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矢竦闹小⑾碌裙笞澹约跋怨竺堑淖拥堋�
在持立秦国公身后的景监一声高喊:“请当事人大庶长桑!左庶长鞅!上堂——!”
大庶长桑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挂着满脸的悲哀,杵着拐杖,一步一颤的上堂。来到大堂后,对秦公就是一个深深的弯腰、拱手礼,边礼边喊:“臣及臣五子兴,拜见主公!儿啊,你放心的闭眼吧!主公今儿亲来为你断案了。老父代你,拜谢主公!”
秦公皱着眉头,沉着脸,干巴巴的令:“嗯,给他铺张席,让他跽右席听审!”
等辅桑跽席后,公孙鞅才出庭走人大堂。今儿的公孙鞅枷锁全去,身上又着十等左庶长爵服,头戴爵冠。上大堂后一个标准的拜见礼行后,朗声说道:“客卿公孙鞅,拜见秦国公!”
景监一听,心里一愣,就出言吼道:“大胆!你本是主公的变法总执、左庶长!竟敢不呼主公,不报衔、爵,自称客卿,是何居心?难道想弃秦不成?”
公孙鞅心里赞道,这景监果然厉害,一个称呼,就知道配合我给贵族难堪。但脸上一沉,眉毛一竖,大声说道:“宰夫大人!一、客卿是宗正府给鞅定的称呼,故在未更正之前,鞅只能是客卿,不然就藐视了宗正府。
二、秦国公所授鞅之衔、爵,均在宗正府无效,故鞅无法完成秦国公所托。这次鞅晓幸被秦国公所救,但,只要做事,就有杀头之险。秦国公能次次救我?那即在秦无所事事,还时时人头不保,则不如早早离秦,另谋生路。所以,再呼主公,则名不副实也。”
景监听得心里呵呵直笑,好你个公孙鞅,竟想一劳永逸的解决后顾之忧啊?呵呵,那我更是要帮帮你。景监故作恼怒的喝道:“狂妄!你竟敢仗着主公对你的信任和三天狂奔四百里,救回你性命的偏爱,就在这众目睽睽下、逼迫主公?公孙鞅!知道胁迫主公是何罪?”
132、宗正府,复审公孙鞅()
景监一声历喝:“公孙鞅!知道胁迫主公是何罪?”一下就震惊了全场。就连装孙子的辅桑,都不自觉的挺直了身子,眼睛里冒出了精光。
哪知公孙鞅还没有作答。却被秦公抢了个先。秦公心里跟明镜似的,可不能总由着两人搅局,大事还是要在大堂里,跟这些贵族定的。于是,就威严的喝道:“宰夫景监,少乱扣罪名!公孙鞅先生说得不错,应该遵守宗正府的判定。在宗正府没有改过来之前,他就是客卿。客卿啦!你事秦年余,件件事情,在场之人都亲眼所见。寡人就不累述了。想来,这次杀贵族之事,你和在场之人都一样,想把这事搞个水落石出。是不是?”
公孙鞅赶紧回礼回到:“秦国公英明!”
秦公手一挥,语气和缓的说:“那就请客卿站立在左听审!我们好开始。”
公孙鞅再次携裹后,退到辅桑对面,面向秦国公肃立。
老宗政这才喘巍巍的宣布:“宗正府对辅桑告公孙鞅杀其第五子辅兴一案的复审,开始!”
宗正府宰夫徒立即高喊:“擅杀贵族一案,复审开始——!请十七等爵驷车庶长、宗正府元老院院正——霍岽(赢姓)老大人,宣读案情!”
一位白发长须,寿眉黝黑的长脸矮瘦个的,看起来快百岁的老人,在喝喊声后,竟龙腾虎步的走了进来。来到大堂后,走到主公席前设置的一张席上,弯腰从公案上拿起一卷竹简,利落的展开后,就中气十足的朗声念道:“世袭大庶长辅桑告左庶长鞅犯有下罪:一、秦公三年八月十三日未时,未经宗正府批准,擅令栎阳令派人抓走其五子辅兴并关入栎阳大牢;二、于同月二十三日申时,又未经宗正府批准,再次令栎阳令对其五子辅兴擅刑大劈。宗正府为调查证据,暂时将其押入宗正府大牢。后经调查事实清楚,左庶长鞅也供认不讳,于是宗政府判决如下:客卿公孙鞅,只身来秦,被秦国公视为奇才而官拜变法总执授左庶长爵。可客卿公孙鞅,不思知恩图报,竟胆大妄为,蔑视秦律与宗正府,而囚贵族,杀贵族。据秦律:未经宗正府而审、囚贵族者刑大劈!未经宗正府而私杀贵族者斩九族!故判:去客卿公孙鞅鞅左庶长爵进贤冠,剥其变法总执之官服,白巾裹发着褐麻囚襦。绑扑南郊祖庙刑大劈!”念完,这老祖宗弯腰放下竹简后,转身就走。
秦公一看,这帮贵族真有本事,竟连打他上位以来,就从不露面的老祖宗,也请来助阵!看来,他们是不想善罢甘休啊?想到这,赶紧从席上站起,拱手喊道:“老院正!请留步。侄孙想请院正参与此案的复审!不知你老一下若何?”
老院正眯起眼睛看了看秦公,哈哈一笑:“好!老夫听闻你继位以来,比你那些祖先有出息。老夫就倚老卖老的,跽席听一回。话不中听时,老夫可就要走的?”
秦公呵呵笑道:“可以,可以。你老能跽席,就说明我这晚辈还合你的心。请!”
老院正霍岽跟秦公拱拱手后,就回到席上跽席。
宗正府宰夫徒这才接着高喊:“请宗政令开始审问!”
老宗正真没想到公孙鞅这么福大命大,虽然昨天谋划的好好的,还搬动了老院正霍岽来压主公,可在年轻的主公和这个客卿面前,谁又知道失态的发展呢?抱着尽人事听天命的想法,老宗正开了审问:“客卿卫鞅,救你的主公已到。按祖宗成法,只要主公开口说你无罪,这案上的竹简全部作废。”
秦公与公孙鞅一听,这个宗正虽老,可大事不糊涂。若真由秦公开口,那全秦贵族不都要跟秦公向背了吗?客卿卫鞅有不有罪这才是关键。想到这,公孙鞅马上一接宗正话尾,辩到:“宗正大人!鞅以为客卿有罪、无罪才是此事的问题关键。若客卿触犯了秦律,的确有罪后,才须主公赫免。若客卿没有触犯秦律,则是无罪之人,何来主公赫免?鞅就诛杀辅兴一事,按秦律有功无罪,故,请宗正大人,复审此案,还客卿清白!”
老宗正一愣,急的手指公孙鞅说:“你都承认事实了,咋又这说呢?”老宗正极不满地说道,“你这客卿!这不是在诬告宗正府错判?”
公孙鞅一拱手,辩到:“宗正大人息怒!审判时,贵府不容客卿开口。判后客卿曾大呼断章取义,偏审、偏判,要求上诉。可宗正府无人愿听,直接宣判。”
秦公此时插话问道:“宗政令,果真如此吗?”
“这倒是事实。”老宗正也爽快承认。
秦公责道:“宗政令!按秦律,无论罪的轻、重与否,均许罪犯判前自辩。宗正府为何不准其辩啊?”
“这——是臣的疏忽。臣以为:事实清楚,无须再辩,加之众贵族日夜催逼。”
秦公冷冷一笑:“哦,执法者应以律为准,刚直不阿,怎能听令于他人?由此看来,此案连自辩都不准,定有冤情,理应重审。若客卿有罪,定斩无赦!”
老宗正无奈,说:“客卿!你自辩吧!”
公孙鞅给宗正令拱手后,辩到:“囚、杀贵族而未经宗正府许可,是事实。但客卿是在职权范围内,按秦律将肇事者辅兴逮捕后,肇事者对冲撞官吏坐车,撞伤官吏之事,供认不讳,方关入栎阳狱。并派员去禀示宗正府!还与宗正府交递了三次、三份正式文简。最后是在宗正府授权之后,才对贵族辅兴,进行了审问。在审问时,有其亲戚堂弟在场。辅兴一心求死,谩骂激怒官员,最后以颈试剑而忙。这可由证人栎阳令、重泉辅亭长来回答。”
老宗正在众目睽睽下,只好传证人上堂。
栎阳令一上堂,就高声喊道:“主公!是职诛杀的辅兴,与左庶长鞅无关。”
133、重审案,贵族抛利器()
栎阳令上堂后,就高声喊道:“主公!是职诛杀的辅兴,与左庶长鞅无关。”
秦公冷冷一哼:“栎阳令!谁杀之事再议。你现在是证人,讲清此事经过为要!”
栎阳令拱手接令后,讲到:“主公!诸位贵族!事发的第二天,职就按左庶长鞅要求!将此事详细的报给了宗正府,就连当街亲眼所见此事的十个证人,也都送到了宗正府。可宗正府在两天后回话:宗正府只管贵族。按祖宗成法:高爵位与低爵位发生冲突,低爵位无论有理否,均承担全部责任。左庶长鞅的爵位低于大庶长,其第五子虽不能承大庶长爵,但按降三级授爵,也比左庶长爵高五级。故左庶长鞅应承担全部责任。既然双方都无事,责成双方和解,栎阳令立即放人,无权关押贵族。
职接后不服,再次送公简询问:一、按祖宗成法:民冲撞职官,即冒犯官府,刑环行。辅家第五子,虽说是贵族,但并没有授爵,也没有授官,属民,按律当刑环行。二、按初令第二条,栎阳令有权处理私斗之事,辅家老五不服官府处置,应先刑黥刑,再按律治罪。”
栎阳令叹了一口气,接着讲道:“宗正府在两天后回简:宗正府不是官府,不管官府执行的律法,更不管初令的律法。故这两律对宗正府无效。”栎阳令说着,就把宗正府的两卷回简,递给了宗政令。递后接着说道:“辅兴:当街驱车急驶是一罪,以民身冲撞官吏座驾是二罪,撞伤了在例行公务的官吏是三罪,犯事后不服官府处置是四罪,多次公开辱侮、谩骂,亵渎官府、官吏是五罪,蔑视和抗拒秦国公初令是六罪。由此,职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要辅兴认罪。哪知辅兴不仅不认罪,还激怒、辱骂职下。职一时愤怒,而挥剑诛杀了辅兴。这与左庶长鞅无关,有罪也应是职有罪。”
秦公挥挥手,威严的令到:“你站在一边等着!传重泉辅亭长!”
ァ「ㄍこつ睦锵氲玫嚼锤鲨菅簦竟会牵涉到如此大案之中,还见到如此众多的大人们,特别是第一次拜见秦公,就激动的有点语无伦次,但是,好歹把事情说清楚了,被宗政令挥手,喝到一边站着。
老宗正又是一阵忙乱,拿着简看了看后,长叹一声不知怎么审问了,闭嘴不言。
甘龙知道该他上场了,就对秦公拱拱手后,发言:“主公!宗政令!老院正!臣详细看了公简,栎阳令行事规范,辅兴当街纵车急驶冲撞翻左庶长鞅坐车,并使左庶长鞅受伤一事,有十人亲眼所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定案。现在的关键是,诛贵族一事,十分难办。按秦律,栎阳令与左庶长鞅,是依法行事而无错。但按秦律和祖制,宗政令也是依法行事,而判案正确,也无错。双方都对,但都按不同法,又都有错。这涉及到用法之大事了,主公!臣以为:这才是复审此案的关键问题!”
冢宰杜挚也接着拱手说道:“主公!宗政令!老院正!公孙贾和公子虔两人虽然是此案的审判人,但他俩与栎阳令一样,都是按律行事而依法判案。从行为上说: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只不过辅兴无人相救而被诛,客卿有人相救而保命。可这件事给秦国提出了不得怒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法权的划归与法权的监督。不然,在来一次呢?在没有互相制衡的前提下,法难称其法也?这就跟统一度衡量一样。”说完,拱手后不语。
秦公听后,心里一震:这两位献公老臣,不偏不倚,直中要害。此事不就是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