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因为我们善良,所以我们就天生该被人欺负吗?就因为我们善良,所以我们就应该天生低下吗?难道就因为我们的善良,所以我们就该死吗?
那一位老院长临死前的惨状又一次的浮现在了他眼前,他不是死于意外,也不是死于自然,而是被他人谋杀的。
而杀他的那个人,就是他曾经救过的人!
想到这里,王子文的心中就越发的怨恨的起来。他恨眼前的这一个主治医生,对他的生死置若罔闻;他恨那一个护士长,跑过来唤走了那个主治医生;他恨那个市长的母亲,为什么偏偏病发和他同一个时间;他也恨那个杀死了院长的忘恩负义之徒;他更恨自己的父母抛弃了自己
不知不觉之中,他从一个虚无缥缈的鬼魂变得浑身都是黑气森森,面目一点一点的扭曲,双眼赤红就像是一个从地狱中爬出来的厉鬼一样。看着那慢慢远去的病床,他有无数次想要扑过去,将那所有人都撕成碎片。
他心中最后还是有着一丝理智,只是却越来越微弱,他就像一个慢慢失去了光明的孤独旅行者,直到最后彻底的堕入永恒无尽的深渊之中。
“吼!“
他口中发出一声不似人类的兽吼,身上似乎出现了一些莫名的变化。恍惚之间,他好像听到了一道又一道铁链撞击的声音,有一扇阴气深深的门户在他背后打开。
难道是地府的勾魂使者来了?
“哧!“
一道莫名的光华在他眼前闪过,他的意识便陷入了沉睡之中,再也没有了任何感觉,他的记忆便到此为止了。
“唰!“
在黑暗之中也不知道待了多久,王子文没有被地狱的勾魂使者捉走,也没有被送入轮回之中,更加没有看到什么十八层地狱和阎王判官了。
他有一种猜测,自己应该还活着。
没有什么依据,仅仅只是一种感觉。
只是,他自己的肉身早已经死亡了!若是自己还活着的话,又是用什么状态与身份呢?
王子文自己也不知道!
在这里只有一片黑暗,似乎是在自己的意识界之中,直到那种剧烈的疼痛感觉彻底消失了之后,王子文这才有了自己的一丝力气。用尽了自己吃奶的力气,睁开了双眼。
“噗!“
当第一缕光明射过来之时,他才感觉到光明是多么的可贵。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片碧空如洗的苍穹,一轮金灿灿的太阳高挂,洒落下无尽的金色光辉,带来了无数的光明与温暖。
“好舒服呀!“
这是他的第一个感受,这里的空气很是新鲜,有一种莫名的“活力“充斥在其中,让他感觉到说不出的舒坦,灵魂就像是泡在温泉之中一般。但是他还来不及观察四周,便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脑海之中突然涌现出来一股庞大的洪流。
“轰!“
他昏过去了,原本就极为脆弱的魂魄险些被这股记忆直接冲碎,幸亏他的灵魂深处闪过一阵莫名的光华,将他稳过了下来。原来这股洪流不是他物,正是自己如今这一副肉身原主人的记忆。
“原来这里就是所谓的洪荒天地呀!“
“我穿越了!“
王子文再度醒过来之时,神色复杂地说道。他已经明白自己身处何地了,盘古大神开天辟地所创造出来的洪荒天地之中。
如今的这一方天地,是巫妖大战之后的天地,三皇治世已过,五帝定伦也早已经成为历史了,如今人族的天下,乃是家天下,是大禹的后人所创立的夏朝在主宰着乾坤。
这个天地之间有高高在上的七位圣人,坐镇在混沌之外,也有至尊至贵的玉皇大帝,尊帝于三十三重天之上,更有数之不尽的大神通者隐居于天地之间,比如说西昆仑的西王母,五庄观的地仙之祖镇元子大仙,也有那北冥之海的妖师鲲鹏等,都是上古年间有着无量神通,无量伟力的大能者。
这是一个神话世界!
王子文前世之时虽然也只是一个小小的低级员工,每天都在为着一日三餐而奔波劳累,但是也看过不少网络,对这种神话世界了解不少。
这个世界似乎与那些传说之中的洪荒极为的相似,但却又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具体不同在哪里,他又说不上来。
忘了介绍了,他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人类了。他是一个巫人,是一个九黎部落的巫人,是一个巫族与人族的混血儿,名字也叫做王子文。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两个的名字居然也一模一样。
这个家伙也与他一样,是一个可怜的倒霉蛋!
如今的九黎部落可谓是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邋遢地方。自从黄帝轩辕氏与蚩尤大战以后,九黎部落一直都遭到了人族的排斥,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他们的身份。他们是战败者,也可以说是一群罪人,一直都被赶在这样一个极为北方的十万大山之中生活。
他们的血脉不纯净,体内掺杂有巫族的血脉,被认为是异类,不为人族所接受。哪怕是当年轩辕黄帝战胜之后,已经赦免了他们的罪过,但是他们依旧难以融入人族之中。
后来在少昊氏登基之后,九黎部落又发生过一起叛乱,被镇压之后更是导致雪上加霜。如今这些巫人们几乎变成了一群野人般的存在,住着石头盖起的屋子,在山林之间与野兽为伍,毒虫猛兽为伴,争夺着食物,艰难的生存。
而他附生的这一个倒霉蛋,就是因为他出生以来体质较为弱小,一直都不被自己部落所喜爱。在今年没有食物的前提之下,他就被赶了出来,自生自灭。在一次意外之中,似乎是吃了一颗不知名的果实,一命呜呼了。
“这个家伙,怎么看上去比我还要倒霉!“
王子文低低的嘟囔道。这一具身体年龄应该并不大,最多也不过十五六岁,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英俊之人,因为九黎部落之中还从来就没有盛产过什么俊朗出色的男子。身上穿着一块不知名的兽皮,毛茸茸的,很是不舒服,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他虽然没有受伤,但是全身也极度的乏力。按照如今的王子文估计,他应该是吃了一颗极为罕见的毒药,而且是针对灵魂元神的那一种。否则的话他也不可能鸠占鹊巢,那一股庞大的记忆之中还有一些零星杂乱的灵魂碎片,可惜早已经不成型了,对他造不成任何威胁,反而是一种大补药。
此刻的王子文吸收完这一段灵魂碎片之后,虽然身躯还是没有力气,但是头脑却格外的清晰,思维越发的灵敏,就像是突然开了窍一样。
这是灵魂之力大增的缘故,他现在的记忆也不知道比从前强大了多少倍。后世的灵魂终究是不如这种时代的魂魄,如果不是他的灵魂碎片已经残破了,谁吞噬谁还不一定呢!
“妈的,怎么落到了这么一个荒郊野外呀!“
半刻钟之后,王子文终于积累了一定的气力,爬将了起来,举目瞭望,打量四周的景色。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跟原主之中的记忆相差不多,古木狼林,郁郁葱葱,每一株都比他本身记忆之中最为高大的树木还要出大数十倍,几人合围都抱不笼,老皮开裂似龙鳞,树冠展开如弥天大乎,蒿草齐腰,滕蔓如同虬龙一般,偶尔还能发现一朵朵娇艳欲滴的鲜花绽放。
“吼!“
一声巨大的兽吼从远处传来,王子文的身躯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得到过原主记忆的他,自然明白这是一只极为庞大可怕的妖兽发出的声音。
常年生活在这样的原始大荒之中,对这附近的强大的妖兽都格外了解,每每出来狩猎之时,都需要想尽办法避开他们。
“娘的!这只狮子是又发疯了吗?“
王子王咬了咬牙,拖着自己虚弱而疲惫的身体向着远方的地域移动而去。他可不想招惹那只畜生,虽然还没有化形,但是族中的一些长老们都不愿意轻易招惹它。自己这种小身板若是冲上去的话,大概就是给他送一盘菜的货,也许还不够塞牙缝。
这是一个神话世界,是有妖魔鬼怪的!
从原主的记忆之中得知,这个世界哪怕是一只最为低下的妖魔,也是有着可以杀死凡俗界多数高手的实力。自己才刚刚得到这一副身躯,可不想再死上一次。
他要离开这里,离开九黎部落!
只有去到外面的世界他才有一线生机。
第3章 大荒之险 光幕阻路()
说来可笑,王子文所在的这一个部落是九黎部落中一个极小的分支,已经属于边缘化了。他所在的位置是最为接近九州之地的,但是却恪守规矩,始终不曾越界一步,没有一个人走出过祖地,不曾进入神州之地,依旧对九州之地抱有莫大的敌意,不愿意同他们去交流学习。反而是那些九黎部落中的精锐,嫡系,大部落,早已经将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规矩扫进垃圾桶里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走出去求仙问道呢!
人族经过三皇五帝之治,早已经大兴,气运之旺盛犹如黄河决堤一般,连绵不绝,滔滔不尽。再加上各路仙神的青睐,在人族之中传下道统,使得如今的人族不说是高手如云,但也在万族之中占据了极高的地位。
特别是三教圣人,在三皇五帝大治之时,借助人皇之势传教天下,影响力非同凡响。如今的人族可谓是修仙之风鼎盛,武学之风弥漫,哪怕是王子文所在的这等偏远地区都有所耳闻。
所以他当然要走出去啦!
幸好,他如今所在的这个部落极为的弱小,不敢走进十万大山深处,一直都是处于边缘地带。所以,走出去对他来说应该并不困难。
他身负蚩尤一脉的血统,体力虽然比不上自家的族人,但是若较之九州之地常人却又强大了不少。
这十万大山在九州之地还有一个名称,那就是北疆之地,多是毒蛇猛兽,瘴气横行,沼泽之地密布,加之这里灵气又稀少,煞气弥漫,所以甚少有人来此处。不过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曾经听族中的老人们提起过,在这一片连绵不绝的大山之中,曾经也生活着一群大神通者,被称作为巫族。他们能够呼风唤雨,捉星拿月,拥有着改天换地的本事,是他们先祖的母族。村中至今还有那样的雕像,一共十余个,每一个都看上去面目狰狞,极为的奇怪,有的是脚踏神龙,背负双翼,也有的是虎身人头,长有九个脑袋,总之都是奇怪怪的,似乎每年都会举行一场祭典来祭祀他们。
不过他可没有想过进十万大山深处去找那一群所谓的母族,王子文心中清楚地知道,巫族的那些家伙每一个可都是骄傲的很,别说自己只是一个血脉薄弱的人族,就算是当年的蚩尤之子都得不到他们的承认,自己若是去了也只是自取其辱。
更何况自己还去不了!
这十万大山之中危险重重,越往里面走危险越多,就单单是那些障气就可以将自己毒死几万遍。他前身之时读过不少的网络,清楚地记得,巫族的那一群家伙是只知道修炼肉身,依靠神通的莽夫,不明天时,不懂天数的肌肉汉,他可不想变得跟他们一样。
“哧!“
“嘶拉!“
“这个地方也太原始了,连最基本的铁石都不会用吗?“王子文口中咕哝道。他心中可是充满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