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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宫-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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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完仗,我飞速回京城,在这场战争中我收到的那分难过,仿佛只有在离他近的地方才能慢慢的平复,想到他,看到他,我就会变得非常的坚强。   
    进了都城,我并没有马上入宫。因为我知道这段时间他一定会非常的忙,战争只是把这一切拉开了个序幕,怎么才能收拾好这一切。我知道他一定有计划和安排,他会处理好所有。只要给他一些时间。   
    每天晚上我都会悄悄地坐在都城上最高地屋顶,看着那依旧灯火辉煌的宫殿。我想过,也许某一天,我回到屋子里,流暄会像在边界那次一样。突然出现在我身边,我笑笑,从屋顶上飞身而下,踏了几个官员的府邸,发现他们地夫人也在苦苦地等待,现在的我跟等待丈夫回家地普通女子没有任何区别。   
    妻子把饭菜热了又热,临到天亮的时候,还做了一碗馄饨,做好的馄饨端进屋中。就多穿了一件斗篷到府门前苦苦地忘,我注意到他们房间的窗户上还贴着崭新的喜字,一对新婚夫妇就这样被勤政地皇帝分开了。   
    这才是第三个不眠之夜。我知道她的夫君一定不会回来,房顶上的我。闻到馄饨的香味。顿时饥肠辘辘。   
    妻子已经失望地回来,招呼丫头把桌子上的馄饨撤下去。我顿时玩心大起,跟着丫头来到厨房,等到她转身出去的瞬间,我正想做一次梁上君子,就听到谁咳嗽了一声,我转过头,看见一个黑衣少年,正尴尬地站在离我不远处。   
    我挑眉,他求救般把我的视线引向别处,我脚尖一点飞掠过去,流暄披着斗篷,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正仰头看着我。   
    风吹进窄窄的街道,吹开他地长发,也把我的眼睛吹的湿润。   
    如果他内功还在,一定早就来到我身边,哪还需要假手别人来叫我。这几天他一定非常地疲倦,宝石般的眼睛都布满了血丝,单薄地身子仿佛又比我上次见到时瘦了许多,我地心里顿时尖锐地疼痛起来。   
    我跳下房顶,来到他身边,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抿起地红唇,秀丽的身姿,我的世界仿佛又恢复色彩,身心都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我怔怔地望着他。这时候我才发现,有些人就是你世界里的全部,如果没有他,一切都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我低头,微笑。突然之间好像很像向他炫耀我这几个月的战果,虽然明知他早就了如指掌,但是那些没有跟任何人说过的话,就想跟他一个人说。   
    他的嘴角微微地扬起,伸出修长的手指拉住我的手。   
    我说:“一切都安排好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面对的是几个具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流暄笑笑,“还没有,一会儿还要继续。”   
    我说:“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好好在宫里休息,还要跑出来。”握着他的手。   
    “陪我吃顿早饭好不好?吃了早饭,我就回去。”   
    原来这世上痴狂的人并不是我一个,只为一顿早饭,他也可以放下一切跑出来。这个翻手就可以灭亡一个国家的君主,他只是我的丈夫。   
    “想吃什么?”他侧头问。街边上已经有商贩在摆摊。   
    我拉着他的手,奔着小吃摊就跑了过去,笑着说:“馄饨。”只要一碗普普通通的馄饨,我就满足了。   
    吹着热腾腾的馄饨,碗中蒸腾起的热气迷了我的眼,我的另一只手拿下来,与流暄的紧紧握在一起。街面慢慢嘈杂,老老少少,几人相伴走上街来,我咽下嘴里的馄饨,笑着把头靠在流暄肩膀上。闭上眼睛,快乐的笑,幸福啊,多么简单。   
    后来还是感情战胜了理智,我要了流暄给我的腰牌,答应他每晚一定会回到宫中,这样的话,我们总会见的容易一些。白天我还是在城里到处转悠,一是要听黄剑给我带来的各种消息,再者,我一直都盼望某一天能看见属于江陵城特殊的符号,看到那个,就代表我派出去的人已经找到了楚辞。   
    而且我还有一个自私的想法,让我整日在宫里天天盼望见到那抹身影,简直就是对我的煎熬,我出去找到事做,至少还能分散一下注意力。在这期间我找了几个有名的大夫,询问了一些关于受过惊吓或者刺激,失去部分记忆,这种病要如何治疗。   
    结果一圈下来,没有很大的收获。   
    么么,圆子在PK。大家都去投票吧,《仙有仙规》,喜欢走轻松路线的圆子,会给大家带来更轻松的故事。           
 第二卷 天下篇 第一百五十八章 十年鸳鸯   
    这一日我正在街上溜达,经过城门前,听见不远处有琴音,再望过去,发现那里密密麻麻围着的都是人。我本来就不是爱凑热闹的人,正想寻路离开,就听到熟悉的声音,“温清雅。”   
    我转过头,在被人围着的台子上,有人站起来,健美的身材,穿着团花长袍,领口大大地咧开,嘴角泛起一丝暧昧的笑容,斜长的眼角上挑欠扁的懒洋洋。   
    我站在那里看着许多女子被他迷的目瞪口呆,也不上前,只等他拎着琴,光着脚一步步潇洒地走过来,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袍子,下摆开的尤其大,能看见腿上只穿了一条单薄的白色长裤,散开的裤腿柔顺地贴在脚面上,走起路来增添了几分慵懒。   
    我知道水仙的年龄跟我们比应该属于叔叔辈的,可是在他脸上却看不到这一点。   
    水仙冲我眨眨眼睛,“胆子比之前大多了。”还顺着我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扫。   
    我笑了一下,差点被他扫的眼红。   
    水仙很大方地看着我,“我看见你到处在城里找郎中,所以带你见一个人。”   
    我的眉毛重重地上挑。   
    出了城,走进一个幽静的小山村,孩子们在田边玩耍,女人们在河边洗衣裳,水仙走在前面,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大家笑着,却不惊讶,可见水仙经常在这里出入。   
    轻轻地推开门,扑面而来一阵说不出的馨香,满院都是各种花花草草,现在已经不再是百花盛开的季节,这里的花朵却开的比春夏时还鲜艳。   
    一个穿着清淡地女子在给这些花草浇水,她没有抬头,“这些是草药。”然后拿起手边的小锄头在一边松土。   
    我蹲下来能看她的侧脸。她那面对自己培育地草药时温柔的模样,不由地眼睛渐渐酸涩起来。这时候水仙已经进了屋。院子里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   
    她终于暂时把注意力从手里地植物上转移到我身上,很不解地看着我的模样,我拿起手指轻轻压在唇上“嘘”了一声。   
    聪慧的女子看着我,“我叫张碧君,和东临碧的父母是很好的朋友。东临碧地几个弟弟妹妹都是由我接生的。”   
    我了然一笑。   
    张碧君说:“所以我和你的想法一样,有些事只想你和我两个人知道。”   
    我站起身往前走几步,到张碧君身边,闻着新翻泥土的香味,眯起眼睛看看头顶的阳光,“刚才我看见你的样子,想起我的姐姐温清雅。”   
    张碧君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只是顿了顿,“我知道你找郎中并不是单单地想治好自己的病症。”   
    我笑。“是啊,每一次进到药铺里,看见郎中为大家开地那些治疗病症的方子。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问一些其他的事。”   
    张碧君笑起来,弯弯地眼睛边已见有月牙状的皱纹。却不会减少她半点地雅致。“如果你问那些郎中中了什么毒要怎么解,他们一定会告诉你。要去找一个江湖郎中问问。”   
    我不禁抱膝笑起来,感觉阳光照射下脸都变得红红地,笑了一阵,我闭上眼睛,“以前的事我想起来很多,所以流暄中地毒是什么我也知道,那毒叫十年是楚辞给取的名字,意思是等到毒药入血之后,中毒的人只能活十年。本来流暄用内力抑制住了这毒,谁知道为了我……”   
    “他把内力传给我,身体内的毒得不到控制,加快了完全入血的时间,这么算来,到了聚合十年,他就会……”   
    张碧君说:“跟我看的结果差不多,不过有一点我要告诉你,即便是他不把内力传给你,那毒也是迟早入血的,所以你不必太过自责。”   
    从张碧君话中我似乎抓到了一丝希望,急急地问,“现在看来,那毒你可会解?”   
    张碧君摇头,“我解不开,我充其量可以慢慢了解它的特性,拖延一下时间。”   
    我笑,“聚合十年,还很遥远,在那之前我一定会找到楚辞,找到那解药。”   
    张碧君点头,我们又静静地在一起待了一会儿,我刚想说些别的。张碧君就抬起头看我,“如果为了他……我是说如果,要你付出一些……你肯吗?”   
    我扬眉笑。   
    张碧君说:“我的意思是,譬如要你的性命。”   
    我完全地展开笑容,“性命而已,我有何不肯。更可况当年让他中毒的人,本就是我。”   
    张碧君看着我,我坦然地跟她对视,没有流暄,对我来说一切都没有意义。   
    张碧君微笑,很慈祥地笑,“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呢?反正不是生死都要在一起吗?”   
    这样我要问的另一件事也有了解答,我本想问张碧君,如何才能找回那晚我所失去的记忆。我不要那段记忆只不过是因为我对那一夜发生的事有一种惧怕,所以身体自然排斥它,假如我客服了一切的恐惧,自然什么都能想起来。   
    看着天色将晚,我准备离开,临走之前,张碧君又拉住我,告诉了我有一种植物,“我师父曾告诉过我,有一种毒草叫十年鸳鸯,叫它鸳鸯,是因为它就像鸳鸯藤一样,金银两棵花互相缠绕而生,金草的毒是让人痛苦,毒发的时候人会失去掌控身体的能力,出现幻觉,中毒的人看见的将是他最恐惧发生的事,而银草的毒是让人快乐,它和金草不一样,银草只会毒发一次,发作的时候会让人看见自己最想看见的,经历最想经历的事,然后死去。十年,则指的是中毒之后,毒性入血只能够存活十年。但是师父告诉我,说银草可以解金草的毒,至于如何解,那我就不得而知。还有,你放心,在聚合十年之前,我保他不会有任何问题。”   
    我点头,我说:“你知道他的心思有多难猜吗?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为我……现在我也要做一件不会告诉他的事。”快接近尾声鸟。   
    十年鸳鸯是一个既浪漫又让人痛苦的故事,大家要好好看口牙。           
 第二卷 天下篇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为永远的永远   
    回宫的路上,我故意买了一件黑色的斗篷,把自己蒙起来,然后非常有信心地看着门口侍卫上来阻拦,他一上前,我挥手就是一拳,突然之间的袭击让所有侍卫警戒起来,门内涌出两队人之后,开始呼唤关第二道宫门,如此反应已经能把一般此刻就此拦住了。   
    我一脚踹到可怜侍卫的肩膀,另一只手夺过一名侍卫的钢刀,其他侍卫已经把我圈在中央,我本来只想试探一下他们的警惕性,这下好了,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我打扮的又太像刺客,这些人都拿起要与我拼命的架势来。   
    我刚想说话,这些人就往前冲,我只能正当地运动我的手臂。比起我的武功,虽然他们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但是这个缠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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