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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无处不在 作者:经年未醒-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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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吧。”陆乐微坐在任丹萱对面,自食其力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说:“让安医生给你治疗,做什么都好,别再做演员了。”
    任丹萱红着眼眶低吼道:“你懂什么!”
    “你每拍一部戏就分裂出来一个人格,不累吗?”陆乐微眼神锐利,大有直视人心之感,“你当真以为你可以永远压制住所有的次人格?你看看你现在,压制住了吗?”
    任丹萱怔住,愣愣的问:“你、你怎么知、知道……”
    “安医生是心理学领域的权威。”陆乐微扯安惟白的大旗。
    任丹萱默然不语,脸色很难看。
    她最大的秘密就这样毫无预警的被别人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被人扒了衣服扔在人群中围观一样槽糕。
    “我知道剧组里一直都有人在私下里说我架子大,走哪儿都带着一群人伺候。”陆乐微突然这样说,语气中透着委屈和无奈。
    任丹萱有点儿傻,不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迟疑的说道:“其实……也不是……”
    “不用安慰我,”陆乐微轻笑,很不给面子的一阵见血,“你比我还惨。”
    任丹萱:“……”
    “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跟着伺候我保护我么?而且心理学权威都时时刻刻跟着。”
    听到她这样说,任丹萱心里其实已经有了某些猜测,只是她有些拿不准季含秋的态度,按理来说,她若真有这方面的病,遮掩都来不及,何必跟自己一个外人说呢。
    陆乐微自然有她自己的一套行事准则和逻辑,而季含秋从小的家教就是教她做一个良善有礼的女子,即使她因为年少时的经历而变得神神叨叨,却依旧有一颗纯良天真的心,陆乐微被季含秋的性格影响,忍不住就变得圣母一点。
    “我幼时,上一辈人为了争权夺利,我大伯父伙同我二伯父一起绑架了我,把我藏在了南边一个偏远小镇上的后山坟地里。”陆乐微把季含秋曾经遭受过的苦难,也是季含秋最不敢触碰的往事,在一个尚算陌生的人面前娓娓道来。
    那时候的季含秋才刚过完八岁的生日,被信任的亲人骗走,仍在一个陌生的恐怖的地方。
    小镇的后山坟地杂乱不堪,小镇地方小,还不够开化,依旧是土葬,小镇的人世世代代死去都埋在那座山里,别说晚上,就连白天都是阴森森的。
    小小的季含秋独自一人缩在一棵树下,等着家人来救她。
    她想过逃跑,但没走几步,就被一个虬髯大汉拦住了去路。
    谁也不知道那几天她是怎么过来的,她有多么的恐惧和绝望。
    “自那件事以后,我就得了很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我时常幻想着我是另外的人,随便什么人都好,只要不是季含秋就行。”
    “我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我一犯病,就会妄想自己人格分裂,然后,就真的分裂了。”
    童年的恐怖记忆是季含秋一辈子不敢触碰的伤口,表面上看起来已经痊愈结痂,实际上,伤疤下的伤口依旧汩汩的留着血,还有已经溃烂的腐肉。
    季含秋若不直面曾经的伤口,只是一味的逃避,她的病就永远好不了,无论吃多少药,无论请来多权威的医生,永远都在溃烂。
    任丹萱听到她诉说的往事,真正的惊呆了。
    在她看来,季含秋是真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世、容貌、天赋无一不好,却没想到,这样的天之骄子,竟经历过那么黑暗的事情,至今都没有走出阴影。
    人生在世,活着真的很不容易,无论是出生高贵还是贫贱,各人有各人的烦恼,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季含秋说:“你去治疗吧,做一个正常人,真的很好。”
    “我会认真考虑的,今天谢谢你了。”任丹萱认真点头。
    陆乐微笑了一下,不再说什么,离开了任丹萱的家。
    …
    《第十三个我》上映在即,各媒体渠道铺天盖地的的宣传,莫广义带着主创人员到处跑宣传,首映礼当天,记者和粉丝们都发现,作为这部电影的女主角的任丹萱居然没有来参加首映礼。
    一时间,各种评论层出不穷。
    《第十三个我》的首映礼很成功,粉丝买账,影评人也基本都是好话,其中被议论得最多的便是电影主角叶娴鸥和她的扮演者任丹萱。
    无论是粉丝、影评人还是媒体,都有志一同的表示,任丹萱的演技真的很好,而她从首映礼开始便缺席宣传,也让各方人士诸多猜测。
    等《第十三个我》正式上映时,任丹萱的官方平台发稿,表明任丹萱因为过度沉浸在叶娴鸥这个角色中,导致至今仍出不了戏,正在积极配合心理医生治疗,并且宣布息影。
    《第十三个我》成了任丹萱演员生涯中最后一部作品,也是最成功的一部作品。
    但是,无论媒体和网络上如何评论她,

  ☆、62|61。60。59。58。57

越蘅福地已经从赤地千里变得郁郁葱葱,原本的黄沙已经被湿润的泥土所取代,其上生长的植物再不是仙人掌之类的沙漠植物,而是真正的奇花异草。
    “现在总算有点儿福地的样子了。”陆乐微蹲在地上戳了戳面前一朵黑色的花,她现在终于相信这里确实是个洞天福地,不然怎么会开出这么黑咕隆咚的花,说这朵花是刚从墨水里捞出来的,她都信。
    比初见时大了三倍有余的白虎蹲坐在地上,昂着毛脑袋,特别自豪的说:“主人辟的福地很美吧。”
    真不是陆乐微想打击它,就这么杂乱无章稀稀拉拉的一点儿花花草草,真心看不出美来。
    不过陆乐微深谙喵星人容易炸毛的属性,聪明的不去反驳白虎,以免它又炸毛。
    它现在变成了一只大猫了,这让陆乐微很忧郁,她森森的觉得,自己有可能……打不过它!
    既如此,还是少惹它为妙。
    陆大小姐很识时务。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辛辛苦苦收回神力,一点儿好处没捞着,反倒是便宜了啥都不干就会卖萌犯蠢的喵星人,想想就很不爽(╰_╯)#
    心里暗自憋气的陆乐微一怒之下,把面前的那朵黑咕隆咚的花给掐了下来,问白虎:“这什么花?香味还挺好闻的。”
    白虎看一眼她手上的花,一本正经道:“此乃蓇蓉。”
    “什么蓉?”
    “蓇蓉。”白虎的猫脸特别一本正经,说道:“有草焉,其叶如蕙,其本如桔梗,黑华而不实,名曰蓇蓉,食之使人无子。”
    陆乐微:o(╯□╰)o
    “咦……什么鬼,”陆乐微赶紧把手上的黑花给扔掉,还不住的拍手,就好像手上沾了什么脏东西似的,“你主人这是什么恶趣味,干嘛种这种吃了会让人不孕不育的花?!还一种种这么多。”
    面前一片黑色的花海,陆乐微和白虎就置身于蓇蓉丛中。
    “不许诋毁主人。”白虎不高兴了,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陆乐微再看一眼白虎现在的体型,估摸着自己是真打不过现在的白虎,于是,她忍……
    “知道知道,你主人最伟大了,酷帅狂霸拽吊炸天,天神中的战斗机。”
    陆乐微的赞美一点儿也不真诚,白虎表示很不满,但是现在又得靠她收回散落的神力,于是,它忍……
    “汝为何还在此拈花惹草,不去下个世界?”
    “……拈花惹草不是这样用的。”陆乐微囧得不行,没文化,真可怕。
    “哼——”白虎傲娇一偏头,看也不看她,爪子一挥,指着黑洞道:“快走吧,早去早回。”
    陆乐微叹气,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喵星人。
    又一次不死心的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武力值,确认体型变大还有四个爪子的大猫自己打不过,只好乖乖的往黑洞里跳,心里甭提多苦逼。
    ……
    龙族,是一个在亚撒大陆充满传奇性的种族,它们与生俱来的强大魔力和杀伤力,让大陆上的其他种族都对它们心存畏惧。但它们身上任何部位都是极好的炼金材料,却又让人们对龙趋之若鹜。而龙骑士,是大陆上所有骑士的永恒终极目标。
    畏惧、征服、驾驭,还有对巨龙的财宝的向往,各种欲。望交织,让龙选择远离大陆在一个岛上过着近乎隐居的生活。
    但也只是近乎。
    很多年前,大约是在八千多年还是一万多年以前,亚撒大陆刚刚经历了一场惨烈的战争,战争打了将近十年,把亚撒大陆各种族的血都几乎流尽,后来的人把这场战争称之为——圣战。
    这场战争因何而起早已不可考据,只知道,圣战过后,天使和恶魔两败俱伤,拼尽最后的力量,双方互相封印了起来,其他种族死伤惨重,过了千年才恢复元气。
    当时,龙族也加入了这场战争,哪怕龙的皮厚,魔力高,武力值更高得离谱,也无法避免战损,龙族经此一役,元气大伤,当时的龙王和人族教廷的教皇达成共识,每百年可让十名优秀的光明骑士前往巨龙岛,若有人能取得龙的信任,便可与龙签订契约,成为伟大的龙骑士。
    不过龙王耍了个心眼,契约只是最简单的感应契约,唯一的功能就是当光明骑士或者龙身处危险能够让对方感应到而已,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约束力。
    龙王以此为条件,让教廷把巨龙岛永远的割让给龙族。
    从此,龙族在远离亚撒大陆的巨龙岛繁衍生息。
    巨龙岛以前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高尔斯沃西岛,当时的龙王嫌弃这个名字又土又长,便取了“巨龙岛”这么贴切又接地气的名字。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龙族一代代繁衍生息下来,总算是恢复了一些些昔日的盛景。
    而巨龙岛也成了亚撒大陆各种族既向往又畏惧,觉得神秘莫测的地方。
    龙族的族群意识很强,它们喜欢照顾新生的幼龙,当然,它们也喜欢攀比。
    龙族喜欢聚会,聚在一起的龙免不了要各种攀比,比财富、比经历,什么都比,最近几百年流行比孩子,吃饱了闲着没事干的巨龙把自家的孩子拿出来各种展示,孩子学的魔法,掌握的格斗技巧,甚至是孩子的鳞片颜色都要拿来比一下。
    康斯坦尼每每到比鳞片的环节都很郁闷,哪怕它前面几项甩同龄的小龙几条街,可一比鳞片,它就瞬间被比成渣。
    不是说康斯坦尼的鳞片长得不好不整齐,它的鳞片可是很有光泽的,足见它平日里多么爱惜自己的鳞片,清洗的频率简直就是一头洁癖龙。
    可它之所以会被比下去,盖因它鳞片的颜色。
    康斯坦尼是头黑龙。
    只巨龙岛唯二的黑龙之一。
    还有一头黑龙是它的父亲,也是龙王。
    黑龙其实是龙族中最强大的一种龙,不仅皮厚,还魔抗高,魔武双修,就连龙息都是与众不同的带着腐蚀性的强酸龙息,无论是和其他种类的龙还是大陆上的其他种族对抗,黑龙都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照理说,这么强大的龙应该被各种崇拜,而不是鄙视它的颜色。
    坏就坏在龙族天生的审美上。
    龙是一种很肤浅的种族,它们喜欢一切闪亮亮的东西,比如黄金、宝石之类的,颜色也是越鲜艳越喜欢。
    这种肤浅又颜控的审美观,导致黑龙这种黑咕隆咚的龙经常被忽视鄙视歧视。
    因为黑龙实在是太黑啦,若是天黑以后没有火光,根本就看不到前方有龙好么╮(╯▽╰)╭
    黑龙确实很强大,但黑龙的繁殖也很困难,大概是因为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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