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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欢-第1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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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黑紫色的高粱米,配上白斑花豆,卖相倒是挺好看的。

    宋黑妞用筷子夹起一口微黏的米饭,放进嘴里细细的嚼了起来。

    不同于米饭的卖相,这东西入口微涩,咬起来较有嚼劲,口感略粗。

    这年头,能吃进嘴的东西有数,一般的人家,都不给高粱脱壳,直接就带着外皮煮上的。

    宋黑妞使劲的嚼着嘴里带壳的高粱米,慢慢的品味其中纯天然原生态的味道。

    这年头地里边种出来的东西有一点儿好处,那就是纯原生态,没有任何的污染可言。

    吞下了嘴里的饭,宋黑妞又夹起了一筷子白花菜,也就是龙葵嫩叶芽,正要往嘴里送,胳膊就让人给捅了捅。

    “姐,你买那些个东西是打算干啥用的?”捅宋黑妞胳膊的一个圆脸,浓眉大眼的小少年轻声问道。

    那是宋黑妞一母同胞的亲弟弟,宋潇。这家伙今年十二了,但那脸上的婴儿肥依然没消。

    看着笑得傻憨憨的宋潇,宋黑妞紧了紧怀里的包袱,咽了咽唾沫道:“姐姐这是用来挣银子的,你们全都不能碰,知道不?”

    宋黑妞这话是认真的,对象正是与她同一桌的孩子们。

    作为老宋家的长孙女,宋黑妞可是这一桌年纪最大的孩子了。当然,小姑宋小晨比宋黑妞大了一岁有余。

    不过宋小晨辈分大,倒是不能跟宋黑妞他们这些晚辈比较。

    宋黑妞有两个弟弟,大弟宋俊今年十四,正是变声期将过的时候,一般不怎么张口说话。

    宋潇是宋黑妞二弟,平时总喜欢看着宋黑妞捣鼓她那些破烂,面上也是有点傻憨,不过该有的精明却一点儿也没少。

    余下的,是宋老二的三个闺女,以及宋老四的大闺女。

    如今,宋家暂时就这么多小辈。至于现在才怀了身子的三婶莫氏,以及快要生了的四婶李氏腹中,究竟是男娃还是女娃,还不得而知。

    家中,唯有成亲两年的宋老五如今还没有孩子。

    几个孩子往常都非常的乖巧听话,总体上都是比较憨实的。这一会宋黑妞这么说了,那些孩子全都保证不会动她的东西。

    宋老二家那一对双胞胎小闺女,如今才四岁多,就问宋黑妞:“大姐,等你挣了银子,能给我们买花戴,买布料做新衣裳么?”

    “我要吃糖,还有果子。”宋老四家的大闺女,不到三岁的宋燕燕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在宋黑妞看来,这些都不算个事,遂一一答应了下来,加快嘴上的节奏。

    她要尽快吃完,好借着火光回房放好东西。

    饭后,原本该王氏收拾碗筷刷洗什么的,就被犯了错的成氏给接了手。

    宋黑妞借着挂在饭厅门口的火把光亮,回到了属于她的那一间小屋子。

    说是小屋子,那是因为她跟小姑宋小晨共用了一间屋子,屋子正中央被竹片排子给隔开,里间正是宋小晨的闺房。

    宋黑妞住的外间,跟里间简直就是两重天。

    宋小晨的床,是真床,上头竹席被褥什么的,都是相对好的。除此之外,宋小晨还有一个小柜子,跟一口大箱子。

    宋黑妞的床,其实根本就称不上是床,而是一方竹片排子,被架在了方木架子上边,方木架子的两头,是石板垫起来的。

    竹片排子上,先是铺了一层稻草,之后才是竹席。竹席之上,是一张从王氏的被子上退下来的打满了补丁的被面。

    就是枕头,也是用的破衣裳包稻草。被子嘛,同样破旧不堪。就是那棉质,也都板结起硬,盖起来并不怎么保暖。

    然就是这样的条件,宋黑妞竟也安安生生的住了十三年。

    宋黑妞用于装衣裳等物件的,只有一个大竹篓子,跟一个提边的带耳篮子。

    那个篮子里边,装的就是宋黑妞的全部宝贝了,就吊在宋黑妞的床头上方。

    宋黑妞摸进了房里,麻溜的爬上了“床”,将手中的包袱往那篮子里边一扔,一颗悬着的心才算落到了地上。

    宋家的人有一种默契。那便算被宋黑妞放进这个篮子里边的东西,都是他们不能触碰的。

    放好了东西的宋黑妞,欢愉的四蹄撒开,跑进厨房打了半桶水,提回房里,掩上门,躲在床侧一个被破竹席围出来地方,简单的擦洗了一遍,换上干净的衣裳,倒头就睡去。

    这么艰苦的环境,宋黑妞自认为须得争分夺秒,才能带着一家子发家致富奔小康。

    次日一早,宋黑妞是让隔壁大柱家的大公鸡给叫醒的。

    穿过来第五日,宋黑妞觉得自己俨然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宋家人。就连大早上起床后,列队在院子西边的篱笆墙下,咬柳条刷牙,也是一种享受。

    刷过牙之后,宋家的人,才开始了一天的日常。

    此时,才是天色刚刚放亮的时候,村里四处都是雾蒙蒙的一片,远山更是云遮雾绕,非常的唯美。

    宋小晨跟在王氏身后进了厨房,开始熬制老宋家第一餐,小米青菜粥。

    宋老头带着几个儿子,扛上锄头,全都下地去了。

    宋婆子将积攒在灶房门口的一筐子柴灰,扛到了后院,细细的撒在那些才刚刚出了嫩叶的菜苗根部。

    这些柴灰,可不是一烧出来就能用的。非得这么存在屋檐下,让雨水冲刷个几遍,再晒干了,才能直接撒在菜地里边。

    要不然,就得存在筐里,放在干燥的地方几个月,方可直接作用于作物。

    毕竟,那柴木灰里头的碱质含量太高,一烧出来就用的话,就得烧苗,将作物给碱死。

    宋黑妞战战兢兢的从露天的茅房里边出来,突然觉得挣银子的事情迫在眉睫。

    那茅厕,就是用的细密竹席子围起来的一小块地方。也就是在地上挖个大坑,往里头安一个大缸,架上两根木棍,摆上两块大石板。

    人蹲在上边总是战战兢兢的,深怕一个不平衡,就栽那缸里边去。

    更何况,要是下雨,缸里水太满,人拉了东西下去,那水就能溅到屁股上。

    总之,宋黑妞认为,目前哪怕就是继续住在那漏雨的茅草屋里边,也得先弄一个能用的茅房出来。

第二百八十章 父母往事() 
李氏,就真么被下了病危通知,吓得五儿六儿都傻在了当场。

    五儿虚弱的道:“娘,倘若你出了什么事,我也不要活了。”

    六儿哭着扑进李氏怀中,呜咽道:“娘你坏,还说自己是睡着的。你根本就是跟村东头剩子的奶奶一样,不打算要我跟哥哥了。”

    李氏抑制不住自己的哭声,但也不愿让两个儿子伤心。

    只不过她已经将两个孩子托付给了孟戈,可不敢再麻烦她。

    孟戈大概能猜到她的想打,遂道:“邢家大嫂子,你若是觉得欠我太多,那今后便跟在我身边伺候我跟小矛儿就是。你跟五儿六儿,今后可就是我的人了。我的人,身体自然是要最棒的。高大叔,你赶紧安排人给这娘儿仨收拾个小院子,让他们安心的在这里修养身体呗。我还得跟小矛儿赶去小洛镇呢。”

    高管家早就安排下去了,因此也就是再交代几句,就让一个小丫头进来将李氏给扶了出去。

    将五儿娘儿仨安置好,孟戈就打算带着孟矛他们继续出门赶路。

    高管家将人拦下,道:“急什么,都一天一夜没休息了,马儿不得歇息,人不得乏?先好好休息一天,明儿在上路吧。我也给你爹娘准备点东西。”

    对于孟朗的事,他真是在遗憾不过的了。有一种怒其不争恨其留憾的复杂心情。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孟朗离开这地,倒真是明智之举。

    县城的人无一不知,那孟家在孟朗夫妇不辞而别时候,曾经无数次想上门找麻烦去。

    所幸孟朗夫妇走得及时,否则还真不知道孟家的那些个糟心的人,会办出什么事来。

    若不是孟朗爹娘早丧,或许事情不会变成如今的局面吧。

    想起孟朗的父母,高管家就想起了孟朗的外祖一家来。

    “你们或许该去看望看望那家子的两位老人。那两位老人当年在真心疼爱你爹,甚至在你爹选择了你娘之后,他们还上门帮你爹娘说和过。”高管家便将那两位迟暮老人的事说了出来。

    孟朗的外祖父母,年纪应该跟孟老将军差不离。只可惜,他们的爱女爱婿早逝,给了他们沉重的打击,甚至因此跟孟老将军生了嫌隙。

    当年那对老人就不答应让孟朗的父亲跟孟老将军上战场,只是那老人说什么孟家儿郎没孬种什么的,愣是将还在新婚期的孟朗父亲给带上来战场。

    结果嘛,自然是孟朗的父亲尸骨无存。

    这一切,都令身怀六甲的朦胧的之母一病不起,最后勉强生下了孟朗之后,才没满月她人也随着孟朗之父走了。

    亲手葬了自己儿子的衣冠冢后,孟老将军便将孟朗当做了唯一的接班人培养。

    直至孟朗十八岁,那位老将军才记起要给他寻觅良缘。

    只可惜那时,被孟老将军派出去做任务好几次的孟朗,已经在山中认识了身为猎户家闺女的万俟氏。

    万俟氏先祖;可是大草原上的英雄。只可惜英雄也如烟花般易逝,万俟氏家族最后还是被人从大草原上挤兑了出来,隐居中原当起了猎户。

    事实上,也并非是万俟氏家族没有后继之人,而是那些人都已经厌倦了凡事都动用武力解决的生活方式,这才起了隐居之心来的。

    但是,草原上的英雄,在到了中原之后生活并不大如意。

    他们先是被山中不少的毒物所伤,最后一个大家族分崩离析所剩无几。

    万俟氏便是他们这一支剩下的最后一口人。她的长辈父兄,都死于当地猎人设在山中的种种圈套之中。

    而她,最后也被一种极其恶毒的藤套,给套在山上一天两夜之久。

    当时若不是孟朗刚巧经过,并救下了她,还将她带到镇上治伤,只怕他们那一支最后的传人也都没了。

    当孟朗高高兴兴的将万俟氏带到孟老将军跟前的时候,孟老将军那真是大怒不已。

    他为孟朗费劲了心思,哪里容得他娶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还是草原上的鲜卑人。

    鲜卑人,自顾就是凶残无德的象征,是中原人最不喜欢的一个外族。

    那个民族的人,除了骁勇善战之外,最是喜欢侵略与屠杀了。

    因此,鲜少有中原人愿意跟鲜卑族牧民结合的。除非是那些边疆牧民们,他们实在是没办法,才会允许两族通婚。

    想通的,鲜卑族的人,也将自己奉为上神的后代,同样瞧不起文弱不堪的中原人,认为这些个汉人,不过都是他们的奴隶罢了。

    因着两族观念的不同,成了孟朗跟万俟氏之间最大的长大。之后便是孟老将军的私心了。

    孟戈英勇智谋都不错,文韬武略不在话下,就是心底过于善良了一些。

    这样的人,在军中特别容易吃亏。那种为正义而生的性子,使得他做什么事情,都先以对方的感受为主,最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为了能让孟朗今后在军中不受人诟病,孟老将军说什么都想要给他找个将官之女,今后才能扶持着他青云直上。

    只可惜孟朗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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