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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哇伊不再调皮的时候,就迷上了一种颜色,那种亮粉色弄身上,打老远一看就青春逼人,因为这颜色,卡哇伊说他们同事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粉丝〃。夏天的时候卡哇伊穿过一件这颜色的兜兜,其实就是一块四方布只盖着前片儿,后背部分仅有两根小细带儿打成的一个小活扣儿。你要跟她迎面走来并不会觉得什么,但你要走在她后面,大有进了澡堂子的感觉,那后背光溜溜的什么内容也没有,倒是很适合刺字。我建议过她在后面写上〃精忠报国〃或者来点儿十字绣,她说:〃哎呀,讨厌,你怎么总拿别人开心。〃并且在我肩膀上推搡了一把。
卡哇伊还有一个特征,她喜欢戴手套,她的柜子里有各种各样的手套,确实都非常好看,但手套这东西毕竟跟袜子不一样,你不能一天到晚都那么戴着,它是劳保、保暖或者作案时用的,用完就应当摘下。卡哇伊不管这个,她要喜欢什么就特别的忘我。有一次我们跟几个从四川来的诗人闲聊,卡哇伊说去洗手间,结果都快半小时她也没回来,我过去一看,她的手套夹在牛仔裤的拉链里,正跟自己那儿较劲呢。我回桌又找了一个女的来,最后拿刀子打火机才把事情搞定,当然,结果是,右手手套的食指烂了,牛仔裤的拉链彻底〃交代〃。
卡哇伊每次试衣服都要最后问售货员一句:显瘦吗?显年轻吗?人家是为卖东西又不想找茬打架,当然总是用特别真诚的语气及目光肯定卡哇伊的身材,并且在她交过钱之后再斩钉截铁地强调一下:您穿这衣服太有气质了。其实呢,那么浅的颜色只能增加膨胀感,整个人跟个肉包子似的,前面是一排勉强捏上的褶。但卡哇伊的心理素质极好,她穿过一阵子绸缎质地的抽带工装裤,两边装饰大大小小数个口袋,裤腿处绑着细细长长的带子,要搁几十年前还以为她这身装扮是去〃过草地〃。卡哇伊的一双尖头鞋像匕首一样,根本猜不出她的脚有多大号,上公共汽车赶上人多的时候伸出裤腿半尺长的鞋尖还不让人给踩烂了,可她的这双巫婆鞋直到上个月才刚换下去,变成了特别夹脚的圆头儿〃棺材鞋〃,据说是巴黎今春的流行款式。
卡哇伊是个注重生活细节的人,家里到处都是精品布艺,她说这些东西的质地、色泽、柔软度都符合她的审美,但再懂行的人也有打眼的时候,比如她买的一个马桶垫圈,上面有鲜艳的碎花图案,卡哇伊坐了两天,感觉它的弹性不够,又去商场换,卖东西的人当然不肯,她就一直斜靠在柜台边上抱怨。最后卖货的急了:〃不就是个垫屁股的嘛,还那么多的讲究?〃
卡哇伊就是这么一个人,走在时尚的边缘,却又中招不着,简直就是咸鱼翻身。
咱离婚
她一晃就把自己晃到了三十岁,而且当她发现已经没多少男人愿意正儿八经地跟她谈恋爱的时候一下子就毛了,因为那些男人可以肆意地把胳膊搭在她的肩上,能半夜跑来跟她一起在酒吧耗到大半夜,甚至喝高了的时候能说点让她荷尔蒙澎湃的晕话,但只要她一认真,他们立刻就清醒,甚至开始紧张。就为了赌口气,她跟一个从来没对她表白过的男人结了婚,算主动送货上门。没人看好他们的婚姻,除了我。
她说刚结婚不久,晚上经常睡着睡着就能因为谁在床上占的面积大而把脚丫子伸对方被窝里互相踹,开始是逗着玩,还有说有笑,过会儿就都急了,脚上的力也给得猛了,试图把一个人蹬床底下去。之后她和他的音量提高了,为谁该滚出这间屋子而大吵不止。当然最后他是会让着她的,他去抚摩她的头,帮她擦眼泪,天亮的时候战争结束,两个人黑着眼圈去上班。她跟我说,其实每次争吵过后会发现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是渴望互相依赖的。我觉得他们的婚姻关系更像同居,不高兴能吵个鸡飞狗跳,高兴了可以马上描眉画脸地一起出门喝酒。
她不跟我联系的时候证明她小日子过得正滋润,只要电话一响,一定是又吵起来了。她每次气冲冲地接通我的电话第一句永远都是:“我这次真要离婚了!”就像那个喜欢说“狼来了”的小男孩,我以前还跟着紧张,后来干脆就当没听见。这次不知道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又吵起来了,她赌气要离家出走,走之前故意在他面前狠走了几圈,他居然安然地往沙发里一坐看起了新闻联播,直到她把防盗门关上他也没追出来。她干脆把手机关了,直接跑到我家等那个没良心家伙的电话,可直到十一点,我家电话还没响,我们哈欠连天地聊天,最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家里没人接,他的手机也关了机,她瞪着我,三秒钟之后眼泪叮当,她开始担心他。
我陪她回家,发现他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电视还开着。她气急败坏,从床铺底下拎出个大箱子开始从衣柜里扔衣服,甚至连夏天的衣服都扔得满床。她像个陀螺一样把能拿到的东西都往箱子里塞,很快箱子就满了。他进屋,惊讶地问:“你要干吗呀,是出差吗?”并把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她把他的胳膊扒拉开,冷冷地说:“离婚!”我和他在她的背后使眼色。她忽然开始伤心,越哭越厉害,最后开始嚎啕,把几十年的委屈估计都哭出来了,甚至想起了她死去二十多年的姥爷。她不明白都要离婚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紧张,她觉得他早就不爱她了。哭到一半,她开始翻手机的电话簿,到阳台上打电话,我拿着热毛巾跟在她屁股后面像个FANS似的,时不时地给她浯一下眼睛,我听见她在凌晨一点半的时候给那些曾跟他说过晕话的男人打电话,但对方不是已经关机或者在外地,就是干脆笑嘻嘻地说:“你又发什么神经啊。”她的自尊大受打击,于是我说:“你要是不嫌弃,非要今天晚上离家出走又没更好的地方去,先去我家吧。”她看也没看我,噔噔噔地走回卧室,拎起她的箱子要走,可那个箱子如同中了魔法,连动都没动,我走过去试图跟她一起抬,但一瞬间,箱子咚地又落地上了。我们都有点傻眼。
他说:“太晚了,你们先睡这吧,离婚的事星期一再说,反正人家周末不办公。”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她说活着真没意思,干脆自杀。我说就算自杀也得想个不受罪的方法,再说,这房子里也没什么能用着顺手的东西,摸电门吧,万一没电死给电傻了更倒霉,上吊吧,最长的绳子也就是电话线,没地方挂不说,那么细勒不死自己再弄一脖子淤血,上班怎么跟同事解释?毒鼠强这年头严打,根本买不着……说着说着,我看她就睡着了。
转天一早她跟他说:“我离家出走了,你别找我,咱离婚。”他也不说话,还笑:“要不,咱先去吃个散伙饭吧。”我们跟着他下楼,在他的车里,他说:“老婆你有地方去吗?哪还有找男人现翻电话本的,准备也太不充分了。等你找好了,我再送你去。”我们在后面哈哈大笑,当然,最后的结果是吃完饭,我回自己家,他和她回他们的家。
这就是最现实的婚姻。我们经常要用争吵来了解自己和对方的脾性,每次,你都会在痛楚过后越来越发现对方的好,也越来越懂得真正能与你同舟共渡的,其实只有这个曾经刺痛你的人。
一定要找个帅的
赵文雯整天跟中了病一样,嘴里念叨着“一定要找个帅的”,当她新婚老公的肚子万劫不复地水涨船高时,她的这句口头语念得就更跟紧箍咒似的。中年版F4倒也纵容老婆的夸张,其实我们都了解赵文雯,她特别单纯,现在只不过要找个帅的宠物。以她的理论就是,生活富裕的符号就体现在拥有宠物的独特上。
我一直后悔当初买房的时候找她商量,半年后我们居然成了邻居,也成了收容她那些已经不帅宠物的大本营。她敲门送来的第一只宠物是金丝熊,用鞋盒子装着。她一进门,我们家的老猫阿花就很不愿意,气得蹦到沙发上呼噜呼噜喘粗气。那东西倒也小巧,还会站着捧东西吃,赵文雯扔下一句“我看挺帅的,送你吧”就走了。我把鞋盒子摆在桌上,死死按住阿花的爪子,看那小东西自己表演。金丝熊并不在意阿花庸俗而仇恨的目光,自顾自玩起了我扔在盒子里的一支铅笔。等我去冰箱取冰棍的当儿,再看那盒子,铅笔就剩了一根铅,所有的木屑撒在周围。啊———老鼠!仔细看金丝熊的神情再美化也是只老鼠,要不阿花那么不满意呢。后来的结局是这样的:我放开了阿花的爪子。
前几天陪赵文雯去花鸟鱼虫市场,她站在一个笼子前就不走了。那里面是两只小猪崽,粉红色的,尤其它们还都染着红色指甲,除了不会像动画片里那样扛着小铲子唱歌,长得实在可爱。小贩说那叫荷兰香猪,永远长不大,非常好养活,就像养兔子一样。赵文雯闻了闻,说:“还真有香味,太帅了,你闻闻。”我躲开了。最后以一百八一只成交。她给香猪取了个洋名叫“托尼”,小托尼整天在她怀里叼着个奶瓶,每天喝四盒“光明”。大概是补钙补得太多了,托尼越来越壮。而且慢慢猪的习性都出来了,比如到处拉稀、饭量突长、用鼻子拱东西、喜欢垃圾。我知道我的命运,当没有耐心的赵文雯抱着托尼站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告诉她我要去云南。等我再回来,托尼被送到了她一个同学的老家。后来的结局是这样的:托尼目前已经有二百多斤了。
赵文雯哭着敲我门,边抹眼泪边说:“我刚买的一对儿小鸭子淹死在浴缸里了,我不知道它们不能一直在水里游……”还有的时候,我要跟着她举着手电筒在墙角里找她从北京买来的刺猬,她会唠叨:“怎么刺猬还会爬树,居然自己从阳台跑了,帅呆了!”赵文雯还养过一只猕猴,那只猴不太适应城市生活,把手边能撕的都撕了,那时候她整天抱怨:“怎么看着那么帅的动物,抱回家那么臭啊!”……
后来有一天,趁赵文雯去花鸟鱼虫市场的时候,我找到中年版F4,我说:“你们还是赶快要个孩子吧,来一个帅点儿的。”
中年男人
阿勇年轻的时候一直很帅,对他的仰慕已经不是一天半天了,那会儿他身边到处是修长的姑娘、伶俐的姑娘、可疑的姑娘和死缠乱打的姑娘,而且他看见毛衣就满口“平针”“桂花针”的术语常把我们唬得很自卑。当他有一天突然站在我面前问:你晚上有时间吗?我觉得那一瞬间我的眼睛都朦胧了。他带我去了当时学校最浪漫的一个学生食堂,点了菜也不吃,一直用一次性筷子划塑料桌布,弄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后来他终于开口了,“这几天我总想找你”他的眼珠子在单眼皮里面盯着我,并在微暗的灯光下流露着殷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