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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之全球攻略-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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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天发誓,沈云真的不记得自己写过这片文章---不说沈云不了解这个时代,就算了解,依照沈云的性格也不会去做这么出风头的事。当然,这个沈云指的是现在的沈云。

    但如果说这篇文章是以前的那个纨绔浪荡子写的,就连沈云自己都不相信。

    放下这个疑惑,沈云继续往论社方向走去。

    说真的,若不是在林间徜徉的人都是穿着汉服,行着古典的汉礼,谈吐发音皆是古人腔调,沈云甚至以为自己还在现代。没办法,这个大学的现代气息实在太浓厚了。这也让沈云对这个时代产生了极其浓厚的了解*。

    看着这个还保留着所有汉人古代传统的地方,沈云暗暗想:“如果这是一个梦中梦,那么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来!”

    到了摆渡亭,沈云发现有好几个学子正在摆渡亭中举行诗文会。湖边有一个小商铺,诗文会所需的茶水果品都可以在那里买到。这种诗文会在帝大各个班级里经常举行。不过因为沈云还不太了解这个时代,所以从没参加过。

    就在沈云准备继续向东走进林间的论社时,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这种碎石小路上纵马疾驰?

    这种碎石小路是供人散步休闲的,绝对不适合驰马。就算马蹄装了蹄铁,在这样的路上疾驰也一样容易弄伤马匹。大汉帝国虽然氛围和风格酷似现代,但它毕竟还是古代,也就是说这个时代的“核武”就是骑兵。马匹绝对是这个时代最紧要的战略物资。如此糟蹋浪费马匹的人沈云在这半个月里还真没见过。出于好奇,沈云停下脚步转过头想看看这个大胆至极的人到底是谁。

    一个鲜衣怒马的形象跃然出现在沈云的眼前。马是好马,乌黑发亮的马身上散发着力量与速度的双重美感,在马蹄部位却是纯白色的毛发,犹如骏马踩踏着雪白的云彩一般。

    “马踏祥云,好马!”沈云忍不住赞了一个。

    马好,人更好。骑在马上的赫然是一个穿着朱红色披肩的少女,瓜子脸,秀气的鼻尖还有几滴汗珠,杏眼里满含怒火,也不知道谁得罪了她。秀发用青色头巾牢牢绑在脑后,显得英气逼人。眼见快要到沈云身前时,这个少女轻轻一提马缰,骏马长嘶一声,立行而起,原地转了个圈,变成马股对着沈云,而马上骑士却几乎没有任何姿势上的摇摆,简直帅呆了!

    “倒马持缰,果然好骑术!”沈云又忍不住赞了一个。赞完之后也就微笑转身准备离开。

    这个骑马的少女他没见过,不过看她能披朱红色的披肩就明白这人绝对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朱红,即是大汉帝国的高贵色。与沈云所了解的皇帝都穿正黄色不同,在汉帝国,朱红才是真正的帝王色。这少女能披朱红披风,那说表明她有皇族身份,可不能轻易招惹。何况他也不想去招惹任何人。上辈子的记忆让他明白有些人有些事该忍则忍,否则绝对没好处的。

    “沈云,你给我站住!”一声娇叱突然出现。

    沈云一愣,回过头来奇怪地看着这个少女,暗道:“这里面还有我的事儿呢?”

    马上少女穿着裁剪合体的骑士服,锃亮的马靴,手持马鞭英姿飒爽地跳下马背,气呼呼地朝沈云走了过来。

    “不知姑娘找哎呀”沈云正要行礼,虽然不认识这个鲜衣怒马的皇家子弟,但既然对方喊了自己,自己自然不能装作不理会,所以正要作揖行礼,却没想对方想也不想过来就是一马鞭抽在他的身上。

    “啪”,沈云本能地反应让他举手格挡,可鞭子是软的,鞭子末梢一下打在了他的后背,火辣辣钻心的疼痛一下让沈云跳了起来,“我草,还有倒刺!”马鞭上有倒刺,一下抽来不仅疼,还把他后背上的衣服撕烂一块。

    “呀,你还敢抵挡?”少女带着惊讶的表情冷哼道,“本来想抽你几鞭子替鄢姐姐解气算了,可你既然敢挡,那就休怪本公主不给渤海侯面子了!”说完,这少女当胸一脚朝沈云踢了过来。

    沈云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敢情这自称公主的姑娘是为鄢如月报仇来了,可是自己没得罪鄢如月呀?话说叫公主的女人是不是都内分泌失调加女王控、暴力狂啊?

    别看这少女看着体态苗条,可这踢人的力度却着实不轻。沈云后背正疼着,猝不及防就被她踢中,胸口顿时闷疼不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起来。可这娘们兀不知足,带有倒刺的马鞭又抽了过来。

    “啪啪”两声把沈云疼的直冒冷汗。

    光抽不算,这娘们还要上脚踩。真是佛也有火,何况是从现代穿越来的沈云呢?

    “够了!”沈云抄住这个少女踢来的纤细小腿,弯腰往前一迈步,从姑娘家的胯下伸过一只手去,顿时就把这个小娘皮给扛在了肩上,怒吼着往湖边冲了几步,“去死吧!”手背一发力就将这公主给丢到了未名湖里

【第二章 识璞玉,伯乐相马】() 
要说这个姑娘是谁那话可就长了。简短点说,这个脾气暴躁,动辄施以暴力的姑娘全称是恭贞慈仁惠孝端庄敬敏皇太后的亲孙女,大汉英公周勃之幼女,世袭端阳平惠公主,简称端平公主(怎么感觉怪怪的?),姓周名惠,闺名女英(这还叫简短点说?)。此女自幼不能说学遍名师,至少拳脚也是受过高人指点的,寻常三五个人根本近不了身。但为什么这一下就被沈云给搞定了呢?

    话说沈云也不是个吃素的主。他要是没两下子当初怎么把一个高官之子打到重伤住院?事实上那高官之子的狗腿可不少,当时沈云可是以一敌五,最后把五个人都揍趴下了自己却毫发未伤。

    沈云的家境之前其实还是不错的,少年时就被父亲送去练跆拳道、散打,到后来又去练了柔道。读高一那年,沈云还跟隔壁的一个老头学了三年的拳脚。沈云读大学的时候,那老头去世了,葬礼上竟然来了很多军队官员吊孝!这时候沈云才知道,教自己拳脚的老头竟然是当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一个特种连上尉连长!他跟老头所学的可都是一击必杀的战场搏杀技,再加上还有那么多杂七杂八功夫做底子,别说五个,就算十个沈云估计也不会怵---当然,前提是对方没武器的情况下!

    马鞭算武器么?显然算不上。所以只在一瞬间,自小练武的端平公主就被沈云掏了裆

    “啊!端平公主落水啦!”一阵惊叫从摆渡亭中传了出来。顿时间,杯倒椅斜,那些早就发现这边状况的学子们纷纷像自己裤裆里被伸了一只手一样尖叫起来。

    沈云也是气急了才会这么做,但是在听见摆渡亭里的人喊后他又冒了一层冷汗。

    端平公主?妈的,看来自己又惹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本想咬牙跺脚就走,怎么说自己也是渤海侯的子孙,说起来级别也不低呢,又是她动手在先,这官司就算打上金銮殿自己也未必会输。可是转身的瞬间却听见掉进湖里的端平公主惊慌的尖叫。

    “救命,救命啊!我咕噜,我不会,咕噜,水”

    摆渡亭上喊的更欢实了。

    “快来人啊,端平公主落水啦!快来人啊!”

    “端平公主不会水,快救人呐!”

    “快去找根竹竿来”

    “给你竹竿。”

    “笨蛋,这么短的竹竿你自己留着挠痒痒吧!”

    “快叫船”

    摆渡亭里共有六个人,还都是男生,但他们不知道是惧于端平公主平日的淫威还是真的不会水,总之他们嗓门喊得震天响,却没有一个人跳到水里去救人,还说要叫船,等船摆好划过来,估计端平公主那平坦的小腹就该比十月怀胎还可观了

    沈云回身走了几步,但最后还是长叹一声,扭头跳进了湖水里。冰冷的湖水沾到后背的鞭伤上,疼的他差点一个激灵沉到湖底去。

    沈云这一扔着实力气不小,竟然将她扔出了六七米,再加上她自己瞎扑腾,也顺水漂出去几米。眼看她喝了无数口水,慢慢下沉,湖面上只能看见两条不断挥舞的纤细胳膊。

    沈云奋力蹬腿游了上去,一把从腰上抱住端平公主。就这时,感觉到有人救她的端平公主突然死死地抱住沈云的脑袋。

    快淹死的人哪怕抓住一根稻草也是会死死抓住的,更何况一个大活人。所以下水救人一定要从后面抱住落水者的脖子,尽量将溺水者的头伸出水面,再游向岸边。

    可沈云是从正面过来的,端平公主死死扭住他的脑袋往自己怀里抱,沈云只觉自己的脑袋在软绵绵的水里碰到了两团更加软绵绵的东西,出于本能他还用力蹭了蹭。

    “啊!”借着沈云的身体露出水面的端平公主更加激烈的大叫起来,两条小腿乱扑腾,结果正沉浸在绵软触感中的沈云一个不妨,男人小腹下面最不能触碰的位置被踢个正着

    “哦”一声变了声调的惨叫从沈云嘴里发出,结果吸进去一大口水,差点没把沈云给窒息过去。

    妈的,老子来救你你竟然想断我的后

    那个部位被踢到的男人一般脾气都不会很好,反正沈云的脾气就坏透了,他如八爪鱼一样将端平公主扯了过来,粗鲁地就是一个手刀劈在她的脖颈上。

    终于安静了。

    沈云扯过这个刁蛮公主,慢慢向岸边游去,潜在水底的手极其愤恨地在她胸口揉了几把,娇巧的臀部也没逃过他的魔爪。

    这时湖边上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人,个个对着湖面大呼小叫。还有一群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女生,正激动地朝这边招手。

    等将端平公主抱上岸,早有一群女生扑了过来,沈云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些女生的样子就感觉手里一空,接着没等他说什么,就听见人群里有人喊:“就是他,就是他把端平公主丢下水的。我亲眼看见了。”

    “打死他,他竟然敢欺负端平公主!”

    “对,打死他!”

    “喂,大家听我说”

    没等沈云将辩解的话说出口,一大帮男生已经扑了上来,如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已经打在了他身上。

    围殴他的至少有二三十个人,别说他刚刚被踢了小弟弟,正浑身发软,就算他平常也不可能在这么多乱拳乱脚的情况下全身而退。再说,他也不可能对这些“义士”下死手吧?!所以他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大喝一声,“嘿”,然后双手抱头往地下一蹲,爱咋咋滴吧,打不死就成!

    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快保护端平公主去找医官啊!”

    于是那些刚才还在“义愤填膺”揍沈云的男生全部一窝蜂地跟着背负着端平公主的骏马,撒丫子跑远了。

    沈云万分郁闷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难当。原本干净整洁的长衫也变得皱巴巴,还有很多肮脏的大脚印子。再仔细一看,不知道哪个倒霉催的,打人竟然用爪子撕,把沈云的手袖都给撕破了。凭着以前的打架经验,沈云知道自己的脸上肯定也挨了几下,好像还是被人挠破的。

    “妈的,这幅尊容怎么去见祭酒大人?算了,还是先回去换身衣服再说!”沈云暗暗想着,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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