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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与冰-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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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尤其要说的,是我的老伴可忻。我十分清楚,我能最终走出生命的“冰谷”,全仰赖她的坚定,果断(我的性格根本上是软弱的),她的温柔,体贴(我是最不会照料自己的)。每当思及充满未知因素的“将来”,不免有些惆怅时,只要想到她会默默地与我共同承受一切,我就似乎有了“底”。她是我生活中永远不倒的树,我乐于公开承认这一点,并无半点愧点。因为我知道,在她的心目中,我也是这样一株树——在充满险恶的人世中,我们互相苦苦支撑:这就足够了。我的这本书当然应该献给她,我的可忻。记得在十五年前的新婚之夜,我也曾向可忻献过一本书——那时十年浩劫还没有结束,我虽也写有近百万字,却不可能出版;献上的是手抄本,书名《向鲁讯学习》。现在,“书”由手写变成了铅印,但那份情意却没有变,依然那样深挚、纯真——但愿我们永远像年轻人那样相爱,尽管如此我们都已两鬓斑白,并一天天走向归宿。

  两棵树,并不参天,并不伟岸;两棵树,枝枝连理,叶叶相贴,连根系也连结在一起。风里雨里,两棵树互相温暖、互相慰藉。这段用“心”写的文字,也要用“心”去读。我想,先生是没有必要羡慕年轻人的,因为先生的爱是一种历尽沧桑之后沉甸甸的爱。钱老师送给师母的著作,无论是当年的手抄本,还是今日的出版物,也都是沉甸甸的,也只有师母才受得起钱老师的礼物,今天的女孩子大多喜欢金首饰与时装。当爱变成“每周一歌”、“半月谈”,变成“一场游戏一场梦”;当牵手变得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轻轻松松的时候,爱便失去了纯洁,也失去了真挚,只剩下一个苍白的外壳。
  有一次,我到钱理群先生家请教问题,师母正在外间忙碌着,偶尔走过书房一次。我很想悄悄地问先生初恋的经过,却一直没有开口。不是“不敢”,而是“不忍”——就让它成为一个让我们追思与向往的“谜”吧,最美丽的情感往往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给爱一个容器。这个容器,其实就是时间。对有的人来说,时间是温柔的刀,割去了三千烦恼丝,也劈开了一双相牵的手;对另一些人而言,时间则是爱的容顺,爱无形,容器也无形,两鬓青青变星星,只是为了一颗痴心。毁灭爱的是时间,证明爱的也是时间。这些道理,为什么年轻时候总不明白?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日,英国老人约翰·布朗去世了,两天后,他的妻子朱迪丝也阖然长逝。他们便是本世纪最动人的爱情故事“戴红玫瑰的丑女人”的主人公。
  一九四二年,二十出头的布朗赶到北非的英军第八集团军。此时,英军处境很难,隆美尔攻势凌厉。布朗在大炮和坦克的轰鸣里染上战争恐怖症,甚至想逃走和自杀。有一天,他偶然读到一本《在炮火中如何保持心灵平衡》的书,他被深深地打动了。这本书成为他心灵的支柱,尤其令他惊异的是,作者是一名年轻的女性:朱迪丝。他开始给朱迪丝写信,经过三年的通信,两人相爱了。一九四五年,战争结束了。已晋升为中校的布朗急切地给朱迪丝写信,要求会面。朱迪丝回电说:“在伦敦地铁一号口等我。你的手中拿本我写的书,我的胸前将佩一朵英国国花——红玫瑰。不过,我不会先认你,让你先见到我。如果你觉得我不适合做你的女友,你可以不认我。”
  布朗在约定的时间来到地铁口。还有一分钟,他经历了无数次战斗、平静如水的心,却情不自禁地猛跳起来。这时,一位绰约多姿的绿衣女郎从容地走来。是她吗?她没有戴红玫瑰。布朗再次张望四周,一位戴着红玫瑰的女人慢慢地走上前来。布朗定睛一看,张口结舌:这是一个重度烧伤、拄着拐杖的女人!怎么办?认不认她?布朗的内心激烈冲突起来。“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经过残酷的战火的考验,我们的爱是神圣的,我没有理由不认她。”于是,布朗追了上去,叫住那名“奇丑无比的女人”,微笑着说:“我是布朗。我们终于见面了,非常高兴!”
  “不,您错了。五分钟前,刚才过去的那位绿衣姑娘请求我戴上这朵玫瑰,从您面前走过。她一定要我不主动认您,只有当您按照约定,先同我相识,才把真相告诉您,您已经成功地接受了一场或许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她正在对面的餐馆里等您。”
  我既为朱迪丝喝彩,也为布朗喝彩,布朗伸出手去的时候,他的爱已经升华得无比神圣。布朗给了爱一个能够容纳海洋和天空的容器,他便获得了人生的真爱。
  伸出手去,牵住一段不了的情缘,牵住一份永恒的真爱。


薄酒与丑妻

  偶读黄庭坚的诗集,这酸老头还颇能发些天籁之音。最喜欢的便是“薄酒可以忘忧,丑妻可以白头。徐行不必车马,称身不必狐裘。”这真是一种可爱的阿Q精神。与黄老头不同,现代人的梦想是:食有鱼、行有车、饮洋酒、追美女,黄老头落伍了。
  酒有烈酒与薄酒之分,有名酒与劣酒之分。饮烈酒最见男儿本色,有友为晋人,对汾酒赞不绝口。袁子才的《随园食单·茶酒单》中记载:“既吃烧酒以狠为佳。汾酒乃烧酒之至狠者。余谓烧酒‘人中之光棍,县中之酷吏’。打擂台非光棍不可,除盗贼非酷吏不可,驱风寒消积滞非烧酒不可。”然而,我总是怀疑这位风流才子有喝汾酒的本领。斗酒万盅,多半是文人的自吹自擂,夸张喝酒的本领,李太白起了最坏的作用。还是欧阳修说得坦白:“太守好饮,而饮少辄醉。”醉去之后呢?“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能够忘忧的,是什么样的酒呢?
  薄酒可以忘忧。我所爱的,乃故乡用糯米制作的“醪糟”。到北京以后,少有一饮的机会。雪花飘飘的冬夜,故乡来人。那时,我正经历一段幽暗的心路历程,偌大的都市里,我如同落进眼睛里的一粒沙,怎也也融不进去。于是,与老乡一起冒着鹅毛大雪,穿了不知多少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一家挂着“川妹子”的招牌的小饭馆。饭馆是不入流的,稍有身份的人都不会踏进来。在清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的乡音中,我们相对而笑。两碗煮得滚烫的醪糟端上来了,雪白的糯米粒悬浮在半透明的液体中,中间是一只黄白相同的荷包蛋,真是一幅天然去雕饰的好图画。轻轻地品一口,闭了眼,外婆的小镇出现在面前:长满青苔的天井,堆满坛坛罐罐的厨房。而每到过年的那段时间,总有一个坛子里装着外婆亲自做的醪糟。那时,我常常偷偷地舀上一勺子,躲到天井的花台后品尝半天。外婆发现了,少不了既疼爱又生气地责怪:“生醪糟怎么能吃呢?吃了会闹肚子的。要吃,外婆给你煮。”但我还是更喜欢吃没有煮过的原汁原味的醪糟。而今,外婆老矣,已经没有精力做醪糟了,妈妈和姨妈们都没有学会外婆的绝艺,醪糟怕是永远留在记忆里了。
  拿醪糟来对抗轩尼诗、人头马,似乎太“土包子气”了。但我觉得,人的尊严还不至于非得用酒的价值来衡量。中国成为法国名酒的最大销售地,我不觉得有什么骄傲之处。相反,我倒觉得国人的心理太脆弱。我喜爱一块钱一大碗的醪糟,因为它能解我的忧苦,解我的乡愁,仅此而已。
  说完酒,再说女人,这是中国文人的劣根性之一。没办法,黄老先生的诗句就这么写。我也只好东施效颦。以丑妻为荣,黄老夫子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坦率而可爱的男士之一。据说袁枚大才子的妻妾也个个姿色平庸,旁人问其缘故,袁枚说天机不可泄也。天机为何?黄庭坚一语点破:“白头”也。老夫子着眼于“白头”,而不在乎美丑,眼光之高远,实非时下“非美不娶”的芸芸须眉所能比拟也。
  “多情却被无情恼”,东坡居士的告诫犹在耳朵边上,又有千千万万男士掉进美女的陷阱。假如你是一个平凡的男人,那么你在追一个美丽的女孩前,首先得作好“上刀山、下火海”的准备,把自尊心像一张废纸一样揉成一团扔到垃圾堆里去。尽管如此,我们也算准了失败的机率为百分之九十九。当然,这也怪不得漂亮的女孩,骄傲本来就是漂亮的影子,骄傲是她们无须用法律来保障的权利。谁能怪海伦有罪呢?特洛伊战争与她无关。我又想起了一则动人的希腊神话:阿尔弗斯在打猎时爱上了仙女亚丽苏莎。但美丽的亚丽苏莎不答应他的求爱,总是从他面前逃开,直至在奥第加岛上变成一泓喷泉。阿尔弗斯哀伤着,苦痛着,终于变成了伯罗奔尼撤半岛上的一条河。他仍未忘记他所爱,就到海中与那喷泉相融汇。
  变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那浪漫的时代也过去了。今天还有美丽的女子变作一泓与世界一无挂碍的纯澈的喷泉吗?一个上海作家不无夸张地说:“上海的美女一半嫁到外国去了,一半住在酒店的包房里。”那么,就让我们姑且做一次阿Q吧,说不定退一步海阔天高呢?在池莉的《烦恼人生》中,妻子是一个趿拉着拖鞋、头发乱蓬蓬、脸上已有皱纹的平庸女子。可是,早上丈夫离家上班的时候,都市千千万的窗户下面,只有她的眼睛一直目送丈夫消失在人流中。想到这一幕,丈夫烦恼的心也就暖乎乎的了。美妻并非不能白头,可丑妻却绝对能白头——只要你飞黄腾达的时候不要充当陈世美。
  “白头”的观念于新潮男女看来,简直保守到了极点。“只要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这一生已够沉重的人,何必再给自己加上一个包袱呢?大学城里,恋爱成了一本薄薄的“半月谈”,没有一句是真话。被奉为校花的美女,周旋于几个男士之间,说爱就爱,说翻脸就翻脸。不是你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就是这么快。爱与不爱,冷漠与深情,成了一张随时可以翻转的扑克牌。但我还是想寻找“白头”,在将近八旬的数学家程民德先生家里,我看到了最平凡而最动人的一幕。老院士兴致勃勃地要找年轻时的照片给我们看,翻了几本影集却没找到,转身问老太太:“是不是你藏起来了?”老太太行动不方便,眼睛也不好使,撇撇嘴说:“自己胡乱放,却好意思怪别人!”老头老太真的象青梅竹马的小孩一样拌起嘴来。我们在一边,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忽然想起辛弃疾的句子来:“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当我们自己也白发苍苍的时候,有没有一个同样白发苍苍的、可以拌嘴的伴侣呢?
  薄酒喝过了,尽管只有几度,却也微微醉了。美丽的女子远远地走过,行走的风景,夺人魂魄。多情是一把对准自己心窝的刀,伤的只能是自己。


父亲的自行车

  有人说,十岁的小孩崇拜父亲,二十岁的青年人鄙视父亲,四十岁的中年人怜悯父亲。然而,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父亲是唯一值得一辈子崇拜的人。
  父亲是建筑师,工地上所有的工人都怕他,沙子与水泥的比例有一点差错也会招来父亲的痛斥。然而,父亲在家里永远是慈爱的,他的好脾气甚至超过了母亲。在县城里,父亲的自行车人人皆知。每天早午晚,他风雨无阻地骑着吱吱嘎嘎的破车接送我和弟弟上下学,那时,我和弟弟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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