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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这个颜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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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怕争。谁要认为他最美/最狠/聪明/能干/威风……我马上俯首称臣是是是,对对对,争个鬼,人也一样,张元震找也不会争。

    虽然想得那么豁达,心还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门去,冲一杯热可可吃。

    近日寒流驾临,我来不及买油压暖炉。公寓冻得似只冰箱。到周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脚上套羊毛袜,要到楼下买杂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贬为印支难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请帖上来的时候看见,大吃一惊。

    「你你你——」

    我把双手拢在袖中,「我怎么?」明知故问。

    「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他惋惜的问。

    我微笑,他在庆幸没有追到我吧。

    我打开喜帖,「教会仪式?」

    「旅行结婚。」

    「恭喜。」

    「我希望你来。

    他们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着他们结婚。我知道有个新郎整夜打电话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着注意她有没有到,忘记体贴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显得无聊,不去,又仿佛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处处讲策略。

    「一定来。」

    小朱临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耸耸肩。

    我对公司里的林小姐说:「现在下班还得买牛奶面包水果杂物回家,真麻烦。」

    林小姐瞪着我:「做人就是这么琐碎,你早就被宠坏,服侍自己有什么不该,还发牢骚,多少女孩子十几岁便养家,你同人比已经珍如拱壁。」

    我陪笑说:「我没有说不好呀,况且现在可以请男朋友回家过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愿跟我父亲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别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当下她问我:「怔怔的想什么?」

    我只笑。

    「不要为这件事难过,一个人的世界是要凭双手闯的。」

    父母分手后我整个人颓下来。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现在只是个面黄黄的老少女。

    不如为什么,也许是一向倚赖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无措。

    我说:「过些日子我会得好的。」

    「我相信你。」

    现在我的薪水得用来养活我自己,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倾我所能去买一副耳环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动,她叫我配了门匙给她,每星期五下午,她总是差女佣替我送小菜来,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酱油鸡及笋烤肉等,我还真靠这些菜式维生,煮一小锅饭,开一个罐头汤便是一餐,相当丰富。

    环境变了,作风也大异,适者生存,一切生活细节都从简,但凡三道花边的衣服统统放弃,专门挑免浆熨的料子,因为不再有司机送上班,也不再穿宽袍大袖,阻碍我挤地铁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头发,便于打理。

    父亲几次三番邀请我回家吃饭,我不肯。

    听说屋子全都装修过,徐伯母说:连女佣也换过。

    我听了也无话可说。

    徐伯母环顾我新环境,赞曰:「真清爽。」

    「一切从简,比不得以前。」

    「志鹃,不是我说你,你现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吗,你喜欢现在的我?」

    「志鹃,徐家姆妈一直喜欢你。」

    「徐培南呢,他现在同什么人走?」

    「郭咪咪常常来找他,不过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来那个时髦在时代尖端的人是她,久闻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欢他。」

    我掩嘴笑,「爱他的一把大胡子?」

    「培南对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说。

    「这我相信,谁借我的琴书不还,谁把青蛙塞进我的书包,谁用水淋我头,谁在我身后烧炮仗,谁剪掉我洋娃娃的头发,谁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点不好意思。「那时他还小。」

    「当然,当然。」

    「我不喜欢郭咪咪,看到她那双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几句。

    「今年有什么新计划?」

    「到加州去看母亲。」

    「志鹃,张元震会不会同你去英国?」

    「不会。」

    「他留下来?」徐伯母真关心我。

    「他已经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嘘。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劳工作,原来下意识知道有今日这种苦日子,也幸亏如此,否则听了母亲的话单在写字楼做花瓶,怎么养活自己。

    什么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当下说,「拉拢了也好,令堂在外国也比较心安。」

    我说:「我阿姨很有办法,在美国教烹饪,拉我妈一把,她就不怕无聊,我妈很会做北方菜,什么素饺子,糖醋鱼,把洋人吓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说:「唐人可以做的,不过是这些。」

    我笑,「不然还硬碰硬,有几个贝律铭。做做幸运曲奇混口饭吃,已经彩数很高。」

    「本来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话。「我自己闯。」

    「志鹃,平日看你娇滴滴,急难时倒是不乱。」

    元震对我这样冷淡,我也乱了阵脚,修养固然是逼出来的,斗志何尝不是,我都没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亲叫我回去撑场面,被我推却,「我要去旅行。」

    「去哪里?」

    「去欧洲。」

    「那么冷。」

    「够味道。」一到比较长的假期,所有单身的离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扑,免得守在家中触景伤情,百般无聊,状若潇洒蒲俪,实际上有苦说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为旅游专家,所以著书立论。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却留住我。

    「我有话要对你说。」

    「现在为什么不说,或者可以等到我回来再说,不过去十天。」

    「去什么地方?」

    「滑雪。」

    「十天?别老土了。跌断脚十天太多,学滑雪一年却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话要同你说。」

    「这话这么厉害,要说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摊牌是不是?」我笑问:「不用这么复杂呀,三言两语可以说完。

    他沉闷下来,脸上出现非常痛苦的神色,额角上的青筋涌现。

    咦,这是什么一回事?

    照说这种时代,谁也不会深觉负了谁一生,背这种黑锅上身。为什么他耿耿于怀?

    我说:「行李准备好,不过好吧,」我想他说这番话,要作内心门争,成全他何妨。

    「这次再不说清楚,恕无下回。」

    元震握着我的手,越收越紧,手指节都发白,我要挣脱,他才似虚脱般说:「对不起,志鹃,对不起。」

    「元震,我与你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你何必吞吞吐吐,两人都生活在悬疑中。」

    「我父母想我同你结婚……但是……我要走了。」他自己拉开大门,又转头,我会来同你解释,我先走。」

    他终于肯关上门走,我倒觉得痛快。

    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为人牺牲,订妥的飞机票都要退掉,也绝对是最后一次牺牲,天天大平卖任你再努力也当是稀疏平常。

    我心象是蒙着一层雾,人际关系已经够暧昧,谁敢问清楚:你为什么害我、你为什么恨我、你为什么踩我,你为什么中伤我这种问题,无论是同事朋友亲戚间,都很累很含糊地活着。

    现在与爱人也得这样相处在云里雾中……你猜猜我的心事,我打打你的哑谜,真累坏人。

    这简直是折磨,难怪母亲要早早脱离苦海。

    我开始有点恨张元震,无端端给我惹烦恼。

    我努力控制自己,恨意一生,绵绵无绝期,终陷苦海,一个女人切忌患秦香恋症候,天天对牢镜子问:我这么美这么聪明却这么薄命,为什么。这一问保管把所有亲朋戚友问完为止。

    做人从头旺到底是很难的,从头衰到底更难,尝到甜头要回头,我与张元震曾经度过那么温馨的七年,没有他,日子也是要过的,但没有他不会充满回忆,恨是没有用的。

    我的气渐渐平下来,四肢也跟着松弛。

    有人使劲的按铃,我去开门。门外是徐培南。

    这么冷的天气,他仍然短裤球鞋,不修边幅。

    「你吓坏人!」他恼怒的指到我鼻子上来,「我妈约好你来吃饭,结果人不见,电话不来,打过来又没人接,你干么?」

    「我一时想不开,欲寻短见。」我强笑。

    他倒是一呆,悻悻说,「你倒是学会了说笑。」

    「我现在什么都会,你看我多邋遢。」我张开手,叫他看我,忽然之间,心酸鼻子酸,双眼一眨,眼泪忍不住淌出来。

    我一个转身,非常敏捷,像人家跳华尔滋舞那样,背着他。

    过一会儿我开亮灯。

    「怎么不用暖炉?冻死人。」他搓着手。

    「你可以加毛衣,谁叫你才穿一件布衫。」

    「蓝志鹃,你还学会吵架。」他微笑。

    「来,上我们家吃去。」

    「我这下子再也没精神。」

    「别这样好不好?」他很明白我的心意,「你父亲不会见到你,徐蓝两家不同门口,忘记了?」

    我不出声。

    「何必恨一个老头子,他除出是你的父亲,他还是他自已,他有权选择他的生活方式,你要明智点。」

    「算了,也不用换衣服,这么一团一块的,倒是与我合衬。」

    「不行。」我拉着衣襟。

    「已经开饭,你一搞六十分钟,那怎么行,况且你会着凉。」

    他一手把我自屋里拉出门外。

    有时候碰到粗人也有好处,快刀斩乱麻,不必婆妈。

    徐家吃火锅,有我最喜欢的蛋饺及粉丝。我吃这种东西可以吃很多,又穿着没有腰头的衣裳,益发像个饥民。

    也顾不得这许多。

    徐伯母笑问:「志鹃今日胃口真好,有没有胖?」

    「没有,体重一样,」我说,「但身体面积大许多。」

    徐培南看我一眼,「至今她的食量才似一个人,从前像一只鸟。」

    我不响,很久没有吃这么丰富的一顿。人的命运真稀奇,但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总会失去,靠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是不行的。

    「你要原谅父亲。」徐伯母说。

    「我只是他的女儿,他不必对我负责,我廿多岁了,早届独立年龄,我只同情母亲。」

    「要不要去探访他?」

    「不要。」

    我一向不是大方的人,我真的不能跟他谈笑自如。

    还有,如果与张元震分手,也不能再继续做朋友。一个女明星说得好:「做朋友?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

    我突然觉得瑟缩,又多吃一点。

    这样子下去还早会变一只球。

    饭后由徐培南送我回去,我在门口同他道别。

    小公寓门外堆满杂物,邻居缺乏公民道德,走廊的灯光又灰暗。我与徐培南相对无言。

    不知怎他,他在门口颇留恋了一阵子,其实只不过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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