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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子这一天从里到外全都是崭新的衣裳,先抬进来一大桶的热水进来,不管沈重华乐不乐意的把她脱干净了给按到水里面,七手八脚的几乎把她给搓下一层皮来,水里面加满了花瓣,也不知道加上了什么香料在里头,等她浑身红通通的跟煮熟了的虾子一样从水里面被捞出来之后,浑身就带着一股诱人的香味儿了。
秦夫人满意的拍拍手,汤圆立即拿来柔软的布巾来小心翼翼的给她擦干净身上的水,然后把最里面的肚兜拿出来,杏黄色的底子上绣着一对……大雁,没错,就是大雁,模样活灵活现的,纤毫毕现像是真的一样。
就算屋子里面点着炭盆,这春日的天气光着身子也是够冷的,林五娘和罗七娘两个人展开红色的纯色里衣,给沈重华套上,红色的衣裤一上身,顿时整个人就显出一股子喜气来,趁着被热水蒸的红扑扑的脸,真个人比花娇。
春日的天气还是有些冷,若但只是穿上单衣还是有些冷的,沈重华自作主张的在里衣外头嫁衣里头加了一层薄薄的绣夹袄裙,穿在身上不显得臃肿,却能够保证不会感到寒凉。
大红的嫁衣上龙凤呈祥金灿灿的盘旋其上,缀着嫩黄色的绦子,华丽的叫人几乎睁不开眼睛,这件衣裳大凡女子从懂事开始就会憧憬着亲自穿上的一天,哪怕是相貌最为平凡的女子,穿上它也会变得艳光夺人,见证自己最重要的一天。
罗七娘半是感慨半是羡慕的看着自己的小徒儿穿上了大红的嫁衣,如水一般的料子好像随风就能飞起来一样,她这一生到底是跟这嫁衣无缘了,却能够亲眼见识到弟子出嫁。
林五娘眼睛灼灼的看着,心里打算等到机会合适了自己也穿一回,为了这身嫁衣,就算成全了何璧钦也不算什么了。
穿上嫁衣只是第一步,沈重华往镜子前一坐,顿时两个人在前,两个人在后,开始给她梳头上妆,这才是今天她们忙活的重点。
太阳渐渐地升了起来,偌大的宅子里面热闹非凡,一边是新郎那边在紧锣密鼓的张罗着迎亲的事情,一边是新娘那边忙着梳妆打扮安排人应付迎亲人,偏生两边是住在一座宅子里的,说不出的热闹好笑。
烟波叟一辈子所学甚广,对于迎娶吉凶也有所涉猎,眼看着迎亲的吉时到了,赶紧的催着众人启程出发,俊逸不凡的新郎官跨上骏马,带着吃吹打打的鼓号手们簇拥着花轿出了门,往镇子里面转一圈再回来,要的就是那个排场不是,也算昭告世人,咱们成亲了。
花影在青山镇逗留了几日,终究是没什么发现,满心失望的准备继续往南边走,收拾好了行礼,拖着伤势严重的身子继续前行,沈重华伤她的那一剑很是古怪,明明就是捅了个透明的窟窿,可是却没有流血,能够感觉到剧痛,大夫把脉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居然就拖着这样的身体安然无恙的过了这么多的日子。
花影心里其实是害怕的,沈重华的手段实在是匪夷所思,若是能够顺利找到十三少,还是劝着他以后不要再接近沈重华的好,说不定会被那个古怪的女子带来厄运。
一群小孩子欢欢喜喜的从她面前跑过去:“哦哦,看新娘子喽!”
吹吹打打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想是谁家办喜事,花影触景伤情,越发感受到自己的孤单无助,抓紧了肩膀上的包袱,目光坚定的望着前方,忍着痛咬牙继续前行,只要她有信心有毅力,一定可以找到秋十三的。
秋十三骑着高头大马,俊逸的脸上带着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踏上了镇上的青石桥,花影刚好下了桥折上了离开小镇的道路,根本就没有留意到那一脸春风得意,惹得大姑娘小媳妇脸红不已的男子,就是自己心里梦里从不曾放下过的人。
擦肩而过的,或许是机会,也是那本来就微茫的缘分。
秋十三考虑过自己今日这样高调亮相会不会被人认出来,认识秋十三的人就都知道他跟沈重华之间的关系,说不定会被有心人发现了沈重华的踪迹,所以在今日之前,他给了秋二一个任务,如今那些认识他见过他的人,大概都已经被那道士给引走了吧?就算有潜伏下来跟踪花影的人注意到他,也应该没几个人见过他那张脸才是。
他虽然有名,可是却很少在众人面前露面,熟悉他模样的也不过就是那些人而已。
花轿在镇上转了一圈儿,俊逸不凡的新郎官引来了好些人沿途跟随,不知道谁家姑娘这样有福气,嫁了这样一个好看的郎君。跟随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等着花轿转了一圈儿折回到宅子前头,那宅子门前早就已经挂起了红绸子扎成的大花,一群衣裳整齐的家丁护院已经严阵以待的守在门前了。
北堂彦站在众人之前,背负着双手看着秋十三拿下马而来的身影,一时间有些感慨,冰山一样的俊脸上却没有因此就融化几分:“想要娶我妹妹,先过我这一关。”
居然又是一个英武不凡的儿郎,围观的人们发出赞叹之声,纷纷开始打听这户人家的虚实,也不知道这俊伟男儿家中是否已经有了妻室。(。)
ps:妈妈一定要康复啊
第三百一十一章 成婚()
秋十三面临着北堂彦等人的刁难,艰难闯关的时候,混迹在人群里面的老道握紧了手心里的瓶子,转身悄悄地离开了。
“哄”的一声周围的人忽然拥挤上来,老道猛然间觉得自己背上被什么东西给砸中了,还没反应过来是谁暗中暗算,就有一个小孩子滑溜的泥鳅一样从他身边钻过去,满脸喜色的举起手:“哈哈,我抢到了!”
老道定睛一看,顿时有些尴尬,原来方才是秋十三顺利进门,北堂彦叫人洒出来的花生红枣等东西,最多的还是四色喜糖,分别是传统的冰糖、冬瓜糖、橘糖和龙眼,象征四季分明、甜甜蜜蜜、白头偕老。刚刚砸到他的后背的就是好几块喜糖,被这机灵的孩子给抢到了手里。
穷人家一年到头也就是过年的时候能够吃到糖,寻常时候也就巴望着大户人家办喜事才能尝尝这美味了,不管大人孩子的都在抢,老道一时居然被这些人给拥挤在那里进退两难了。
神情复杂的看了一眼那充满喜庆味道的大红花,老道扭头挤出人群,毫无留恋的离开了这里。
那人承诺过的东西已经给了他了,拿到这次的药以后,他就再也不会受制于人了,女儿的幸福虽然很短暂,可是肚子里面却还有一个小生命呢,他们父女两个找个安静的地方把孩子养大,在给女儿寻一个安分的人不是难事。
“什么?”沈容安满脸惊讶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因为孕吐的关系,她的脸上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一双眼睛就显得格外的大,一瞪起来有些骇人:“你说谁成亲了?”
“秋十三和沈重华。”老道不忍的看着女儿形销骨立的样子。狠下心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知道你对秋十三有些心思,可是你们两个之间那是不可能的,你就不要多想一些有的没的了,还是好好把孩子生下来,找个安稳可靠的人一起过日子,以前是我想差了,总觉得我的女儿天生就应该金尊玉贵的。却忘了越是尊贵的地方越是危险。这回你差一点就被李家和秋家给抓住了,还是离开这的好。”
老道一番苦口婆心的话,沈容安压根就没听进去。满耳朵里面全都是秋十三和沈重华成亲的消息,感觉眼前金星乱舞耳朵里雷声轰鸣,怎么可能?他们两个不是早就已经不可能了?怎么还会在一起?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不,这不可能。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沈重华那个贱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命!
孕妇最忌讳的就是情绪波动过大,沈容安本来就胎像不稳,秋十三是她心里地位最为尊贵的人,她的感情在阴暗的角落里卑微的令人不忍面对。只是想要静静的躲在一边看着他就足够了,却在听闻那个男人,那个在她心里犹如神明一样的男人。居然娶了她最为厌恶的女子为妻。
这怎么可能?沈容安无法接受,顿时感觉肚子里面一阵一阵的抽痛。下意识的双手按住肚子呻吟起来。
老道大吃一惊,赶紧伸手扶住她,一探她的情况,顿时面上变了颜色。
沈重华头上大红的盖头被掀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俊逸非凡的脸孔,斜飞入鬓的长眉,透着一缕英气,含情的凤目眼角微微勾起来,好像有人特意用笔勾勒过,带着无尽风情。长长的头发尽数用冠束在头顶,在无比顺从的垂落在背后,纠缠着大红的衣袍,美得惊心。
一个男人,居然有着祸国殃民的魅力,实在是叫人扼腕叹息。
沈重华瞧着秋十三明显是被丫鬟们仔细收拾过的脸孔,终究还是忍不住的笑了出来,伸手把头上的盖头扯下来,半侧着脸睨着那男人额头上的朱砂:“这是谁给你点的?还别说,挺好看的,我本来还以为就女子会被点上朱砂呢!”
沈重华的额头上也被精心的点上了朱砂,而且被精心的点成了半开的桃花状,秋十三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感慨一声:“师父说是规矩,成婚的人都需要点的,我就信了,可是她却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骗我。”
他是有点小郁闷的,本来他就觉得一个大男人干什么非要涂脂抹粉的,还要点朱砂,可是烟波叟信誓旦旦的说这是民间民俗,多少年了流传下来的,一定要遵循,否则就会惹得女方不高兴啦云云,秋十三这才乖乖的任凭那些人动手动脚,可是到头来却得知,自己上当了。
不过眼下看到妻子额头上跟自己相匹配的一点朱砂,顿时就感觉一阵温暖,被捉弄就被捉弄吧,大好的日子,不就这么一回吗?
新房里面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就没有别人了,别看烟波叟捉弄起自己徒弟来毫不留手,可到底那是自己唯一的弟子,两个年轻人也不容易,这会儿就在外面充当起门神来了,把那些有意闹洞房的统统拦在外头不许进去。
秋十三挨着沈重华坐下,两个人肩并肩的坐着,一时间本来无比熟悉的两个人居然无话可说了,一个口干舌燥的坐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另外一个低着头,满面娇羞的看着自己大红的衣裳。
外面烟波叟忽然来了一句:“你们俩别忘了交杯酒啊!”
秋十三顿时咳嗽了两声,师父关心的还真多啊,不过也算是被提醒了,站起身来倒了两杯酒过来,眉眼含笑:“空着肚子不宜饮酒,你还是先吃点东西的好。”
沈重华这会儿也适应过来了,两个人早就已经熟悉了,哪里用得着这样扭扭捏捏,也就毫不客气的坐下来抓起筷子,就着自己喜欢的吃了一些,秋十三见她吃得香甜,也就坐下来陪着一起,忽然想起一事来:“我解除了对那老道士的控制。”
沈重华筷子一顿,抬起头来:“为什么?”
“就不能是我们喜结连理,我心里一高兴,所以大发慈悲了?”秋十三挑高眉,似笑非笑的说道。
沈重华扁扁嘴,大发慈悲?他?开什么玩笑?
秋十三也笑了,摇摇头:“一个将死之人,留在我身边也没多大用处了。”
沈重华手里的筷子停住了,侧过脸来,眼神凝重的看着他:“你……看出什么来了?”
将死之人?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