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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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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故事和传说中的神族,都不是他这样子的。但是此刻的他,却似乎正是我心目中的他。

    或许,越是强大的人,就越是平易谦和。

    如果他不是这样子的,我又何必费这么大力气地去寻找他呢?

    “没事。”我坐下来,从他的手里接过了酒碗,“我自己愿意的。”

    我觉得我们之间应该有许多话要说,但是想了想,却又觉得似乎没有什么必要。他与我是一体的,所以,我心里想的事,答应别人的事,作出的承诺,付出的代价,想必他早已心知肚明。

    “能不能回来呢?……真正地?”我问。

    “不知道。”白衣的谪仙摇了摇头,手中酒碗与我的轻轻一碰,便仰头一饮而尽,“所以,不要告诉她关于我的事。”

    “为什么?”我不知怎的忽然生出了一丝愤怒。

    三千年的时光,她没有一刻不思念你。而你呢?明明已经回来了,却又不肯告诉她。

    如果她知道了,该有多么高兴呢,你曾经想过吗?

    她才不会管你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归来呢——作为人类的情感这样告诉我。

    立春说,是白龙比较喜欢人类,丽卿呢,是因为白龙才开始喜欢人类。可是在我现在反倒是丽卿像人类更多一些才对。

    我倒希望,眼前这个家伙可以少一分然和理性,多一分人类的冲动和不顾一切。

    这样的话,丽卿会不会更快乐一些呢?

    “世宁,”眼前人解释说,“我会竭尽全力,实现你的心愿,守护这个世界,保护对你来说的人。但是,我能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有一丝希望回归,神堕也无可避免,所以……”

    “神堕?”

    这个词,我似乎之前听到他说过一次。

    白龙微微一笑。

    “对于做了不合理之事的神,是要受到天罚的。像我这样,被长久地囚禁于极致阴寒之地,重新淬炼神识,直至重新灵台清明,这已经是最轻的一种。然而我,的时间没有用来修正意识,却用来寻找回来的方法,所以,或许很快我便会丧失神格,堕入妖道或魔神道。”

    “如果真的会……神堕,那么又会怎样呢?”我忽然感觉这件事情有一些严重。

    “大概会生死轮回,并且,永生背负规则惩戒吧。不过……如果有那么一天,在那之前,我一定会离开世宁你的身体的。”

    离开?

    大概是因为……会很痛苦吧。

    我忽然记起了前面几个月圆之夜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那可真是不堪回。

    这不愉快的回忆令我全身猛地一个激灵,不觉忽然睁开了眼睛。

    长河荒草秋露,什么都不见了,与我促膝共饮的白衣美男子也不见了踪影。目中所见,只有白色的天花板,和周围我已经熟悉的一切。

    我依旧是好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就好像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风从窗缝里吹进来,非常凉,我打了个冷战,伸手牵过了被角。

    天亮了,而外面却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秋意变浓,天凉了。巨臀妖艳女星曝大尺度床照"!

第一九二章 病秧子() 
从冥河那一梦回来,我一病就是一个星期。..

    这病,没有别的症状,就只有一条,高烧不止,全身冷,烧完退,退完烧,周而复始,仿佛无休无止。

    开头几天,我甚至怀疑自己究竟还能不能好起来了,一直到了第七天,退烧的时间才慢慢地长起来,作的次数也开始减少。

    我不由得有些感慨,从前,我还是个普通人类的时候,虽然体格一点也不强壮,可是却很少生病。现在倒好,身体素质越了人类,但变得多病多灾起来,好像这一年的时间,把前面二十年的病都生完了一样。

    不过,虽然难挨,我倒也没有感觉慌张。当我从梦中醒来的那一刻,就清清楚楚地感觉到,那家伙又回来了。而且,他的存在感很强,比以前的时候都更加强烈。

    他化为一股明亮的气息在我的全身上下循行,同时也在我的意识里游移,缓慢地修补着我体内被损坏的一切。他与我的意识直接进行联结和交流,告诉我这身体的异常完全是冥界的阴气浸淫过久所致。

    无论能力如何进化,我在本质上都还是个人类,所以冥界的阴寒是我这人类的**根本无法抵御的。

    我到冥界去,完全是找他,所以此刻,成功跟着我回来的这一位竟显得格外“勤劳”,在修补我的缺损减轻我的痛苦方面简直是不遗余力。

    这些他都没有使用言语来表达,可是我感觉得很清楚,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拜托,对自己的身份地位有点认识好吗?你是神啊,我们这些人类在你们眼中,不该是随意利用的蝼蚁吗?为什么我的身体时时刻刻感受到的,是挥之不去的歉疚之情?

    不过,托他的福,我倒是渐渐地好转起来。

    当然,我的好转也不仅仅是他的缘故,还有无聊斋的诸位无微不至的照顾。

    无聊斋的诸位当中,会照顾人的有三个,是立春立秋和立冬,不会照顾人的有两个,是立夏,还有丽卿。

    然而我病了这件事情,却是立夏第一个现的,因为立春来时候,进门第一句话就是:“立夏说你病了。”

    现得很及时,甚至是我刚刚起高烧意识模糊他们就来了。不晓得立夏究竟是怎么现的,闻味儿吗?

    无论如何,这快的现只让我感到温暖,尤其是经历了这么多之后,这种温暖就让人有些想哭。

    几乎每次倒下,都没有被放弃过,这样的感觉让人心安。

    为我送来羹汤饮食的大多数时候是立春,立冬负责了汤药的熬制,而立秋时常过来探望,动用他那十分理性条理的思维,总在最需要的时候带来最合用的一切。立夏对这一切既行也不耐烦,所以从来没有给我送过东西。不过我有一次在昏昏沉沉中醒来,睁开眼睛,居然夏蹲在我的窗台上,弓着腰探着头瞅着床上的我。

    我给他吓了一跳,吓得体温都掉了好几度。他见我现了,用锐利的目光很很地剜了我一眼,口中嘟嚷着,“真是没用的废物!”

    说着,就“嗖”地一下跳出窗外不见了。

    有时候我张开眼睛醒来的时候,会现丽卿坐在我床前的椅子上,斜倚着桌子,托着腮愁眉苦脸地。见我醒来,就会露出欣喜的神色,叫着:“世宁,你怎么还不好呀!”

    好几次了,每次都是一样的台词。

    我嗓子干得冒烟,可是她从来不会记得给我倒点水喝。我向她要过两次水,但是之后,她仍然不会记得。

    她可不是那种善解人意,井井有条的人类女性,大概无论生命有多么长久,无论怎样亲近人类,她都不会生那样的改变。

    不过,人类中也有这种小迷糊的姑娘,虽然有些麻烦,但有时却更受男人的喜爱。

    “丽卿姐,我好渴啊,给我点水好吗……”

    丽卿恍然大悟,“哦”了一声,迅站起来,匆匆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就给我带了一碗水。

    滚烫的开水,根本喝不下去!

    我无奈地示意她把水放在我的床头柜上,等水稍凉一凉再说。

    难怪这么久,连随手泡个茶这样的小事,都得指使其他人去做。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是人类的话,是不是这样的女人,反而会更幸福一些呢?

    其实我母亲,也是个家务做得很差的女性。

    她也想努力地去做,可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好,否则我这个年纪的男生,很少会像这样练出了一手烹理的好技巧。我父亲也是家务的行家里手,所以我才更无法将他和世界上最强的捉妖师联系在一起。

    如果什么都会做,又做得很好的话,一切就会越来越多地落在你的肩头,变成不能承受之重。而如果你做不好,就有别人不得不替你做,关怀你,保护你,生活会比较轻松和愉快。

    这大概就是那些很强大的女性往往孤独,反倒是柔弱的女孩更容易受到保护的原因吧。当然,你得有除了弱小之外的其他优点才行。

    比如像丽卿这样,美丽到勾魂夺魄就行。

    望着丽卿那太过美丽的面孔,恍惚有种感觉,前面艰难的半年时光忽然消失了,像是被谁用尖刀剜去了一块,然后,把现在的日子和更前头的,毫无ps痕迹地拼接起来。

    这一刻,跟我刚刚无聊斋的时候很相似,除了心境已经有所不同。

    坐在这里的丽卿,温暖的立春,傲娇的立夏,忙碌的立秋,憨厚的立冬,无微不至的关怀。

    而且,秋天的这个时段,与春天竟然有着极高的相似度,无论是气温还是天气。

    不过,我确实已经与那时懵懂而慌里慌张的自己不一样了。

    我悄悄地伸出手去,捉住了就在我床边的丽卿的手。

    “丽卿姐,我这是怎么了,好难受呀……”

    这是我第一次试着去抓她的手,可是丝毫都没有感觉局促。其实我自己也感觉有一些惊讶——难道我这是在撒娇吗?

    不过她的手,柔柔的,皮肤滑腻无比,握在手心里的感觉美妙绝伦,令人心跳加。

    她似乎是吃了一惊,不过,并没有大惊小怪,也没有把手抽回来。我不晓得她是意,还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意识。,,。请:

第一九三章 平分秋色() 
丽卿任由我握着她的手,稍稍皱着眉头,却是认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中了非常严重的邪寒吧。你中的邪寒很奇怪,我也从来没见过,不像是这世上该有的东西。至于是怎么形成的……”

    她用一双秋波盈盈的美目望着我——

    “大概就只有问世宁你自己了吧?”

    唔……

    我是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呢?

    不过,看上去,她似乎也并不讨厌我这个样子。

    经历了一番波折,好不容易换来了短暂的平静,在这些日子里,我也思考了很多。

    我很喜欢丽卿,无论她究竟是什么,也无论这种萌动的心情的起源到底在哪里。我不想管到底是不是白龙在我身体的潜伏和同化影响过我的自由意志,我只知道,每当看到她的时候,我的心跳就会加快,心底漾起一片温柔。

    想看到她,每时每刻都想看到她,希望看到她开心,也希望她的注意力可以放在我的身上。

    只要能够和她相伴,我就感到无比快乐。

    这样的感觉很美好。我原来想要把它一直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因为我知道,在丽卿的心里头,根本就不可能有我的位置。但是不久以前,有一个人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少女,也就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姑娘——白合欢。

    我不知道作为人类的自己有什么出众的地方,竟然能让这位美丽而又善良的姑娘对我青睐有加。而看似柔弱的她比我勇敢多了,居然把我叫出去,对我直白地表达她自己的情感。

    我虽然很吃惊,但是并没有感觉被冒犯,相反的,内心深处油然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激。

    她给予了我以前从未获得过的骄傲我感觉到人生的价值。

    人生苦短,如果真心的恋慕,为什么不表达出来呢?哪怕明知道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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