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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猫的清穿小记-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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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突然间觉得,就在这个时候,我要是能为我们失去的感情流一滴眼泪该有多好。可是我可怜的,竟然连眼泪都没有。即使我能变成人,我终究还是无法拥有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慕容晚还傻着,我推开他,茫然的走下台,我听见旁白说,“国王把公主嫁给了王子,从此以后,他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呵呵,还真是个美好的愿望呢。真是讽刺……
  我不喜欢童话,十分不喜欢,因为它的美好就是因为它永远不可能变成现实。而现在,我开始讨厌童话,因为它的美好没有任何意义,只能用来衬托现实的残酷。
  我独自走到后院花园里的一块石头上坐好,把自己埋没在茂盛的花草丛中。要是再清穿里,一般这时候女主角都该大哭一场,即使没有男配来安慰,至少也可以发泄情绪。
  可我只能傻傻的坐着,什么也做不了。
  有人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是慕容晚。哎,忘了,今天他大概被我刺激着了,解决完十三,还得把他也给解决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撒。
  我勉强扯起一个微笑,“慕容大哥,对不起了,之前没有跟你商量就自作主张。实在是我也没有想到他这么纠缠不休,逼不得已我才出此下策的。我知道冒犯了你,对不起。”
  “他是谁?”他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像是冰山上吹下来的风,毫无温度。
  我虽然很奇怪他一向不像是多管闲事的人,但是现在毕竟是我在想人家道歉,所以还是诚恳一点好撒~“他,我做过他的丫鬟,和他有过一段感情,他希望我嫁给他,但是我没同意,就是这样所以今天才要你帮忙做戏。”
  “你为什么不愿意嫁给他?他长得英俊,又是个公子哥,看起来家里富裕的很?”慕容晚今天晚上问的话听起来真的很奇怪诶。
  我不嫁给十三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是一条很懒的猫,所以我实在是懒的一条一条的去解释,所以就选择最简单的一条理由啦,“我不喜欢他。”
  可是慕容晚却突然抓住我的肩膀把我转过来,“那你……”话说了一半又停了下来,即使在夜色下也能看出他的脸发红。
  嘿嘿,从来没看过慕容面瘫这副模样诶,他这是怎么了,难道他看上我了想向我表白?嘿嘿,想想也不可能,他一天到晚骂我不守妇道不知廉耻,怎么会喜欢我,再加上我今天干的事,罪名大概又可以加上一条人尽可夫,他大概还恨不得拍死我这个有伤风化的女人呢。
  那他是想说什么呢,我假装好心的循序善诱,“我怎么了?慕容大哥,你想说什么?”
  他闭了闭眼睛,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大声说,“你嫁给我吧,我要娶你!”
  他声音大到一开始我直接耳鸣,消散一会之后才明白过来他说了什么,傻在当场,可能看起来比慕容面瘫演戏时愣头愣脑的样子大概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傻傻的问,“为什么?”
  他松开握着我肩膀的手,不好意思的说,“你都对别人说了我是你相公,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亲了你,女孩子家名节很重要的,我要对你负责任的。”
  靠……
  我当时嘴里那就是一口血啊,为了不污染我辛辛苦苦建起来的院子的环境,我才没好意思喷出来,自己憋了个内伤。喵呜~~这个死书呆子,一开始吓得我还以为他真看上我了呢,结果……哎……无语中……
  可是这个死孩子竟然还满脸郑重的等着我给他答复,哦妈妈咪呀,头疼头疼,我该怎么办?没办法啦,对待这种直接的人,直接的答案就是最好的办法。于是我对他安抚的笑了笑,“没关系,我不用你负责人的。”
  他又严肃的回答我,“那怎么能行,我们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你一个女人还有什么颜面站在众人之前?”
  哦买糕,亲个嘴就叫做肌肤之亲啊!!!我没有脸面站在众人之前,你借我一张脸好哇?反正你是二皮脸!咱连一人一张,多公平啊。
  “真的不用啦,你对肌肤之亲的理解啊,它可能是有点狭隘。在我这,只要没有干那种能搞出人命的事情,都不算肌肤之亲啦,也用不着你负责。”我忍着嘴里的那口血,循序善诱。
  结果他果然抓不住重点,傻傻的问,“什么是能搞出人命的事?”
  天哪天哪,这个死书呆子!你让我这么崩溃,看我不玩死你!“你不知道什么是搞出人命的事啊,那我告诉你啊。就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春风一度,珠胎暗结,生出一个小孩子来,这不就搞出一条人命嘛!”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果然,这书呆子立刻满面通红,都不敢看我,但还是怒气冲冲的说,“你一个女孩子家,说话有点分寸好不好!”
  “所以说啊,你看我说话都这么没有分寸,做事就更没分寸了,所以做了什么也是我自己的问题,不需要你负责。”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不需要再那么有责任感了吧。
  “那就这样吧,天都晚了,今天折腾了一天,赶快回去睡觉去吧。”说着,我就先走了,再呆一会都不知道这愣头青还能说出什么让人吐血的话,万一失血过多而死,就太不划算了嘛。
  谁知他到底还是没放过我,这口血我还是吐了出来。我还没走两步,就听见他在后面叫住我,“小鱼,我是真的想娶你。”
  我哆哆嗦嗦的回过头去,“你开玩笑的吧。”可是看他满脸郑重的表情,我觉得我逃出升天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我不是开玩笑,我是真的想娶你,我喜欢你。”他走到我面前,伸出手抓住我的手,我不知道像他这么一个书呆子要说出这样的话做出这样的举动需要多大的勇气。
  可是我很悲哀,因为我并不喜欢你,更不可能嫁给你。十三那边还没处理干净,却因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又惹上一笔情债。要是平时我还会开开玩笑,可是对这慕容晚的满脸深情,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好。
  “慕容大哥,我……”我的话还没说完,他竟然靠上我,吻住我的唇,我愣住了,无法想象平时老实巴交的慕容面瘫竟会做出这种事。他的吻技很青涩,所以让我轻而易举的就逃了开。
  我挣开他的怀抱,转头就跑了,脸红的像熟透的柿子,最重要的是脑袋一个有两个那么大。这大概是慕容晚这个愣头青第一次对女人动情,却看上了我这个根本不是女人的女人。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毕竟是我自己惹下的麻烦,如何能摆脱他又不伤害到他呢,喵呜~头疼中,请勿打扰。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留言啦,为什么看的人口不是很多呢~~大家可以给我提提建议或者意见啊‘‘





☆、裸睡的危害

  早我没想出办法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躲着他。幸亏我是一条猫啊,所以才能拥有那么好用的耳朵,顺利的在他离我房子方圆十米的时候迅速从危险地带逃离。不过讨厌的是,有的时候我一时疏忽他都到了房门口我才觉醒,为了避免两个人见面后让我吐血的画面,我忍痛运用了法术移动到别的地方,以至于功力有所下降,要不是敏弦夜夜陪着我修炼,搞不好我已经退化拉啊,
  不过这件事还有一个副作用,由于我为了躲避他用过法术,我曾听见他跟敏弦疑惑的说,也没看见我练功,这轻工怎么能使得出神入化,甚至一个人可以在一瞬间出现在两个地方!
  我看见了敏弦的脸色,只好在心里默默地跟她道歉,大家同甘共苦嘛,吐血也是要一起吐的,大家吐,才是真的吐嘛~
  这件事之后,我是决计不可能再找慕容晚来帮我演戏了。但是子啊他曾经曰过: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上帝在你面前关上门的时候,肯定会在别的地方为你开一扇窗。
  子说的果然都是真理,在损失了慕容晚这名大将之后,我又有了新的男主角的人选,而且长得比他可爱,演技比他好,又会讨好我,那是拍的我一个心花怒放,一声鱼姐姐叫的我骨头都酥啦,你说这样的人才,不是上天对我的恩赐吗!
  大家肯定知道啦,这位人才就是我们大清朝康熙的十七儿子十三他弟十八他哥虽然已经十五岁但还是一张超级无敌可爱的娃娃脸的小正太爱新觉罗胤礼啦!
  话说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他刚过完十五岁的生日,是第一次出宫见识大清朝华丽的大街。结果老四也不知道抽了什么羊角风把他领到了我这里来,这小孩子没见过妓院,我这里自然就是最好玩的地方啦,有那么多美女姐姐还有我这么一条大美猫,而且我们还和他十三哥上演了一场好戏,自然让这死孩子流连忘返。
  康熙干脆不管不问,居然说让十七见见世面,所以每天下朝之后都随老四出来,名为干活,可他一个小屁孩一没学历二没经验,你说他能干点个啥。老四那边自己的是还忙不完,就嘱咐他自己呆着,结果这死孩子就跑疯了。
  第二天早上我正躲慕容晚躲得心力交瘁的时候,就见这死孩子坐在大厅的桌子上喝着茶,简直比老四那个未来的皇帝还有派。我已开始还寻思着谁上街把人家孩子给捡回来了,一看是他,怎么说也是个爷,还是赶紧上前招待吧。
  这孩子一看是我,立刻笑的比朵花还灿烂,上来就甜甜的叫了一声“鱼姐姐~~”,我一听,呀,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比他那俩哥懂事了不知道多少倍,心里立刻特喜欢。
  我上去掐了掐他粉嫩的娃娃脸,“小十七怎么来姐姐这里啦?”
  “四哥带我出宫,可是他忙自己的事,没有时间陪我玩,所以我就来找姐姐了。”说着还冲我卡巴卡巴眼。靠,我怎么觉得他笑得那么奸诈呢,这孩子啥意思啊,他不会是逃课出来的吧。
  我还是不放心,整个拐带皇阿哥逃课的罪名,我可担不起啊!“小十七,是真的吗?你不会是自己跑出来的吧?”
  结果他一听我这话,小嘴就揪起来了,转过头去,“我堂堂大清朝十七阿哥还没沦落到骗个女人的地步,你要是不相信我就算了!”
  我当场就想直接歇地上得了,听听,听听!这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该说的话,简直比他四哥都牛!还骗女人,你现在就知道女人女人,你还想干啥!
  后来想想还是不对,我要是让他回去,他一个人还不定跑到什么地方去鬼混呢。要是让我送回去,我又怕看见不想看见的人,还真是麻烦。看来也只好先把他留在这玩一会,这孩子不傻,虽说想着玩玩,可心里还是有数的。
  想到这,我就突发奇想了。这孩子一看就是奥斯卡影帝的演戏的水准,有这么喜欢粘着我,我要他做什么他一定不会反对,嘿嘿,那就让他演我的戏好了。
  果然,跟他一说他立刻就同意了,似乎还想大展拳脚是怎么地。而且他皇阿玛发话,他可以一直跟着他哥见世面,还没有上限,所以最近天天过来都不成问题。
  经过上次的童话试演,大家虽然说是耳目一新,但是男人毕竟对这种爱情童话不是很感兴趣,女人又不是我们这里的顾客主体,所以经过我们一直开会决定,下个月的戏换一个主题。
  这次我们准备拍连续剧,举目就定为郭敬明的《幻城》。之所以选这个呢,是因为,一,这里面很少涉及封建社会的礼法,不会犯禁忌;二,有没有现代元素,很好理解;三,就是里面讲的是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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