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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颜枫露晚 作者:沐昔颜(起点vip2013.11.30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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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二章 雪冷雕翔

    “既不是四强分立也不是三足鼎立,这怎么说?”言臻抱胸靠向椅背,挑中了他最薄弱的环节,进而问道。

    “天华与宸瑞,双强联合之后成为做大的企业,一方势强两方气弱,便如那鼎足有高有低,大尊铜鼎难免向低矮方向倾斜,重压皆聚集于那薄弱的两方,长此以往,即便是浇筑再坚固的鼎足也难免出现裂缝,千里堤坝毁于蚁穴,还愁没有齐齐崩断的时候吗?”言辰诺似是预料到了他的问题,没有被他咄咄逼人的气势压倒,双手交握淡定自若。

    “你计划得很好,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你与江家小姐建立了婚姻关系,并且,她的父亲江彦平同意你提出的这个兼并计划,但是,言辰诺,你应该清楚我的底线在哪里。”言臻的神色又沉了几分,似乎并不赞同这个提议,“我给你言家大少这个身份,给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的生活,可不是要你娶别人家的掌上明珠的。不要以为你冠上了这个姓氏,做什么事都多了一份砝码,做什么决定都有恃无恐,可以跋扈到专断专行、自作主张一点都不与我商量。别忘了我是你的父亲,随时都可以让你原形毕露!”

    他是赐予他光鲜一切的人,任何时刻都能将这如梦幻泡影般的一切一举摧毁,搞垮他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手到擒来。

    言臻只不过留着他还有用,再加上他没有给他造成过大的困扰和麻烦,一向还算听话和顺从,因此在暗处观察了一段时间后,他也早日放权进入了半退休状态,在家里栽花弄草颐养天年,将天华的大部分权力交予言辰诺,但财政大权一直握在手里不肯放,作为唯一一样却也是极其重要的牵制他的利器。

    但言臻忘记了一点,教养再好天资再温驯的猫咪,也有利爪尽现的一天,一旦不小心被殃及,伸爪一挠便是几道血糊糊纵横的抓痕,令人始料未及,就似那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一旦用力过度了,累积的势能反弹起来后果着实难料。

    更何况他这个儿子,根本和猫儿没有半分关系,充其量最多是在他面前披着猫皮的老虎,伪装得很好,看似无害实则凶险异常。

    而这一次的寿宴事件,是他收养他十几年间第一回感受到他的叛逆和威胁,他开始迫不及待地露出了锐利的锋刃。

    言臻作为天华的董事长,事业上自然是会当凌绝顶,素来无往不利八面春风,鲜有匹敌者。

    但或许正是应了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情义终难两全。他的爱情和家庭并不是一路坦途,在他全心投入创业的同时,风雨同舟结发同行的爱妻纪丹青猝然离世,留下了幼小孤单的辰伊和沮丧痛苦的他。

    处理完了妻子的后事,言臻大病一场,自此之后,他将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事业之中,兴许真的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天华在他的手上业绩蒸蒸日上,年纪轻轻的他也多次被评为康城最有潜力和最富裕的企业家。

    慕名而来的说媒者简直要把言家的门槛都踏烂了,但言臻从始至终只撂下一句话,今生除结发纪丹青绝不再娶,见他无心儿女情长,那时可碎了一地芳心。

    言臻是一个传统的思想比较重的长者,甚至在一些方面比较封建固执,妻子离世时他们只诞有一个女儿,便是言辰伊。但在他的观念里有些重男轻女的因子,他认为家族企业必须交给儿子才放心,续弦再生的这条路已经被他自己一句话给堵死了,他只好寻个别的法子——收养。

    那是一个冬日,寒风肆虐,刮在人的脸上像刀子割过一般,言臻带回来一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孩,穿着单薄的一件儿格子衬衫,脸颊冻得通红却还一声不吭,眼神有些本能警戒地看着新环境,辰伊对这个男孩子心生怜悯,今后的生活中便多了一个哥哥。

    那个男孩,改名言辰诺。

    言辰诺的身份,基本上是商界心照不宣的算不得秘密的秘密,毕竟当年领养他的时候,有许多故交都晓得言臻只有亲生女儿没有儿子,这凭空多出来的儿子,还比长女言辰伊的年纪大,乃至于早于他和初恋纪丹青结婚的年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是从某个地方领养来的。

    至于他具体在哪里领养的,由于双方的资料都保密,倒是没有人知悉,当然,也很少有人去追根究底。他成为言家长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日后把他当成是言臻的亲生儿子看待就是了,更何况连年来,言辰诺在言臻的心里也一步步站稳了脚跟,深得他的器重,见面三分情总是没错的。

    天长日久,大多数人也就逐渐淡忘了言辰诺的身世,直接将他与言家大少划上了等号,不去强辨那其中细微的区别。

    但是,也有不知道这层底细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的,例如言辰伊。

    辰伊初遇辰诺那年也就十一二岁光景,没受过什么欺骗和挫折,贯素相依为命,最为信任的父亲带回一个面容微微透露着倔强的男孩子,告诉她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大哥,她没怀疑地就相信了。再加上身旁的人都唯恐伤害这个善良而纯真的女孩,瞒她皆是瞒得密不透风,于是她直觉上就认定了这个男孩就是她的亲生哥哥,和自己一母同胞血脉相连。

    殊不知这个伴了她十几个春秋的男孩,在父亲的筹划中竟会与自己建立这世界上最紧密的联系,真是一件荒诞而又可笑的事。

    在言臻的理念之中,既然事业注定无法交予儿子,那么最可靠的就只有女婿了,但言臻那样霸道强势的性格,又怎会将一生所得的心血交付给一个毫不知底细的外人?因此他宁愿从小培养一个傀儡般的儿子,与自己的女儿青梅竹马,长大以后也好让他娶自家的闺女,真正成为知根知底的一家人,也就不分你我了,能将言姓传承下去。

    而雀屏中选的那个人,便是言辰诺。

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三章 枫林霞染

    言辰诺的身份,说好听了是言臻的左膀右臂,信任有加的养子,说难听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童养婿,最终的任务是像一匹**一样为他们言家传宗接代。

    经过多年的考察,言臻对言辰诺的评价还不错,这个领养的儿子符合了他各项几近苛严的标准。

    可以使得言臻当众多次夸奖的,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人能做到,包括辰伊也是一样,自小便极少受到父亲的肯定和赞赏,但言辰诺却轻易地达到了这种境界,可以预见言臻对他是多么的认同和倚重。

    在言臻的意识和记忆里,辰诺这个男孩虽算不上天赋异禀,但学习任何知识都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对企业的事务熟悉上手都极快,不出几年就能全部接手,未来算是个极有潜质的商人,不像其他富二代是个纨绔子弟,典型的败家子。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对自己的宝贝女儿辰伊亦很好,真正做到了一个大哥哥的体贴备至,周全回护,让他能够放心地将掌上明珠的终生托付于他。

    言臻将他们兄妹俩的一辈子都规划得分毫不差,为他们铺好了路指引他们一步步踏上去,然而从来没有问过身在局中的这两人究竟愿不愿意,接不接受。

    今年以来,言臻逐渐感觉到了儿子的不对劲,他们也不止一次地为江瑞恩的事闹矛盾起争执,虽然每次都以言辰诺的再三保证收场,但做了他十几年的父亲,言臻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目光中的闪烁和偶尔恍惚莫名的光芒,他甚至有一种终将失去这个儿子和未来女婿的预感。

    “对不起父亲,今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我做决定前一定先征询您的意见,不会再擅自做主。”言辰诺诚恳地道歉,态度好得比那没脾气的滥好人还好,却显得十分模式而僵硬。

    言臻见他复又缩回了那副利爪,瞬间将他自己的心包裹得水泼不进,外人无从探明,刹那间有些窝火,口不择言道:“言辰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个分寸,别尝试挑战我的极限。记住,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是,父亲,我会把握好分寸的。”辰诺帮言臻端起了刀叉递至面前,微低首像是个百依百顺的儿子,让人再也寻不出错处苛责。

    言臻别过眼去,再也找不到理由为难他,接过刀叉开始用餐,一顿早餐吃得是味同嚼蜡食不知味,两个人各怀心事各有打算……

    帘幕轻垂室内稍暗,慕惜步入卧室整理着桌上的物品,扫过桌面的时候,她的指尖骤然间触到一方檀木盒子,目光微停顿了下,敛了敛眉,便伸手将它拿起打开。

    里头静静躺着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项链,看起来并不那么贵重,就是夜市里几块钱就能淘到的地摊货,还能看出稍许有些年月了,而用来装它的木盒暗香浮动雕刻精美,上了一层棕色的漆光可鉴人,倒显得更为高档一些,委实有点儿买株还珠喧宾夺主的嫌疑。

    这两下这么一对比,寒碜的更加寒碜,优殊的更显优殊,落差便更大了。

    但细细看来,这一根廉价的链子倒也并非一无是处,虽说样式简略,做工倒也挺精致,中央缀着一个小小的吊坠,隐约是一个爱心的形状。链子末端的有些氧化钨腐了,但心形还是铮亮闪耀,如同崭新的一般,可见主人对它的保护是多么的用心和在乎,必定常常擦拭和清洁。

    久久凝视,慕惜的眼神愈发柔和,本就性温似水的她褪去了一切犄角,只这么深深望着,像是在追忆着什么,旁观者想要抓住那一抹游离的神思,却是隔了千难万阻。

    那项链看似是单单的一条,实际上当初买下的人购得的是一双,在这颗心形的外头,包裹的是枫叶形状的另一枚吊坠。那年,他将这送她的生日礼物买来,夜幕低垂时分,他便带她到枫林坡上,树影婆娑星光璀璨,他手把手的演示给她瞧,这心分毫不差,恰恰能嵌在枫叶吊坠的最中央的空档,如同丹灿似火的枫叶之中,添上了一颗殷诚炽热的红心。

    月华若雪,他将镶嵌在内部的这反射出缕缕银光的爱心取出,轻轻为她戴上,而他的脖颈上,则是悬着那片银枫……

    车窗外的行道树刷刷后移,红白相间的夹竹桃零星地点染在团团绿荫之中,慕惜抬手移开了玻璃窗,入秋后那习习的凉风便溜窜了进来,吹扬起额前的缕缕碎发,反扑在面上微痒。

    又是一年晚秋至,天净云淡,莹洁如洗,但无人料到如此秋高气爽的节气,山中的清晨却已下过一阵绵绵细雨,那场秋雨犹如一根根丝线,细密而透明,流动的湿润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浸泡过的清新味道,丝丝缕缕沁入心脾,其中仿佛又夹杂着些许朦胧的馨香微涩气味,或许是云雾缭绕的山中花草散发出的味儿,又或许是雨后初晴时那片枫叶林独特的味道。

    慕惜在山麓下,仰首望着半山腰的那团随风跳动着的火焰,唇边不自觉地挽起一个弧度,拾阶而上。

    那场山雨微微濡湿了枫径,火红火红的宛若赤缎地毯般的枫林小道上寂寥无人,枫叶上潺澹的雨丝缓缓流淌,顺着参差的叶脉枝桠滴落肩头,涔湿了一小片衣衫。

    从他离开这里的那日起,慕惜似乎就已经习惯一人来一人往,那一年比一年绚烂鲜艳,那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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