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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不是有人统计过么,乾隆编四库全书后,公开刊定颁行天下允许存世供人阅读的不过三千,留下名字但被焚毁的有七千多本,至于那些被毁弃在历史上完全没有留下名字的书籍,就不晓得有多少了。要知道,仅仅在明代天启朝就有两万多种书籍刊行天下。人人都说秦始皇焚书是文化倒退,那乾隆这个所谓大清的明君,搞得岂不是文化毁灭?毁灭的还是汉人的文化道统。
洪过再次无奈地抚摸着面前地线装书:唉。可惜。不能带回后世。否则自己何止是小发一笔横财啊。
随便扯出一本。书不厚。事实上。一本论语也厚不到哪里去。摊开书。洪过一目三行地浏览过去。与他后世上大学时候看过地文献资料区别不大。没有标点句读。竖版。繁体。因为是真品地原因。看着比那些影印下来地东东清晰多了。
很好。有以前上大学读史料地底子。看书没有多大问题。
洪过拿过笔墨纸砚。小心翼翼地抓起桌上被磨得光滑无比地狼毫笔。用那掉毛掉到羸弱无比地笔尖沾饱了磨。按照书皮地字。在一张发黄地纸笺上下来一个论语地“论”字。
这下出问题了。先是那纸笺被墨汁一沾上。瞬间变成一滩大大地污迹。
污迹将洪过看傻了。反复打量下纸笺。又用手搓搓。最后无奈地承认。也不知这发黄纸笺是如何制成地。总之比后世地宣纸差地不是一星半点儿。
又一次沾了墨,这次洪过小心很多,笔尖几乎是在砚中一掠而过,仔细看了一阵才心惊胆战的下笔。
还好,这次纸与笔的亲密接触没有出现太多意外,纸笺上沾着的墨汁被笔尖的狼毫带着小心翼翼的流动。
从下笔开始,洪过就感觉脑门冒汗,双手僵硬,胸口甚至好像有一口气透不出来,还没写上两笔,整个手臂就完全不受控制的哆嗦了。
好不容易将一个论字写完,洪过的脑门上的黑线几乎可以当门帘用了,这哪里是中国字啊,就是一只小狗按个爪印可能都比这个漂亮:
一尺见方的纸笺上满当当的填充着一个论字,即使这样,还是有大堆肉眼看见的波浪状墨迹。若是放在后世或许还能挂起来自夸是印象派作品,可在宋金时代,一名刚开蒙的六七岁孩子写出来的字,都比这漂亮一万倍。
再试一次,洪过感觉好了很多,起码波浪状的墨迹已经比刚才少了一半,但是,这次的字还是难以拿出手。
再试,继续试,试到底……
终于,洪过突然发现,手边的纸笺已经一张不剩了,而他的字迹,才刚刚没有波浪而已,距离成型成体还差了十万八千里,找出以前那个洪过的诗稿,看着一片规规整整的蝇头小楷,洪过惟有将毛笔丢到一边无奈的放弃。
看起来,想靠着读书写字混口饭吃,暂时是指望不上了,没有人会聘请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先生的,哪怕这个先生讲经讲的再好也不会,更何况,要洪过讲解孔孟经书,他也没那个能耐啊。
那个……剽窃?
突然,一个念头在洪过脑中划过,想想前世那些穿越众,哪个不是剽窃的大师,也不管念出来的诗词是否符合身处时代的韵律和习惯,顺嘴胡柴。这种荒唐到极点的事情,偏能博得举世词名,无数美女贵妇艺妓千金争相投怀送抱,无数士子书生文官武将宰相争着要斩鸡头烧黄纸换帖拜把子,无数商人哭着喊着要送钱过来,不干还不成,不干的话那些人就去上吊喝毒药。
天,这种生活,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哇塞,洪过猛吸一口嘴边的哈拉子,低头看看因为沾上口水而显得模糊的“墨宝”,又无奈的低下了头。唉,没有一笔好字,就算能吟北国风光又能如何,难道一个诗人竟然要别人代为抄录自己的诗句,那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么?
不用别的,光是士林那些书生,就能将自己当做无耻的剽窃者揪出来狠狠批斗到死,不要以为批斗只有后世那些革命小将才会,这个时代的所谓封建文人练就的是用文字整死人的真功夫,一经他们出手,保证不死不休,死了还会在书上帮你留下绝世臭名,迎风臭上几十里那种。
眼看着最有钱途的职业离开自己翩翩飞走,洪过心头那个不甘啊。
现在的他与以前那个榆木脑袋大不相同,自杀前的洪过,做事之前首先想到的是气节,是清名,是流芳百世。
而穿越过来的自己,带着极重的后世现代人的利己主义实用主义思维,为了能活下去,为了能吃饱饭,为了能活的更好,自己可以与那些穿越众一样,无耻的利用手上一切资源,只要能帮助自己活下去,活的更好更舒服。
在宋金的时代,什么人能活下去还受人尊敬?自然是读书人。
那句“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方为好男儿”可不是随便说说,在这个时代,文人已经将男人一生中所能得到的荣耀完全包揽,只有成为一名文人,才会受到尊重,从而活下去活的更好。
在洪过的内心深处,不排除还有一个隐隐的念头,虽然这个想法尚未完全显现,也没有上升到他的思维意识中,但是,如果有钱了,他未尝不想离开这个穷地方,回到南方,回到大宋那个真正令他心仪的国度去。
只可惜,就凭洪过现在的一笔烂字,以及家里的现状,想要从头供养一个读书人想来不大可能了,有母亲需要赡养,还要为母亲抓药治病,这些都需要钱,可是,家里有什么值钱东西呢?
若是能有几件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当掉,说不定可以换几个钱先为母亲抓点好药调养调养,想到外屋那位还在昏迷的妇人,洪过就感觉心头一阵酸楚,唉,既然回不去了,就将妇人当作是自己后世的父母一般供养吧,母亲,儿子不孝啊……
洪过抹干眼角的泪水,起身首先将书房翻找一圈,除了几十本发脆发黄的书籍外,这间屋子再无什么看着值钱的东西,有些不甘心的他又悄无声息的溜到外屋,看看妇人好像还是人事不知,他开始一点点的搜索起来。
这间屋子很多地方根本不需要翻动,一眼就能看清楚的地方还用得着翻么,饶是如此,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也花费了近一个时辰才仔仔细细的将屋子搜刮干净。
呆呆的看着桌面上摆着的东西,洪过半晌没有动作。
知道家里穷,谁想到竟能穷到这个地步,十枚铜钱,有政和通宝,也有靖康通宝。
放在后世,政和年间的宋代制钱实在不值钱,毕竟那个时代大量铸币,存世的数量极为丰富。
但是靖康通宝则不然了,靖康这个年号拢共才用了不足三年,还赶上了北宋被人灭亡天下大乱,从东京汴梁府到各地能铸造出来的制钱少的不能再少,任何一枚虽然不能说是价值连城也可以说是价格高不可攀。
不过,放到现在,铜钱就是铜钱,没有半点附加价值,十枚铜钱,放在上京城里,能买十几二十斤的谷子就到头了,回到家自己脱壳,估计能剩下十七八斤的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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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六章 古怪的邻居们
看着洪过向下滑去,那个叫做林钟的年轻人慌了,忙不迭的要将他扶起来,忽听不远处响起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笨小子,还不快将洪家小子送回炕上。”
林钟答应一声,双臂一用力,竟是将并不瘦弱的洪过一下拎起来,腾腾几个大步来到火炕前,方小心翼翼将之放好。
这个时候,洪过的眩晕感正慢慢消失,看着兀自趴在炕沿的洪家妇人,急忙对林钟求道:“快,小哥,快去将我,我,娘亲,也抬到炕上。”
林钟转身一看洪母,心里暗自叫声惭愧,这么半天闹哄哄的折腾,洪母都没能苏醒过来,只怕被伤的不轻。
手忙脚乱的将洪母抬上火炕安置好,这时屋内挤进了一群老少男女来。
一名身穿布袍留着山羊胡的老人抢到炕前,抄起洪过的手臂,三指轻搭双眼微眯,“咦,过小子,你的脉象平稳,竟是身子骨大好的迹象,不至于啊,昨日你还是脉象疲弱中气不足,怎么一日之间……”
看着山羊胡还要研究自己的脉象,洪过一下急了,指着火炕里面的洪家妇人道:“既然我没事,就看看我娘,她为什么一直没有苏醒?”
山羊胡这才发现了洪家妇人,赶忙为妇人号脉,过了一阵,长叹一声:“中气虚弱,脉象无力,被打只是诱因,最关键的是寝食不好,再加上过度惊吓,这才昏厥不醒。”
洪过吃了一惊,山羊胡的话放在现代就是营养不良休息不当,还有外力刺激导致的暂时昏迷,乖乖,这可不是小病,这种病一个不好会做下隐患成为积年累月的慢性病,活活能把一个正常人折磨成废人的。
不等洪过说话,一边的林钟将铁叉用力在地上一磕,恨恨道:“那终归还是严五和冯狗那两个龟蛋搞出的事情,”说着,他转身就要出屋。
一个猎户模样的中年汉子一把拉住林钟,“孽子,你干什么去?”
“当然是追过去宰了那两个龟蛋。用他们地心肝为洪家婶子补补身子。”林钟地铁叉一挥。煞是威风地道。
这话听得洪过胃里一阵翻滚。妈呀。这个林钟看上去憨憨厚厚地。怎么说起话来就像是山上那群野人。端地是个杀人地魔王。难道这个时代地人都是如此么。比现代社会地职业杀手还冷。还酷。
那林家猎户气得满脸通红。巴掌挥起冲着林钟就是一个耳刮子。“孽子。你是不是觉着今天地祸事还不够大?非要将洪家母子从这宋王庄撵走你才甘心?”
林钟捂着脸退到一边。委屈地看着自己地父亲:“我。我是要替洪家哥哥出口气么。那疯狗子和严马面不就是因为北庄子是完颜秉德地庄园么。狗仗人势地东西。以前就是村里地泼皮。现在竟然欺负到自家人头上。再不教训教训然后还不要把我们欺负死……”
不等林钟说完。林猎户已经指着他地鼻子大吼:“闭嘴。”继而。转头对山羊胡道:“胡医官。洪家大娘需要吃什么药?”
听了林钟地话。洪过心中一动。完颜秉德。这个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好似以前上学地时候听到过这个名字。看起来此人并不是在历史上籍籍无名地鼠辈。但是。现在脑子太乱。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完颜秉德到底是个怎样地人物了。就在这时。那边胡医官地话将洪过吸引过去。暂时抛却了对完颜秉德地回忆。
那山羊胡郎中先是摇摇头,而后取出一张发黄的纸笺与一支几乎秃了毛的毛笔,随意的将笔尖伸进嘴里沾口吐沫开始写方子。
“倒是不必吃什么良药,我看看那后山上的草药尽管足用,唯独这寝食不好,需要多吃一些肉类补补身子,再不能吃那个诸葛羹了,而且要多睡觉,最好夜间还是住在火炕上,如此三五个月就能好转,用个一年半载的也就能将养过来。”
睡在炕上?洪过心头一紧,难道说,这么冷的天,每天夜里妇人都是睡在地下,让自己一个人享受火炕?
天,且不说外面还是天寒地冻,仅仅这间屋子的地面比平地低了将近一米,屋内的地面潮湿阴冷可想而知,纵然是在建房时被人用重物反复夯实,也挡不住地面的阴冷潮气啊。
后世解决的办法是用三合土铺地夯实才能挡住潮气,看看家里的条件,即便这个时代有三合土只怕也用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