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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5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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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所以看上去,奇美拉部落的失败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跪下道:“愿为酋长效死!”
  喝完酒后,杜炎便要离开,谁知酋长康斯坦丁拍了拍旁边的兽皮椅子道:“来,坐在我的身边。”
  顿时,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这么器重?
  丘巨和阳固二人面色剧变,他们武功比不上杜炎,又不如他英俊,唯一的优势就是身份,一个是酋长夫人的侄子,一个是部落长老之子。
  而现在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如此器重,他们连这点优势都没有了。
  在很多人心中不由得暗自揣测,酋长大人是不是准备把女儿嫁给杜炎啊?这,这也太抬举他了吧?
  康斯坦丁朝着索魔笑道:“老友索魔,你很了不起啊,竟然培养了一个这么出色的义子,以后外族军后继有人了。”
  接着,他又大声宣布道:“我说过,这一次大战,那个青年俊杰立下战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妮妮安许配给他,绝不反悔!”
  不得不说,康斯坦丁小手段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如今又公然支持杜炎继承外族军,见到酋长对杜炎如此亲热,哪怕外族军的很多兄弟也充满了幻想。
  等杜炎娶了酋长千金,他们外族军的地位或许会提高也说不定。
  而杜炎感觉到轻飘飘的,无比的荣耀,无比的高兴。
  之前义父竟然还说酋长不喜欢杜炎靠近妮妮安,现在看来完全是他在撒谎,他在妒忌!
  杜炎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
  义父索魔在妒忌,妒忌自己在酋长心目中的地位超过他,妒忌自己将取代他执掌外族军。
  接着,康斯坦丁大声道:“老友索魔,听说你的侄子前来投靠,你这等人杰,会有何等子侄,让大家看看啊。”
  索魔面色一变,然后道:“兰陵,出来见过诸位首领!”
  兰陵起身,走了出来。
  康斯坦丁目光落在兰陵脸上道:“哇,好漂亮的一张小脸啊,我的妮妮安,你第一美人的位置恐怕要不保了。”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轰然大笑!
  康斯坦丁的意思非常明显,兰陵完全是个小白脸,如同娘们一样。
  接着,康斯坦丁道:“索魔兄,我听说你这个侄子刚刚进行负重训练,没有经过刀剑和实战训练?这不好嘛,战场上刀剑无眼,你不应该让他来的。”
  康斯坦丁几乎每一句话,都在打压兰陵。
  明白了酋长的意思后,在场部落首领们纷纷取笑羞辱兰陵。
  “索魔,这个侄子你可要藏好了,免得不小心哪一天被人在荒郊野外找到,后面屁股洞被人搞得比嘴巴还要大。”
  “说不定他那个洞早就比嘴巴还要大了,你看他脸多白,可见屁股有多么嫩?这一路来几万里,他如何逃到奇美拉部落的?他的屁股至少被一百个种族干过吧。”
  “酋长,我看这场战也不用打了,把这个小白脸的屁股献给野马部落酋长,他干得爽了,说不定就把落马山脉让给咱们了。”
  蛮荒部落的羞辱和践踏,几乎是毫无底线的。
  康斯坦丁这样抬高杜炎,践踏兰陵,所有外族军弟兄们本能会觉得,他们肯定愿意跟随一个受人尊重的强者,而不是一个出卖屁股的小白脸。
  而康斯坦丁的恶毒用意,就是把兰陵和卖屁股的小白脸画上等号,以后不管谁提到兰陵,就会想到卖屁股三个字。
  如此一来,就算知道是无耻的谣言,也无法洗清了。
  索魔顿时气得太阳穴直跳,对义子杜炎更加失望。
  你杜炎毕竟是我的义子,兰陵是你弟弟,都属于外族军的一员。
  所有人在羞辱践踏兰陵的时候,你非但不站出来帮忙,反而还跟着笑?
  杜炎确实跟着笑,看到别人羞辱兰陵的时候,他心中充满了快意!
  他厌恶兰陵!
  不仅仅是兰陵试图和他争夺外族军,还因为狄娜对兰陵的亲近。
  尽管他一心想要迎娶妮妮安,但是在他心中,狄娜也是他的禁脔,两个人有过婚约,那就是他杜炎的女人。
  而现在,狄娜竟然和兰陵走得如此之近?
  不仅如此,妮妮安竟然在他面前频频提到兰陵,说他眼睛如此好看,面孔如何俊美。
  偏偏她是用非常天真烂漫的口气说出来的,杜炎无法责怪,只有把所有的愤怒和厌憎倾泻在兰陵头上。
  索魔站出来,冷冷道:“诸位首领,难道你们的本事全部长在嘴上吗?要不然哪位出来,陪我练练筋骨?”
  这话一出,顿时所有人静寂无声,唯有目光充满了阴冷。
  和索魔动手?
  拜托,没有人发疯!
  谁不知道索魔的武功何等的惊人?整个奇美拉部落,可能只有酋长是他的对手。
  索魔冷道:“酋长大人,我既然把兰陵带到了战场,自然有我的理由,他绝对不是你们看上去的那么软弱无力。究竟是龙是虫,等到上战场后再看他的表现,现在还请诸位首领闭嘴。如果还有谁试图用嘴巴来羞辱我的侄子,那我不介意用拳头纠正他的错误!”
  索魔就是这样的人。
  当有人羞辱攻击他的时候,他可以不当一回事。
  但有人攻击他的手下,他立刻就会站出来让人闭嘴,如果还不闭嘴,就打得你闭嘴。
  而康斯坦丁就厌恶的就是他这一点,无视他的酋长权威。
  而偏偏索魔的武功确实很高,可以说在整个奇美拉部落,几无对手。
  “索魔老友,你是想要我给你的侄子机会,让他在战场上表现对吗?”酋长康斯坦丁阴冷道。
  “对。”索魔道。
  兰陵叹息一声,心中暗道:“中计了!”
  康斯坦丁就是要用激将法,然后名正言顺地在战场上弄死兰陵,为杜炎除去对手。
  此人的阴谋诡计完全是一个接着一个,让人防不胜防的。
  “你放心,我会给他机会的。”康斯坦丁笑道。
  然后他站起身道:“好了,时候不早了,大家休息,准备作战!”
  ……
  次日一早,两军相对!
  两个开战部落的酋长,分别骑着战马,开始加速对冲。
  两方大军,目光紧紧追随者他们的酋长。
  两个酋长距离还有一百米的时候,忽然减速。
  然后,野马部落酋长多铎大笑道:“康斯坦丁阁下,你是打算先洒大血,还是洒小血呢?”
  洒大血,就是直接开战厮杀。
  洒小血,就是先进行战前个人比武。
  或者说不是比武,而是决斗!因为这种比武不分胜负,只诀生死!
  算是大战的垫场,有点类似中国古代战场的斗将,激起将士热血,鼓舞士气的作用。
  只不过,斗将可以败退回阵,而这里的决斗却不可以,要么赢,要么死!
  “先洒小血,让兄弟们开开荤,哈哈……”康斯坦丁道。
  所谓的开荤,是真的开荤。
  因为决斗输的那一方,尸体会成为对方的战利品,活生生被肢解剁碎,煮成肉羹。
  野马部落酋长多铎笑道:“那我就先点将了!”
  然后,他用布蒙上眼睛,弯弓搭箭,朝着自己大军的上空,猛地射箭。
  没错,是朝天上射的,箭是没有箭头的。
  “嗖……”箭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然后坠落在野马部落的军中。
  箭落在谁那里,谁就出场决斗,输者死,赢则算十个人头的战功。
  “箭落在谁那里,出列参加决斗!”野马部落酋长大声喊道。
  顿时,一个黝黑瘦削的男子出列。
  他目光阴冷,手持双刀,鼻弯如勾。
  尽管瘦削,但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如同铜铁铸成的一般。
  此人看上去和人类没有太大区别,除了尾巴之外,再无奇异之处。
  但是,他又和人类有很大区别,因为他的面孔,极度的棱角分明,看上去仿佛石头刻成的一般。
  再细看他的皮肤,仿佛充满了麻麻点点,这不是疙瘩,而是金属。
  镶嵌在皮肤上的金属!
  见到此人,所有人顿时色变惊呼:“狂战士,竟是狂战士!”
  野马部落王牌,狂战士!
  他们体内有特殊的血脉和体质,成年之后,从烧红的铁屑中滚过,不死的人就成功晋级为狂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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