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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天狂风刮过,带着冰刀子割脸的痛呼啸而过。孤儿院所在的小巷有些偏僻,门前一条长长的巷子通往远处。孤儿院的院落不大,院子外面的树枝上光秃秃的,暗灰色的枝桠向上伸展,在狂风下没有生命力的摇摆着。
魏小墨抬头看着孤儿院门口挂的牌子,H市上塘福利院。
最后三个字,她越看越觉得不舒服,而白色的围墙的院子和这三个字带给她一样不舒服的感觉。
如果,不是余喆的妈妈,在这里度过童年的那个孩子会是她。
可是,因为余喆的妈妈,无辜的柳叶代替她承受了孤儿的痛苦。
她用力眨眼,然后微笑着看着牌子,手往前一指,大声的说:“走,进去!”
她带头往里走,在门口被门卫拦下。门口不认识柳叶,但听说柳叶的名字立即指着最近的一栋楼说:“快请!快请!院长办公室在第二层。”
“咦,这么热情?”魏小墨奇怪的抓着柳叶,一副警惕的模样,好像门卫是坏人会吃了柳叶。
三人来到院长办公室,被一个年轻的生活老师带着往后面走,院长在操场看孩子们游戏。出了办公楼,往后走了没多远便听见前面传来的孩子叽叽喳喳的喧闹声。
魏小墨只感觉胳膊一紧,被柳叶紧紧地捏住。她担忧的看着柳叶,柳叶似乎极紧张,五官绷得紧紧地,如临大敌般的不敢往前走。
“别怕。”魏小墨轻声安慰,其实她自己也没什么底气,只能和杨英一左一右扶着柳叶往前走。
转过墙角,眼前是一个不太大的场地,十几个三四岁的孩子围着两个老师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场地边,站着两个人,一个五十多岁戴副眼镜的女人,她正歪着头和身边年轻帅气的男人讲话。
男人看着那些小孩子,一边听一边点头。
“院长,有人找。”生活老师高声大叫。
院长和男人同时抬头看过来,惊喜在瞬间浮上两张脸,两人几乎是同时抬脚往这个方向奔。
男人个高腿长,几步便到了魏小墨面前,不说话也不管旁边还有大人和小朋友,长臂一伸将魏小墨抱进怀中。
“坏蛋!我一直在这里等你们,你终于找到我了!”
他的怀抱像火一样发烫,燃烧了魏小墨全身的血液。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余喆,咋见之下的惊喜让她不会呼吸不会思考,脑袋晕乎乎的只想吸取他的温暖。晕了半天她才反应过来,怎么又成她找他了!
“柳叶!”另一边,院长激动地抱住呆愣中的柳叶,高兴地眼角湿润了。
“羞羞羞!”
“叔叔和阿姨在亲亲!”
“院长妈妈,这个阿姨是谁呀?”
小麻雀们将三位来客团团围住,一张张充满天真的稚嫩小脸,在这个冬季绽放出最美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混蛋这文写到这里就算结束了,咳咳,是不是觉得好多没交代?这里不能再写了,字数已经大大的超过我原来预算的,而且混蛋女主是魏小墨,她和林泽雨十年修得正果圆满了。
会写一章番外,把其他人的事情交代一下。而关于柳叶的故事会重开,会在柳叶的故事里面写魏小墨和余喆的二人世界。鉴于没有存稿,日码日更不能保证质量和更新次数,所以柳叶的文放在十月九日发,之间一个月,我会努力地存稿~
收藏我的专栏吧,有更新或发文会在第一时间知道。
我等你们~
☆、第 65 章 番外
奚丽秀十二岁那年父亲出车祸死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孤儿寡母的家庭生活不容易,奚丽秀从小羡慕有爸爸的同学,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在炎热的夏天吃跟冰棒;可以一家三口去动物园;也可以搂着爸爸撒娇。
十八岁那年;妈妈经人介绍又找了一个四十多岁的鳏夫;男人有一个女儿比奚丽秀大已成家了;从来不和奚丽秀来往;每次回家都会闹得鸡飞狗跳;一心想分财产。
奚丽秀很聪明;成绩一直名列班级前三,她靠上大学,养父和妈妈亲自送她去学校。养父对她和妈妈极好,只可惜奚丽秀和妈妈也许命太硬,这个好男人在奚丽秀上大二时因为没钱治病死了。
奚丽秀厌倦没钱的日子,也厌倦别人鄙视的眼神,她发誓,这辈子只要有钱她什么都做。
奚丽秀在大学入党,又是团支部书记,毕业后顺利进入S常武区某个乡镇政府工作,她认识了一个叫做余昌顺的男人。余昌顺,S市家族企业家的老二,因为要走政治路线,便来到小镇进行历练。
奚丽秀不仅聪明人也很美,在这个远离繁华的小镇,两个年轻人相爱了。
可是,奚丽秀知道她不该爱,因为男人有未婚妻,但是她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经受不起余昌顺对她的好,给她买的那些名贵的物品,心甘情愿的把青春献给余昌顺。
余昌顺结婚了,余昌顺有了一个女儿,余昌顺不高兴,只有儿子才能分的余家更多的财产。
某天,余昌顺喝的有点多,抱着奚丽秀说:“丽秀,给我生个儿子。”
那一刻,奚丽秀心上某根弦被拨动,她曾和余昌顺有协议,不要求上位不要孩子,看着睡着也忧郁的皱紧眉头的余昌顺,她感到阵阵心痛,痛过之后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要给余昌顺生孩子!不要偷偷摸摸,光明正大生个儿子进入余家。
她故意意外怀孕,借口出差三个月没见余昌顺,再次见面把孕检报告扔给余昌顺,轻淡的说:“我做过B超,是儿子。”
余昌顺呆住,一肚子火就这样么被压下去。他知道,被奚丽秀设计了,可是他真的很想很想要一个儿子。
余昌顺那时仍在官场,如果被举发生活作风问题有可能丢了官运。他给奚丽秀一大笔钱让她找个小城市安心养胎。
奚丽秀又去做B超,居然被告知怀的不是儿子是女儿。她差点疯了,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余昌顺,和母亲商量后两人搬到W市,临近产期,她走投无路想出让远房亲戚换孩子的招数。
孩子出生后,奚丽秀独自找去余家,把老爷子气的晕过去,余昌顺的妻子气的进医院,余家闹成一团糟。
余昌顺官途正红,他暂时不想放弃美好的未来。另一边,余老爷子发狠话,如果余昌顺和妻子离婚,分不到余家一分钱财产。但是,儿子是余家的骨血必须认祖归宗,至于那个女人,给钱打发了吧。
偏不巧,父子俩的谈话被奚丽秀听见,她跑回家,和母亲说了一声,抱着儿子连夜离开S市。等余昌顺赶来,奚丽秀和儿子早已不知去向。
奚丽秀很疼爱这个儿子,即使知道他不是自己亲生的依然疼爱。哪怕儿子的亲生母亲找来,她也不会还回去。所以,看着站在眼前的魏小墨的时候,知道她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时候,她没有犹豫的选择离开。
真相大白天下,奚丽秀不觉得自己可恶也没有后悔,儿子是自己的才最重要,至于另外两个抱错的孩子,和她有什么关系?不是她抱错的,是助产士抱错的,所以,魏小墨不能把责任推给她。
奚丽秀一直这样认为,甚至到了偏执的地步。余喆十七岁那年回来,余老爷子接受余喆,余昌顺考虑各种因素辞去官职,但未进华盛,多数时间和她一起在国外陪儿子。
余昌顺并非表面这样游手好闲,暗中组建自己的公司。知道余喆为什么那么聪明不学也能排第一吗因为他是奚丽秀和余昌顺的儿子!
如果有人问奚丽秀最恨的人是谁,她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她最恨的人是魏小墨!如果魏小墨不出现,她和余喆平静的生活不会被打破。如果不是魏小墨,儿子……不会抛弃亲生父母和她流浪天涯!
没错,儿子抛弃亲生父母了,至今也不知道流浪在哪个城市。余昌顺和余辰逸派人找过他们,他们却像打游击战似的,今天在南方明天又到了北方。
几次后,余昌顺怒了,发狠话不管他的死活。
儿子离开已经半年多了,他和魏小墨结婚了吗?生孩子了吗?这座城市已从冬天到了初夏,儿子什么时候才回来呢?
余辰逸:
那年,没打听到小倩的消息,我提前从关外回家。客厅里,叔叔拿着一摞照片在看,见我进屋他有些惊讶,忙把照片装进信封。
“叔叔,看什么呢?”我笑着坐到他对面,老脸老皮的从他手里把信封抢过来。里面,是厚厚一摞照片,每张照片都是同一个男孩和女孩,女孩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不论是笑还是怒还是哭,总是让人一眼便被她的眼神吸引。
我知道女孩的名字,魏小墨,我那个所谓的堂弟的初恋。
再次看见魏小墨的照片是在华盛的应聘资料上,夏建国把他的学妹介绍进华盛,要求不高,随便给了营销或者办公室的职位就好。
她变了,褪去青春比以前漂亮成熟。她一直在S市寻找林泽雨,曾有几回我故意和她擦肩而过。她在烈日下的繁华路口,举着打印的照片四处问人。
太阳很烈,烤的大地要软化了。她满头大汗的站在路口,汗水像雨水一样往下淋,她只是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突然之间,我觉得被她的执着震撼了。在别人眼里,她是疯子,可在我眼里她不是。她和我一样,执着的寻找在我们生命里突然消失的人。
我有钱有地位,别人眼里我有人情味。
她没钱没地位,别人眼里她是神经病。
我很想上前告诉她,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见林泽雨。甚至,我的脚步已朝她迈去。可是,一双充满了悲愤的眼睛跳了出来。
婶婶,她离开前看着我的眼神,悲愤到我这辈子无法忘记。
和我一样执着又怎样?与婶婶相比,她不值一提。
有时候,我很奇怪魏小墨和余家究竟是怎样的孽缘。几年后,她又跑到我眼前,多了一个说情的人。
她知道余喆就是林泽雨所以要进华盛的吗?如果是,那么似乎有趣!
我敲敲桌子,做了一个让夏建国和华盛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决定,录取魏小墨,并且把一个新进的菜鸟放进CEO秘书室。
事实证明,我的举措是正确的。我从夏建国和戴韵琳那儿不停地听说小菜鸟的一举一动。她十年如一日的寻找初恋,至今未找到。
我很失望,看着她毕恭毕敬的低头,很想拍拍她肩膀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见林泽雨。然而,我能做的是,用最严肃的表情从她面前走过。
小菜鸟很努力,小菜鸟很圆滑,听戴韵琳说她的事很轻松,能够让我忘记工作的烦恼。通过观察,我决定把小菜鸟调入秘书三室。
哦不,人家现在已经不是小菜鸟而是老鸟。
我喜欢看老鸟拍马屁,那时她的眼神狡黠又晶亮,发出夺彩耀眼的光华。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