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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邂逅良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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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就转身开始慢慢地浏览四周架子上拜访的东西。这家店里的东西以玉器和瓷器、木雕等为主,也有几张字和画,一件件都很是精美雅致,或做工技艺精湛或笔法造诣不凡,竟是件件非凡品最重要的是,凭着清逸的经验和眼力竟然挑不出一件赝品,这在这条街实在是令人惊奇的存在。

一旁的老人大约是看出了清逸的惊奇,适时地解释道,“小姑娘,你可以随便挑选自己喜欢的物件儿,我这里从来不出手赝品,这是我的原则。”

清逸伸手拿起一枚翡翠玉镯,一边细细观看,一边说,“老先生,你是一个很特别的老人,很容易让人不设防。”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眼缘和气场非常重要,有时候哪怕是一句话一个微笑,就能滋生出难言的好感和默契。

对于眼前的这个老人,清逸的感觉很好,对方给她的感觉很舒服、很自然,还有丝丝微妙的好奇,对于陌生人,她从来没有这样坦诚毫无防备过,这实在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但是丝毫不令她感到讨厌。

“哈哈,丫头说的话我当时你夸我了,丫头也很得老头子我的眼缘啊!”老人爽朗的笑声暖人心扉。

清逸心头忽然微微一暖,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令她无法抗拒。

清逸忍不住抬头看向老人一脸笑意的脸,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她内心感觉到了难言的亲近和温暖,她舒展精致的眉宇,第一次把自己带着的面具全部卸下去,呈现出最真实的自己。面对这样一个老人,她忽然没办法再像平时那样理智冷漠。

老人依旧笑得温暖,他抬手亲昵的摸摸清逸的头发,忽然感慨的说道,“让人心疼的丫头,你其实应该更快乐一点儿的!其实人生中有很多可以令人快乐的事情,你应该好好发掘,否则你自己会很辛苦的。”

清逸微微一怔,一双晶莹宛若琉璃的眸子清澈如水,禁不住微微泛起暖意,“谢谢。”

良久,她才低下头,又开始重新挑选起来。只是唇角的笑容真诚动人,完全不似平时的漠然。

脚步移动之间,清逸到了小店的一个角落,入眼的几个小物件不似之前看过的精美,甚至蒙了一层灰尘,可见久无人动过了。

她却不甚在意,伸手拿起一块玉佩,用手轻轻擦了擦上面的灰尘,然后细细的观察把玩起来。玉佩的卖相并不好,但是入手玉质细腻,触手生温,很是舒服,而细细看上去,似乎能够看到玉佩内里流动的水光,很是奇特,清逸直觉这是件宝贝。

玉佩旁边的位置上是一个灰白的小鼎,大约只是瓷碗大小,依旧很不出众,单从外形上看,几乎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清逸凭直觉拿起小鼎,瞬时便感觉浑身发冷,似是坠入冰冷的寒水之中,冷的令她觉得难受。清逸微微凝眉,却固执的没有放下,拿着小鼎和玉佩一起走出来,准备结账。

“老先生,这两件东西我要了,结账吧!”

老人闻言看向清逸手中的两件东西,待看清之后,某种极快的闪过一丝怪异的情绪,但是转瞬即逝,快的无法捕捉,就连清逸也没有觉察到。

“这两件东西在这店里搁了很长时间了,一直没有人看得上,今天小丫头既然看中了,我也不收你钱了,送给你吧,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老人微笑着说。

“可是,我觉得它们应该值不少钱,送给我太可惜了。”据她感觉,这两件东西可都是宝贝。

老人不在意的笑笑,“拿着吧,这两件东西在我这儿放得太久了,也该让它移动个地方了。”

第27章

清逸不再推辞,微笑着收下了玉佩和小鼎,然后就愉悦的出了小店,坐上车子离开了古物街。

等她走远了,小店门口的老人才收回目光,喃喃自语道,“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慧眼识珠,我也应该功成身退了。”

回到蝶庄之后,清逸一头扎进了书房。

自从修炼风云诀之后,她的五感变得非常敏锐,虽然还不至于达到伸手探宝的程度,但是对于古玩玉器这类的东西却有着奇怪的直觉,起初她总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是后来刻意的检验过几次以后,她不得不相信那不仅仅是错觉。

清逸确信自己买回来的玉佩和小鼎绝对不是普通的古董,但是经过反复全方位的研究之后,她却依然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禁不住有些失望。但是她也不想多浪费时间,方法不对头,一味的钻研只怕也是徒劳无功,因此她只是把它们带回了卧室,随手放在了自己的床头,预备有时间再琢磨。

隔天一早,清逸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夏琪宣来到了蝶庄,邀她出去放松一下。清逸见没什么事情,就难得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清逸打量了一下夏琪宣的装扮,仍是穿着洋装,不过化了淡妆,漆亮的长卷发垂在肩上,如瀑布一般披散开来,又妩媚又单。

清逸不由淡淡微笑,“这身打扮很不错。”

夏琪宣却伸手轻轻地拂过清逸手顺如水的长发,“打扮不错有什么用,再怎么样也不能和你的天生丽质相比啊。”

夏琪宣打量着一袭白色雪纺裙的清逸,一瞬间只想到一句话来形容:白衣胜雪,人幽如兰。虽然清逸只有十一岁,但是身高却和十五岁的夏琪宣不相上下,再加上那倾城的容颜,一个天生丽质实在是不足以形容!

早餐是西式西餐,两个人的餐桌,气氛相当活跃。夏琪宣说着说着,就说到今天的行程,“今天我们要去马场,清逸,过会儿我们一定要玩儿的尽兴。这些天为了应付万恶的考试,都憋死我了,今天一定要玩儿够本儿。”

清逸略一沉吟,拒绝的话在喉咙口绕了一圈,但是在看到夏琪宣亮晶晶的期待的眼神之后,还是不由得点了点头,“那就一块儿去玩玩吧,反正好多天都没去过了。”

夏琪宣顿时眉开眼笑,直直地看着清逸,欣喜之情简直是溢于言表,语气诚恳而愉悦的连忙道:“清逸,你最好了,有你这个朋友,我真是幸福。”

清逸眸光微微一动,瞬间掩去了眼底浮上来的某种情绪,只是垂下睫毛,微笑着安静的用餐。

吃完了早餐就出发去马场,到了目的地,清逸才知道原来是她不久之前才收购的私家马场,之前一直很忙,除了收购之前的调查分析评估以及敲定收购方案之外,她还没有正式的来过这边。

马场建在靠进城郊的一处风景秀美的地方,背山面湖,风景迤逦。虽然时值冬末,眼前绵延开去的却是进口的名贵草种,仍然碧绿油油如毯。道旁的冬青和枫树翠绿欲滴。半人高的白色栅栏外,更有几株高大的银杏树,风吹来簌簌有声。这些都建立在地下流动的温泉的基础之上,当初清逸不惜花费重金收购这里,原因也是在此。

s市是著名的温泉之都,尤其是这一片儿地方,集聚了很多大大小小的温泉泉眼,前一世的后来,这里被c市的房地产大亨罗世杰慧眼识得,之后罗世杰花重金把这里打造成集娱乐城、温泉度假村、高级俱乐部、私人马场、高尔夫球场以及五星级国际酒店为一体的综合性顶级销金窟,成为s市的一块活招牌,得到了众多的富商大贾高官权贵的青睐。

当前,虽然表面上这一片儿地方还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还是一个偏僻贫穷的所在,但是清逸却清楚地知道,不出两年,这里将会成为众人哄抢的香饽饽,成为寸土寸金的经济集中营。所以,她在其他人都还没有注意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先下手打造自己的地盘儿,并且正在复制当年罗世杰所铸就的锦绣繁华。

两个人去更衣室换好衣服,夏琪宣迫不及待的选了一匹温血马,冲进了跑道,真是完全不管身后的清逸了。清逸很了解夏琪宣的个性,到是一点儿不在意,自得其乐的在马场里随意的观赏着。

不一会儿,闻讯赶来的马场负责人——李光立恭敬的迎了上来,跟在清逸的身边尽职尽责的介绍,“boss;马场的翻新和部分设施的重建已经基本完工,大部分的马匹已经运到,我们正在训练中,预计下周就会全部训练完成,另外我们安排了大约一个半小时的骑马行程,提供给有一定乘骑水平的客人,近期马场的名声在圈子里已经渐渐打响,目前反响很不错。我们的渡假村项目已经开始施工,会所项目、娱乐城项目、俱乐部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酒店项目也进展的很顺利。”

清逸静静的听着,在一边随意的参观着周围的设施和环境,感觉确实是和以往完全不一样了,可谓是完全的脱胎换骨、获得新生了。

“李经理,马场的情况还不错,但是离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您的能力我很清楚,也很欣赏,希望您能一直保持当前的干劲。”清逸最终如是鼓励道。

清逸并没有和夏琪宣一样,选一匹温血马,而是吩咐骑师牵来她自己的那匹漂亮的纯血马——伯爵,这匹纯血马是老爷子东方延祖当初花了600万从英国运回来的,作为清逸的10岁的生日礼物,这匹马算得上是整个马场的镇场之宝。

伯爵具备了近乎完美的身体结构和特征,它的体高在16掌以上;身体也呈独特的高方形;躯体干燥结实;四肢修长;身体各部位棱角分明;线条清晰;轮廓流畅;真正算得上是活的艺术品。更绝的是,伯爵那出神入化的奔跑速度,和骨子里透出的骄傲和自尊,简直是太适合清逸的个性了,因此深得清逸的喜欢。

第28章

不过有些遗憾的是,清逸平时很忙,很少能到马场来一次,今天之前,她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过伯爵了。

伯爵显然是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主人,清澈而亲切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清逸,马首还在清逸的脸上蹭来蹭去,有那么点儿撒娇卖萌的意思。

清逸心头骤然温暖起来,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自己的老伙伴儿了,说不想念是假的。当年她高中毕业之后就匆匆出国留学,伯爵就这样和她分开了,以至于最后她竟然都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因为那时候她几乎自身难保,自然也顾及不到伯爵了。如今想起来,她那时候真是混蛋呢。此番她既然重生了,就一定要加倍的对他好,决不让他在受人和委屈。

清逸踮起脚尖,有点儿吃力的搂着伯爵的脖颈笑了起来,语气轻缓而亲和,“很长时间没见了,很想我的吧。”伯爵好似听懂了轻易的话,马首轻轻地点了点,灵性十足,惹得清逸愉悦一笑。

李光立和那名骑师站在一边,看着这一人一马,只觉得和谐的不可思议。

稍后,清逸大略的检查了一下马具,就开心的搂了搂伯爵的脖子,“走,伯爵,我们去遛几圈。”说罢,利落的翻身上马,一点儿也没有拖泥带水,看的身后的两人心惊胆战。

要知道,纯血马是世界公认的最好的乘骑马品种,但是与其优良的品种相应的却是他无与伦比的危险性。纯血马生性敏感,容易被激怒,而且其不速度非常快,它的短距离速度是世界上任何马都比不上的,因此非常难以驾驭,就是专业的骑师也要小心操控。但是清逸却骑得异常的稳妥。

伯爵感受到自己的主人在他背上,一下子恢复了平时的傲气和活泼,快活地嘶鸣一声,就踢踢踏踏的跑了起来,而且速度逐渐加快。

李光立在一旁看得直感叹,“这骑术真不是一般的好。”

那位骑师也是一脸的惊奇,“纯血马是非常难以驾驭的马种,一上马他就迫不及待的跑开了,一般人都无法适应,而且他起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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