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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见白马口鼻冒出白气,神情倨傲,两只前蹄不断蹭着地面,头颅扬起很高,活脱脱一副蔑视模样。
得!就你不冷,小爷我跟你比不了,我认输!宋轩给了那匹白马一个白眼,而后便牵着白马继续往前行。
一人一马形成鲜明对比,人冷的瑟瑟发抖,马走得昂首挺胸。
没走多远,宋轩忽觉什么东西落在手上,他低头一看,只见手臂上有一片微小八棱状的晶体。他略一抬头,便看见天空中飘下了如棉絮般的雪花,纷纷扬扬,如烟似雾,乱舞梨花。
下雪了!
好多年没看见雪了!宋轩停下了脚步,任由雪花飘落,他仍记得第一次跟随他父亲去北域,那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了,当时他还小,他的父亲也没有失踪。
“轩儿!你觉得雪像什么?”
“像鹅毛,好多好多鹅毛!”
“还像什么?”
“也像棉花!天上一定长了很多棉花树!”
“那么你喜欢雪花吗?”
“喜欢,不过就是有点冷!“
“爹也喜欢!其实雪不冷,只要你认真感受,你就会发现她如火般炽热,如江南烟雨般温柔,就像你母亲一样你,对了,母亲名字也有一个雪字!“
每当说到母亲,他就会发现父亲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母亲长什么样呢?宋轩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见过她的容颜,待到他懂事时,想问他父亲关于母亲的事,可上天却给他开了一个玩笑。
父亲失踪了,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毫无痕迹地消失了。
雪花真的是温暖的吗?宋轩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他身后的白马似乎感觉到了主人的情绪波动,也默默地收回了之前的嚣张神色,默默地待在他的后面。
他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关山山脉,只见冰雪连峰,飞鸟绝,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天启关城头。
两名帝国侍卫蹲在一堆篝火旁,一边取暖一边盯着火堆上方架着的那只肥鹅。烤鹅通体金黄,外焦里嫩,油渍滴落进下方的火堆中发出清脆诱人的响声。
两人各自切下一块肉放进嘴中,尽情地享受寒夜中的这顿美食。
“咿?关内下雪了!”
其中一名侍卫站起身,俯视着高低错落的青山镇以及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
“是啊,这还是今年的初雪。”另一名侍卫也站起身“似乎比往年提前了不少啊!”
“嗯?你看那边!“之前那名侍卫惊呼,指着关外大漠,对着身边的同伴说道。
两人一起站在城头,眺望大漠,只见近处的黄沙表皮已经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远处却依旧是一片黄沙。
两人相视一眼,皆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震惊,并非震惊于大漠表面形成一条壮观的黄白分界线,而是惊骇于天启关以北竟然也开始下雪了。
在这些长年戍守边境的侍卫们眼中,关山镇包括天启关以及关山山脉已经成为了他们第二个家,所以他们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相当熟悉。
哪怕是气候的变化和时令的更替,他们都了然于胸。
正如在他们的印象中,关山山脉以南的圣元帝国境内无论下多大的雨雪,北漠之地却丝毫不受影响。所以站在天启关城楼前的侍卫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个奇观,自己的前面下着倾盆大雨、鹅毛大雪,而后面的大漠却一滴雨雪的踪迹都不见,两者相距不过半里的距离。
不过此时他们却震惊了,正如他们第一次看到北漠雨雪不沾,而关山镇雨雪漫天时的心境是一样的。
北漠下雪了,虽然雪下得不大,但还是下雪了。
城楼前不知何时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侍卫,是啊,又有谁看过大漠下雪呢!
浩瀚粗狂的大漠也有温柔的的一面,城墙上的众人不由得看呆了。
雪花纷纷扬扬,没有太多的微风相随,静悄悄地落在了黄沙表面,竟而溶解,滋润着早已干涸的砂砾。
雪花落下、黄沙溶解,周而复始,最后终究还是雪花占据了上风,黄沙表面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洁白的蓑衣。
关山镇的人大多数是看不到此刻的奇观,再加之夜色朦胧,更多的人选择待在屋内饮一壶烈酒解解暖。
宋轩自然也属于后者之一,在雪中冻了许久的他恨不得直接就地挖洞取暖。
他牵着身后白马行走于关山镇的街道上,雪花早已覆盖在了他的发髻以及衣裳上,雪下得越大,他身后那匹白马就越兴奋。
宋轩也不由得长叹一口气,或许它想起了它的故乡吧。
几个月前,宋轩在北域的冰灵山脉遇到它时,它浑身是血,已经奄奄一息了,他观察它的伤势,断定是被冰灵山脉的强大妖兽咬伤。
宋轩不忍心看到此幕,便就近找了些许药材帮它治疗伤势,能不能活下去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几日后宋轩从冰灵山脉出来,他发现那匹白马的伤势竟然都好了,而且还一路跟随他,不管他如何威胁利诱,它依旧不离开。
最后宋轩无奈只能带上它返回人类世界,当他第一次骑上这匹白马时,宋轩惊呆了,它的速度之快超出了他的想象,日行千里不在话下,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乎已经通灵了,竟然能听懂宋轩的话语,而且,喝酒的功夫竟然不在他之下。
宋轩渐渐感到这匹白马的不寻常,于是取名“酒桶”。
马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好几次都将宋轩掀翻在地,它的气力甚至比一些妖兽还强大。
强大得让他怀疑它就是披着马皮的妖兽。
“是‘九统’,你听错了,‘九曲半应非禹迹;三山何处是仙洲!’中的‘九’,讲的是你来自于世间罕见的仙山,乃神驹是也;而‘统’来自‘统兵捍吴越,豺虎不敢窥’,说你是帝王的坐骑,帝者,天选也,很符合你的身份!”
宋轩好说歹说才让白马接受了这个名字,原本“酒桶”是宋轩随口说说的,但却忘记了这白马知人言,通人性,他不由得额头冒冷汗,这才瞎编将它忽悠了过去。
于是之后就一只叫它“小酒儿!”,不再叫“酒桶”,否则哪天露馅了可有得他受了。虽然不知道它的来头,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宋轩觉得它确实算得上一匹神驹。
“小酒儿!带你喝酒去!“宋轩看见前面不远处的一张旌旗,上面的“酒”字在雪中飘荡,显得格外醒目。
荒颜客栈,不错的名字。宋轩远远就望见了这家酒店的门牌。
店小二早就看到了宋轩,见宋轩朝着他这边走去,便快速地小跑过来。
“客官喝酒还是住店呀!”
“如此天气,当喝烈酒!”宋轩笑着说道“给我的同伴也来上几斤最好的酒!“
“您是说这匹马?”店小二疑惑地看着宋轩说道。
小酒儿听到别人称呼他为马瞬间就不乐意了,抬起双蹄就要朝着店小二踏去。
店小二吓得后退几步,一屁股跌坐在了雪地上。
马蹄落下,在地面踏出了两个深坑,一旁的树干上的积雪都被震落下来。
“我的同伴可不太喜欢这个称呼,哈哈不过你只要拿来上好的酒水给它,再称呼它为神驹,它自然就会忘记你之前的不是了!”
“神驹神驹!”店小二额冒冷汗。
他哪还敢怠慢,连忙战战兢兢地带着小酒儿往后院行去。
宋轩则掀开门帘踏进了“荒颜客栈”,当他跨进门的一瞬间,便看到了那一头白发的少年,虽然少年从头到脚身穿黑袍隐于黑暗角落,但宋轩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经历过生死患难的兄弟,又岂会被岁月遗忘。
第251章 那铃铛脆儿响()
客栈的门是那种细碎破旧的门,略带些木纹光泽,如同陈年老酒,颇具醇厚味道。木门前的帘子古朴优雅,上面绘制着一副山水画,墨色如晕,旭日红栾,丛林叠嶂,仙鹤纷飞,俨然一副秋日归鹤图。
宋轩掀开帘子推开门踏了进去,他便看到了青冥,少年浑身黑袍,再加之他的位置正巧处于通往二层的木质楼梯之下,火光难以覆盖到他的区域,所以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只独自潜伏在暗处伺机而动的猎人,等待着他的猎物的出现。
客栈很暖,中间放置着三个大火盆,火光潋滟,与外面的冰雪截然两个世界。
客栈很大,占地面积至少几百平,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出来这家客栈里面竟然如此宽广,小小的门内隐藏着这样一个大世界。
正如古书所云,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此刻宋轩就是这种感觉。客栈虽大,但却无寂寥之感,只因为这里聚满了人,进门的瞬间,喧嚣之声便如洪水般向他扑来。
宋轩不由得感叹这家客栈设计之精巧,隔音效果之明显。
三个大火盆前放置着一个长条状木桌,木桌颜色泛黄,黄中略带着灰色,看不出产自何处,树龄几许。
随着门被打开,风雪之力便侵入了客栈之内,宋轩抬头望去,只见原本还在吵嚷的众人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齐刷刷地望向他。
宋轩向他们笑了几声,连忙把门关上,那些赌徒不出两个呼吸的功夫便又齐整地扭过头去,继续在长条木桌上开始新一轮的博弈。
青冥与宋轩两人看了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惊讶,青冥则一闪而逝,向他摇了摇头,端起酒杯独自喝了起来。
宋轩似乎也从他的眼光中看出了什么,并没有过去与他相聚,而是随便找了一个空位坐了下去。
自从他踏进这家客栈的一瞬间,他便感到了不下五股强大的气息的存在,而眼前那帮众人的眼中略带杀意,仿佛宋轩的到来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变数。
虽然他们的杀意隐藏得很好,仅仅是一闪而过,但又怎能逃得过宋轩的感知。
狡狐难逃雄鹰的眼眸。
就在这时,一名虎彪大汉一个箭步跃上了众人聚集的那个长桌之上。
在如此寒冷的气温面前,大汉赤裸着上身,丝毫不惧严寒。他身上的疤痕触目惊心,北漠黄沙表面的沟壑有得一拼。
肩抗一把龙纹鎏金大刀,刀身一尺二寸有余,刃向外曲凸,大汉面容狰狞可怕,一看就知道长年在刀口行走。
“诸位请静一静!”大汉一声长喝,声如洪钟,恰似九天奔雷,顿时将一切嘈杂之声淹没而去。
原本吵吵嚷嚷的客栈顿时安静了下来。
围聚在方桌旁的众人正掷骰子赌博玩的尽兴,突然那大汉猛然跳上桌面,完全终止了他们的行为,按常理而言,他们应该怒不可遏,定要将大汉碎尸万段才是。
但结果却没有,个个脸上没有任何怨念,一脸恭敬地望着大汉,不发一言。
“诸位!余某人今日召集大家前来确实有件大事需要相商。在座的各位相必也知道了几天前发生的一些事情,我就不再重复了。漠北三大贼寇欺人太甚,单方面撕毁协议,还杀死我们数十人,劫持了财物不说,就连普通的行路百姓也不放过!”
“我天行镖局的人第一个看不过去!”余强说到此处,怒从心来,猛然放下手中大刀。
“轰!”一声,大口与长条木桌一接触,顿时如同切豆腐块般将木桌切成了两半。
周围的人连忙退后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