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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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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木尼玛?

    林愁脸都绿了,本帅还是离那玩意远点的好。

    据说上古时代两种尼玛神兽,一个姓草,一个姓王。

    哪个踩了狗屎的家伙要是见到这两大神兽,从生理到心理都会被完全摧毁,尸骨无存魂飞魄散,即使侥幸保住性命,也会落得个孤家寡人的结局,非常凄凉。

    “蛏子在退潮时,就会藏到手臂深的淤泥里并留下这样的两个泥洞,一个是涨潮时爬上来进食的,一个是退潮时返回休息的。”

    老人指指地面,果然见淤泥地里有两个相邻的小洞,半指不到的距离。

    老人说道,

    “这洞里的蛏子还小,还是个蛏苗,几位看着。。。”

    老人推开表面一层淤泥,将手插进淤泥深处摸了两下,一只小小的蛏子就被带了出来,“几位运气不错,这是一只小刀蛏,体型娇小生长极慢,但滋味好得很。”

    他顺手把蛏子塞回淤泥中,

    “像这样种在这里,明年,这只小刀蛏才会长到合格的体型。”

    小泥猴从丁丁上揪下一只小螃蟹,“漂亮姐姐,这个毛蛋蟹也可好吃啦!”

    蟹留下就可以了,毛毛。。。。。。蛋拿走,蟹蟹!

    冷涵颇有些意动,

    “我们也抓一点吧?”

    林愁早就迈上了泥滩,整个人就像没有重量一般在淤泥上方走来走去,搜寻着那些洞口。

    看得老人和孙子一起张大了嘴巴,“这这这。。。。”

    可别忘了,这些淤泥中,半分之六十以上都是海水,林愁有系统技能踏波而行在,自然不会陷进去。

    不过,这时的作用也仅限于哄哄老小孩小小孩装装逼了。

    林愁翻了好几个像模像样的洞口,愣是没找见半只蛏子,反倒弄得满脸黑泥。

    老人讪讪道,

    “大人,你要根据蛏子洞的走向来判断蛏子的位置才好啊。。。”

    林愁在老人的指点下又试了几次,依然一无所获,估计等他掌握了这门手艺,小泥猴的娃娃都能打酱油了。

    姜正阳上前一步,距离老人大概有十二点五米的距离——这已经是姜大公子能够忍受的极限了,再靠近的话,姜正阳真怕一口气上不来当场昏倒。

    洁癖之神。。。呸,我是说汰渍之神在上,怎么会有人能在那恶臭的淤泥里走来走去,那个孩子更过分,居然,居然光着屁股!!

    “老人家,这些蛏子,是要卖的吧?何不卖给我们一些?多少钱?”

    哪怕他笑得再温润如玉再阳春白雪,老人也能从隔着十米距离的姜正阳的脸上看到那种嫌弃和忍耐,退后了两步,

    “是的大人,既然大人想尝尝,那就是我们的荣幸,这篓子您就拿去,不值当什么钱的。”

    老人招呼一声,旁边远远站着观望的中年女人立刻滑着木泥马背来自己的收获,两个更大一些的竹篓,

    “这里面有沙虫,有牡蛎,大人可以一起拿去。”

    冷涵掏出一张绿色的源晶票子就塞给老人,老人一看上面的数字是一千,浑身都在哆嗦,说什么也不敢要,

    “大人们为明光流血流汗,如果不是大人们,哪能有我们这般好的生活,可不敢要大人们的钱。”

    冷涵哪能给他反悔的机会,两手拎着竹篓,一点寒芒从指间绽放。

    近处的海面陡然升起一条泛白的水龙,这条水龙在空中翻了个身,像是等待主人抚摸的宠物一般蜿蜒着绕到冷涵身边。

    “咔咔。”

    水龙迅速凝结成冰,斜向城墙上方蔓延开来,形成一条半米宽的冰晶小路。

    “走。”

    冷涵率先迈步走上冰桥,一边小心的提着竹篓,似乎生怕里面的小家伙们跑掉。

    林愁好奇的跺了跺脚,发现这厚度不足五厘米几乎完全透明的冰桥异常坚韧,几乎堪比钢铁。

    MMP,羡慕啊,你看看人家,一样是觉醒者,咋老子就只会做个菜呢?

    三人走上悬空泳池时,链接着城墙和海面的冰桥瞬间瓦解,化作满天水雾。

    苏昭容快步上前,“冷涵,你吓死我了!”

    冷涵在这个朋友面前,罕见的露出一丝不好意思的表情,“你看,我带回来了什么?”

    “咦,蛏子嘛,这个东西很好吃的。”

    “你见过?”

    “何止见过,下城区这个东西又便宜又好吃,我小时候是经常吃的,十点三斤,随便挑。”

    “。。。。”

    冷涵把两个竹篓交到林愁手里,“喏。”

    意思不言而喻。

    林愁苦笑,为啥本帅一共参加了两次莫名高端的宴会,而且都要充当厨子的角色呢?

    姜正阳道,

    “看来今天就托冷中将的福,大家又能尝尝林老板的手艺喽。”

    一群公子小姐们冲上来,跃跃欲试的想要帮忙。

    苏昭容看到篓子里的牡蛎,道,“这个我会,洗干净撬开用冰镇上就可以了是吧?”

    林愁点头,苏昭容露出一个小小的得意的笑容。

    拎着装牡蛎的篓子转身去找水,有意无意的,将另一个竹篓碰翻在地。

    “哗啦。”

    一大团不停蠕动的灰白色大虫子顿时撒了一地。

    “啊!!”

    “天啊。”

    “这是什么鬼东西!”

    姜正阳更是脸色直接白到无可附加,踉跄了两步转身就走,“咳咳,我去准备点别的东西。。。呕。。。”

    林愁笑着解释道,

    “它的学名叫做方格星虫,也叫海肠子、沙虫,有海人参的美称。”

    “因为沙虫对生长环境要求极为严苛,稍有污染便会断家灭族,在大灾变前被列为环境标志生物,沙虫以吞下砂砾、消化上面附着的有机物碎屑和极小的硅藻为食。”

    “硅藻?”

    “唔,就是滩涂上面那种灰绿颜色的‘淤泥’,下城区的人常常把那种东西称之为油泥,其貌不扬但对皮肤非常好,当然,吃了硅藻的沙虫,同样有这个效果,滋阴壮阳,不过血小板稀少的人不能吃这种东西。”

    每天每年花在脸上的钱几乎占了这些大家族出来的小姐所有零花钱的三分之二,尤其是最近突然流行起来的“哒葆”,更是几乎把这群富家小姐掏空。

    一群女人听到这个丑东西对皮肤很好,顿时就来了兴趣。

    仔细看去,也没那么丑嘛,看它的皮又光又滑的,唔,保养皮肤都这么认真的虫子,应该是会好吃的。

    林愁让一个女侍者端过一大盆水,将蛏子和沙虫浸入其中。

    沙虫的形状很像一根根肠子,呈长筒形,体长约有二十厘米,且浑身光洁无毛,体壁纵肌成束,束环肌交错排列,形成方块格子状花纹。

    “唔,有长竹签么?”

    女侍者立刻道,“有的,请您稍等。”

    她很快带来了一匝烧烤用的尖长竹签。

    林愁在沙虫一端开了个十字小口,反拿竹签从另一端推进,把沙虫肉向外翻了过来,沙虫内部的砂砾杂物也一同被带了出来。

    “哇,好厉害。”

    “我也来试试。”

    “你又不怕那个大虫子了?”

    “怕什么,老娘可是货真价实的一阶变异者,嘁!”

    沙虫看似很长,但能够食用的部分很少,去除沙子和一部分内脏后,死去的沙虫肌肉收缩,只有一掌长短,非常轻盈。

    苏昭容问,

    “这个东西要怎么吃才好。。。我是说。。。你知道的。”

    林愁恩了一声,

    “煮粥炖汤清炒红烧,沙虫几乎是百搭的食材,味道非常鲜美。”

    处理好的沙虫要放在冰水中浸泡,以突出它脆韧的口感。

    一群女人分分钟就已经决定好沙虫的命运,

    “那么,炖汤吧!”

第二百六十六章 西施舌,海人参(上)——为新舵主未成年面包树贺() 
(感谢书友未成年面包树10000起点币打赏,荣升舵主,谨以此章,恭贺之。)

    老人采集的沙虫质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且向外凸起。

    这就意味着沙虫非常健康,在砂砾中的活跃程度比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强,积累的营养也更加丰富。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这些沙虫,是已经锻炼出三角肌和马甲线的运动员沙虫。

    沙虫能够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层表皮,那么理所当然,它的表皮愈厚,则味道愈好。

    像这种品质上好的沙虫,已经完全称得上是刺身级别,配上芥末蛋黄酱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让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过考虑到一众女人和可怜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一篓子沙虫已经能让姜大公子师太成这个样子,要是再来个刺身,连林愁都觉得自己是恶意满满的大反派了。

    那边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摆开了各种厨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当林愁提出需要一只鸡时,女侍者直接给他带回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鸡。

    而且这只榛鸡还是少见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鸡,长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鸡冠都长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叹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鸡在九膳宫一战中薛阵曾用它为原材料制作过一道藏凤,其味道之鲜美连林愁也没办法否定。

    彩虹榛鸡作为罕见的二阶异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阶敏捷型进化者,极难捕捉。

    它的味道鲜美,有着飞龙的别号,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为常备食材?

    连林愁制作龙虎斗时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鸡,那味道自然是远远不如彩虹榛鸡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这彩虹榛鸡实在是太过罕见了。

    彩虹榛鸡长足七年之前,只能称为七彩榛鸡。

    虽然速度快的惊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风骚至极的鲜艳羽毛和鲜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点追求的异兽,哪个不想吃两口好的?

    敌人遍地,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等着从它身上啃下一块肉的吃货,彩虹榛鸡的一生,活得极为艰难。

    林愁决定以最高规格为这只彩虹榛鸡举行葬礼,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内脏、脱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时间,这只榛鸡已经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离,在案板上堆成两小堆。

    作为少有的普通人都可以食用的二阶异兽,或许其滋味鲜美的代价就是身体内蕴藏的本源少到可怜。

    这种低性价比的东西,一般为进化者们所天然抵触,就注定了它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上城区的富人们口中的奢侈品。

    把鸡骨与葱姜、香叶、草果一同入清水锅烧开,沸腾后撇去浮沫。

    再下去皮和筋膜的鸡肉煮十五分钟,只选两大块鸡胸肉捞出,其余一同在锅内炖成高汤。

    鸡胸肉撕成细丝,用料酒和红葱头浸泡腌制。

    沙虫同样切成薄片,撒料酒腌制。

    下城区的人们在制作沙虫时,习惯将沙虫焯水后再进行制作。

    事实上,沙虫焯水后的口感就会大变样,不再脆韧,而是“滞”,完全不同。

    前者会让人感觉爽口愉悦,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费力难咬,一锅炖出,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沙虫的口感。

    当鸡汤锅内煮出鲜亮的橙黄色鸡油后,另取一砂锅。

    砂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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