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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庶女谋-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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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以为这个庶女架子太大,本想端端嫡母的样子,却发现人——失踪了。

    那一刻,宋清雨是害怕的。

    郑纯心如今是郑骏的心头宝,弄丢了她,自己难辞其咎。

    一时间宋清雨又不敢大肆宣扬,府里的护卫前两日被周管家调出好多,她除了等待就是恐慌。

    若不是后来发现桌上的纸条,说不定宋清雨会内疚的落泪。可郑纯心,居然……居然堂堂一个官家小姐,三更半夜翻墙出门。

    她一个有伤在身的弱女子,能去哪里?定是有人接应,要不就是她早有预谋。

    可这一切,宋清雨都不想管了。

    看着因为嫉妒而性情大变的郑芸潇,宋清雨心里是说不出的心疼。

    方子笙离开主母院子的时候,郑芸潇背后又摔了物件,指桑骂槐地骂了丫鬟。

    郑芸潇的故意,在方子笙这里没有溅起一丝水花。

    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第七十六章 我要美人() 
方子笙并未告知众人,她胳膊上的伤。所以出门的时候,那群丫鬟无人敢拦。

    甚至宋清雨在听说,二小姐又出门时,只是跟挥苍蝇似的,挥挥手,此事就揭过去了。

    宋清雨心中隐隐有个念头,等老爷回来,见到二小姐如今无法无天的做派,说不定会狠狠惩罚她一顿,若是因此失了宠爱,就更好了。

    但就连宋清雨自己,也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二小姐像极了郑骏心里的那个人。就算爱屋及乌,郑骏也不会轻易改变对二小姐的宠爱。

    想到这里,宋清雨更懒得去管这位二小姐。

    眼不见心不烦吧!

    今日赶车的车夫,仍是老实憨厚的王大。

    同行的丫鬟却不是花开和荼靡,而是女扮男装,扮成小厮模样的春暖。

    花开生的实在太过美丽,即便换了男装,仍掩不住身形的窈窕。而荼靡有太多秘密,方子笙不愿带她。

    而春暖则一向没什么存在感。她还有着和花开一样的身世。

    不同的是,春暖的爹爹,官位不如花开之父苏呈阗高。她本人也并非家中嫡女,不过是个无关轻重的庶女而已。

    所以,春暖有着异于常人的隐忍。

    因此,方子笙特意带了不多问,不多说,只听只想的春暖。

    等车来到明家后院,方子笙轻松翻墙后,瞧见的,是院中赤膊打拳的韩明瑜。

    他的人依旧邋遢油腻,浑身散发着臭味。

    可看他一招一式地打着拳,方子笙觉得鼻子有些酸。

    这套拳很简单,很普遍。但凡是齐国入军的汉子,人人都会。每日早起,这是操练里的一项。

    原来他还记得。

    “呀呀呀呀,你想干什么?非礼我吗?我会喊的……”一转头,看到大变活人的方子笙,韩明瑜吓得连连后退,捡起一件脏兮兮的外袍,就往身上披。

    他一脸的戒备,让方子笙忍不住大笑。

    这个人啊,总是这样,自以为魅力无穷,但凡有个姑娘多看他两眼,他就觉得人家一定是相中他了。

    “看起来小小瘦瘦的,怎么力气那么大,差点把我摔死……”韩明瑜嘟嘟囔囔走过来,“哎,你!你真的认识以前的我?”

    方子笙点头,神情温柔。

    “真是的!老子明明不认识你,怎么又觉得好像认识你很久一样?——不过看你没事,我就放心了,你看老子跑的多快,那些人根本追不上老子,哈哈哈……”

    韩明瑜仰天大笑。

    方子笙跟着一块笑,只是笑的含蓄。

    当然,她从不怀疑韩明瑜的能力,就如同从不怀疑他们之间的情谊。

    “今天跟我出去可好?”方子笙有些讨好地凑过去,丝毫不嫌弃韩明瑜身上的臭味。

    “有酒有肉?”韩明瑜眼睛一亮。

    “当然!”方子笙点头,眨眨眼,“还有美人!”

    方子笙带韩明瑜去的地方是黎阳的一处汤池。韩明瑜实在太脏了,方子笙决定将他收拾出来。

    黎阳的汤池很多,方子笙去的那家不大不小,生意也不好不坏。要了汤屋后,方子笙看到韩明瑜操着手冷笑。

    “这里哪里有美人?”

    方子笙指指隔壁,东边是一家妓院,环肥燕瘦,个个都有。西边是一家小倌院,魁梧柔媚,比比皆是。

    听完方子笙的叙说,韩明瑜惊得下巴都要落地。

    方子笙眉开眼笑。

    这算什么,正如方子笙不嫌韩明瑜脏,是因为他们行军,有时候半月都洗不上一次澡,都习惯了,谁还会嫌弃谁不成?

    还记得当年,无论是在荒郊野外,还是在城墙马圈,方子笙都在那里吃过饭。一个大海碗,盛满一碗稀汤,两个馍馍,捡两根竹筷,就能蹲着和一帮大老爷们一起吃。

    兵士们吃饭豪爽,呼噜作响,她也有样学样。他们说荤段子,她就听着一起抚掌大笑。他们在发饷银的时候,偷偷跑到镇上去嫖妓,她就跟着韩明瑜,去镇上抓人。

    可现在清平时节,韩明瑜也实在是脏,有违他翩翩公子的形象。

    “你是自己洗,还是请人帮你洗?是要东边的美人,还是西边的美人,或者是……”

    “两位公子,我们这里也有帮忙搓澡的……”领路的伙计眨眨眼,打断方子笙的话,平伸出手晃晃。

    方子笙从善如流,掏出一小块碎银,丢给他。

    伙计满意,凑过来:“最近上头查的严,不过只要有银子,人嘛……保证让两位公子满意——”

    伙计笑眯眯。

    虽然之前他很想将这个浑身发臭的家伙赶出去,可奈何与他同行的小公子,穿的实在是好啊!

    白玉冠,上好的云锦,银腰带,清透的紫玉腰坠,价格不菲的羊皮小靴。

    所以,作为见多识广的店伙计,他立刻判断出,好好伺候眼前这两位,打赏定然不少。

    这不,俊美的小公子,一出手就是一两银子。

    韩明瑜挑眉,嘟囔:“我这样很好,我不想洗澡——”

    “好酒好肉,还要西域的美——”方子笙凑到伙计耳边轻声吩咐。

    西域?

    韩明瑜住口,眯眯眼。她怎么知道自己喜欢西域风情的美人?既然有美人,那洗洗也无所谓!不过,她一个女娃子,莫不是要跟自己一起进去?

    “公子放心,我们这里只要有银子,什么都好说——两位请……”伙计领着两人走进院内。

    此处汤池,有一道小温泉。

    有人将温泉引出来,砌成房间,可泡可洗,瓜果酒食,一应俱全。当然价钱亦是不菲。

    方子笙自然不会同韩明瑜一起去,她还要安抚身后吓傻的春暖。

    春暖呆若木鸡。这样的小姐太陌生。言行举止都很像男人。

    方子笙带着春暖在后院的林子里溜达。

    林子很大,紧挨着西边的小倌院。那厢传来笛声幽幽,琴声泠泠。间或有欢笑声逸出。

    后院有一处高亭,居高临下,风景很好,连小倌院里的布局,都看得一清二楚。

    忽见那院里假山上跳下一个人来,鼻青眼肿,一瘸一拐。

    紧接着冒出两个大汉,抓向那人。

    动静太大,一来二去,惹了许多人从窗户里伸头看。

    方子笙揉揉眼,再揉揉眼。

    没错,那个立在二楼东边,倚着窗台看热闹的人,可不正是万水,貌似他还在嗑瓜子。

第七十七章 我会奇门遁() 
万水在小倌院?

    是不是说,化名为“楚忆”的寿王,也在?

    程曦说神捕习萧颇有手段,为了寻找私出封地的寿王,几乎将黎阳城的地皮给翻了好几遍。可任他想破脑袋,怕也不相信,天潢贵胄的寿王,居然躲在小倌院这种地方吧?

    方子笙的目光太过灼热,万水似乎发现了她,认没认出来,方子笙不知道。万水倒是关了窗,再无动静。

    这时那个伺候韩明瑜的伙计,急赤白脸地跑来:“小公子,快去看看吧,同您一起来的公子闹起来了!”

    方子笙撇下惴惴不安的春暖,独自走进偌大的房间。

    房间暖意融融,雾气蒙蒙。

    不大的温泉池里丢着几件薄纱,红的耀眼。远处的水池里,两个高鼻深目的西域男子,争先恐后往外爬,水洒了一地。

    他们身后,韩明瑜正捉住一人的脚丫,使劲挠,那人边笑出眼泪,边告饶。

    一见到雾气里出现的方子笙,韩明瑜怪叫一声潜下水去,他一丝未挂,不想被那小丫头给占了便宜。

    方子笙从袖里摸出两块金子,约摸三四两,丢给两个西域大汉。他们打着赤膊,穿着胡裤,领了金子,捞起温泉池里的红纱,披上,匆匆逃去。

    韩明瑜离得远远的,将脑袋露出来:“你来做什么,快出去,出去……”

    方子笙居高临下望着他,皱眉。

    雾气蒙蒙里,韩明瑜越发觉得方子笙的脸模糊。可那模糊之中另外一张女子的脸,在脑海中浮现。

    不知为何,韩明瑜忽觉心痛。

    他别扭地解释:“你说有美人,可那是两个男人……男人……”

    “这里是汤池,来的是男人,搓澡的自然也是男人。要找女人,去隔壁,要多少有多少。”听出他话里的尴尬,方子笙叹口气,“快些出来,我饿了!”

    韩明瑜看看汤池旁的小桌上摆的酒食,没吭声,潜下水去。

    方子笙往外走了几步,就着一个蒲团,背对韩明瑜坐下。

    身后水声不断。

    方子笙想起当年,韩明瑜很喜欢拉着她一起洗澡,她总是推三阻四,惹得韩明瑜总是怀疑她身体有暗疾。

    后来,当韩明瑜知晓她是女子后,尴尬了半年,才敢从边关回来看她。

    “男人怎么了?又不是没跟男人一起洗过!”方子笙嘟囔。

    军营里,大家一起跳河洗澡,一起拎水洗澡,谁没给谁擦过背。都是赤身相见,这西域男人怎么就不能擦背?

    过了许久,身后水声稍停。

    “喂,你生气了?”韩明瑜小心翼翼地从水池里出来,穿上备好的新衣袍。

    “没有!”方子笙刚说完,被肩头忽然冒出的脑袋吓了一跳。

    熟悉的眉眼,英挺的鼻子,还有……等等,他右脸一道半指长的刀疤是怎么回事?

    “做什么?”望着方子笙伸向自己的魔爪,韩明瑜戒备地拢紧衣袍,后退一步。

    “你的脸,怎会受伤?”

    韩明瑜松口气:“我忘了!……咦,你不是说,你以前认得我,你不知道?”

    “不知道……”方子笙喃喃。

    韩明瑜最重容貌,却在失忆后变得如此邋遢,这一切会不会和脸上那道伤疤有关?

    “老子是个男人,又不是女人,一道疤算什么,老子身上多的是!”韩明瑜咧嘴,露出白牙,“老子总觉得自己是个将军,要不怎么有那么多刀伤和箭伤……”

    方子笙不语,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洗干净,韩明瑜觉得神清气爽,踢踢地上坐的方子笙:“走吧,你不是饿了,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韩明瑜所谓好吃的,乃是东街一家卖的羊肉汤。

    冬日里,喝一碗辣辣的羊肉汤,暖心暖肺。

    春暖默默坐在方子笙身边,她喝不惯那个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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