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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才子-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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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得荆明又继续说道:“男人体内有一样激素,叫做荷尔蒙,这种激素的存在,就是为了让男人好色用的。所以说,连女娲做人是就默认了让男人好色,如果男人看女人都像男人看男人一样的冷漠,当个皇帝又怎样?辛辛苦苦危危颤颤坐在金銮殿上,连女色都不能近,皇帝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谁人又还会娶那么多的妻妾?如果男人连妻妾都不娶了,人类还会延续吗?你还会现在这里论诗吗?人都没有了,谁去当兵打仗保护大越?连兵力都没有了,还要大越国何为?还不如回归到原始社会饮毛茹血更痛快,每日清晨起来,彼此平淡的看一眼对方的原始器官,却激荡不起任何冲动,这样的世界莫非就是你要的世界?总而言之,好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没有好色的男人,就没有今日的幸福生活。那些标榜自己不好色的,都是欺名盗世之徒,你小子竟然敢在这么多才子佳人面前欺名盗世,其终极目的就是为了破坏人类繁衍,破坏社会发展,破坏大越朝稳定,最后亡国亡种,木棍兄真是用心险恶!”荆明说完,深深咽了一下口水,心里笑道,哥的形式逻辑学是满分,还是华南地区大学生辩论大赛冠军,跟我辩论,岂不是找死?

    众人听他说完,先是一阵沉默,随后开始嘈杂的轻声议论,荆明的话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就连那才貌双绝的宁小姐,也是微微抬起头,用一双媚眼凝视着他,显然,他们都是第一次听到这样不登大雅之堂的言论。

    可怜那林昆,被气得口舌冒烟,目瞪口呆,他竟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在广陵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今日仅因义正辞严的怒斥了荆明一句好色,就引得他长篇大论,又竟然活生生的把好色与大越朝发展联系起来,好像按照他的逻辑,好色是天经地义的,还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不好色,反而是破坏社会发展了,虽然知道这是悖论,竟然也一时拿不出话来反驳,傻不拉叽的站立在楼台上,脸色苍白无力。

    楼台下,纳兰风惊讶的看着九儿手中一大捧石头,问道:“咦,九儿,你捧这么多石头干什么?”

    九儿惶恐,赶紧怯怯的将那些石头丢掉,嘴里嘟囔了一句。

    纳兰风喃喃自语,这人一番狡辩,非要把黑的说成白的,却又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一个诡辩天才,要是能为我所用就好了。

    宁小姐见众人鼓噪得差不多了,终于又往前走了两步,鼓起勇气道:“荆公子,能否揭晓你的第二联?只是换一个要求,别再提那过分的拥抱!”

第9章 寄存拥抱() 
荆明望着宁小姐羞涩难当、楚楚可人的样子,一种怜惜之情油然而生,对着宁画道:“宁小姐,那要求提都提了,怎好更改?不如暂且不兑现,存放在宁小姐处,等时机成熟后再圆我愿,如何?”

    这种出格的违背人伦的事怎么可以存放?又把宁小姐刚复原的脸羞得通红,轻轻的用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得见的声音道:“公子不像登徒浪子,非要如此放荡形骸惊世骇俗么?”

    “九儿,石子呢?”纳兰风望着双手空空的九儿,怒道。

    “公子,是你刚才要我丢了的!”九儿苦着脸,无辜的说道,马上又捡起地上一块硕大的砖块递到纳兰风手中。

    “我是说石子,你想打死他么?”纳兰风颦眉问道。

    九儿嬉笑着:“公子,依我看,不如一转头拍死那登徒浪子,免得次次动手。”

    “谁要你管这闲事了?我要慢慢的折磨他至死!”纳兰风意味深长,若有所想。

    台上的荆明徒然不知台下的情况,对着宁小姐大笑两声,道:“好,在下今日便不为难宁小姐了,我的第二联是:远避迷途,退还莲迳返逍遥。”荆明一字一句的吐道。

    “远避迷途,退还莲迳返逍遥。”宁画和纳兰风同时在心里默念道,纳兰风手中的石子顿时自然的落在原地,轻轻砸在了自己的脚背上,却浑然不知。

    这一联好像是第一联“漂泊江湖,沦落流浪渡浅深”的延伸,仿似一个江湖游荡的游子,突然得到了顿悟,又如一个迷路的行者,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欣喜的走在一个光明鲜艳的莲花大道上,静静的走向逍遥境界,到达彼岸。尤为难得的是,这一联对仗更是工整,不但所有偏旁都是一样的,其中意境更是深远,简直是绝了。在场的才子都还没有对出一个,他竟然在嬉笑怒骂连对两联,且在意境上都令人钦佩!

    “公子,你不痛么?”九儿看着纳兰风的脚背,又望着他痴呆的神情,惊讶的问道,纳兰风猛然醒悟,弯腰摸了摸被石头砸了的脚背?

    “荆公子竟是高人!”宁小姐沉默了许久,欣喜若狂,今年楹联桂冠看来已经毫无悬念了。

    即便连林昆和郑元利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下联的绝妙,惊悚的看着荆明。然而林昆绝不会轻易将他蝉联了三年的桂冠拱手相让,关键是,他还指望今年摘冠后,向宁家去提亲,发誓要娶到才貌双绝的宁小姐。

    林昆心有不甘,上前道:“刚才是我们出题让你对,不知这位兄台有何妙联,也让我们见识一下?”林昆怀疑荆明舞弊提前知晓了题目,因此想试探荆明腹内的真才实学,要他出一上联。

    荆明早已看出他心中的小九九,戏道:“我腹内的千古绝联多的去了,既然木棍兄想试探,今日我就先给你们出一道容易的,三个月之内任何人能对得上来,就算你赢。”

    话音刚落,台上哗然,这样大言不惭的小看广陵的楹联王,摆明了是欺负广陵无人,众人皆用愤怒的目光望着他。

    “公子,荆先生也太猖狂了?”九儿担心道。

    “他放荡形骸,玩世不恭,只不过是得了酒兴,又被那林昆刺激,想在宁小姐面前卖弄一下风骚而已。”纳兰风不屑的说道。

    “公子好像看穿了他一样。”九儿道。

    楼台上,林昆已经被他玩弄了没有了脾气,仿佛默认了木棍的称号,也不再与他辩驳,只道:“兄台今日过于猖狂,这广陵,你还想立足么?”

    任何时代,有背景者,都可以这样对着穷人红果果的威胁,在广陵,他林昆虽是读书人,却也是一个小霸王。

    宁小姐也觉得荆明有些过分,轻柔的对着他道:“公子可否把话收回?天下没有对不出的对联,你可别把话说绝了!”

    荆明早已入了竞技状态,哪里还能收得回来,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叫嚣道:“我今夜就猖狂一次,请各位听好了,我出的上联是:若不撇开终是苦!”

    题目一出,全场寂静,个个呆若木鸡,憋红着脸,苦苦思考。

    “公子,这上联真有那么难吗?你可有答案?”九儿看着纳兰风与众人一样凝重的脸色,不解的问道。

    纳兰风长长叹了口气,苦笑道:“这人太绝了,分明是一副千古绝联,他却偏偏轻描淡写的说是容易的,这上联不但意境深远,仿似拆字联,又非拆字联,而是根据汉子的形态相似度来做文章,要在三个月内对出来,真是难上加难。”

    “菲儿小姐呢?她能不能对得上?”九儿又问。

    “菲儿虽然天资聪慧,才华出众,但是要对这一联,也非易事。”纳兰风答道。

    “连公子和菲儿小姐也被难倒了,想必荆先生赢定了。”九儿欣喜,这先生长先生短的叫起来却觉得越来越顺口。

    荆明得意的看着四周的人,笑道:“不必今夜想了,还有三个月时间,回家慢慢思索吧,告辞!”说罢便要走下楼台。

    “慢着。”一声怒喝,郑元利冷笑道:“公子楹联虽好,不知诗词如何,能否也让我们见识一番?”

    荆明猛的一跳,惊呼道:“做诗?在下确实不会哦!我与那人赌约是一年的美酒,只说了对楹联,可没有说做诗哦!”

    “这滑头,还知道收敛锋芒了!还真怕他把肚子里的货全部倒了出来。”纳兰风在楼台下笑道。

    纳兰风话音刚落,台上那宁小姐却又开口了:“公子,你若能做一首让小女子满意的诗,我也愿意出你一年的酒钱!”

    果真?荆明听到那让人全身酥麻的清脆莺啼,双脚仿佛像灌了铅一样,马上停了下来,回头看着那可人儿。

    “宁小姐真要我作诗?”荆明瞪着铜铃般大的眼睛直直的看着宁小姐的胸部,问道。

    “公子,石子准备好了。”楼台下,九儿递给纳兰风一个小石子。

    “我说了要打他么?”纳兰风轻笑。

    “请公子赐教!”宁小姐对着荆明微微一笑,这一笑,若春风拂面,浑身暖洋洋轻飘飘飞荡荡,又如盛夏里捧着一个奶油冰激淋,只舔一口,便浸到了骨子里脊髓中,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啪!”

    又是一声脆响,荆明今夜已是第三次被打了,却一直不知道何人作怪。他右手捂住脸颊,放声喝道:“是谁偷袭老子?有种的给老子站出来,背后暗箭伤人,岂是君子所为?”

    楼台下,纳兰风惊讶的看着九儿,问道:“九儿,你为何打他?”

    “我替公子打的,做奴才的必须学会想主子之未想。”九儿笑道。

    “你知道我要打他了么?”纳兰风问,又接着道:“不过,打得好,看他还敢如此轻佻么?”

    “各位不要再闹了,请听荆公子作完这首诗吧!”宁小姐挡在荆明身前,颇有女侠风范。荆明却毫不知羞的躲在她身后,竟也心安理得。

    真是不要脸,要女人保护!纳兰风在心里鄙夷不屑的哼了一句。

    荆明见现场安静了下来,缓缓从宁小姐身后跨出来说道:“既然宁小姐愿意出一年的酒钱给在下,在下就却之不恭勉强作一首诗,献丑了。”他顿了顿,随后满腔激情的开始背诵徐志摩的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映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楼台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这也叫诗?”

    “这人到底有没有读过书?”

    “真是斯文扫地,侮辱了圣人。”

    “”

    众人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现代白话诗,一时间根本无法接受这种体裁诗,纷纷骂道。

    只是,辱骂的声音越来越小,当他们再次从宁小姐嘴里听到这白话诗时,一种新的意境徒然而起,把两个偶然相逢人儿的无奈心情写的活灵活现,既朗朗上口,又款款动人,与古体韵诗是完全不同的滋味。

    宁小姐又重复了两遍,脸色慢慢绽放,欣喜的问道:“荆公子,这果真是诗吗?”

    “当然是诗啊,我相信这种体裁的诗将会在大越朝慢慢流行起来的,你们先适应一下啊!”荆明大言不惭。

    “那么,这种诗的体裁叫什么?”宁小姐又问?

    荆明抬头看了看夜幕上那轮隐隐约约的弯月,随口说道:“就叫新月派吧。”说完以后,猛然醒悟,原来徐大诗人和陆小曼的新月诗社竟然是我给他们取的名字?不禁觉得好笑,历史或许真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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