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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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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

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完'

作者的话:

这个案子,想着在年前写完,所以看看有些仓促,略带遗憾。因为时间的原因,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比如,干警们在被飞毛腿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结果可想而知。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我们该抓他啊,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

不过,刚才想到一个细节,倒是值得提上一笔–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能追着飞毛腿一万多米,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种兵?中南海保镖?越战英雄?

统统没谱。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

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

这当然是夸张了。真实的情况是,此人还有一个身份–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

熟悉这位的说了……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就是特能跑,天生的。

得,老孙总结–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

'全文完'

京城十案之十八里店飞毛腿(外一篇 獒兽)

写《十八里店飞毛腿》,有朋友对北京市公安局在破获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颇感兴趣。不过,也有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培养警犬干嘛非得进口黑背不可呢?要论凶猛,咱们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那玩意儿能斗老虎。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不足为据,但藏族朋友说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吓跑,这算是比较准确地铨叙了这种猛犬的战斗力。

忠诚而且凶猛,藏獒具备作为警犬的很好基础,的确,我们为何不用藏獒当警犬呢?

这事儿偏巧见到一位参加过警犬育种的留英博士,谈到过这件事。这位师傅在这个行当里颇有威望,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提的这个案子有些没真正公开的内容,我透他的名字,北京警界认识他的当不在少数。

这位师傅对我讲,说藏獒不是不能当警犬。但是,有三个缺陷。第一,它的智力稍差,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命令和判断时不尽如人意;第二,它的服从性极强,但是有 “个人崇拜” – 纯种的藏獒只服从于第一个主人,其他任何人都不买帐。所以,藏獒当警犬,万一驯犬员要调动工作,那就麻烦了;第三,藏獒太凶,一旦斗发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跟对手不死不休。所以,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适。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杂交呢?弄出一个新的犬种来,具有两者的优点,又凶又服从命令,不是更好吗?

问完这个问题,觉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异。

好像我要拿燕窝蘸酱豆腐吃那个表情。

燕窝是好东西,酱豆腐也是好东西,为啥不能蘸着吃?

后来听了解释,才知道,咱们中国人骂人常常说人家是“狗杂种”。实际上,想培养出真正让人满意的“狗杂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让优秀的“狗杂种”形成稳定遗传,更不容易。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这种杂交对育种人员的经验,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我国警犬的优秀品种昆明犬,就是经过多少次失败才培育出稳定品种的。

有些狗种的杂交根本就不现实,比如,藏獒和京叭。。。

藏獒和黑背虽然没有和京叭差别那么大,但两种狗的个性相差太大,配起来用师傅的话说 – 不和谐。

这实验不是没做,早在七十年代就有人试过,但很不顺利。纯种的藏獒极为骄傲,甚至在实验中出过洞房里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一直到把生物技术用到警犬育种上,这两个优秀犬种的杂交实验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之前,两个狗种就算杂交成功,生出的后代也常常性格古怪,缺点甚多,完全不适合作为警犬使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既然是“常常”,我问,那就是说还有成功的例子对不对?

这位愣了愣,说,有,就为这条狗,还出了一个特邪门的案子 – 有一开蓝灯宝马的衙内,哭着喊着要自首。你要有兴趣咱们可以说说这事儿 …… 我就是说狗,别的你别问我,至今孩儿他爸爸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呢,我不能跟你说得更细。

行,你就说狗好了。

好吧。就这样他说起来了这个案子。

话说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结合成功,生下一窝小狗,当时因为是做实验,把这窝狗放到了保温箱里。不料冬天晚上断电,第二天一看,一窝小狗就剩下一只还能动的了。

还好,这只狗后来长得倒挺健康,没出什么毛病,于是就分配给了一个姓冯的驯犬员带着,起个浑名叫“獒子”,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统。

狗渐渐长大,实验却似乎不太成功。

这“狗杂种”看起来是没什么毛病,智力不错,服从性极强,继承了母本黑背的优点,同时体型硕大,两岁长到肩高七十公分,对驯犬员极为忠诚,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所有的训练项目都完成得不错,按说是条不错的狗。

但是,这条狗性格温顺,毫无斗志,成了它的致命弱点。除了撕咬格斗,此狗很少表现出进攻倾向,也没有排他性,谁都能摸它的头。作为警犬来说,这就有些不合适了,真正好的警犬应该对所有的陌生人表现出敌意。

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但体型颇为滑稽,老是喜欢缩成一团,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说是牛吧,它没有角,说是猪吧,毛又太长。。。

小冯也就乐乐,獒子跟着哼哼两声,看来也没多大意见。

但是,有一天早上,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正看见“獒子”在伸懒腰。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头来大口一张,打了个哈欠。

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

这“獒子”一伸懒腰,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 –

这哪儿是狗啊,这不是狮子吗?!

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

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个肉球。。。

写完前面的部分,上来一看,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 – “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把高衙内吃了。高俅至今不知,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是不是这么回事?”

我猜,这可能是一个知道这案子内情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您帮个忙,就写到此为止,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以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谓辉煌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写一个案子,我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受批评我欣然接受,其实心中庆幸是幸亏没有出事儿,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萨将如何面对呢。萨在这里,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以后一定注意。

其实,所谓的英雄,不谈过去,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 – 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

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笔不小心,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

这个案子,咱们只谈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点,我也小心一点,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谢谢。

我们接着说獒子。

这獒子性子太温,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觉很不错,偶尔,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还会让小冯带了獒子去,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

结果,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下班没回家,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音含糊,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

小冯带着獒子去了,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 …… 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踪迹断了,那就还得另想办法。

结果,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我要自首!你们快来!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一听吓了一跳。

原来,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要论辈分,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只不过,这衙内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 – 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我查了查,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的,属于当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单的。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始终没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扬言有种就现在抓他。

还真没敢当场抓。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赔偿修理。

警察们不是怂,是得忍。

在中国,如果你犯罪,只要证据充足,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只是 – 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问几句话,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我贩毒,你们快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局长正犹豫呢,政委接过电话来,问了一句话 – 就因为这句话,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 – 他问:“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

就在这时,电话那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接着电话就断了。政委浑身一震 – 这是有人打枪阿!

不好,要出事儿!

后面不用分说了,叫不通电话,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

XX别墅离得并不远,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手里拿着对讲机,人已经休克了。

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

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嘴里好像还叼着一颗烟。

说到这儿,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脸色煞白,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 – 卫生间在哪儿?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说,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

补充一句 – 有朋友提醒老萨挖坑的恶习,老萨接受批评,也觉得自己不仗义,所以赶着多写一段,咱们好尽快回正题儿。不过,说起这事儿来,责任也在我也不在。说责任在我,是因为整个文章的构思是我自己定的,说责任不在我,是因为构思定下来以后,我一节一节写下来,笔就不听我的了,想拐弯都没门。獒兽这个外一篇是早就想写的,因为当时对我震撼比较大,但单独成篇又内容不足,所以放在这里。如果不写,以后放在别的文章里多少有点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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