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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小小的东山首富,就是世界首富,惹急了这些人,也是说杀就杀的,在这些人面前,什么特种兵王都是战五渣。
父亲告诉他,供奉唐老来自一个叫化骨门的古武门派,听上去像是武侠小说中不入流的派,但事实上化骨门却是从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属于鸡鸣狗盗之术的分支,其底蕴已经不可小觑,而秦歌能够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唐老挂冠而去,显然他的背景更加的深厚可怕。
对于这样的人,虽然不见得怕了他,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只要不危及生命,碰上了能忍就忍。
所以,曹义松看着自己的爱车,虽然心在滴血,但他准备忍。
秦歌扛着撬棍,冲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森森大白牙,说:“骂啊!接着骂!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伤好的挺快嘛!你继续骂,这样我待会儿再断你几根骨头的时候也就不算欺负你了。”
“姓秦的,你不要欺人太甚!”曹义松吼道。
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学生和家属们顿时大哗。
东山首富家的二公子谁不认识?在齐海这一亩三分地上,不应该是他欺别人太甚么?而且他以前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啊!什么时候他也会说这四个字了,什么时候他也能让别人欺负的只能说这句话了?
太解气了。
不管跟曹家有仇没仇,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因为仇富的心理不光穷人有,富人也同样仇视比自己有钱的人。
“诶?这就算欺你太甚啦!你的承受能力也太差劲了点儿。”
秦歌很不屑的撇撇嘴,把撬棍丢在曹义松的脚下,指指兰博基尼,说:“既然你说我欺负你,那好,你自己来砸,要是不砸报废了,我就把你砸报废了。”
曹义松气的浑身都在颤抖,众目睽睽之下,秦歌就敢如此羞辱他,简直就是一点都没把曹家放在眼里,如果现在有一把枪,他真想先给秦歌一梭子,打完了换弹夹再来一梭子才解气。
“给我一个理由。”
想起父亲曾说,如果真的与秦歌发生冲突,切记要抢占道德制高点,只要占住理,无论发生多么大的冲突,家里都有回旋的余地,毕竟古武者并不是超脱一切的神仙。
他深吸口气,说:“曹家对你一再忍让,那是给唐老面子,如果你真的不知好歹,我曹家也不会怕了你。”
“呵呵!这话说得有气势,曹元兴教你的吧!背了多长时间?蠢货就是蠢货,有你这么一个惹祸精在,你曹家就是宇宙首富也得完蛋。想要理由是吧!好,给你。”
秦歌笑着指指不远处的奔驰G55,道:“那是我的车,理由够充足了吧!据说半年前有辆宝马别了你的车,你愣是追了人家几条街,然后把人家的车砸了,还刮花了女司机的脸。我对你的脸不感兴趣,只是让你把自己的车砸了,不过分吧!”
曹义松语塞,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以前的嚣张行为感到后悔。
砸人家车的这件事是他最喜欢在别人面前夸耀的几件事之一,因为他认为自己天生就是来欺负别人的,没想到一辆破宝马竟敢别他的车,这不是活腻歪了么?别说追几条街,就是到天边也得追啊!
在这件事中,他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没招谁没惹谁的,比新闻里那些讨薪的民工还要委屈,身为曹家二少,受了委屈怎么办?当然是找回场子了,大丈夫快意恩仇,车给丫砸了,女司机?长得太丑,刮花了脸都算整容,不找她要钱都是少爷大度。
在今天之前,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一直都坚定的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想到现在位置转换,他才感受到,原来被砸车的那一方更委屈。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官员也好,富翁也罢,因为占有的社会资源较多,就自然而然的高人一等。
工人在厂子里出了事故,贱命一条,活该!可轮到他们自己,哪怕是修脚的时候被刮个小口子都恨不得杀人全家。
人与人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只要财富不均,这一点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如果有一天大部分人开始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生命也不平等时,这个世界就离完蛋不远了,而且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世界正大踏步的向着这一天迈进。
见曹义松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秦歌挑挑眉,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说:“发什么愣呢?赶紧动手,老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放出的话,你居然敢不听,这不是存心让我丢人么?有钱人了不起啊!有钱人就可以随便让别人丢人么?”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样花样无耻的,秦歌的言行将“纨绔”这两个字拉低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围观的有钱学生们全都热血沸腾。
原来还能这么欺负人啊!太特么给力了。
第七十四章 好奇的柳叶眉
曹义松哭了,一边砸着自己的爱车一边流泪,不是因为心疼,这会儿他都快恨死这辆车了,要不是它,怎么会惹到秦歌这个魔头?
他哭是因为委屈,在几乎大半个校友面前被羞辱的委屈,他虽然很蠢,但也明白,从今以后,学校里再也不会有人发自内心的敬畏他了,所有人见到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想起今天的这一幕。
那些巴结他的人会这么想,被他揍的人会这么想,或许以后躺在床上让他干的女人也会这么想。
曹家二少除了有钱之外,只是一个被逼自己砸车都只能哭鼻子的怂货。
秦歌的嚣张行为不光让周围的人觉得带劲儿,小雨这个最喜欢热闹的家伙就更兴奋了,又蹦又跳的说坏师父真厉害,眼看着一辆漂亮的兰博基尼被砸的面目全非,激动的小脸通红,跑到秦歌身边就说:“坏师父,坏师父,你低一点。”
秦歌不懂她啥意思,刚疑惑的弯下腰,脸上就被吧唧一下亲了一口,小丫头的双唇软软的,湿湿的,让他忍不住心中一荡,转脸看见星星眼睛亮晶晶的,似乎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男人当然不会拒绝美少女的香吻,于是秦歌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指了指自己另一边的脸。
星星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扭捏这个词语,既然得到了当事人的鼓励,那就想做就做,走上前就学着小雨的样子吧唧了一下,跟小雨的不同,她的唇凉凉的,很舒服。
周围的学生们早就注意到白鸟和星星这对美少女了,见她们穿着校服就知道是新来的学生,正摩拳擦掌绞尽脑汁的构思应该来一个怎样的校园浪漫邂逅,却见第一校董的天才女儿叶听雨居然主动亲了那个嚣张的家伙一下。
还没等他们把掉一地的眼珠子捡起来,那个新来的冷冰冰的小美女竟然也上前亲了一下。
这、这是什么情况?那个混蛋是哪儿冒出来的?
你逼的曹义松砸车,俺们还以为你是为民除害的义士,还准备崇拜你呢!谁知道你转眼就化身,霸占了属于俺们的两位美少女,俺们这心呐,哇凉哇凉的啊!
等等,那混蛋又看向了童女神……禽兽!住手!
被星星亲过之后,秦歌的脸皮也就够厚了,干脆又把脸转到童鱼面前,看她目瞪口呆的样子,伸手捏捏她的小脸,嘻嘻笑着说:“今天帅哥大甩卖,小鱼儿,你要不要来一下?”
童鱼脸登时就红了,狠狠瞪他一眼,啐道:“呸!一个邋遢大叔还有脸说自己是帅哥,你怎么不去死?”
说着,她拉起小雨和星星的手就走,还不忘喊上白鸟。
白鸟多乖啊!走之前特意问了一声:“主人,我需要亲吗?”
秦歌得意的哈哈大笑,周围是一地心脏破碎的声音。
当学校铃声响起的时候,秦歌才放过曹义松,开着车下山离开。
校门前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黑色奥迪,在宾利劳斯莱斯都一抓一大把的德英学院门前,显得十分寒酸。
当秦歌的奔驰转过拐角再也看不见之后,奥迪车后座上的少女才升上玻璃窗,问前排的司机说:“铁叔叔,那个人是谁?”
奥迪司机是个壮汉,脸型粗狂,留着短寸头,坐姿十分挺拔,黝黑的脸庞和犀利的眼神都散发出一股铁血军人的气势。
他想了想,说:“看他和童家小姐在一起,应该就是前段时间帮助童家脱困的保镖秦歌。”
少女有双十分好看的柳叶眉,闻言挑了挑,疑惑道:“只是一个保镖而已,凭什么羞辱曹家?而且看曹义松的反应,似乎很害怕他的样子。”
司机说:“曾有人在一个月前见到他在曹家连续打断了十八个护卫的骨头,还凭借一块玉牌就让化骨门的唐老大笑离去,我们的人没有查到他的具体背景,据我猜测,他应该是来自古武界的某个隐秘门派。”
少女思索片刻,抬头问:“为什么不是神裔?化骨门属于神侍联盟,如果秦歌是神裔的话,不是能更好地解释唐老的反应吗?”
司机笑了笑,说:“小姐,神侍与神裔并不是单纯的仆与主的关系,他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到了唐老的地位,遇到一般的神裔当然不会动手,但也不应该转身就走任由原来的雇主遭受欺压,除非那个秦歌是高阶神裔,可高阶神裔都是动辄翻天覆地的人物,您能想象龙神大人那样的角色去给一个黑道小姐当保镖的样子吗?”
少女想了想,忽然扑哧一笑,似乎脑补到了一个老不修站在小女孩儿身后当保镖的样子,摇摇头,说:“嗯!确实不大可能,但是华夏无论多隐秘的门派都已经记录在案,这个秦歌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司机的神色严肃下来,摇头说:“不知道,或许是某个门派隐藏起来的精英,也或许是世间还有国家并不清楚的势力,但不管怎么说,这个秦歌都不能这么放任下去,我想用不了多久,上面就会派人下来带他去问话的吧!”
“嗯!”
少女认同的点点头,眼角瞟见腕上的手表,顿时惊叫道:“哎呀不好!要迟到了,铁叔叔再见。”
说着,少女推开车门朝校门跑去,在进门之前,她回头朝秦歌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细长妩媚的眼睛眯的只剩下一条缝。
“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是神裔呢?”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秦歌知道自己刚刚让一个少女产生了好奇心,一定会马上掉转车头回去跟人家亲自解释。
现在他正专心的驶往南城,因为心情愉悦,还哼起了一首不知名的山野小曲儿。
今天这么羞辱曹家,车子被别只是一个由头,最近负责监控曹家的手下传来消息,曹元兴正四处活动,一边打听秦歌的背景,一边拿高额报酬聘请古武者,已经有两位“弑神者”身份的古武人士对他给的待遇表示出了兴趣。
本来秦歌对曹家是看不上眼的,可既然他们自己作死,那就不用顾忌什么了,身为保守派神裔的精神领袖,不管是谁,只要跟“弑神者”沾上了边,那就是死敌。
因为保守派一直都与普通人类和睦相处,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他们更加仇恨不分青红皂白屠杀神裔的“弑神者”。
第七十五章 黑社会耶!
开车来到南城的约瑟芬西餐厅,秦歌隔着落地窗户看了看,见里面还没有客人,只有侍者工人在忙碌的打扫装饰。
看看表,刚过八点,人家还没开始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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