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场一阵冰冷凌厉之气席卷而来,一把银亮的刀从他背脊里凑出来。刀身狭窄,带着微弯的弧度,澄亮冰冷如秋水寒潭。刀柄造型古朴,铜制的刀柄已经染上了淡淡的铜绿,但丝毫没有损害人们对它的认知。
绝世宝刀,它当得起这个称号。
“它叫照古。”柴荣说着,四处望了一眼,看到了一个铜铸的摆件,问道:“这个贵吗?可以砍吗?”
“这……这真是……”欧晓东研究了铸铁技术一辈子,一眼就知道什么是好坏,看到这刀,双手撑着书桌站了起来,抖着声音说:“古代竟然能做出这样的好刀!你……你尽管试!”
柴荣业也不客气,随手便是一刀劈下,拳头粗的实心铜铸摆件被瞬间切断。切口整齐平滑,仿佛刀切豆腐。
“啊……”欧晓东激动得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喃喃地说:“太厉害了!古人的技术果然超乎我们的想象!”
他说得激动,但只是扶着桌面站着,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并不敢上前,更没有劝说柴荣将刀捐献出来的意思。
因为他很清楚,这不是出土文物,是柴荣私人所有的东西。
但柴荣却手腕一转,双手将刀捧平了,送到欧晓东面前,恭敬地说:“这把刀,我想交给你们保管。”
欧晓东一愣:“这么宝贵的东西,你真的舍得?”
“没什么不舍得的,老先生,你恐怕不理解什么叫刀灵。”柴荣解释说,“我是靠这把刀才能活下来的,刀如果坏了,我就死了。这两千年来,我曾带着刀四处走动,差点被人捕杀。也曾将刀埋藏在方梵隐的坟墓里,用法术保护周围,依旧差点被人盗掘。这世上没有哪里是绝对安全的,我只是选择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那天老板带我去博物馆,我看到湛卢。您或许不知道,我曾经亲眼见到湛卢剑碎在面前,所以,看到湛卢还能被修复,好好地呆在那里,被千秋万代的后人赞叹。我觉得,非常羡慕。兵器追求的并不是饱饮人血,而是让人赞叹它的锋锐精湛。”
“我不喜欢自己身上有铜锈。我希望自己的原身也能像湛卢一样,被好好保护起来。作为报答,我会将自己所知的铸剑技术都告诉你们,这也是我答应他们的。”
他们,指的是那些工匠。苏暖想象着那些被大楚皇帝杀死的工匠,一个个化作冤魂飘荡在剑庐里,发现出不去,便开始相互讨论铸剑术。他们有些文雅,有些粗鄙,原本在太平盛世中擦肩而过,彼此都不会看看一眼。但是成为了冤魂,彼此都是平等的,便开始飘在半空上,或者假装席地而坐,交换着铸剑经验。
那情形,光是想想,苏暖便觉得又难过,又美好。
那天进入方梵隐的墓葬,苏暖特意观察了一番,发现墓葬里曾经有过鬼魂的痕迹,但最后都消失了。
不是被人超度了,而是在长久的时间里,他们心愿已了,便自行消散,转世投胎去了。
因为他们已经将自己的心得、技术,传给了那个刚化形没多久的刀灵,让他找人传承下去。而那个刀灵,守着这个承诺两千年。
这两千年来,见过的人,路过的景,刻骨铭心的情,刀灵都忘记了。只有他们交代的,刀灵一个字都没敢忘记。
“他们当年将铸剑术告诉我的时候,就曾经立下要求,说,如果有人能将剑庐里遗留的残剑研究透,就可以将铸剑术传给那个人。他们都非常厉害,我在世上行走了很多年,始终没有遇到比他们更厉害的铸剑师。两百年钱,我都淡了这份心,觉得还是过个千年再说,所以将照古刀藏在剑庐里。没想到,还偏偏是找到了。”
柴荣感叹:“人真的很神奇,我活了两千年,感觉凡人在攀登天梯。这两千年里,登上第一级阶梯,你们花了一千年,登上第二级,只用五百年,速度一次比一次快。最近我睡了一百五十年才醒来,醒了之后,几乎认不出这个世界了,变化太大了。从前做不到的时候,你们只用几十年的时间,就做到了。”
例如,修复湛卢剑,研究古代铸剑术。
柴荣目光真挚而郑重:“我觉得,你们是可以交付承诺的人,因为你们要这技术,不是想挣钱,只是想研究,再传承给后人。这个观念,和他们是一样的。”
“谢谢。”欧晓东站直了身体,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郑重地说:“我会为你保守秘密,同时,代表研究所的所有人,感谢你的信任。请相信,我们一定会将铸剑术发扬光大,千秋万代地传承下去。”
柴荣点头,抬了抬手上的刀:“来吧。”
欧晓东郑重其事地将照古刀接过。
柴荣看着,目光有些不舍,又开口说:“我希望,有一天它被展览出来的时候,能告诉世人,照古刀就是方梵隐最后铸造的宝刀,就是它,在未铸成的时候就被方梵隐用来砍断剑庐里的所有刀剑。方梵隐就是用它自杀,完成最后的铸造。”
“方梵隐,确实是个古往今来第一的大铸剑师!”
“你放心,我们会的。”欧晓东承诺,“既然你说急记得的不止一个铸剑师,那我们会根据你的叙述,追源溯本,将每一项铸剑术的出身搞清楚,让技术归他的主人左右。”
柴荣没想到还有这点,越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他与欧晓东签署了协议。
回到家时,苏暖是一个人的。
薄依瑾还坐在沙发上,听到动静,她便腾地一下站起来,紧张地问道:“苏暖姐,怎么是你一个人?荣哥呢?”
“在研究所里,做记录呢。”苏暖将包放在玄关上,给沈北宸发了个记得来收尸的微/信,从酒柜上把烈酒都给拿了下来。
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一字摆开。她拿了一对高脚杯,放在茶几上,一边倒酒一边问:“怎么?觉得难以接受吗?”
“也、也不是。”薄依瑾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表情懵懵的。“我脑子里其实很乱,不是介意他是什么刀灵,反正我看到他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品性总是很好的。我就是……就是忍不住想,难怪他看我总是一副看小屁孩的样子。之前我还忍不住想,干嘛呀?最多比我大十岁,有什么好嚣张的?现在我才明白,哪是小屁孩啊?他看我,就跟看曾曾曾曾孙女一样吧?”
苏暖伸手给她递了一杯酒,问:“你这么在意他的想法,难道还喜欢他?”
薄依瑾先仰头灌了自己一大口酒,才苦笑着说:“说不喜欢是假的。苏暖姐,我对他的感情,是有个渐进过程的,你知道吗?一开始,我是个声控,被他的声音迷住,又被他救了,就一见钟情了。后来看他是个油腻大叔,又觉得……嗝儿!有点嫌弃。可是接触久了吧,又重复觉得他人品真好。不会因为我长得漂亮就想吃我豆腐,不管我是薄家大小姐还是薄家落魄了,他看我都是个小屁孩。我……呜呜……”
她抱着自己哭出来:“我想把自己变得很好,有钱有能力有魅力,一个独当一面的美丽女强人,然后跟他在一起呀。可是,我再有钱,再厉害,又怎么样?他活了那么久,什么人没见过啊?凭什么会喜欢上我啊?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小姑娘边说边哭,哭一下喝一口,很快将杯子里的酒给喝光了。
苏暖给她又倒了一杯,才举杯慢慢地抿了一口酒,又问:“那,因为永远也不可能得到他的喜欢,你就要一蹶不振,自暴自弃,让自己成为一个废物吗?你的美丽,是为了别人才绽放的,还是绽放美丽之后,蝴蝶蜜蜂自己会飞来?”
“我才不要成为废物!我哥那么辛苦,我要帮我哥!”薄依瑾满脸通红,两杯威士忌下肚,眼中全都是醉色了。“我要自己美丽!”
“这就对了。”苏暖点了她的脑袋,“人生是自己的,不要为了任何人而活!”
沈北宸走进门的时候,听到的就是这句话。
他眼中迅速涌上一阵黯然,捏紧了拳头,安稳了心思,才上前问道:“怎么又喝酒了?”
☆、第 103 章
苏暖没有看到沈北宸的神色,她本来就对酒精抵抗力为0; 开酒吧以后搜罗好酒; 暗搓搓地练习了好几次; 最终结果也就是一听啤酒的。
这折算成威士忌; 一口足够了。
所以她才发微信让沈北宸过来救她。
“咦?北辰哥; 你来啦?”薄依瑾也喝得醉醺醺的,歪在沙发上傻笑。“北辰哥我跟你说,我已经彻底倒向苏暖姐了,她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像她一样独立自主; 有钱有势!你要是敢欺负她; 我就……嗝儿!做掉你!”
喝醉了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偏偏钱晓晓又放假了。
没办法; 沈北宸弯腰将薄依瑾的手臂搭在肩上; 扶着她去了客房。
然后才回到客厅,将苏暖小心而温柔的抱在怀里。
薄依瑾还想以她为榜样; 可天底下只有这一个苏暖; 哪还有另一个?
沈北宸将她放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低头摸摸她的发; 好笑地说:“依瑾还想学你,要能学成你的百分之一,都不知道能踩碎多少男人的心。”
苏暖睁开眼睛,满眼醉意流转,仿佛能迷住人一般。她抬手,软若无力; 柔若无骨,软绵绵地抚摸着沈北宸的脸,拖长着声音问:“我——踩碎谁的心了?你可是我的心肝宝贝呀,总不能,为了别人伤害你。”
所以,他在她心里是很重要的吗?沈北宸低头定定地看着她,心中的念头百转千回。
沉默的气氛令人昏睡,苏暖的脑袋本就被酒精熏得迷迷糊糊的,这一沉默,她的手就撑不住了。
像失去支撑一样,瞬间掉下,却又被沈北宸握住。
“暖暖。”沈北宸握着她的手,贴在唇边细细轻吻着,喃喃地问:“你什么时候才能答应和我复婚?什么时候我才没有你会离开的担忧?如果我们有个孩子,会不一样吗?”
苏暖的呼吸均匀而沉稳,已经睡着了。
沈北宸扯了坐垫,在床边坐下,借着落地窗外绚丽的晚霞看着他的姑娘。霞光如锦,将她原本就美丽的脸衬得越发眉目如画。
这些话,在她醒着的时候,沈北宸是不敢说的,特别是孩子的问题。
沈北宸在豪门,也身在职场。他见过豪门里一心母凭子贵,拼了命想生儿子的女人,也见过没别的本事只能拼命生儿子讨好夫家的生育机器。职场上,有女职员因为怀孕,被同样是高管的丈夫要求辞职回家,全心全意生孩子、做全职太太。也有女职员因为生孩子离开岗位大半年,回来的时候因为哺乳期,努力跟上工作进度,把自己累得面色蜡黄,再精致的妆容也掩盖不住的。
星云集团的某个总监是个已经快四十的大姐,美貌女强人,一心拼在事业上。热爱工作,工作的任何成果都使她快乐。因为工作的缘故,离过两次婚。
两次都是因为孩子的问题。
第一次是结婚前说好丁克,不要孩子,结婚之后男方却反悔了。几度争吵之后,男方选择偷偷在避孕套上扎洞,导致总监怀孕。
当时总监才刚入公司,正在争取第一次升职,成了就从普通职员进入低端管理层。这是她事业中极其重要的时刻,绝对不可能停下两年生孩子,所以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人流,将孩子拿掉了。男方连带家庭对她勃然大怒,选择了离婚。
第二次,也同样说过不要孩子,这段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