以后,江湖上有了个传世。
叶飘零背负“一剑一箫一琴”走遍江湖,后来人人依此称先生叶飘零为“箫剑琴侠”。
当叶飘零听到这个称谓的时候,骂了一声“狗屎”!玩黑道的人还被称为“侠”,尽是他妈的胡扯!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这是不多说!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了,就要天黑了,自己已经离开昆仑两天了,糟老头找不到自己那还不是暴跳如雷,不把凌霄阁拆了?
想到自己还有那只熊掌和那几瓶好酒,估计糟老头很可能忽视自己这一次的下山!
糟老头仲达有他的手段,但叶飘零自然也有他的手段!
“哦,这些东西怎样处理呢?总不能就这样放在这里吧,要是的话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叶飘零看着一大堆的玉石苦笑。
财富多了有时也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情,怪不得那些富人天天都过着超压力的生活!
“我还是找个地方对堆放或是埋在地下好了!”叶飘零想。
叶飘零四处寻找可以安放这堆玉石的地方,既要安全,又要方便,这样的地方还真难找!
找遍了周围的地方,都没有一处符合心意的。“哎…看来又要重新埋在地下了!”叶飘零站在刚在挖出玉石的大坑边缘想道。
刚才自己费劲千辛万苦把这些从地下找出来,如今又要重新埋在地下了。这不是自讨苦吃么?
107手段()
当叶飘零回到昆仑的时候,差不多是深夜了。
他这一出去便是整整两天!
“先生呢?”叶飘零问可爱的侍女。叶飘零天不怕地不怕,目前来说有点怕状态糟老头达。
其实他也不是很怕糟老头仲达,只是对仲达的“尊敬”而已!
“回少爷的话,大管家说先生今晚不回来!”侍女温柔乖巧地回答道。
“哈哈!甚好!甚好!”叶飘零听见后大笑,“没事了,你下去吧!”
于是这侍女便下去了。
回房间洗过澡擦去一身的灰尘后稍微吃过点东西,他今晚做苦力的呀!
大吃一顿,大饱特饱!
现在没有人管着他,他是自由的。
吃完后,他为自己倒了杯糟老头仲达珍藏着的红酒品尝。
叶飘零脚翘起来架在桌子上,嘴里叼着牙签,手中浅浅地摇转着酒杯,悠闲、轻松、惬意慢慢地说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闲来垂钓,偶尔事务桑麻,这才是生活呀!”
不错,这才是生活!
第二天上午,叶飘零就开始整弄那只熊掌了。
来到了昆仑差不多五年了,自从四年前叶飘零被群狼追逐那次从冰谷上掉下来受了重伤被糟老头洗髓后,他就开始有条件每天为糟老头洗衣做饭了。
只要糟老头有要求,叶飘零他就必须无条件服务!这就是叶飘零当初在糟老头仲达的‘淫威’之下签订的君子协议!
他很想不明白,昆仑山上那么多人,为什么糟老头偏偏看中他要他做这些琐碎的事情呢?
糟老头当时对他说,而且理由还是那么理直气壮的:“这做人呐,要学会劳动!要不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什么事都不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迟早会变成一文不值废物草包一个!”
不过也好,叶飘零来到昆仑后不但学到了一身的好武艺外,还学到了一身的好厨艺,这简直叫糟老头直呼好!
因为叶飘零整弄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山上的一些老厨师也不过如此!而且,糟老头仲达有个缺点,那就是特别嘴馋!
所以,叶飘零要对付他也不是没有把握的!
熊掌为古代八珍之一,虽然平时吃的熊掌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保存才蒸煮的,但是由于有秘法,倒是省去了这一两年的时间。
叶飘零拿着刀片一整天耐心地为“熊掌”去毛,这是个需要平静心态的工作。
晚上。
很感谢献出这只熊掌的雪熊!在这里不多谢了!
看着锅里飘溢出来的香味,叶飘零他也自己也嘴馋了,红烧熊掌是这只上等熊掌的最好选择!
加盐撒料,翻滚着的汁引诱着叶飘零的鼻子,叶飘零笑着,伸出大拇指赞叹:“香!”
这是他为自己赞赏的!
皱着鼻子闻着香味,叶飘零他自己也要被陶醉了!
强忍住想吃的冲动!他知道现在自己还不能吃!
最多就偷着点吃!
他回来的时候侍女告诉叶飘零说,有个晚上,二先生糟老头一共来找他三次!
所以这一锅红烧熊掌他是对糟老头为什么下山最好的解释。
就在叶飘零夹起一块刚开始咽下的时候,他就听见的糟老头是声音。
“叶飘零,你这臭小子,回来了没有?”糟老头带着怒气大声向着屋里喊。
“哦,咋这么快就来了!”叶飘零赶紧把刚进嘴的肉吞下去,心里嘀咕道:“这才刚刚开锅,这人就到了,好像盯紧了这边一样的!”
过来几秒钟。
“哦,是谁呀?谁叫我呀,这么晚了?有事就不能明天再说吗?我现在忙着大事哩!”叶飘零装样子对着外面大声地回答。
刚进门的脚步叶飘零就看见一条鬼魅般的影子闪到了自己身旁,速度快得惊人!
他只不过才见到糟老头的身影,然后他就感觉到头上一疼。
“哎呦!”叶飘零摸着被糟老头烟管敲的地方,瞪着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的糟老头,“老头,你为什么一照面就打我?”
“为什么打你?还要我说吗?”糟老头两眼直看着站着的叶飘零大声说道。“你自己心里明白!”
“嘿嘿,你不说我哪知道怎么惹你生气了?先生你老不要生气了,生气会使人衰老的!我看先生你的脸色不好,估计不是房事太多就是生气太多了!”叶飘零嬉皮笑脸地走到糟老头旁边捶着他的背笑着说,一副巴结讨好糟老头仲达的模样。“这样可不好呀!”
“哼!看来不再盖你一下你是不开窍的了!”糟老头眯着眼睛享受着叶飘零的‘伺候’,他脸上带着阴笑说道,“听说你这小子又偷偷地溜下山去了!那你说一下这两天偷偷溜下山做什么去了?”
“嘿嘿,你老的眼光还是像贼那样精!”叶飘零一边‘赞颂’着他说,一边嘲笑自己说道:“想不到我做得那么神秘还是被你老这双慧眼发现了!佩服!真是佩服呀!”
叶飘零又是褒又是贬地拍糟老头仲达的马屁,一时间让他高兴地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