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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奚万里几人连忙赶了过来。
出乎意料的是,猴子虽然被压在了下面,但上面确实隔空的,他从头到脚也都没有被压到,之所以昏迷不醒,估计是后脑勺被横木砸了一下的关系。
之后,陆续又有队友被找到,也有几个队友平安无事,自己跑出来和他们会合了。
最终,靠着宋卫国那一身蛮力,倒是把所有队友都给找到了,只是,大半人都受了伤不说,其中一个下半身变成了肉泥,另一个找到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身下是两个被保护得完好的男孩。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一小部分推推拉拉不肯出来的军属,n市这边的部队虽然也有不少人受伤,但真正死亡的却是一个都没有。
奚万里却笑不出来,这些下属跟着他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多年都没事,却死在这样一场内乱中,何其令人不甘?
不单是他,便是宋卫国几个的眼睛也是充血的。
到了这个时候,便是再笨的人也明白过来了,n市这边的间谍,目的并非是撤离n市,他们打一开始就在找机会想要重创大陆。
他们,却是羊入虎口却不自知。
第174章 转变()
n市军区一瞬间灰飞烟灭,这可不是小事,奚万里心里虽然为了队友的事伤心,但作为这次任务的最高指挥官,他这会却不得不放下私人情绪,去收拾残局。
他们作为特殊部队,从建立至今都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平平无奇的编号。可是,就是这样一支队伍,做的永远是最危险的任务,去的永远是最危险的地方。但就是这样的他们,却永远无法获得自己应有的荣耀,除了让普通军官望而生畏的工资津贴,他们完成的那些特等功一等功,或许等到身死也没有暴露在阳光下的可能。
从成立至今,这支队伍死去的人远远比活着的人多,活着的人中又有多半如二黑那样落下了残疾,真正熬到岁数转到普通部队的,如邢云那般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可以说,奚万里等人是习惯战友的牺牲的。从一开始的悲痛到后来的平静,按理,如今的他们不该这般情绪失控。
但是这次不一样。
以往那些战友伤亡,是因为战场瞬息万变的形势,是因为敌人的强大,是因为弹尽粮绝,是因为敌方的武器更先进,是因为敌方的手段莫测战友死在这些不可抗力因素之下,他们无话可说。
但是今天不一样在来之前,根本没有情报显示对方可能拥有这样巨量的炸弹——炸毁一个n市军区的炸弹数量何其恐怖?信息部门早在他们出发前就开始运转,按理这方面的情报不可能被遗漏。
还有,非常明显,b市那边有内奸。否则别的不说,宋卫国脸盲的事知道的人根本不多,他们之前和n市军区根本就没有交集,对方怎么可能知道这种细枝末节?
奚万里等人无法接受战友的伤亡,不是为了其他,而是因为他们死得不值。
当然,于军区上层而言,n市军区被炸虽然引得他们震怒,但人员的伤亡数量却是在可承受范围内。至于特殊部队的一死一残虽然令人惋惜,但也算是可以接受。
如果说之前奚万里只是为队友不值,等接到最高司令的电话之后,他心里的不值变成了滔天的愤怒。
直属长官在电话中说的话如同一把锤子锤得他心肝肺都生疼。
这次你们也算是糟了无妄之灾,有人盯准了君老,想要把他拉下来。这次的事刚好给了他们机会。如果君老为了孙子让n市军区的军力全面受损,你们特殊部队也全军覆没,那么他势必要引咎辞职。
他在电话里问长官间谍那方的炸弹是不是自己人支援的。
不是全部,但情报部门隐瞒了很多真实情况。
他问长官特殊部队的情报是谁泄露的。
你们内部没有问题,出问题的是我这边,新来的警卫员是别人安插进来的。
怒到极致,奚万里心里甚至生出了恨!
因为是被逼着参军的,他对部队的归属感其实一直不如战友们那般强,对他而言,重要的只有那些朝夕相处,生死交付的战友和兄弟。
他从来没想过要一直待在部队,只不过因为是老头的意愿,所以他没有走。但是,他人在部队,对未来却从来没有规划。
因为他认为自己的未来并不在部队。
他唯一做的,就是拼命活着。
奚万里很明白,自己和其他战友是不一样的。除了他是因为被老头逼着进了特殊部队,宋卫国是因为适合,其他人基本都是因为没有选择。大家虽然不说,但他其实知道,他们其实是希望转到普通部队去的,只不过有些人是想着能熬到年限转过去,有的人却是希望能在那之前就转过去。
但是奚万里却觉得特殊部队除了危险一点没什么地方不好,真让他进普通部队,过那种一年大半时间处于枯燥的训练中,偶尔出个演习任务,或是跟其他部队来次实战演习,了不起跟着到部队去赈赈灾,做一下营救任务
说实话,这种日子他过来。
但是,此时此刻,奚万里却是开始认真思考起转到普通部队的可能。
他不怕任务危险,但他却不愿意死在自己人手里。
过去,他觉得自己的命是自己的,是国家的,是军队的,但n市军区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错了。
他的命,其实一直在上位者手里。
特殊部队再强大,在上位者手里依旧只是一把刀。对于主人而言,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一把好刀又算得上什么?
宋卫国过来的时候,奚万里正在批文件,这些是要是以往他肯定丢给副手做,但是这会他却认认真真在批复。
“谁让你从医务营出来的?”看到他,奚万里一脸不悦道。
因为不顾身上的伤搬了很多的重物,宋卫国的伤势恶化了许多,被军医狠狠指责了一番,勒令他不许再做任何体力活。
宋卫国抓了抓脑袋,“我不放心你,你不是也受伤了吗?”
奚万里摇了摇头,“我没事,你自己注意养伤,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宋卫国点了点头,随即开口道:“等这次任务结束,我打算回去一趟,你要不要去看看明辉?”
奚万里一怔,欢喜含笑的面孔突然在脑中浮现,他微微有些脸红,轻咳了一声道:“到时候一起吧。”
宋卫国倒是没觉得他哪里不对,闻言笑道:“越战结束,上面这次应该会乐意批次大假,刚好这个月的工资快要发下来了,到时候我们买点b市的特产回去。”
他红着脸有些不好一次道:“之前一个医务兵问我b市的烤鸭好不好吃,结果我根本就不知道烤鸭是什么味儿的,人家还不信。我想着下次回去买只烤鸭回去,让二叔和欢喜他们也尝尝滋味。”
“还有b市有没有什么其他特产了,我给一起买回去让二叔他们尝尝。”
闻言,奚万里的眼底却是划过了一抹优越感,一脸矜持地开口道:“别琢磨了,这些我都给寄回去过,b市的特产欢喜他们都尝过味儿了。”
第175章 妄想()
也就是宋卫国听到这话,要是宋保家听到这话,这会肯定要把奚万里给往死里揍。
宋卫国这个实心眼,听了奚万里的话,一点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只觉得奚万里比自己更细心,摸了后脑一脸不好意思道:“还是队长你想得周全,我之前根本都没想到。既然这样,我就不瞎买了,回去直接将钱交给二叔就成。”
奚万里点了点头,宋卫国见他忙,也没多打扰就出去了。
欢喜对n市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她这会的心情却是有些不太好。
对于娘家大嫂的到来,冯淑华虽然觉得莫名,但到底也好好招待了一番,不想吃完饭,对方话里话外居然打听起欢喜借给周家三千块钱的事儿,又撺掇跟着来的忠国和忠良去找欢喜玩。
——玩个屁!都是能当爹的年纪了,当自己还是玩泥巴那会?
便是再傻,冯淑华也明白过来方来娣又在打欢喜的主意了。
“大嫂,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冯淑华沉声问道。
在欢喜拿出那三千块钱之前,冯淑华其实一直都没断了让娘家侄子做欢喜的上门女婿的心思,只不过想着孩子还小,想要等她大一点再说。
但是自打欢喜拿出那三千块钱,她就将这种心思掐灭了。不是她说,能拿出三千块钱的欢喜,什么样的好男人找不到?
冯淑华是一个很俗气的人,她觉得,只有一个女儿之所以为难,是因为女儿嫁出去了没办法奉养老人,哪怕像欢喜这种状况,讲道理的亲家都不会不允许她给亲爹养老。但允许养老是一回事,离得远却又是一回事,心里有没有意见也是另一回事。
但是有钱就不一样了,有钱了,即便不能跟女儿女婿住一块,但却可以在附近买间房子。住得近了,女儿女婿照顾起来方便,比住一个屋檐下还能少些龃龉。至于养老这回事,说到底也不过是生病花钱的事。
像欢喜这般好的条件,用心找个和气的人家,到时候和亲家商量好,把第二个儿子过继回来,那不比招上门女婿更好?
但是方来娣的想法却是和他相反的,听说欢喜居然能拿出来这么多钱,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自家儿子配不配得上人家,而是……这么能赚钱的儿媳妇绝对不能错过!
“淑华,忠国和忠良都是老实孩子,我敢保证,不论他们谁和欢喜结婚了,婚后都会听老婆话。俗话说得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像欢喜这样好条件又能赚钱的姑娘,你能眼睁睁看着便宜别人?女生外向的话可不是说假的,等欢喜一嫁出去,她能顾上自己爹就不错了,难道还能顾上你这个娘家婶娘,还有爱国敬业他们?但是欢喜要是和忠国忠良结婚就不一样了,忠国忠良跟爱国敬业本就是姑表兄弟,到时候只有更亲近的。爱国敬业到时若是需要开口借钱,有忠国忠良在,万没有借不到的道理。”方来娣信誓旦旦道。
自打得知宋欢喜居然有能耐赚那么多钱,她在家就坐不住了。
那可是三千块,不是三百也不是三十!
要是错过这样一个金疙瘩,她这辈子都别想睡安生觉了。
冯淑华听了她这话却是气得够呛,感情她儿子将来只有问人借钱的能耐?
再者,听听那说的是什么话,知道的人知道你是给儿子找儿媳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找了座金山呢!冲着你这样的婆婆,他们欢喜就不能找你儿子做上门女婿。
冯淑华本来是不打算把话说得太明白,让娘家大嫂没脸的,但人家都那样说自己儿子了,她自然也不用客气了。
“忠国忠良是我侄子,但欢喜也是我侄女。真说起来,欢喜那孩子才是我一手带大的,这亲疏还真不好论。忠国忠良却是不差,但也就不差,真要说特别能耐的地方,还真是没有。但我们欢喜呢,恰恰相反,你要是能在她身上找出一个缺点来,那就算我输。欢喜这样的条件,便是找上门女婿,那也不是随便找的。再者,都跟你说八百遍了,我家二伯不打算给欢喜找上门女婿……”因为两个侄子被打发出去了,因此冯淑华说话是一点也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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