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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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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

马路抬头看看对面这栋破旧的老楼,感觉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

居民们吃喝拉撒,过着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就成天和他们同住,却不知道在哪儿,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后来没找过吗?”

“当然找过,可找不着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后来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反正他们也不住这儿。”

马路又问:“我听说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吗?现在这楼里绝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不知情,反正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信。就算信也没办法,谁让这里便宜呢,出于钱上的考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您不怕吗?”

“我?”老头哈哈笑起来了,他又提起鸟笼子,“你问问它,咱们怕不怕?”

那鸟又把眼睁开,像是听懂老头说话似的,猛然间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马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行为再次把老头惹得大笑起来,“你看看,连它都知道。”

马路尴尬地笑笑,继续问道:“大爷,我再问一句,那你住在这楼里,二十年来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没?”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么?”

“我不知道,随便,就是那种,那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头歪着脖子嘿嘿阴笑,笑得马路起鸡皮疙瘩,鸟突然扑腾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这回却是老头反应大了起来,他吓了一跳,狠狠地拍着鸟笼子,“瞎叫什么!”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偷偷瞄着马路,正好被发现。

本来马路不会怀疑的,但老头鬼祟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老头见马路正狐疑地看着自己,迅速把头别过去了。

那鸟受到惊吓,在鸟笼子扑腾得更厉害了,身上本来不多的羽毛,扑腾下来好几根,变得更丑陋了。

马路有种直觉,这老头和鸟,都向他隐瞒了什么。

再过一个月,刘从严就要退休了。

刘从严这辈子没当官的命,干了几十年,最多也就干到个刑警队队长,自从五年前主动退居二线,基本就算是赋闲了。

他也乐得清闲,当官的有当官的烦恼,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乐子,知足是福,一辈子和歹徒刀光剑影,能够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了达子,人家现在是刑警队队长。

说实话达子还是挺能干的,当年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一直跟在刘从严的屁股后面,那时候刘从严没少骂他,一转眼的工夫也能独当一面了。

刘从严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恰逢达子从门口回来。

“师父!”老远的地方达子就招呼着,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续着当年的称呼。

刘从严点点头以示回应,“你还不走?”

达子来到了跟前,“还走不了,刚才接到个电话,说是有起命案。”

刘从严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来,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会嘛,而且现在机会也比以前多得多,大伙都忙着挣钱,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发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儿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达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么困难,再来麻烦您。”

“小兔崽子,嫌弃师父老了是不是?”刘从严开玩笑道。

“这哪敢,哈哈,”达子嬉皮笑脸地说道,虽说对外一脸严肃,可在师父的面前,他还保持着多年前的模样,“我是怕累着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况后,直接上您家汇报去。”

刘从严没强求,况且他还真有事儿,今天女婿请客,涮羊肉。

告别了达子,刘从严出了公安大楼的门。左拐步行了两百米的样子,进了一个新建的小区。他按着门牌号,一栋栋过去,然后走进了一扇门。

爬到三楼,按了门铃,就听见阿多的声音,刘从严不由得笑了起来,果不其然,门一开,阿多就扑了出来,“外公!”

刘从严抱起阿多,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去。

阿多贴在他耳边悄悄说:“外公,你跟妈妈说说,我明天不想去幼儿园。”

刘从严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这忙外公帮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儿园。”

阿多嘟起嘴来。刘从严像变魔术样的,从口袋里摸出个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亲外公一下!”刘从严把玩偶伸到阿多够不着的地方。

阿多捧着刘从严亲了一口,亲得刘从严心花怒放。

“下来,别累着外公,”女婿站在客厅里,对刘从严笑笑,喊了声,“爸!”

刘莎从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端了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开了电磁炉,把暖锅放上去,“来,阿多,到妈妈这儿来。”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刘莎没反对,但也没留下来陪刘从严,而是端了碗面条,到里房看电视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别缠着外公,你这样抱着外公,外公没法吃饭了。”

“没事。”刘从严摆摆手,把阿多放在膝盖上。

“爸,咱们喝酒!”林涵开了酒盖。

对于林涵这个女婿,一开始刘从严并不同意,而且这种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刘莎和林涵都还是小屁孩儿。因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牵连了进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为,就被警察摸了个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个叫杜文中的小子,声称那个精神病,在天台突然发起疯来,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楼的。

一个刑警队队长有几百种办法对付一个街头混混,别说他有嫌疑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就算没这一出,刘从严照样有法子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刘莎也被卷了进来。

开始刘莎找他主动谈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自从把她接回来之后,这个小姑娘基本就没和自己说过话,现在一口气儿说了那么多关于林涵的,不得不让刘从严重视了。

聊了半天,刘从严明白过来,原来刘莎是喜欢上那混子了。他当然不同意。然而刘从严转念一想,刘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这事处理好了,没准能够成为和她合作的筹码。

于是,刘从严就在这上面动了点脑子。

不过就算他再宠着刘莎,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处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最终林涵因为打架斗殴,被劳教了两年,对公对私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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