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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红呆呆地翻开手机一看,整个人都懵了。
她一直没来得及看微信,到现在才发现,原来儿子竟然留了一封遗书。
胖子跳崖之前,给父母群发了一大段的消息。
内容如下:
妈,儿子最后叫你一声妈。
奶奶常说“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儿媳妇”,我也常常问自己: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妈。
从小到大,我所认识的叔叔阿姨,都不跟我们家往来了。
长大了我才知道,那些人都被你得罪光了。
我唯一的朋友,最后也逃不了你的毒手。
昊子帮我背了黑多黑锅,他从来不欠我。
每次我请他吃一顿饭,他都会请我两次。
初中的时候,有几次我说和来昊一起踢球,其实我自己一个人跑去黑网吧了。
高二的时候,你春节给我的1000块压岁钱,我说请来昊搓了一顿大餐。我又说谎了,其实我买了一个波多野结衣的充气娃娃,花了998,藏在衣柜里的羽绒服后面,妈,你帮我扔了吧。
妈,请你以后不要再怪来昊了。
他从来没有对不起我,不应该背这些黑锅。
是我对不起他,好几次我都没脸去见他。
爸,我也再叫您一声爸。
有些话早就想跟您说,一直开不了口。
高一的时候,我就查到你外面有女人。
那时候我恨过你,想过跟你断绝关系。
后来昊子家里出事,老妈那无情的反应,让我发现原来老爸你更有情。
我开始理解你了,这样一段婚姻,你心里是不幸福的。
我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越来越明白爱上一个人的身不由己的那种感觉。
可惜我没有老爸你的运气,我喜欢的女孩根本不爱我。
在她心里,我一无是处。
很多时候我也在想,我长得胖,成绩也不好,又没有一技之长,凭什么赢得女孩子芳心?
钱,是我在那个女孩面前唯一的尊严。
这一次,我又害了昊子。
妈,我找你拿了一万。
爸,我又骗了你,其实昊子店里生意很好,是我说谎了,我用他的名义找你借了两万块。昊子能够还给妈五十万,他怎么可能缺这两万?
这些钱,全部花在了那个女孩身上,我却发现她不止我一个男朋友
我很累。
我不想活在这样一个家,我也不想活在这样一个世界。
我走了,你们离婚后各有各的家,再生几个比我更好的孩子吧。
我不想活着污染空气,拖累国家的gdp。
等我死后,把我火化了,骨灰扔在长江里吧,我不想死了还浪费那么贵的墓地。
再见,这狗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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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当然是()
刻薄的人都有个共性,极度的自私。
这种特性在张晓红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当初得知儿子离家出走的一刹那,张晓红的第一反应不是心疼儿子,而是心疼被胖子用毛笔写了字的那堵墙。
她固然很爱儿子,但她更爱自己。
因为这种自私,她不介意去找儿子唯一的朋友讨债,哪怕她知道这样做将彻底撕破脸。
因为这种自私,她一次又一次地得罪丈夫的亲友、同事,搞得没几个人和她们家往来。
直到看见儿子的遗书,这个女人幡然醒悟。
最近正在忙着从离婚官司中捞取最大利益的张晓红,突然发现自己一直在做无用功。
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丈夫,如今又失去了唯一的孩子,未来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她有气无力的坐在靠墙的椅子上,面无血色,仿佛又苍老了十岁。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这句老话,在婚姻中一样适用。
张晓红在她的婚姻中称王称霸了二十年,最终还是品尝到了苦果。
这种痛苦,比揍她一顿,比拿光她的钱财更令她难以承受。
接下来,谁也没开口说话。
急诊室外,变得死一样的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急诊室的门打开,医生走了出来。
“大夫,我儿子怎么样了?”
余建军急不可耐是冲过去问道。
“刚刚度过危险期,还需要留院观察一段时间。”医生答道。
来昊和余建军夫妇同时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胖子至少还没死。
这时候张晓红稍微缓和过来了,缠着医生问长问短。据大夫所说,余靖那胖成圆球的身体,反而救了他。他从半山腰摔下去滚了几圈,肉粗皮厚没死透。
“请问谁是来昊?”医生突然问道。
“我是。”来昊站了出去。
“病人有话对你说,进去吧。”医生说道。
“我现在进去方便吗?”来昊很紧张。
“病人现在情绪很不稳定,求生的*并不强烈,对我们的治疗有抵触情绪。”医生皱眉道:“他点名要见你,希望你安慰他两句,让他配合我们下一阶段的治疗。”
一听医生这么说,张晓红节操掉满地,浑然忘了她之前是怎么骂来昊的,央求道:“小昊,你就进去吧,多劝靖靖几句,叫他千万别想不开呀。”
来昊看也没看张晓红,反而扭头看见了同样带着央求之色的余建军。
他二话不说,走进了病房中。
里面的胖子微微眯着眼睛,气色颓败,奄奄一息。
这个时候的胖子,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仿佛以前的那些无耻、猥琐、不要脸都是伪装。真实的他,其实和大多数胖子一样平凡着,自卑着,对这个世界绝望着。
看到眼前的胖子,来昊只觉心里难受,说不出安慰的话。
“来昊”病床上的挺了挺身,罕见地直呼来昊的本名,然后很艰难地说道:“以后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这句话他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和勇气,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来昊。
来大厨神情一阵恍惚,居然在这个时候走神了。
他想起了小时候,和胖子一起度过的无忧无虑的日子。
一样米养百样人,有些人择友,就跟择偶一样,先要打听对方的身世、家境、财产、特长,确定了目标才决定是否深交,并且在各种场合炫耀自己的朋友是如何的精英,如何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而来昊一直很反感这种做买卖一样的交友方式,他和胖子做朋友,只是因为胖子是他的童年玩伴,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高一的时候,来昊和胖子同时追过一本网络小说。
在那本书里,按照惯例的套路,一个吊丝高中生得到一个金手指,开始了牛逼的人生。刚开始来昊看这本书的时候,代入感极强,感觉很爽,后来越看越不对劲。尤其是那热闹的书评区,出现了让来昊无法理解的评论。
书里的主角一直喜欢一个学姐,从高中追到了大学,引起了读者的强烈不满。而读者不满的原因,既不是因为学姐不漂亮,也不是因为学姐性格不好,而是因为学姐身世太平凡。甚至有读者在书评区大骂:这种妞,对主角有什么用?
有个很奇怪的现象,某些读者在追某本书到了一个阶段,就不满足于看书,他们更想去教作者如何写书,或者说让作者按照他们的意愿来写书。
一部分读者要求女一号必须是出身红x代的妹子,因为这种妹子能帮主角升官,即使主角不进官场,女一号霸气的身世也能替主角解决很多麻烦。另一部分读者要求女一号必须是身家亿万的白富美,这种女主能帮主角发财,同样能够解决很多麻烦。
总的来说,这一类的女主,对主角是“有用”的。
而书中那个出身工薪家庭的学姐,她身世太一般,对主角太“没用”。
当时看到那些评论,来昊只觉得浑身发凉,一度怀疑人生。
那位作者迫于读者的压力,让主角和学姐劳燕分飞,开启了后宫路线,同时搞定了书中的官二代妹子和富二代妹子。
更让来昊扛不住的是,书中的主角为了摆脱吊丝身份,和以前多年的朋友渐行渐远,理由是“到了一个高度,看问题的眼光就不同了”。主角拼命和新认识的各种高富帅出入各种高端场合,似乎这样做,他就不再是个吊丝了。
从那以后,来昊再也没有追过那本书。
这年头网络上流行四个字:勿忘初心。
经历过家庭灾难的来昊,过早体会到生命无常,他比同龄人更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亲人和朋友。
至少他还明白一个道理,苟富贵,勿相忘。
至少他不认为自己多了个金手指,就显得高人一等。
至少他内心还坚持着,自己要走的那条路。
来昊也认识身世显赫的妹子,比如乔朵,但是他连微信套近乎都没有,因为他不屑。九龙区一把手的独生子乔北,也在他的昊拳班,然而来昊基本上和乔北没什么交流,因为他不愿意去抱那个大腿。
靠自己。
这三个字,来昊不止是说说而已。
每个人对“牛逼”的定义都不同,来昊从来不觉得去抱一群x二代的大腿有多么牛逼。
正如他当初在毕业同学录上写的那样,他的理想是将来自己的签名能换一套房。如果必须要华丽地装个逼,来昊更愿意有那么一天,各路牛人哭着喊着来抱他的大腿。
“我明白了,你走吧。”
来昊长久的沉默,让胖子更加有气无力。
胖子的瞳孔竟然呈现一片灰色,已经没有了生存的渴望。
“你刚说什么?”
来昊回过神来,问了一句。
“我去!”胖子差点从病床上摔倒下去,哭笑不得的骂道:“你别在这种时候走神行不,我问你,咱俩还是朋友吗?”
“当然是!”来昊斩钉截铁道。
胖子脸色浮现出一层激动的红晕,身体微微发抖。
他眼中的来昊,突然绽放出一层光芒,透着一种迷之自信,只听来昊说道:“死胖子,你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一无是处,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天才的美食家,说不定将来你会成为美食界的传奇人物。你最好配合医生治疗,早点出院,过不了多久,我会帮你过上你期望的那种牛逼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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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以牙还牙()
离开医院,来昊有种解脱之感。
经历了胖子这件事,来昊也算交了学费,学到了很多东西。
吃一堑长一智,人总是在挫折中不断成长。
来昊如今渐渐明白了,什么时候该考虑对方的感受,什么时候该快刀斩乱麻。
十八岁的少年,正在走向成熟。
他没去德舟健身馆,径自去了酒吧上班。
在酒吧后堂,来昊终于有空查看今天正能量系统颁发的任务了。
一查之下,他有些惊讶。
“友情任务:童年的羁绊。开启任务第二环——以牙还牙。你的童年好友遭遇绿茶套路,受到严重经济损失,请反过来套路绿茶,为余靖找回损失。此环任务奖励200点正能量。”
剑南哥曾经说过一句名言:指望绿茶改邪归正,还不如指望国足拿世界杯冠军。
外表萌萌哒,心里***,这就是所谓的绿茶。
胖子还幻想着马丽能变成一个贤妻良母,但来昊完全不看好这种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