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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庞龙这种“孤儿院”里出来的孩子就没这么好运了。庞龙所在的那座洞是部落里有名的孤儿洞,里面都是些没爹没娘的孩子。
自己都养不活,自然不可能去收留别人。但同为部落人,又不可能看着他们去死,所以就由部落每天发放一点食物,好死不活的养着。
起点的高低决定未来的发展,这句前世用来鼓励家长给孩子补课的广告还是不错的。孤儿洞里的人在部落里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注定他们不如外面的孩子。里面个个骨瘦如柴,还偏偏皮肤白的似鬼,看看外面那些,人高马大,皮肤晒得让人以为来到了非洲部落。
洞里洞外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体质差的一个不如一个,偏偏还好吃懒做,不讲卫生,没日没夜的在洞里睡觉,美名其曰怕消耗能量。
庞龙这样的还算是另类的了。讲卫生、勤洗澡、多锻炼,活脱脱的一个三好孩子。虽然平时嘴里风言疯语,骂骂咧咧,但不影响部落的人找他消遣。
这不,现在庞龙就被众人看猴似得里三圈外三圈的围观。
在前世大学里选修的体育课,现在唯一能记起来的就只有太极了。本来想找一个偷偷练一下太极,兴许能改善一下身体。没想到被部落里的巫发现了,结果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部落里的巫,在庞龙眼里,和神棍之类是直接挂钩的。鬼鬼祟祟,时常把自己躲在一个巨大的斗篷里,最可恨的是这斗篷居然是麻布做的,要知道庞龙现在还只是兜着一块破烂的兽皮。
愚昧落后害死人。巫在部落里住最高,有最好的房子,有最好的食物,偏偏部落里还把他当做神来看待,无所不能。会写字,没个人认识。听说还懂医术,估计也是那种医活了是功劳医死了是神的旨意的玩意儿。
反正庞龙是对巫没多少恭敬。不过这也不影响他对部落最高领导人的服从。他可不想被作为异端捆在火刑架上烧死。
所以,巫说,你这个舞很好看,从此以后你就跳舞给大家看吧。庞龙就成为了部落里的猴。
生活何其艰。在高压的统治下,庞龙还是屈服了。果断的做起了皮肉生意,只希望能多得到一块肉干。虽然还是饿啊。
满脸媚笑的打完了太极,看向自发离去的人群,庞龙眼角一抽。
前面大叔扛着一根大象腿粗的木棒,就像前世农民扛着锄头把子一样,若无其事,慢慢悠悠的向山上走去。一路上呵欠连天,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的他压根没有察觉到他的兽皮裤子快滑到膝盖了,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若无其事的遛鸟。
任凭前世被如何荼毒,庞龙还是觉得眼要瞎。于是出声道:“嗨,前面的大叔,你皮裤子掉了。”
走在前面的人在庞龙喊了第五声的时候才打着哈欠转过身,在庞龙这里扫了一眼,才睡眼朦胧的低头看着自己的兽皮裤子,然后淡定的提裤子系皮绳,继续扛着棒子往山上走。
庞龙嘴角抽搐,没再多嘴了。
对部落里的人而言,礼义廉耻,那是什么玩意儿?能吃不?不能吃你说个球啊!
第二章 生活如此多艰()
部落后山光秃秃的凄凉一片,到处坑坑洼洼的,好像下了一场陨石雨。
隔壁山常常传来一声声的巨响,这是部落战士训练造成的。看着一米多粗的巨树被拦腰踢断,碎石地面杯拳头砸出一个个大坑,庞龙就可以想象这片山原来遭受的野蛮待遇。
为这片山默哀一下,庞龙开始朝自己的目的地奔去。那是一片碎石滩,密密麻麻的一大堆都是那些人形碎石机的杰作。
不知道是不是部落里男女比例不协调的缘故,精力旺盛的战士们总爱把这些可怜的石头粉身碎骨。照这样发展下去,前世社会的基友文化估计也很快就会成为部落里的流行节奏了。庞龙一边恶意的揣测,一边卖力的搬石块。
虽然石块已经被碎的不能再碎了,可是对于庞龙这种老弱病残里就能占两项的人来说,还是费力啊。
丫的,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属狗的,鼻子这么灵,非得害我把东西埋这么深。坐在石块上咒骂两句,顾不得满头大汗,庞龙双手颤颤巍巍得从挖出来的坑里端出来一个木碗。说是碗,其实更像是一个凹陷一点的木盘子。
这是庞龙劳动一个星期的成果。没办法,他实在受不了部落里的手抓肉,更重要的是他也端不起那沉重的石锅石碗。那可真是童叟无欺,绝对是石头的,不像前世那些打着石锅拌饭旗号的陶瓷罐。来到了这里,庞龙愣是没有发现一样关于陶的或者说是前世考古所熟知的东西。
这里绝对不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个远古。庞龙不止一次的想到。
掀开上面遮盖的叶片,碗底是几条断成几截的细长白色长虫。庞龙伸手指轻轻一碾,虫子便化为碎末从指尖掉落碗底。这已经被晒的很干了。
解开随身带的水壶,倒了点水在碗里,摇晃一下,头一仰,便已入了喉咙。久久不化,那滋味,可真是一个酸爽。不一会儿,庞龙便已泪流满面,丫的,太难吃了!
生活如此多艰……
对于正在发育期的庞龙来说,那点食物是远远不够的。世界那么大,外面太危险,他是不想去走走的。没办法,他只有把注意打在了部落里到处都是的东西地虫身上。
这是一种类似蜂蛹的玩意,体内具有丰富的蛋白质,蜂蛹适合油炸,煎炒,闷煮等一系列烹饪方式。但这种长得像大号蚯蚓的玩意儿适合生吃。这是在庞龙实验无数次下的结果,只有生吃才能勉强下咽,否则定会叫你。也因为如此,地虫才没有被列在部落里的菜单上。
庞龙是没有这个生吞活虫的决心的,所以才出此下策。不过也因为如此,他的体质也不断的增强着。再也不像刚出洞时那副白血病人的模样。
前世人们常鄙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到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肌肉才是力量。s
解决了温饱问题,庞龙收拾好了餐具,才慢慢悠悠的下山去。饭后不宜强运动,还是走走消食吧。
新的一天才开始,还有很多事要做。冬天要到了,到时候猎物更加难打,食物必定会减少。现在能多逮点地虫,将来就多点储备粮。
部落的前面是一条河,不大,但它却是部落最重要的天然屏障,保护了这个部落繁衍至今。无他,因为里面有很多的食人鱼,大嘴巴里密密麻麻的尖牙利齿让它们成为了这片河域当之无愧的霸主。
河流岸边是一片沙地,很奇怪,没有海却能形成沙地,要是再大一点就是沙滩了。地虫就在这里活动,很像前世的沙虫,在沙里钻来窜去,悠闲自在。当然,这是不考虑庞龙在的时候。
地虫在这里生活了不知多久,没有天敌,安逸自在,食物充足,过得不亦乐乎。可自从庞龙这个恶魔来了以后,它们的生活就不再平静,甚至很危险。每天都可以看到庞龙在大肆捕捉它们的兄弟姐妹,看到庞龙兴奋的血盆大口,不用想象,就知道,它们的亲人都进了这家伙万恶的肚子。
庞龙此时就像是一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巨龙,在沙地上捕捉地虫。当然,他可不敢靠河太近,要知道屁股上挂两条食人鱼可不像动画片里演的那么简单。
捕捉的次数多了,地虫们仿佛也知道庞龙的这个弱点。只要见到庞龙,便会集体钻向河边,然后肆无忌惮的摇尾巴,好像在嘲笑庞龙。
哎,今天又是这个样子了。丫的,这帮屁虫子,个头不大,脑子不小。心里叹了一句,庞龙便开始打道回府了。食人鱼是个禁忌,他招惹不起。记得上次自己拿一条地虫去钓鱼,结果连鱼竿都被咬来吃了,更可气的是,鱼都上岸了,还愣是让它蹦跶蹦跶回了河里。
太欺负人了,这生活没法过了。
骂骂咧咧的往山上走去,虽然地虫少,也是几条刚出来混的小白,但蚊子再少也是肉,还是得将它们晒一下。庞龙最喜欢的就是看着地虫在滚烫的石板上翻滚,翻滚然后挂掉直挺挺的样子,仿佛这样能报了之前的仇。
旁边路过的人看着庞龙幼稚的动作也不以为意,他们经常看见这傻孩子这样搞,显然已经习以为常了。
当然,这也是庞龙乐见其成的。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直努力的融入这里,做一个平凡的人。前世的那些点点滴滴他也一直在努力的隐藏着,把自己当做这个世界的土著居民。他相信,如果自己一开始就耍前世的小聪明,现在剩下的估计也只有骨灰灰了。人是集体动物,一直都是,这就注定你不能太过于鹤立鸡群,装逼总是要被雷劈的!
名言警句是亘古适用的。庞龙一直奉行着前世的名言。比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十分适合现在的情况。
任谁被人居高临下的鄙视都不会有好心情,脾气差点的估计都能直接干架。庞龙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但是鄙视你的人是一个胳膊比你大腿还粗的壮汉的时候你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庞龙现在就在仔细的考虑,丫的是忍呢还是忍呢?头顶上的这个变态叫“石”,是部落二号人物首领的儿子,标标准准的官二代,身材继承了他老爹老娘的基因,丫的和自己一样的年龄,跟吃了苏丹红的猪似的长的这么大。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孤儿洞的负责人,平常庞龙他们都是归他管的。
打又打不过,拼爹又拼不赢,庞龙顿时觉得人生灰暗。这么办,有种想作死的冲动。
其实庞龙与石之间并没有多大的仇恨。这单单只是他的仇富心理在作祟。相反,他还是很佩服石的,石没有因为是官二代而瞧不起他们,也没有私饱中囊,对他们也挺照顾。他也没有听说石欺负别人。古人的淳朴在石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在被前世荼毒已久的庞龙看来,石是典型的傻大个,老实人。
不过,石憨憨的也挺可爱。至少,庞龙是愿意和石呆在一起的。
前世,这种淳朴实在太少今生,这种情感又是太真。
第三章 当家做主()
石自然是没有庞龙那么复杂的心思,在观看了庞龙虐待地虫之后,他便自顾自的说着,也不管庞龙是否听到。
“阿龙,”
部落人名字都是一个单字,起名的气候也多为周边的东西,比如“石”,还有他老爹“山”。至于称呼,因为部落先祖有个地位颇高长者喊人时喜欢先“啊”一声,然后再称呼人名,后来小辈们就跟着学,发展到现在,部落的一些人喊人时还是喜欢在人名前面带个“阿”字,当然,对着长者和部落里地位特殊的一些人就不会这么随意了。
“以后洞里的事务就要归你管了,我阿爹今年同意让我参加狩猎队了。”
“你通过洗礼了?”
“没有,不过阿爹让我先练练,以后洗礼的时候把握更大一点……”
听到这里,庞龙舒心了。
狩猎队是部落里食物工具等的来源,也是维护部落安全和巫权威的暴力机关,就像前世的军队。庞龙所在的部落人员不多,男丁更为稀少,所以只能勉强维持两支狩猎队。一支负责部落安全,一支则负责狩猎,轮流交替。
就像前世参军一样,部落人对参加狩猎队极为渴望。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