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愁要找的,是一种只在秋天才会出现的另类菌子——小黄蘑,这是林愁父亲还在世时他才能享受到的极致美食,也是那时林愁所知的唯二的两种无毒的菌类。
因大灾变后气候突变,小黄蘑几乎绝种,林愁的父亲只有每年的这个时候才能从搜集队的手中购得一丁点,无论做成蘑菇酱还是清炒炖肉,小黄蘑都是不可多得的上品,味道醇香。
大灾变前,这种小黄蘑只产自于长白山区,被誉为长白第一鲜。
一般来说,味道鲜美的蘑菇总会有令人厌恶的各类蠕虫昆虫盯上它们肥嫩的肉质,但小黄蘑很显然是个例外,因其反季节生长的习惯,它也是极少数不生虫子的菌类之一。
并且,在长白山那种海拔和地理位置的山区的秋季,小黄蘑依然能够顽强的生长下来,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
甚至有时人们在一场秋雪的覆盖下,依然可以发现这种嫩黄的蘑菇,即使被冰冻,鲜味也不会损失分毫。
当地人将小黄蘑称之为松树挠子,意味着只有在有松树的地方,用爪篱挠开厚厚的松针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
小黄蘑、花尾榛鸡、狍子,是只独属于长白地区才有的野趣。
小黄蘑与花尾榛鸡、小灰磨与狍子,也永远是一桌长白筵席当之无愧的主角。
而其中的花尾榛鸡,它还有另外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八珍之一的“飞龙”,满清岁贡鸟。
在大灾变后,偶尔也可以见到花尾榛鸡的身影,不过可惜的是,它们依然只是普通的飞禽,不比七彩榛鸡甚至彩虹榛鸡,已经进化为异兽。
想得太多口水就容易把自己淹没,林愁抹了把脸,眼神就像是最谨慎的猎人、带着钩子。
提起小黄蘑,就不得不说到另一种菌类,榆黄菇,又称玉皇蘑、金顶,榆黄菇同样是嫩黄至金黄色,两者样子非常相似,很容易故意或者非故意性的错认。
以一个纯正的厨子的角度来说,榆黄菇是要次于小黄蘑的。
虽然在大灾变前榆黄菇更要比小黄蘑声名显赫,价值更高。
但价格并不能代表全部,这也并不意味着它的味道要优于小黄蘑,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小黄蘑的采摘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难,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它们的身影。
怎么说呢,这就好比邻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山无人识。
咳咳,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由于体力和精力以及海拔种种因素,小黄蘑注定是只有一小部分人才能够享用到的美味。
小黄蘑和榆黄菇最大的区别就是,榆黄菇相对来说非常“高产”,往往成簇生长,只要发现了一朵,必然能在其周围找到一簇簇的榆黄菇。
而小黄蘑则是天生孤独的小精灵,不光是少,而且还非常善于隐藏自己,虽然依赖于松树和松针生长,但它们的生长地点,永远都有其他的遮挡物。
总的来说,小黄蘑,是一种非常非常容易害羞的小东西。
林愁在一片椴树叶和松针的鼓包中发现了一点嫩黄的颜色,利落的扒掉周围杂物,小黄蘑的身影才完全显露出来。
这朵小黄蘑显然正处于黄金时期,小巧玲珑的伞盖还没有完全打开,菌杆细长,一层细小的水雾覆盖在上面,显得异常诱人。
林愁随手用草叶编了个小兜,将小黄蘑装了进去,有了第一次找到小黄蘑的经验,林愁很快就又找到了几朵,虽然不多,但让他很是高兴。
“呼。。。”
“咕。。。”
非常细小,非常奇怪的声音。
林愁浑身一震,整个人都凌乱了,
“卧槽,没那么幸运吧??”
在周围转了两圈,林愁又回到了原处,而就在他的脚边,有一簇刚刚没有注意到的花白羽毛。
不到巴掌大的一团,铺在落叶里,很像是秋天灰败的蒲公英。
“飞龙!”
飞龙的习性非常特殊,无论是受到惊吓还是夜间睡眠,都不会像其它鸟类一般利用翅膀飞上高高的树枝,而是一头扎进雪壳子当中,单将一撮尾巴露在外面。
这在大灾变前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地上,就像是旗帜一般明显,非常容易被察觉,傻的很。
这小东西在大灾变后有所长进,都能直接把自己种进坚实的泥土里了,颜色相近,很难被发现。
看这样子,显然是被林愁和冷涵拆山的动静吓得不轻。
“OO,小可怜,快让本帅来疼爱你!”
林愁揪着尾巴把这货拎了出来,花尾榛鸡小眼睛里有一丝丝的茫然,
“唧唧,唧唧唧唧。。。”
反正林愁听不懂,一巴掌下去,权当回应。
花尾榛鸡,卒。
“要是再来一只傻狍子。。。。”
幸运之神并没有再次眷顾某林,除了又找到一把小黄蘑和榛蘑外,再无其他。
事实上林愁以前所知道的,无毒可以食用的蘑菇只有小黄蘑和小灰蘑两种,这里的小灰蘑指的就是榛蘑的一种,但具体是不是林愁发现的这一种么,还有待靠近,总之没有像松露一样拿在手里就会中毒。
要是有那种他最需要的蘑菇就更好了啊!
林愁意犹未尽的叹了口气,所幸,他还有一个水潭可供利用。
。。。
水潭中,林愁显然错过了某些一定、非常、坚决、绝对不能错过的剧情。
“唰。”
一声轻响,冷涵眉毛瞬间立了起来,数条精金锁链犹如怒海巨蛟,将水面劈成两半,窜入丛林。
最后一条精金锁链将衣衫带了过来,覆盖住姣好的身躯。
“轰隆。”
地动山摇,随后是两声怎么听怎么忧伤的嚎叫,
“嗷呜,嗷呜!”
数十吨重量的精金锁链顷刻便碎成满天残骸,滚滚大人手里拎着两只巨大的、毛茸茸的生物,从林中走出,委屈巴拉的看着冷涵。
那双黑漆漆的、活灵活现的眼睛里满溢着泪水,如果不考虑滚滚那庞大的体型,这可能是一个娇俏可爱的小萝莉被抢了棒棒糖才会有的绝望。
“咳咳。”
不知是天气太热还是什么原因,冷涵的脸上迅速攀上一层红晕。
“嗷呜嗷呜!”
这是来自于同甘苦共患难生死与共过的战友的指责,冷涵无言以对,满脸愧疚。
场面一度相当尴尬。
泰国最胸女主播全新激_情视频曝光扑倒男主好饥_渴在线看:
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
♂
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这是,怎么了。。。。”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没什么。”
“嗷呜嗷呜。”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熊掌指着冷涵,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哦嗬!这么大两只兔子?厉害厉害!”
滚滚,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不再过多赘述。
毕竟,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多数人认为,兔肉寡淡无味,其肉又称“荤中之素”,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
但是,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转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纳闷道,
“怎么,变不了那么大?”
“可以是可以。。。。”
林愁一挥手,“快点快点,好几张嘴都等着呢,饿死了饿死了!”
“。。。”
冷涵脸更红了,一咬牙,精金飘带彼此缠绕,组合成了一只造型还算标准的大锅,足有十米直径。
大锅沉入水潭,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
周围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随便拖了两颗树回来点了火,富含油脂的树枝迅速燃旺,火焰中还有一些松脂的清香。
烤肉烤肉,一个烤字是非常关键的,不光是烤的手法,还有就是燃料的选择。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物直接接触,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烟火气息,自然包括“火焰的味道”。
清香的松柏,更高级一些的果木材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迅速变黑、布满碳灰,又看着锅里那开始泛起微微气泡的干净潭水,脸色来回变幻,不知在想些什么。
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动作飞快。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表面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鲜的芭蕉叶和松柏枝盖住火,烟熏即可。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动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飞龙吊汤,讲究一个鲜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属,只能用石锅砂锅陶锅。
换句话说,捡回来的大铁锅,遭到了必然发生的冷落。
小黄蘑只需要七十五度左右的热水汆烫半分钟后倒掉水,沥干小黄蘑,撕成三毫宽的细丝。
这时石锅里的水也刚好泛开,小黄蘑细丝撒进去,林愁一手拎着飞龙的腿,一手用芭蕉叶编织的兜碗当勺子,舀出热汤淋在飞龙上。
林愁习惯性的开启了嘴炮。。。呃,解说模式,
“这是花尾榛鸡,又有个名字叫做飞龙,在大灾变前,是满清时期岁贡上少不了的一味珍品,它的肉质细嫩、鲜香惊人,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个龙,说的就是飞龙,而它之所以又被称为飞龙,除了因为只有‘龙子龙孙’才能享用外,还有就是因为它脚爪部位的皮生得有如鳞片一般,你看,就在这里。。。”
“飞龙肉质细嫩的惊人,就像这样,只需要几遍淋水汆烫,就可以烫个五六分熟。”
又浇了几遍水,林愁将飞龙整只扔进汤中,在地上抓了一把嫩绿的野草洗净,撒进锅里,就把石锅端离了火堆。
“这是细野葱,也叫俄欧特,是长白山区鄂伦春人常用的调味料,飞龙吊汤,它必不可少。”
林愁用芭蕉叶小碗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