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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哪里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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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音铮铮,跌宕起伏,曲调转换间,更见杀气四溢,浑不若一个柔若无骨的女子所奏之曲。

待一曲罢了,我拱了拱手与覃娘遥遥见礼道:,“姑娘能将一曲《广陵散》奏至如斯境界,可见姑娘是个心胸广阔之人。只是琴音中杀气太盛,不宜与修身养性。”

覃娘抬眸,慵懒地勾了勾海棠花瓣似的唇,一双细细上挑的凤目似嗔含怨,略微沙哑的声音带着说不出的勾魂摄魄,“公子过奖。”

我望着她,只觉这女子飘渺得宛如天际的一片浮云,似是不属于任何人,又似是属于天下人。

同为女子,我沈凤歌确然比不得她。

5第四章 朝为红颜,夕为枯骨

我与秦璋此番下江南,于我而言,实在是有不可说破的因由,而于秦璋,我猜测便是因着面前这位表里不一的覃娘。

覃娘此时正坐在我与秦璋的对面,眼波中似含了水雾,就那么温温凉凉地一眼望过来,直叫人骨头酥软。

“秦小爷,你这不远千里地从瑶镇奔波到了扬州,怕也不只是为了应承覃娘当年的一曲之邀吧?”

狐狸漫不经心地放下手上的茶盏,“确实有事相求。”

“那么这位姑娘是?”说话间,覃娘便回眸将我从头至脚扫了一遍。我在心底感叹啊感叹,这果然是个独具慧眼的女子,竟然能够透过我男人的表象,看出我是个女人的内在。

我轻咳一声,干笑道:“在下姓沈,名凤歌。”

“不瞒覃娘说,璋此番来江南只是为了求医。而这江湖之上除去鬼医闻人洛,也就数着江南屠氏的医术最为精深。前些日子璋曾听闻覃娘与屠家有些渊源,所以这遭便想请你行个方便。”秦璋把玩着手边的一支玉箫,神色疏淡。

覃娘的眉心微不可见地蹙了一蹙,我转而去看秦璋,他仍然是云淡风轻近午天的模样。

我见此场面不禁一愣,啧,看样子狐狸这是抓住了别人的小辫子要来敲竹杠啊。

“秦小爷,奴家只是一介风尘女子,并不知道这江湖上的事。”覃娘凤眸一垂,让人看不出情绪。

我沉默是金地坐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心,诚然作一副大尾巴鹰的表情。

秦璋怡然自得地捉了我搁在石桌上的手,道:“我夫妻二人只是想求个医罢了,并无他意。”

我的一副老心肝就在秦璋那“夫妻”二字中很是摇曳,我凄哀地看着他,他宠溺地望着我,神情甚飘渺。

覃娘轻笑一声,抬手拂了拂耳畔的碎发,眼底的柔情破碎一地,“原来竟是尊夫人,倒是覃娘有眼不识了。”

秦璋摩挲着我的手,我忍着浑身突起的鸡皮疙瘩,做温婉状地听他娓娓道来:“听闻屠氏当家主母善妒,而二公子屠兰司又非是她的亲骨肉。只是近些年她未曾查出那孩子的生母,是以并不曾取其性命。”

覃娘的面容蓦地失了血色,半晌,她才比着颤抖的指尖怨怼地瞪着秦璋,“秦小爷,我覃娘从不曾得罪与你,你何必如此苦苦相逼?”

“璋只想请覃娘在其间牵个线,并无他求。”狐狸一番话说得彬彬有礼,我在一旁不得不点头称是,另求覃娘应承此事。

覃娘神色甚复杂地将我看着,大约是在思量我为何要嫁给这样一男人,我矜持一笑,表示我其实也很无辜。

大约等了有半盏茶的功夫,才听得覃娘破釜沉舟地道:“三日后,青川之上,覃娘相候二位大驾。”

言罢,覃娘便头也不回地去了。

我望一眼狐狸,在心中默默将他好男风的取向给坐实了。因他对如覃娘这般的女人都殊无感觉,所以我便料定他对众女人都是殊无感觉的,真是可惜了他这副好皮相。

**

狐狸说借钱与我赎了庄庄,就果真借了。我再三思量后,终觉得此事不该由我出面,于是将狐狸推了出去,由他与老鸨交涉,以纹银十两将庄庄赎了回来。

秦璋去时打着个江湖郎中的招牌,痛心疾首地断定庄庄时日无多,且患得是流行性传染疾病。

老鸨在秦璋那副皮相的欺骗下,信以为真,慌不迭地将庄庄拱手相送。

而我得知此事时,正躺在客栈后院的藤椅上晒太阳,九宝就坐在我手边嗑瓜子。庄庄从外面跌跌撞撞奔进来,扑在我的膝盖上一通痛哭,几乎哭得脱了力。秦璋言笑晏晏,将事情从头到尾陈述一遍,却笼统不过两句话。

直至此时,我才断定,狐狸此名着实是为秦璋而造。

月色清凉,温风徐来的半夜,我拐了秦璋与我一道坐在屋顶上闲磕牙。

他问我:“你不去与庄庄叙旧,拉我上来做什么?”

我说:“庄庄的事可以拖一拖,但是你的事不能拖。”

他诧异,“我的什么事?”

我叹息,“狐狸,你做人要厚道。既然你已将覃娘当做心尖尖上的人,那就合不该让她流落风尘,亦不该将我俩虚到不能再虚的夫妻名义抛出去,徒令她伤情。”

秦璋失笑,“你何时听说我心尖尖上的人是覃娘了?”

我讶然,“不是么?”

他绷了脸,“诚然不是。”

我大彻大悟,“你果然是断袖。”

他将一口银牙咬得咯吱响,“沈凤歌!”

我想了一想,安慰地拍拍他的肩,“你要实在看上了花月,其实我可以将他绑了送你。”

秦璋怒视着我,月华下,他皱眉的样子亦是风华卓然,让我啧啧赞叹。

“阿歌,别闹。”这是他的结论,他认为我是在胡闹。

我望了眼皎洁的月,感觉甚凄凉,于是对他道:“狐狸,屠家二公子屠兰司其实是覃娘的儿子吧?你之所以要去屠家,是不是因为当年传国玉玺图纸失窃之时,屠家尚有人在朝为御医?”

秦璋将一侧唇斜斜勾起,声音毫无波澜,“两百多年前,能将传国玉玺的图纸从宫中盗出的人不出三个,而算来下,如今也只有屠家尚有一息香火。”

我哦了一声,半晌才念起,“纵然你是个断袖,我也不会嫌弃你。”

狐狸自此开始暴走,一把将我从屋顶上掀翻下去,索性那屋顶不高,我稳稳落地,也未见伤筋动骨。

诚然我是凭着狐狸只要不是另有新欢那便只能是断袖的这个推论而得出的结论,或许是我表达得过于直接,他一时不能接受罢了。

三日的时间一晃就过,而在这三日里,我也抽了空出来听了听庄庄讲那过去三年里一一发生的事。

在此前,庄庄曾高深莫测地对我说,我是因为找到了一个顶好的夫婿,所以才得以大难不死。而这个夫婿,正是与我形影不离的秦璋。

庄庄将这三年来的事絮絮叨叨与我说了四个多时辰,直至更深露重时,她才略显凝重地与我说其实封奕是个矛盾的人。

遥想彼时我在金銮殿上服了毒酒,封奕并未为我动一动容,但我下葬后他却押了庄庄去封府上,一住便是两年光景。

封奕待庄庄甚是客气,只是不许她出府,亦不许她接触外人。那时沈府上下没有人知道庄庄去了哪里,是以我从不晓得她居然在封府上被软禁两年。

庄庄说在那两年间,封奕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唤她在跟前伺候,然后就叫她讲讲我的曾经,讲讲沈凤歌作为女子的往事。

“爷,那两年里,只要是你的生辰、忌日,封大人都会对着你的灵位坐上一整天,任谁跟他说话他都不理。每逢那个时候,这封府上下的仆人都是连大气也不敢出的。可封夫人却着实气恼此事,于是就寻了个由头将你的灵位劈成两半。结果封大人得知后,竟颇失仪态地失手打了封夫人,险些将她打得小产……”

这是庄庄的原话,她说的时候很是动容,可我却觉得封奕忒荒谬,不知他徒对着一个死人的牌位在惆怅甚。

庄庄认为我已走出失恋的阴影,很是欣慰;而秦璋则眉头深锁,面容阴沉,令我很是忐忑,苦思良久却不知他在为何事烦恼,最后索性不再去想,随他去了。

**

三日后的这天是个无风的日子,苍茫的天际上挂着惨白的日头,青川里雾气腾腾,闷热潮湿的山谷下弥漫着植物霉变的气味。

秦璋与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过厚厚的腐叶,总算在烟雾缭绕间隐约望见两个相对而立的身影。

可还未待我瞧仔细那两人,就听得秦璋忽的一声低呼:“阿歌!”

话音甫落,他便拽住我的衣袖猛地向他一带,紧接着就是锦帛破裂声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而待这个世界不再旋转时,我已趴在了秦璋怀里,姿势甚柔弱。

“狐狸,你太暴力了。”我扯着被他撕烂的袖子,举在他眼前,示意他可以再赔一件给我。

狐狸垂眸不屑地扫了我的破袖子一眼,低声嘀咕了一句,“险些连命都没了,还顾着件破衣裳。”

我掀起眼皮将他望一眼,便越过他的肩头去看后面那粗壮的老榕树。

老榕树大约是由于生长得年头久了,加上此处又温热潮湿,所以树干上倒生出不少绿茸茸的苔藓来。而在那一丛绿中,又惶惶然插着两抹闪耀的金色,赫然便是两枚金叶子。

秦璋挥手将那两枚金叶子取下,看了一瞬后,便紧锁了眉头,将它们搁在我手中。

这两枚金叶子自然是与我在瑶镇时从那三名死者身上拿出的一模一样,因此从表面现象来看,那凶手方才就在附近。

“去前面看看。”秦璋自然而然地拢住我晃荡在破袖子下面的手,牵着我向前面那两个人影走过去。

我抬头望了眼不甚清晰的天际,安慰自己其实被牵手不算是被吃豆腐,何况狐狸打从我三岁那年起就经常如此。

“狐狸,其实你不拉我的话我是可以躲过那两枚金叶子的,而且如果你不拉我,我的袖子也就不会破成这样。”

秦璋闻言忽然就顿住了前行的步伐,我诧异地将他望了一望,他回眸来亦将我望了一望,沉声道:“因为你的反应实在太慢,所以我不大放心。”

我愤然,虽说自打我服了毒药又活过来后行动就不大爽利,但好歹我是拜在天机老人门下的,躲过个把暗器该是不成问题。

“普通的暗器你躲一躲是不成问题,但此番却略略不同。”秦璋牵着我缓缓道,我诧异地看他一眼,以为他已神奇到可以听见我的心声。

前方立着的两人此时已是两具尸体,不出所料的,那女子便是覃娘,而男子的面目虽陌生,但他腰间一块玉佩上刚劲有力的“屠”字亦让他的身份昭然若揭。

秦璋在看过尸首后,阖目一叹对我道:“他们已死了有一个多时辰了。致命伤在咽喉,一击毙命。”

我凑上前去翻了翻覃娘的宽袖,转而问秦璋道:“狐狸,你有没有觉得奇怪?”

他“嗯”了一声后,将覃娘的宽袖拎起,说:“她的右手脱臼,而屠当家的右手则不翼而飞。”

“奇怪,这个凶手似乎对手有着格外浓厚的兴趣。”

然而这厢我话音一落,那厢便听见“啪嗒”一声有人踩断了树枝,紧接着周围影影幢幢的人影若隐若现,竟是有一群不知名的东西逐渐将我与秦璋及两具死尸围在了山谷之中。

6第五章 月朦胧,人朦胧

在我与秦璋相识的十八个年头里,我俩闲磕牙的时候数不胜数,并肩迎敌的次数却寥寥无几,所以今次一战就算得上是最为激烈的一场。

遥想方才那影影幢幢的人影并不是旁人,而是屠家家将数十口子。按常理推断,屠家原本是医药世家,理应以医术见长。但是这个世界往往不走寻常路,所以在与众人交手后我才愕然发现,屠家的人是以用毒见长的。

在我以往看过的话本子里,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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