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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恐怖游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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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了还装什么大男子主义?”

    “你看!”突然张煜城指着王聪的身后说到。王聪回头一看,是一只很肥的野兔子。

    “一只兔子怎么了?”王聪在气头上还没有反应过来。

    “食物啊!”张煜城开心的说到。然后马上拿出了自己的手枪,果断就是两枪,但是完全没有打中。王聪见状赶紧阻止了张煜城。

    “省着点子弹,咱们去抓住它。”说着,马上两个人就开始抓兔子。张煜城的奔跑能力很好,王聪的耐力也很好。于是王聪就一直帮着堵住兔子的去路,张煜城找机会抓住它。这兔子跑的也真的是快,两个人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抓住了它。

    而楼上的叶灵听到枪声,也懒懒散散的走了出来。看到刚刚还不太和谐的两人现在开开心的,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她马上注意到张煜城手里的兔子。

    “呀!这是哪里来的兔子啊,快给我看看。”说着叶灵马上就跑过去逗张煜城手里的兔子了。张煜城也开心的说道:“哈,这家伙跑的真快,累死我了。对了,这个游戏里有一些鹿啊,鸡啊什么的,都是食物啊!”叶灵听到张煜城的话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惊讶的问到:“什么,你们要吃它?”

    “是啊!”张煜城还没有注意到叶灵表情的变化。突然叶灵发了狂一样,拼命的去抢张煜城手里的兔子,张煜城被搞得莫名其妙,力气叶灵当然不行,但是张煜城没办法抵抗来自美女的抢劫,最后兔子被叶灵抢走了。然后叶灵气呼呼的说道:“你们是饿疯了吗?怎么可以吃兔兔?”说着,就带着兔子回了服装店,留下两脸懵逼的两个人。王聪看向了张煜城,很明显是要他拿出个态度。

    “好吧,今天也不早了,别出去了,这个游戏晚上很危险,咱们进去先把该说的都说明白吧。”说着,把王聪往屋子里推,也算是给了他一个台阶下吧。

    回到服装店,就看见叶灵把兔子放到一个纸箱里,喜欢的不得了。看到两人进来,叶灵就用充满敌意却不失俏皮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两人。张煜城示意王聪坐下,自己也拿了椅子坐了下来,三个人围在一起,中间是一个兔子。

    “叶灵,王聪,我要把这个游戏的大体机制给你们讲一下。虽然这个游戏已经变成了现实,但是机制应该不会变。”

    “不是只要在这里生活七天就算通关了吗?”叶灵随意的说到。

    张煜城苦笑的问到:“那么怎么活七天呢?”

    “就这样活被,我看这里丧尸少的可怜,比起生化危机差远了。应该是刚进游戏,没让咱们太难,唯一的问题就是食物,你们再想想办法,反正不能吃兔兔……”

    张煜城不理会,继续说道:“这个游戏没有故事情节,没有必须做的任务。若果你愿意,游戏里生活100年也没问题。这个游戏是个沙盒游戏,主旨就是活下去。玩家要想各种办法抵御丧尸和怪物,每七天就是一次尸潮。平时遇见僵尸跑就跑掉了,不理它也没事。但是第七天肯定会打雷,月亮会变成红色。会出现特别多的僵尸追你,无论在哪里,这第七天的尸潮你是无论如何躲不掉的。”

    叶灵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还是在逗兔子,不过已经不说话了。王聪也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张煜城继续说:“僵尸白天的战斗力基本为零,这你们也看到了。但是晚上的时候,僵尸会像发疯的野狗一样追你,跑的速度相当的快。”

    听到这里,王聪插嘴问道:“也就是说,晚上以后,僵尸就会跑了?”

    “对,跑的很快,你可以想象尸潮时候的样子,所以,这个游戏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叶灵。”张煜城最后特指了叶灵一下,也是希望她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叶灵小声的说到:“那我能做什么啊,你说吧……”

    张煜城答道:“我和王聪忙了一天了,你看那边那么多搜刮来的东西,肚子很饿了,你懂吗?”

    “你们就不能再去找点别的吃的?为什么一定要吃这么可爱的兔子呢?”叶灵不服气的说。

    “你从来不吃肉?”王聪马上接着问到。

    “吃是吃……但是……”叶灵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王聪马上正色道:“那你还装什么圣母?你平时大鱼大肉的吃可以一点罪恶感都没有,是因为厨子和屠夫已经把你认为最低级最残忍的事情替你做了,你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一边吃着肉一边回头就骂厨子残忍?”几句话说的叶灵哑口无言,张煜城也很惊讶,这个公子哥的三观还真的是很正。

    最后叶灵妥协了,自己走到了楼上。而兔子只能用烤的方式来做,今天搜刮的到锅都用不了。其实王聪话虽这么说,毕竟是个公子哥,哪有自己亲自做屠夫的时候?事实上到最后,这只兔子也没有成为盘中餐。

    到了下午六点左右,三个人也没有找到什么像样的吃的,但是在张煜城的建议下还是决定先回家。按照他的说法,第一天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波澜,只要不主动出去这里就很安全

    叶灵在晚上想点蜡烛被张煜城拦住了。

    “火光会引来一种叫做尖叫丧尸的怪物,这种丧尸本身特别脆弱战斗力很弱。但是她会尖叫引来大量的丧尸。所以不是特别需要的话尽量别点火,需要光源的话你左手的上的手表可以带来些照明。”

    叶灵点点头表示同意。

    就这样,叶灵睡在二楼,两个男生也随便找个地方就休息了。不过各怀心事也都很难睡着。夏天晚上来的慢,到了晚上十点天才完全的黑。而在此前,张煜城一直盯着左手的手表。果然,才刚到十点,外面就发出了各种可怕的叫声。这叫声非常的杂乱,明显不是从一个地方发出来的。

    不一会,突然出现一道亮光,张煜城一看是叶灵开着灯走了下来。

    “我有点害怕。”确实,外面这各种鬼哭狼嚎的,别说她一个小姑娘,自己都觉得特别害怕。这时王聪也走了过来,但是没说话,估计也是睡不着了。

    张煜城无奈的苦笑道:“这外面到底有多少丧尸啊。”

    “它们……万一找到我们怎么办。”王聪问到。

    “应该不会,只要咱们自己别作死,但是第七天的尸潮躲到哪里都没用。”张煜城觉得趁此机会正好可以把剩下几天的任务好好规划一下。而这次出奇的顺利,叶灵也满口答应明天好好出去找东西。根据张煜城的说法,现在一定要在家的周围制造陷阱,要不然第七天房子直接会被丧尸扒光。三个人一夜未眠,外面的叫声直到第二天两点开始,才开始一点一点的消退。

    (本章完)

第4章 第二天 尸王() 
张煜城眼睁睁的看着丧尸把自己推到,然后无力的看着各种丧尸蜂拥而上啃食着自己的尸体,有狗、军肥、尸王、贞子、蜘蛛丧尸……

    他当然是在做梦,这一夜都没睡好,外面的叫声还环绕在耳边。拿表一看,已经快早上十一点了,外面肯定已经太平了。一到早上就一种已经被救赎的感觉。

    “煜城哥哥,吃早饭吧。”叶灵把一碗玉米粥递给了他。他本来昨天一天就没吃东西,又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早饿的不行了,看到这玉米粥还管是哪里来的,赶紧吃了先。

    “还很烫,你慢点。”叶灵貌似很得意的一笑,这玉米是她找来的还是她做的?叶灵出去以后又拿了一杯水回来。

    “你们搜刮的东西里没有洗漱用品,吃完就先漱漱口吧,这水是干净的。”说着把水放到茶几上。张煜城很好奇哪里来的食物和水,但是等吃完再问吧,反正叶灵也不可能骗自己。吃饱喝足以后,张煜城来到楼下,发现楼下堆积了一些玉米。好奇的问叶灵是哪里来的。

    “早上我出去发现的,那边是一大片玉米地,王聪还在来回搬呢。”叶灵得意的说到。

    “那水呢?”

    “王聪去搬玉米,我就留下来用你们昨天找来的锅烧水喽。”

    烧水?记得七日杀的游戏里也有这样的设定。游戏毕竟是游戏,实际操作起来要麻烦的多。

    “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现在还没有吃的呢。”张煜城赶紧道谢。

    “你当然要谢我,要不然你就饿死了。”说着叶灵俏皮的一笑。张煜城注意到叶灵正在把水用煤炭烧开,然后放到一个储水的缸子里。没想到自己这么没用,昨天吓得居然睡了这么久。自己也赶紧帮忙,却被叶灵拦住。

    “烧的差不多了,一会咱们也去帮一下王聪吧,他可开心了,估计现在想着怎么讨好我呢。”看样子叶灵十分的得意,张煜城也很开心,王聪对叶灵的偏见应该也好了很多。三个人毕竟现在是队友,如果窝里斗这游戏真的就没法玩了。

    水马上烧开了,两个人走出了家门。按叶灵指引的方向,两个人一路走向玉米地,果然在半路就遇见了搬运玉米的王聪。

    “懒猫同志起床啦!”王聪开心的说到。看得出他真的很开心。张煜城看他拿个麻袋背了好多玉米,家里那些玉米那么多,肯定都是这个公子哥辛苦搬回去的,自己顿时觉得特别的不好意思。忙着要去帮王聪背麻袋,王聪摇摇手说:“我耐力点的多,不累,倒是这次真的要谢谢叶灵了。”能感觉出来,王聪真的是很认真的在玩游戏,很好奇这个公子哥的生活到底是多么的无聊,以至于来这里来寻找刺激。

    三个人有说有笑,才一会的功夫,张煜城注意到王聪的身后。这家伙的后脑勺似乎有魔力,总是能发生不寻常的事情。他身后的东西让张煜城瞬间脸色难看起来。远处是一只丧尸,这丧尸离他们很远。平时白天丧尸在自己旁边都不会特别在意。但是这只丧尸却让张煜城变了脸色。另外两个人也注意到他表情的变化,一起看过去,只是一个普通的丧尸啊。

    “遭了,它好像往这边过来了,把东西丢了,快跑!”张煜城貌似想喊,但是又不敢喊,最后用一种强烈要压抑的声音催促两人快跑。但是让王聪丢掉那么多玉米哪有那么容易,叶灵也没反应过来为什么要跑。虽然这个丧尸离得很远看的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感觉应该和别的丧尸一样啊?

    张煜城看到两个人的反应真的是焦急万分。马上说到:“还愣着干什么,那他妈是尸王!”虽然不知道尸王是何物,但是听名字也知道这不是普通的丧尸了。王聪没有丢下玉米,而是先试着远离尸王。但是尸王真的发现了他们,马上向他们冲了过来。这下另外两个人才大惊,这丧尸不但白天会跑,而且跑的简直和刘翔一样快。张煜城暗自叫苦,这速度比游戏里的尸王快多了,这不是坑人呢吗?这样下去就算跑也迟早要被抓到,更何况叶灵根本跑不了几步。叶灵也是吓得不轻,她十分清楚逃跑定律,两个男生不用跑的比尸王快,只要比自己快就可以了。

    抉择就在一瞬间,到底是撂下叶灵自己逃命,还是和尸王血拼。张煜城下意识的拿出了自己的手枪,还有十三发子弹。他游戏的经验告诉他,尸王是七日杀里除了丧失熊生命值最高的,这小破手枪的十三发子弹就算全打在尸王的脑袋上都没用!更何况自己的枪法……

    看到奔跑的尸王,王聪迅速丢下麻袋,一麻袋的玉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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