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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我怒放的生命 作者:绿如蓝(晋江vip2013-10-31完结)-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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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土恕!�

    唐庭威拿手指梳理了会儿并不乱的白发,带着调理均匀的笑容,迈开大步走出书房。

    肥叔替主人将书房门关好,这才去回复电话。

    三言两语回绝了对方,他煞有介事地在心口划了个十字。他老伴因身体原因从保姆岗位上退下来之后,经常跑基督教堂作忏悔,彼时他时常嘲笑她迷信,但她弥留之际对他说出的那个惊人的秘密如今也转化为他的迷信,尤其在他为了过上体面日子向老唐摊牌之后。他若不去基督教堂坐坐,总觉得有双眼睛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盯着他。

    他不知道老唐是否也有这样的感觉,但他自己确实因这件事诱发了不小的心理负担,所以在回复宗副市长的电话时,语气温和得近乎虔诚。

    ****

    一家人安静地用餐,连高档餐具都在这种氛围的烘托下显得彬彬有礼,直到程诺不小心碰翻了一碗鸡汤。

    之前上楼换衣服她就预感身体要出事,视线阵阵模糊,脑袋也阵阵晕眩作痛,她愣是忍住了,为了不引起家人怀疑,她还偷偷用了银河的腮红,让自己苍白的脸色看上去正常些。

    可吃饭后,血液都忙着帮胃消化食物了,大脑供氧不足,连手都有些发抖,她一再小心还是出了纰漏。

    过隆冬第一个站起来,关切地问她有没有被碎瓷片划到,不等他话音落地,紧挨着她坐的过欣一手拿餐布摁住泼洒到桌面上的鸡汤,一手握住她的手腕,抬高。“没烫着吧?”

    老母鸡的鸡油多,汤不容易散热,看似不烫了,温度依然很高。

    程诺回过欣没有,尽管她确实被烫着了。对她来说,不过泼溅了少许在手背上,没必要在意。

    “什么时候都不忘引人注目!”唐豆豆耷拉着眼皮嘀咕,优雅地叉起一块牛腩放入口中。

    一只手突然从对面伸过来,瞬间抽走她的餐巾,只听哗啦啦一阵脆响,餐巾上的饮料杯,碗筷都遭了殃。

    “唐念北,你干什么?!”唐豆豆花容失色,从椅子上惊跳起来。

    唐念北继续吃他的饭,好像这件事压根儿与他无关。

    “爸!你看见没有,他这什么意思?”唐豆豆侧过脸,嘟着嘴向唐庭威告状。

    “没听过碎碎(岁岁)平安么?我们家就缺少这种热热闹闹的气氛。”老唐十分淡定地朝女儿挤了挤眼睛,笑眯眯的端起红酒饮了一口,然后高举着,移到唐豆豆身后,突然松手,在清脆悦耳的碰碎声响中,高声说:“欢迎念北回家!”

    伺候用餐的几个仆人都惊诧地相互看了看,在肥叔的带动下,热烈鼓掌。

    掌声里,银河哀怨地对唐重阳说:“我的奶水都要给惊上去了。”

    “不用担心,我会帮你再弄出来。”唐重阳贴近了妻子柔声说,眼睛扫过她的胸口。后者的脸倏地红了,伸出腿撞了他一下。

    *****

    豆豆跟母亲换了座位,端着红酒靠近程诺,低声说:“你当我三嫂,我就再也不跟你过不去。”

    “否则呢?”程诺手中的水杯轻碰下她的酒杯。

    “去告诉曾求实你跟老外鬼混!”女孩挑衅的目光看着他。

    “有证据么?”

    “当然有,哼!”她甩了甩头,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跟老外鬼混,什么时候的事?”程诺挑了挑眉。无中生有这种事玩一两次已经足够,还乐此不疲了?

    “上个月让我看到两次!一次在美国领事馆门口,一次在夜店!领事馆那次,你戴着墨镜,但我一眼就认出来是你。你这么矮的个子,根本不适合穿波西米亚长裙。”

    “你不说我都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走红?”程诺笑起来。

    “什么意思?”豆豆天真而困惑地问。

    “有人崇拜我,竭力模仿我呗。”

    “装蒜!”豆豆嗤之以鼻。“你等着,我拿证据给你看,看你还敢抵赖!”说着,回头指挥一个男仆把她手机递过来。

    “豆豆,好好吃饭,有事饭后再说。”过欣就怕女儿使性子,当着唐庭威的面跟老四过不去。

    “没事没事!”豆豆不耐烦地回母亲,手利索地打开手机翻盖,搜索图片。

    翻了好几个来回,都没找到她视之为重要物证的那几张照片。

    “三哥,你是不是偷偷看过我手机?”豆豆蹙眉想了会儿,不客气地看向过隆冬。没准是他删了照片。

    过隆冬耸耸肩:“你手机不是设密码了么?”

    “妈,你呢?”过欣也被瞪了,一脸云里雾里的,“什么事啊,要紧么?”

    “没人动过怎么可能不见了嘛?”唐豆豆孩子般使劲扭了扭身子。

    程诺抚了抚长发,坐端正,“要不,你现在照几张吧,想我了随时翻出来看。”

    “哼,谁要看你这个妖精!”

    “刚才不是还想和我和好么,缺乏诚意嘛。”程诺捏了捏豆豆的下巴,想起她那番为了哥哥的幸福才抢走曾求实的歪理,心底暗笑,这丫头其实也蛮可*的。

    “脏手别碰我!”豆豆嫌弃地别开脸。“也不知那些男人中了什么邪,对你这种**的女人还当宝贝似的!”

    “豆豆不许胡说!”过欣反应极快地呵斥她。

    “我已经吃饱了,你们请慢用。”程诺站起来,目光平和地扫了一圈。“希望我结婚那天,不会像今天这般热闹。我比较喜欢清雅的氛围。”其实她已经看不清大家的面容,再不及时回避真要出糗了。

    “四小姐,有个叫伍思善的女孩急着见你,放她进来么?”肥叔站在餐厅门口问。

    程诺心头一热,救命的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二更哇,等着哦,亲们~~~

 70(番外)永远的哥哥

    小学入学典礼上,年轻的校长弯下腰问一个看上去最幼小也最粉嫩可*的新生;问她长大后最想干什么。

    “办全世界最大的学校!比我干妈的学校还要大一万倍!所有的小孩都可以像挑玩具一样挑自己喜欢的课;挑自己喜欢的同桌和喜欢的老师……”毫不憷场的小姑娘用她缺了两颗大门牙的嘴巴说着漏风的远大理想,认真而渴望。

    校长夸她了不起;又问她最喜欢和谁同桌。小姑娘请校长抱起她;在人堆里找啊找,忽然指着四年级阵列的一个男孩,欣喜地大叫:“我哥哥!”

    大家顺着她的小手发现了目标,是个模样十分出众;好看得挑不出毛病的男孩。

    男孩骄傲又尴尬地别过脸去;嘴唇动了动;好像在说:“想得美!”

    那个年龄的小女生小男生都会有一些伟大而壮丽的梦想;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小姑娘会渐渐隐没大梦想,安然归于一个个小生活。而小男生会将大梦想裁剪成一个个小梦想,于大的现实生活中构筑起一个个通往成功的阶梯。

    没人清楚这个小女生和她的哥哥将来是否能实现他们的大梦想,但这一天他俩瞬间被所有人记住,包括他俩的名字:小女生叫程诺,她的哥哥叫程智涵。

    现场一个年轻的新闻记者趁热打铁,上前逗小程诺:“还有什么最想做的?”

    小程诺收回那根手指,塞进鼻孔,大大方方地挖了挖,然后响亮而骄傲地回答:“像我妈妈一样,找个最帅,最能干的男人,为他洗衣做饭生孩子,好好欺负他一辈子!”

    笑声雷动,正在人群中找最佳拍照角度的蒋稻礼囧得要死,程功附耳低语:“看看,口没遮拦乱说话,这会儿知道后果多严重了吧。”

    那是不久前的一个晚上,蒋稻礼出席老同学聚会喝高了,回家后手舞足蹈地跟女儿说了这番话,要女儿仔细学她,将来也找个最帅最好的男人如何如何。

    “最帅最好的只有一个啊。。。。。我只能找第二帅第二好的欺负啦。”小程诺皱着眉,做出科学理性的分析。

    “尧舜禹的故事听过吧,你爸爸老了之后就要让出最帅最好的位置。到那时,谁会是最帅最好的男人呢?”彼时的蒋稻礼乘着酒性循循善诱。

    小程诺苦恼地摇摇头:“除了爸爸,想不出来了呃。”

    蒋稻礼捏了捏女儿幼滑细嫩的小手,朝坐在地砖上正拆卸玩具的儿子努嘴,“那儿不是有个现成的嘛。”

    “蒋稻礼同志,你哪根筋搭错了,在小孩子面前乱说话?”程功实在听不下去了,使劲抖了抖手中的报纸。程智涵被惊动,抬头困惑地看了眼爸爸,又转头看了眼妹妹,咧嘴一笑,心情愉悦地继续拆卸他的玩具。

    程智涵四岁时就知道他这个妹妹是爸爸妈妈从外面抱回来的,而不像他,是从妈妈肚子里钻出来的,抱来的和钻出来的有何不同,他倒没想太多,反正大家都喜欢他这个妹妹。

    随着年龄的长大,蒋稻礼在跟兄妹俩玩游戏时有意无意的“撮合”之举,让程智涵渐渐形成一种觉悟:这个妹妹可以跟他相亲相*一辈子、不必分开,而她那么*闯祸,没有他的保护可不行!他不怕麻烦。她喜欢闯祸,他劝不动就帮她善后,实在善不了后的,陪她一起受罚好了。

    时间一久,并肩作战,一道进退已经成为他的习惯。

    程诺一天天长大了,有事没事跟在她屁股后头转的男生开始多起来,程智涵心里也不安起来,至于为何不安,他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总觉得妹妹是他家的宝贝,不能轻易让别的人,尤其男生靠近,一旦有男生搭讪,他便有种主权领地被侵犯的愤怒感,连那些男生多看他妹妹一眼都让他不舒服半天。

    程诺喜欢跟哥哥比赛谁一学期内得到的一百分多谁就当指挥官,干些劫富济贫、耀武扬威的事,喜欢向哥哥挑战一小时内谁记单词最多,谁就有权分配家务活。程智涵欣然接受,他要努力变成和她一样优秀的学生。程诺被人称为天才美少女,他高兴,因为他也被人称为“他就是那个天才的哥哥”。程诺拿他当挡箭牌拒绝一个个追求者,他高兴,因为这是她赋予自己的一项神圣的使命。

    程智涵喜欢程诺拿自己的身高作为她测量身高的标尺,喜欢听见她开心地向爸爸妈妈报告:“我到哥哥心口了。”“我快到哥哥脖子了。”却不领受他故意弯着膝盖,让她“长”得更高的好意,当发现自己又变矮了,重新回到他心口的高度时,会恼火地从背后将他扑倒,跳到他屁股上使劲踩,叫嚣着要把他踩得再也长不高。

    他都欣然接受。

    每天看着她一双美丽晶莹、宝光幽黑的杏眼,程智涵都会感谢父母为他领回这么个妹妹。后来,直到他进入青春期,才知道那是他惊艳的缘故。他希望她快点儿长大,快点儿升入大学 ,这样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袒露自己的心迹,对她说出那句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话:程程,我喜欢你,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可他害怕自己不够优秀,无法成为她心中的唯一,于是时常弹着吉他逗她跟随自己的音乐跳蚤般乱蹦乱跳,欺骗自己:她依然是那个随心所欲,不懂事的小女孩,依然需要他的保护,只有他能替她的闯祸埋单。

    然而,一切突然改变了,一个叫靳圣的北京男孩闯入了他们的生活,当着他的面露出对她着迷的眼神,借助补课的借口不断接近她,仅用了一学年就住进了她的心里,代替他说了那句他早已想对她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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